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材料.docx
新华区G地块旧城改造工程A-01地块百汇国贸中心)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安全教育及培训审批:平顶山市金鹰建筑安装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安全教育培训一、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规定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催 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2)施工现场都要建设、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 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展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 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1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工程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 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1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 防要求。1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1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 强值班巡逻。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 工完毕后应及时撤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 品O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 证完整好用。(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 消防水管和消火栓。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快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 规定。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 生电气火灾。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展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 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3、油漆间、木工棚及不安全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严禁吸烟。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5、制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炉等明火器具。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木工棚防火须知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2 .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3 .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不安全物品。4 .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鸨灯照明。5 .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去除干净。6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7 .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结实, 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 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 物相符。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7 .仓库内严禁用碘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8 .仓库通道制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 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 合消防安全要求。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 活区等区域。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 完毕应及时撤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 整好用。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 防水管和消防栓。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焕发生器等不安全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 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8 .乙焕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 5Mo9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 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2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 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不安全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对比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3 .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 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4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不安全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展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5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 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6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场所进展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7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 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8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特殊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 . 24M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 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 够的消防水源。2 .高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防火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 情况。进入内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3 .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4 .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5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 防安全措施,报上级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灭火器材配备措施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 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 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2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适宜的灭火 机;油库、不安全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适宜的灭火机。、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展焊、割作业。2 .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展 焊、割作业。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展焊、割作业。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展焊、割作业。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 不安全性之前,不准进展焊、割作业。6 .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 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 不准焊、割作业。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不安全而未采取 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