粳稻购销合作合同.docx
粳稻购销合作合同甲方:淮安市淮阴区袁集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理配置粮源,依据江苏粮油商 品交易市场竞价结果,就甲方收购乙方组织的2022年产粳 稻1650吨,同时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出库时间要求负责全部 回购,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收购乙方组织的2022年度生产的粳稻1650吨, 乙方必须在2023年5月15日前将所有稻谷送至甲方淮安市 淮阴区袁集粮油有限公司。二、入库价格:2760元/吨该价格为暂定入库价格,实际收购时可能根据行情进行 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由本次竞价交易结果确定在暂定入库 价基础上的回购价格及价差,若重新确定入库价格,相应回 购价格为实际入库价格+本次交易确定的价差。三、质量标准:2022年产淮安粳稻,等级国标三等及以上,出糙率与 77.0%,水分含量15%,杂质W1.0%,色泽气味正常,其他 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规定三等标准以上。品质指标宜存,黄曲 霉毒素 Bl<10ug/kg,铅含量 VO. 2mg/kg,镉含量 VO. 2mg/kg, 其他食品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指标标准,无黄粒 米。扣量办法:水分:以15%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 量1. 0%,高不足0. 5个百分点,不计扣量,水分15. 5%拒收; 杂质:超1.5%拒收,筛下物随车除皮带回,不符合质量指标 的甲方有权拒收。四、(1)乙方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获得购销合作的权利, 乙方按照甲方委托公告的要求参加竞价交易。本次购销双向 交易采取以采竞销的交易方式。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数量的地 方储备粮销售(轮出)和采购(轮入)。采购价格固定,竞 价方只需对销售标的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竞价销售标的竞 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销售(回购)价格 以竞价交易的结果为准。竞价成功获得合作购销权利后,乙 方与甲方签订此合同并交纳合同定金100元/吨后,交易系 统内的购、销双向交易合同正式生效,一周内不签订此合同 按违约处理。(2)甲方按货款总额的10%收取乙方风险保证金。根 据收购入库进度分批次收取风险保证金,收购结束后,合同 定金转为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最后一批粮食 出库时冲抵最后一批次货款。五、双方商定乙方回购时间及价格:1、乙方回购粮食时需提前向甲方申请。2、乙方全部回购时间为2023 年12月30日前(待 甲方报上级储备粮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如合同中的储备粮 被政府调用,本次购销合作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乙方 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乙方的权益按照七-1条款中内容 补偿。)如政策允许可以提前出库。3、回购价格(根据竞价交易结果确定实际回购价格): 元/吨(拍卖底价为2760元/吨,以实际出库时间 和数量双方按实结算,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六、进出库费用。1、进库时仓库散装自卸车板前费用由乙方承担。2、出库时仓库散装车板后费用由乙方承担。七、其他事项:1、如遇政策调控,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政府调控需 要,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上级制定的调拨价格扣除相 关税费后全额与乙方进行结算。2、粮食入库后由甲方俣管,并确保保管期间的入库粮 食数量真实、质量安全。储存期间需符合地方储备粮管理规 定,入库完毕后双方共同确认数量和质量。3、该批粮食的实际水杂减量和保管损耗由乙方承担。提货时甲方每开一个仓,乙方必须在30日内提完,避免动 仓后粮食质量下降;因乙方提货动仓后造成粮食品质下降, 由乙方负责。4、涉及储备粮业务的各项补贴与乙方无关。5、甲乙双方购、销双向交易履约均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中完成,合作权利确定后,分采购、销售(回购)两个环 节进行,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 合同入库期限(2023年5月15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 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购合同完成率必须达 到100%,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 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双方交收完毕后江苏市 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清退保证金。销售合同 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 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甲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 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江苏市场退还乙方 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八、违约责任1 .乙方不能按合同时间、数量和质量送达,影响甲方储 备入库计划,按违约处理,乙方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合同终 止。2 .如乙方逾期未提清约定数量,则视作乙方违约,乙方 需支付给甲方总货款20%的违约金,未提数量甲方不再按定 向销售价格销售给乙方,而由甲方另行销售,货款用于偿还 甲方本金及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不足部分甲方保留向乙 方追讨补足价差的权利。3 .违约方除承担上述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 守约方因诉讼所产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不低于500元一天)等所有费用。九、合同履约结束后,双方无任何经济纠纷,甲方应及 时退还乙方尚未冲抵的价格风险保证金。十、解决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或按民法典通过法 律程序解决,出现合同纠纷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签订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不能协商 一致,在甲方注册地法院解决。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 按第四条约定将风险保证金付至甲方账户后生效,本合同有 效期至出库结束止,本合同相关传真件视同原件。甲方: 乙方: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