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制作安装检验标准模板.docx
产 品 制 造 安 装 检 验 标包装技术标准为了确保产品包装的品质,凡本厂生产的产品均依据此要求进行包装。1 .常规产品包装件数按“常规产品包装一览表”包装,非标产品依据产品特点 以实际包装件数为准。包装件数填写在“成品包装记录表”上。全部产品之 金属零配件均放入包装箱内,常规产品放于规定之箱号,非标产品放于台脚 之包装箱内,并在箱外标注明“内带配件”字样。常规产品之零配件数量以产品配件清单为标准,非标产品零配件亦依照产品配件清单进行包 装。特殊状况下未有“产品配件清单”者,由专人进行清点包装。2 .包装常规产品应运用定做规格之纸箱,并在纸箱内放置适当的珍宝棉、泡沫 塑料板或包角纸予以加固爱护。3 .非标产品运用平面纸板,或用适当之纸箱改装后进行包装。实木产品之台面 选用7层纸皮,柜选用5层纸皮,其余部件选用适当厚度纸皮即可。但均应 在箱内垫置适当之珍宝棉、泡沫板或包角纸予以加固爱护。4 .全部产品叠压包装时应在相互板件间放置珍宝棉,弯曲板件包装时应用泡沫 板对弯曲部分垫置爱护后,用适当厚度之纸皮顺势包装。5 .玻璃、镜面包装时除箱内用泡沫板,珍宝棉爱护外,还须要在箱外用木框加 以爱护。6 .全部包装箱上必需有相应之品名、规格、数量、颜色、生产日期、检验员等 字样。玻璃、弯曲件等防压、易碎产品,箱外必需有易碎、防压及向上等明 显标记字样,由专人书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无错别字,全部包装箱(特 殊是改装包装箱)上严禁有和实际所包装产品不相符合之字样。实木家具技术标准.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实木家具的技术要求.适用范围凡本厂生产和外协加工的实木家具(含金属部件)及其它家具的实木部件均适用 之。1 .引用标准GB/T 3324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1.1 GB/T 332595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QB/T 191.1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1.2 QB/T1951.294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名词定义1.3 实木家具实木家具是指在人造板表面贴木皮,截面封原木,表面进行油漆处理的家具。42翘曲度:翘曲度是指产品(部件)表面上的整体平整程度。4.3 平整度:平整度是指产品(部件)表面在0150mm范围内的局部平整程度。4.4 邻边垂直度:邻边垂直度是指产品(部件)外形为矩形时的不矩程度。4.5 位差度位差度是指产品中门和框架,门和门,门和抽屉,抽屉和框架,抽屉和抽屉相邻拼件树种应无明显差异,针,阔叶材不得混同运用。4.5.1. 产品外表的局部装饰,不受单一材料理应尽量运用软质树种或人造表面间的距离。4.6 外表外表是指产品外部的涂饰或其他表面处理之处。4.7 内表内表是指产品玻璃门内或其他空格(如搁板等)内的涂饰或其他表面处理之处。4.8 内部内部是指产品门内或抽屉内的可见表面。4.9 隐藏处隐藏处是指产品内外在一般运用中不易见之处。4.10 水平偏差水平偏差是指金属折叠桌产品的桌面和地面的同等程度。4.11 圆度圆度是指产品金属管弯曲处的挤压或拉伸的变形程度。5 .技术要求5.1 主要尺寸和尺寸公差5.1.1. 各产品的主要尺寸应符合图纸的规定。5.1.2. 产品外形宽、深、高尺寸的极限偏差为±5mm,配套或组合产品的52形态和位置公差 形态和位置公差(见表一)5.3. 用料要求5.3.1. 各类家具同一单位产品采纳树种的质地应相像,同一胶板;5.3.3. 同一板件运用质地相像的树种或人造板。5.3.4. 木材含水率应不高于14%。5.3.5. 虫蛀材须经杀虫处理。5.3.6. 外表不得运用腐朽料,内部或封闭部位用材稍微腐朽面积不超过零 件表面的15%,浓度不得超过材厚的25%。5.3.7. 外表及存放物品部件的用材不得有树脂囊。5.3.8. 产品主要受力部位用材的斜纹程度超过20%的不得运用。倾斜高度斜纹程度(%)=X100水平长度节子宽度补超过可见材宽的1/3,直径不超过12mm的,经修补加工 后补影响产品结构强度和外观的,可以运用。5.3.9. 其它稍微材质缺陷,如裂缝(贯穿裂缝除外),钝棱等,应进行修 补加工,如不影响产品结构强度和外观的可以运用。5.3.10. 采纳的各种人造板,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5.4. 木工要求1 .4.1.人造板制成的部件应进行封边处理。2 .4.2.桦接合处应涂胶,桦及零件部件结合应坚固,外边结合处缝隙不大 于 0.2mm.543 .塞角,栏屉条等支承零件的接合应坚固,装板部件的协作不得松动。544 .薄木和其他材料贴面的拼贴应坚固严密,平整,补允许有脱胶,明显透胶,鼓泡,凹陷,压痕以及表面划伤,麻点,裂痕,崩角和刃 口,贴面的纹理,图案,颜色应对称相像。1.1.5. 外表的倒棱,圆角,圆线应匀称一样。1.1.6. 各种配件安装应严密,平整,端正,坚固,结合处应无崩茬或松动。不得有少件,漏钉,透钉;启闭零件和配件应运用敏捷。1.1.7. 涂饰部件的粗糙度RaW3.2um (精光),内部不涂饰部位的粗糙Ra 为5um (细光)隐藏处的粗糙度Ra为12.5um (粗光)雕刻的图案应匀称清楚,层次分明,对称部位应对称;凹凸和大挖, 过桥,棱角,圆弧等处应无缺角,铲底应平整;各部位不得有铺印 和毛刺。1.1.8. 的线型应一样,凹凸台级应对称;车削线条应清楚;工件表面 不有崩茬,刀痕或砂痕。5.5. 涂饰要求产品或配套产品色泽应相像,分色处色线应整齐,不得涂饰部 分应保持清洁,内表应涂饰或其他处理。5.5.1. 正视面(包括面板)涂饰应平整光滑,清楚,漆膜实干后无木孔沉 陷。其他部位表面涂层手感应光滑,无明显粒子,涨边和不平整。5.5.2. 涂层不得有皱皮,发粘和漏骼现象,应无明显加工痕迹吗,划痕, 雾光,白楞,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5.6. 理化性要求漆膜涂层和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要求漆膜涂层理化性能要求应符 合表2中第1、2、3、4、5、6、7、8等8项规定。软、硬质覆面材 料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中第1、2、3、5、6、7、8、9等8项规定。5.6.1. 金属件零部件表面涂、镀层理化性能要求符合表中的规定。5.7. 金属件外观要求5.7.1. 金属件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A.管材和冲压件不允许有裂缝.B.管材无叠缝,焊接无错位和结疤。C.圆管和扁线管弯曲处的皱纹凹凸之间的差值应不大于0.4mm,弯 曲处弧形应圆滑一样。D.焊序表面水纹应匀称,凹凸之间的差值应不大于1mmE.焊接处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咬边和飞溅。F.冲压件无脱层。G钾钉应端正,圆滑,无明显铺印。5.7.2. 在接触人体或保臧物品的部位不得有毛刺,刃口或棱角。5.7.3. 焊接处应无脱焊,虚焊,焊穿。5.7.4. 即接处应无漏钾,脱钾。5.7.5. 涂层,镀层应无剥落,返锈和粘漆。5.7.6. 电镀层外漏部位不得有烧焦,起泡,露底,针孔,裂纹,花斑,明 显划痕和毛刺。5.7.7. 件漆膜涂层不得有露层,凹凸,疙瘩,皱皮,飞漆,色差,明 显流挂和图案缺损。6.标记,包装,运输,贮存6.1. 成品出厂应有标记。6.2. 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防止损伤或雨淋。6.3. 成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不行日晒;堆叠时应加衬 垫物,以防压损。形态和位置公差表一项目试件名称及规格允许值翘曲度面板、正视面板件对角线长度21400W3.00<1400 27()0W2.00<700W1.00底角平稳性W2.00平整度面板、正视面板件W0.20邻边垂 直度面板对角线长度W2.00框架对角线长度21000W3.00<1000W2.00位差度门和框架、门和门相邻表面间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W2.00抽屉和框架、门和门相邻、抽屉和抽屉相邻两表面间的距离偏差(非设计要求的距离)WL00分缝开门嵌装式上、下、右分缝上、下分缝WL50盖装式门背面和框架平 面的间隙W2.00抽屉嵌装式上、下、右分缝W1.50盖装式抽屉背面和框架平面的间隙W1.50下垂度、摇摆度抽屉下垂W20.0摇摆W15.0质量管理体系及实施状况.目的对特定的项目、产品和合同,制定特地的限制措施,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要求。1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的产品和和顾客签订的特殊合同(含非定型产品)时,编制 及实施质量支配的过程。2 .职责工艺科负责编制质量支配,并监督质量支配的实施。各有关部门帮助质量支配的编制,并按质量支配实施。3 .程序3.1. 定义质量支配一一应用于特定的项目、产品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 的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3.2. 质量支配的编制依据本公司开发新产品试制的须要和和顾客签订的特殊合同的耍 求,在现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能满意的状况下,技术部负责质量 支配编制的总体设计工作。3.2.1. 各部门依据质量职能的安排,筹备相关工作。3.3. 质量支配的内容3.3.1. 采纳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的适用部分或修改原制订的程序。3.3.2. 对通用的作业指导书进行补充或修改。为了使实施人员充分理解, 可在补充或修订的作业指导书中写明由于工艺修改而引起的工艺过 程和产品特性之间关系的任何改变。3.3.3. 依据对产品质量的详细要求,确定检验、试验技术,对通用的检验 和检测技术进行补充或更新。3.3.4. 增补或配备必要的生产、检验、试验设备及工艺装备。规定成品交付时间或工序完成时间。为达到规定的质量指标,实行的特殊措施和 方法(包括检查点的支配)。3.3.5. 规定质量记录要求和产品标识方法。3.4. 质量支配执行质量支配经工艺科统一编制,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复制发放执行, 发放范围要限制在和产品质量干脆有关的部门和生产车间,并按文 件限制程序进行受控管理,技术部、品管部留一份存档备案。3.4.1. 各有关部门接到质量支配后,要制订出本部门工作支配,明确完成 期限和详细实施要求。3.4.2. 质量支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不适应时,或顾客要求发生改变时,须 耍修订原编制的质量支配。质量支配的修订、审核、批准也应按原 编制程序进行。3.5. 质量支配的效果评价质量支配涉及到工艺更改时,要验证更改工艺是否对产品质量产生 了预期效果。3.5.1. 在质量支配实施的重要阶段要检查其效果性,详细检查点的支配由 总本方案确定。3.5.2. 内部质量审核过程中要检查质量支配的执行状况。3.6. 当特定项目、产品完成或合同履行完毕,全部过程结束时,质量支配即执 行完毕,技术部应收回质量支配,除留一份存档外,其余销毁。3.7. 质量支配的有关内容有必要补充到现行文件中或形成新文件时,按文件 限制程序执行。3.8. 质量记录3.9. 质量支配总方案3.10. 质量支配实施效果评价表胶板家具技术标准.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胶板家具的技术要求。1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和外协加工的胶板家具及其它家具的胶板部件均适用之。2 .引用标准GB/T 3324-95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951.1-94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名词定义2.1. 胶板家具胶板家具是指在人造板表面贴防火板、截面封边,或干脆用三聚鼠氨板的家具。2.2. 翘曲度翘曲度是指产品(部件)表面上的整体平整程度。2.3. 平整度平整度是指产品(部件)表面在0-150mm范围内的局部平整程度。2.4. 邻边垂直度邻边垂直度是指产品(部件)外形为矩形时的不矩程度。2.5. 位差度位差度是指产品中门和框架,门和门,门和抽屉,抽屉和框架,抽屉和抽屉相邻 两表面间的距离。2.6. 外表外表是指产品外部的表面。2.7. 内表内表是指产品玻璃门内或其他空格(如搁板等)内的表面。2.8. 内部内部是指产品门内或抽屉内的可见表面。49隐藏处隐藏处是指产品内外在一般运用中不易见之处。3 .技术要求3.1. 主要尺寸和尺寸公差1.1 .1.各产品的主要尺寸应符合图纸的规定。5.12 产品外形宽、深尺寸的极限偏差为高度极限偏差±3mm, 配套或组合产品的偏差应同取正值或负值。3.2. 形态和位置公差形态和位置公差(见表一)表一木制件表面漆膜理化性能项目试验条件技术条件漆膜附着力交叉切割割痕无滑,无漆眼剥落漆膜光泽光泽值按光线投射至试样的角度为60%原光290抛光285填孔亚光1524显孔亚光1524漆膜耐磨性磨转2000漆膜未露白漆膜耐冷热温差温度为(40±2) ,相对湿度98%99%,和(-20% ±2)试验三周后,应无裂纹、鼓泡、明显失光和变色等缺陷漆膜抗冲击冲击高度50mm不低于3级表2金属件表面理化性能分类项目技术要求硬度20.4冲击强度23.92J,无剥落,裂纹或皱纹等耐腐蚀耐盐水lh不得有锈蚀,鼓泡开裂附着力23级光泽度265%结合力镀层不应有起坡或脱落现象粗糙度21.25mm抗盐雾锈点20点/dm2,其中直径1.5mm的锈点补超过5点、烙层度云0.3 丝 mm氧化膜厚度力3丝胶板家具技术标准3.3. 用料耍求3.3.1. 采纳的各种人造板,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3.4. 开料要求541.开料极限尺寸偏差为:长度±0.5mm,宽度±0.5mm,对角线之差 3 mm。3.4.1. 眼观无明显的锯齿及水纹缺损现象,上、下锯路的平整,无碰伤, 崩层,断裂等其它损坏现象。3.4.2. 毛料不能超过净料20mm (两边各510mm)。3.5. 铳边要求3.5.1. 铳边极限极限尺寸偏差为单边加工双边加工1.5-2mm.3.5.2. 成型弧度应平整饱满,手感无明显的异样现象.3.5.3. 、下刀痕,无明显手感水纹状。3.6. 冷压要求1 .6.1.木纹板贴面时,必需先清除基材毛刺.562 .无凹凸点、无泛色、无起泡(中控)、无渗胶。563 .台面胶板和台低平衡板接口缝隙 1mm,台脚胶板接口缝隙W 0.3mm,目视无明显线条.57弯边要求.弯边后胶板无泛色、无屈裂、无中空、无起泡、无凹凸点、无破损。5.8.封边要求.封2mm厚边,胶水缝不能超过0.2mm;封1mm以下胶边,胶水缝 WO.lmm5.82封边后无PVC面凹凸(包括不得出现波浪起伏状);无脱胶贴合不 严现象);无渗胶;无碰伤;无PVC缺损(包括:扭曲伤色、压痕 等)。1.1.1. 孔要求钻孔极限尺寸偏差为孔距V±0.5mm,孔径V±0.2mm,深度土m, 边距 < ±0.2mm。1.1.2. 无碰伤,无划伤,无崩边。5.10. 组装要求5.10.1. 抽面侧面平整,抽面正面平整,抽面间缝W2mm。5.10.2. 无路轨夹吃,无锁功能障碍。5.10.3. 趟门柜无趟门轮高度不一及里倾、外倾现象,无夹吃象。5.10.4. 掩门柜无门板倾斜。5.11. 力学性能力学性能试验符合:GB/T 10357.1, 4, 5, 7规定。6.标记、包装、运输、贮存6.1. 成品出厂应有合格标记。6.2. 成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加衬垫物或包装,防止损伤或雨淋。6.3. 成品在贮存期间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污染,不行日晒;堆叠式应加衬垫物,以防压损。沙发技术标准.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沙发的名词和技术要求.适用范围凡本厂生产和外协加工的沙发及其它家具的软包部件均适用之。1 .引用标准QB/T 19522000软体家具沙发及其它家具的软包部件均适用之2 .名词定义沙发:时运用软质材料或金属等材料制成的,具有弹性的,有背和扶手或 无扶手的座具。42嵌线:缝合面料时夹入的线条俗称:开线,边线。4.3. 围边:沙发的座,背和软包扶手的周边部分。俗称:裙边,侧边。4.4. 蛇簧:用钢丝弯曲成连续S形的弹簧。俗称:曲恍,弓簧压缩量A:在沙发的座面的同一检测位置上分别施加4N和200N垂直向 下的力,引起沙发座面沿受力方向的一段位移差值。4.5. 压缩量B:在沙发座面的同一检测位置上,分别施加4N和200N垂直向 下的力,引起沙发座面沿受力方向的一段位移差值。4.6. 压缩量C:在沙发座面的同一检测位置上分别施加4N和250N垂直向下 的力,引起沙发座面沿受力方向的一段位移差值。4.7. 背送动量:在耐久性试验前,沙发处于自由状态时,测得的背后面中心线 和基面之间的夹角,经耐久性试验后,在保载条件下,在同一测量部位测 得的夹角,其差值为背动松量。4.8. 扶手松动量:在耐久性试验前,沙发处于自由状态时,在两个扶手前沿任 选同一水平线上的两固定点之间测得的距离,其差值为扶手松动量背剩余松动量:耐久性试验后,在卸载条件下,测得的被后面中心线 和基面的夹角,和耐久性试验自由状态时测得的夹角的差值,为背声剩余 松动量4.9. 扶手剩余宋东亮:耐久性试验后,在卸载条件下,按3.10同一测量部 测得两固定点之间的距离,和耐久性试验前自由状态时测得的距离的差 值,为扶手剩余松动量。4.10. 座前宽:扶手内座面前沿最宽处。4.11. 座深:座面前沿中点至座面和背前面交线的距离。4.12. 座前高:座面前沿中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4.13. 扶手高:扶手前部最高点质座面前沿水平面的垂直距离。4.14. 背长:背前面上沿中点至背前面和库面交线的距离4.15. 背斜角:背前面和水平面的夹角4.16. 座斜角:座面和水平面的夹角4.17. 背高:背前面上沿中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座面凹度:座面中间外凸部位和座面沿中点至背前面和座面的交线中 点的连线间的距离。5 .产品分类5.1. 按包覆面料分类5.1.1. 全皮革沙发,除沙发座面底部外,外表全部运用自然动物皮革包覆沙发。5.1.2. 部位皮划沙发沙发座面,靠背前面,靠背上沿面和扶手内侧面和扶手上沿面,均运用自然动物皮革包覆的沙发。5.1.3. 人造革沙发 运用人造革包覆的沙发。5.1.4. 再生革沙发 运用再生革包覆的沙发。5.1.5. 布艺沙发 运用毛,麻,棉等纺织品面料包覆的沙发。5.2. 按座前宽沙发分类5.2.1. 单人沙发5.2.2. 单人沙发供单人坐用的沙发5.2.3. 双人沙发供双人坐用的沙发5.2.3,三人沙发供三人坐用的沙发5.2.4.组合沙发由多个单体组合而成,可排列成肯定形态的供多人坐用的沙发6 .规格尺寸6.1. 单人沙发的主要尺寸双人及双人以上的沙发除座前宽按5.1相应增加尺寸外,其他部位的尺寸 和单人沙发相同,座前宽双人不小于960mln,三人不小于1440mm。座前宽座深座前高扶手高背长2480mm480-600mm360-420mmW250mm2300mm6.2. 其它各种形式的组合沙发参照5.1规定的相应尺寸。7 .技术要求7.1. 外观和感官要求7.1.1. 弹簧的装订及绷扎均应坚固,用手掘后应无摩擦,撞击声。7.1.2. 拼接的面料应图形完整,图案连续,绒面的绒毛方向应一样,面料 应无明显色差。边线应圆滑挺直,缝纫无明显浮线,不允许跳针。7.1.3. 鞋钉,泡钉的间距应基本相等,排列整齐,无毛刺,明显敲扁 和严峻脱漆等缺陷。7.1.4. 金属架外露部分应无刃口。7.2. 产品尺寸极限偏差及形态和位置公差。7.2.1. 产品尺寸极限偏差座前宽座深座前高扶手高背高活垫±8mm±8mm±8mm±8mm±5mm±5mm7.2.2. 同一套和同一件产品的两只扶手高的相对差值小于4mm7.2.3. 组合沙发或成套供应的沙发同一部位的尺寸极限偏差,应按621数值,同取正偏差,或者她取负偏差。7.2.4. 产品形态和位置公差部位尺寸界限外形对称度国边厚度差背<1000对角线长度差<8<5>1000<10座1000<8>1000<10对称扶手<1000最大误差V87.2.5. 沙发底脚着地的不平度偏差应不大于2mm。7.3. 用料要求7.3.1. 内架用料树种不限,但不得影响沙发的结构强度。旧木材应削加工后才能运用。厚度mm撕裂强度N/mm断裂伸长率颜色磨擦牢度压缩永久变形>1.5235W8024.5/3.5 (干/湿)W5.07.3.2. 外部拇指健用料2.1.在一件产品或一套产品中,应运用同一树种的木材;材色和纹 理应相近,针,阔叶材不得运用。7.322. 有贯穿裂缝,虫蛀,腐朽,死节子,树脂囊等缺陷的木材不得 运用。任斜纹材料斜纹程度超过20%的不得运用。7.323. 其它稍微材缺陷,如裂缝,钝棱等,进行修补加工后,不影响 产品结构强度和外观的可以运用,未经修补加工的不得运用。7.3.3. 金属件材料产品运用的一般碳碳素冷轧带钢,一般碳素钢和低合金结构薄 钢板,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人造革和适合沙发用的棉、毛和麻等纺织包覆面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合格品要 求。7.4. 产品力学性能要求注:本条对无骨架沙发不适用。7.4.1. 耐久性试验次数应大于60000次。耐久性试验通过时,座、背的面 料应完好,无破损。垫料无明显位移,弹簧无倾斜,无段簧,弹簧和骨架结合处无松动,绷带无损坏,骨架无永久性松动或断裂。7.4.2. 产品经永久性试验后,各试验部位的位移量应符合以下规定。(见下受力部件的各种圆钢和异型管材,其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2mm。7.333.各种管材不允许有裂缝,叠缝,管材对接不允许有错位。7.3.4. 各种弹簧用钢材不低于65Mn钢或70号钢。全部弹簧及黑色金属配件均应做防锈处理。735.泡沫塑料应符合以下规定(布)、棉胎、棉毡、棕毡等衬垫料应干燥、卫生,无霉烂变质, 无夹杂泥沙及金属杂物,不允许运用废旧衬垫料。如运用再生衬垫 料的应在产品标记中明示。项目表观(体积)密度拉伸强度kpa压缩永久变形技术要求25kg/m32100W5.07.3.7. 包覆面料,皮革应符合以下规定的要求表)7.5.漆膜涂层和电镀层理化性能要求7.5.1. 包覆面料缝口强度要求各种包覆面料的拼接缝口脱开程度不大于2mm。7.5.2. 木制件表面漆膜理化性能应符合附表I要求。7.5.3. 表面烘漆、喷塑、电镀层等理化性能应符合附表2要求。7.6.产品外观及感观要求项目技术要求背后面松动量W2。背后面剩余松动量扶手松动量 mm单人W30,双人及双人以上W15扶手剩余松动量 mm单人W30,双人及双人以上W15压缩量amm255压缩量bmm30-407.7. 漆膜涂层和电镀层理化性能要求771.包覆面料缝口强度要求各种包覆面翻新的拼接缝门脱开程度不大于5mmo.2.木制件表面漆膜理化性能应符合附表1要求。7.73 金属表面烘漆、喷塑、电镀层理化性能应符合附表2要求。7.8. 产品外观及感观耍求异样声响徒手握压座面和背面,应无异样的金属磨擦和撞击等声响。7.8.1. 纺织面料拼接的面料图案应完整。绒面的绒毛方向应一样,面料应无明 显色差。7.821. 面料应无划伤,无色污和油污。7.822. 面料应无残疵点。7.8.2. 皮革和人造革或再生革面料:皮革和人造革或再生革面料应无色差,表面无龟裂、破损,无油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