小型货物运输服务合同.docx
小型货物运输服务合同小型货物运输服务合同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货物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货运清单)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启运前货物所在地:O第二条 托运人的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货运清单)1、货物起运地点:;2、货物到达地点:;3、货物承运日期:;4、货物运到日期:;5、货物承运方式:;6、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o第三条货物装卸责任及要求1、启运前:;2、到运后:o第四条货物包装的责任1、乙方所接收的货物是甲方包装好的货物,因包装而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甲方承担。2、甲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货物;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 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第五条收货情况1、收货人:O2、收货人领取货物时的要求:(1)收货人是公司等组织的必须加盖公章,并出示经法人授权收货的书面委托书。(2)收货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护照等有效证件。3、验收办法:第六条运输费用的承担及支付方式运输费用:;运输费用的支付人:;支付时间:;结算方式:O第七条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1 .托运方的权利:(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2)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 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3)因托运人依据前款约定变更本合同,引起承运人发生额外费用或造成损失的,所发 生的费用及损失完全由托运人负担。2 .托运方的义务:(1)按本合同的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费及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2)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3)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按时交付本合同约定托运的货物。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1 .承运方的权利:(1)向本合同约定的运输费用支付人收取运费及杂费。(2)如果运输费用支付人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费及杂费,承运方对该批货物 拥有留置权。(3)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一天内负责 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4)对于超过上述约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在书面通知托运人后,一天仍没 有得到明确答复的,承运人有权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拍卖所得的价款扣除运费及杂费、拍卖 费等承运人的实际支出后,余额返还托运人。2 .承运方的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一天内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 知。(2)对托运的货物要及时安全的运到目的地,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 应承担赔偿义务。(3)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负责保管。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L收货人的权利:(1)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凭有效证件领取货物的权利。(2)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更换收货人的要求, 但须签订变更协议,变更情况以书面约定的为准。(3)收货人改变收货人、交货地点等收货信息的,本合同约定的承运费用不发生变化, 若承运人因此而发生额外支出的,收货人应赔偿承运人所产生的全部损失。2 .收货人的义务:(1)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的各项费用。(2)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货时,应按每日 元人民币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第八条违约责任一、托运方责任:1 .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尝付给承 运方违约金。2 .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 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 .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 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 .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 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承运人不承担责任。5 .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质量规格证明或化验报告等必需资料,造成收货方无法 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元。二、承运方责任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元。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元。3.运输过程中因承运人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应按货 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由终点 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 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平等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提交承运人营业机构所 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托运人为个人的,托运人适用签字生效。2、本合同附件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 各留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