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3篇.docx
教师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3篇教师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1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20xx年5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26年来首次大修,其中最为关注的是取消初中毕业后 普职分流。在职业教育法实施之前,中考考生面临五五分流 的局面,内卷严重。初中三年父母焦虑,孩子身心最动荡, 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缓解这种焦虑现象。首先,教育法重要的三条核心内容提到:第一,职业教 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第二,国家采取措施提高 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第三,职业学校学生在升 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普通高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这意味着以后中职生不仅能读职业大学,还能读本科和研究 生,满足中职学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目前全国由国务 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大学有32所供选择;职业教育 法的实施让职业教育再就业被同样对待,未来拥有更多的选 择机会,打破读职高就意味着孩子没有前途只能当工人的思 想,让孩子看到人生还有逆袭和翻盘的机会,预防心理上自 暴自弃;解决国家高技术人才缺口的问题,目前就业市场的 尴尬局面是有技术没学历,有学历没技术,所以国家未来的 发展,更需要高学历+高技能的技术型人才,这一举措让职高的孩子同样拥有成才之路,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新教育法的实施最应该打破的是内在固有的观念,教育 孩子应该因材施教,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对于那些不 是学习型的孩子,让他们拥有一技之长,又何尝不是一个明 智的选择。在人生的长河中,永远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作 为家长,需要破除限制孩子发展的思想,更需要培养孩子永 不言弃的信念,让孩子心中有希望,前方有道路。教师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25月9日下午,今年的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在我校 报告厅召开。xx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XX参加会议 并为我们详细解读了新的职业教育法。听了彭局长的解读, 我明白:职教的春天来了。5月1日起,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这是职业 教育法制定近26年来的首次修订。职业教育法共八章六十 九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 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 展。通过学习,我发现新规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把握。第一个关键词就是义务教育后。义务教育后,也就是说, 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职分类教育。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这是指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 教育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第三个关键词是因地制宜。就是说不要搞“一刀切”, 要允许各地普职比例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差异,各地可以根据 区域社会发展的程度、本地产业发展的需要和现代职教体系 建设的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的招生规模。第四个关键词就是协调发展。就是说职业教育与普通教 育同等重要,这两个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 它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育人方式的异同,有相同、有不同。作为一名从事了近20年的职业学校的后勤工作者。学 习了新的职业教育法,我深感肩上的责任又重了许多,职业 教育的发展与壮大离不开一群默默奉献的后勤人。为了职业 教育的明天,我们无怨无悔!奋力前行。教师职业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3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 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新法已于20xx年5月1日正式 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4 月27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新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系 统和全面的解读,让我有机会对新法有个更深入的学习与研 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篇幅由原来的3400多字增加到 10100多字,从40条到68条,内容大大完善,结构更加完 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教 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 很多专家如是说。“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最 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前景 充满了更多的憧憬。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的 痕迹。一、教学的内容更全面。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下,开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 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 因材施教的教学。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 教育不可弃,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教育 的内容在新法中被明确指定、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系统、 更全面、更“以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魅力和社 会认可性。二、教学类型更明确。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 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 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 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 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教育 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 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 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渗 透,这样的学情背景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 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三、奖励指向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 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 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 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术 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 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 力,学习的向心力。四、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 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 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就 业,或升学,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高 考、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 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 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 个性差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五、校企合作更紧密。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在 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校 的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被 无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 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 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 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国 家也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 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行 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 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 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引力 和办学实力。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国家发 展需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学 将比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读职业学校,将让 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