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docx
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级人民 政府所属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一、制定和完善各项便民服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 施。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各部门、单位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 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三、对进入或退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 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 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 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六、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建立联办会审 制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建立相应的协调 决策机制。七、对各部门、单位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 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及其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 考核。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 投诉举报。九、负责对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十、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3)无故脱岗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分;无故脱岗1个小 时以内的,每次扣2分;旷工1天,扣3分(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 以上不在岗的即为旷工)。(4)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吃零食、嚼口香糖等的;用电脑或手 机打游戏、网上聊天、购物、看视频、听音乐、炒股,以及做其他 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的;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嬉闹、扎堆聊天、打 盹睡觉等的,每人次扣1分。(5)与服务对象争吵或打架的,经核实责任在工作人员的,每 人次扣3分。(6)工作时间内饮酒的,每人次扣4分,同时移交镇纪委(监 察室)处理。(7)窗口咨询电话无人接听,引起投诉的,每人次扣1分。(8)在公共场所或微信工作群中发表负面言论的,每人次扣3 分,引起严重后果的进行辞退处理。(9)窗口工作人员被各级媒体或各级有关部门明察暗访到违纪 行为的,被镇主要领导查实的,每人次扣1分;被区级查实或通报 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被市级查实或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4分; 被省级查实或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6分(如一违纪行为被两级或 多级通报,取最高扣分项进行扣分,不重复扣分,同时取消当年评 先评优资格)。(10)中午及周末节假日延时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参照执行。四、考核周期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年度,秋口镇综合便 民服务中心考评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五、本规定由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请销假工作制度一、适用范围秋口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二、请销假办法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 理。2、请假人请假前必须将相关工作进行移交,接交人确定并签 字后方可办理签批手续。3、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履行书面手续,请假半天内由中 心日常负责人签批,并电话(或短信)报分管领导;请假一天由 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批;请假2天及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 管领导、主管领导签批。4、特殊情况请假,必须按程序向相关领导电话请假,假满后 及时补签书面请假条。5、各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 理,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各工作人员要在思想上 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三、相关纪律1、工作人员未经事前审批或经审批未准假而休的,一律视作 旷工,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2、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告,未经同意无 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3、各科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负责,不得隐 瞒不报。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AB岗工作制度第一条AB岗制度是在工作日内相近岗位(本窗口、科室内 部、负责审批的分管领导)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由B岗责任人 顶岗的工作制度。第二条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不因工作人员的缺位、 空岗,导致即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以确保 中心各项运作制度有效落实;同时,也是为了适应社会发展要求, 培养一岗多能工作人员的需要。第三条 窗口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现象;B岗责 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应认真负责做 好本职工作,并对执行A岗工作的结果负相应责任。第四条A岗责任人不在岗,应提前做好工作的交接;因特殊 原因来不及交接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第五条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 各窗口、科室应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 训,确保能相互顶岗,顺畅运作。第六条AB岗责任制的实施情况,纳入中心考核管理范围。出 现空岗缺位和A、B岗责任人失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窗口和责 任人的责任。第七条实行AB岗工作制后,不应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 岗、缺位,延误许可(审批)工作的正常办理;第八条因特殊情况A、B岗均缺位时,窗口(科室)负责人 应安排熟悉窗口业务的人员顶岗。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1、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受以来访、来电、来信方式到便 民服务大厅办理业务、联系事务、了解政务、反映情况等的群众、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处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 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办理的政务责任制度。2、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便民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首 问责任人。按工作职责、岗位责任、业务分工或领导交办,具体 办理、解答该事项的大厅工作人员即为该事项的承办人。3、首问责任人的基本责任(1)负责将该事项导办到承办人手中,承办人不在岗的,代 为接收,负责转办;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先行接收,报告相关 领导。属首问责任人自己承办的业务,立即接办。(2)对办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帮助查看是否齐全,并给予相 应指导。(3)热情接待,热心导办,耐心解答,语言文明,必要时做 好记录。4、承办人应负责将该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时答复给 办事人,并做好办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凡因不符合政策规定 作出否定处理,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及时向办事人解释说明。5、办事人有权向首问责任人、承办人查询该事项转办情况,办理情况和结果。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1、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向各窗口咨询、办理有关事项, 各窗口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标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 结或者予以答复的制度。2、限时办结制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各窗口 部门须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事项。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 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 方式实行告知。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便民服务大厅办事或电 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 依据、时限、程序、资料、手续等全部内容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 度。2、如果办事人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 办理的,应说明原因。3、如果办事人提交的资料较多,承办的工作人员要出示业务 办理手续提示卡,(卡片已详细写明需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内容、 要求)。4、如果对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根据办 事资料的繁、简程度,当场一次性告知或以书面形式告知所需补 交的材料及办事程序,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4、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由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 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政策 依据。6、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巡查制1、值班工作安排 值班时间为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由镇副 职以上领导轮流担任,确保服务大厅业务经办有序开展。2、领导值班职责(1)负责督查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在岗情况;(2)负责当日的服务大厅现场管理,大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情况及业务办理情况;(3)负责接待处理服务对象投诉和突发事件;3、相关要求(1)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进行处理,重大问题随时报告集 体研究处置;(2)当日带班领导若遇请假等,应事先与其他带班领导做好调剂。秋口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责任追究制1、责任追究制是对违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领导带班督查制及有关业务管理制度等便民服务大厅各项 规章制度,失职而影响管理服务工作的,给予诫勉教育和告诫的 制度。2、对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实行诫 勉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处理及追究相应党纪政务处分:(1)服务对象到便民服务大厅办事时,符合规定、手续齐全不予即时办理、无故超过承诺服务期限、不即时办结又不说明原 因和办事时限等违反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给服务对象造成延误和 损失的;(2)首问责任人未尽职的;(4)(3)工作人员擅离工作岗位的;服务中态度生硬粗暴,违反群众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5)利用经办服务权限“吃、拿、卡、要”的;(6)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3、诫勉教育记录在案,作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4、工作人员一年内被诫勉教育2次,年度不能评优;一年内被诫勉教育3次,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秋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镇营商环境,推动落实 一次不跑、只跑一次工作,切实加强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管理,着力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廉洁、规范政务服务,提 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二、考核内容根据各窗口工作人员在中心的表现,从业务办理、效能纪律两 方面按月进行扣分(具体见计分明细)。三、计分明细1 .业务办理(1)未落实窗口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办事公开制、一次性告知 制等政务服务制度的工作人员,每人(件)次扣1分。(2)对网上咨询不予受理或未及时答复的,经核实,对责任人 每件次扣1分。(3)办件超过承诺时限的,对责任人每件每超过一天扣1分。(4)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和未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的,每人(件)次扣1分。(5)在好差评评价系统中,被群众差评的,经核实的每人 (件)次扣1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经核实的,每人(件)次 扣2分,两项合计当月最多扣10分。2 .效能纪律(1)工作人员需自觉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上班迟到、早退的, 每人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扣2分。(2)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的,每人次扣1分;对 法定请产假、小产假、哺乳假、探亲假、育儿假等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