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化工企法律法规评审表.docx
序号法律法 规及其 要求实施日 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描述不符合的具体原因 及采取的相应措施1中华人 民共和 国消防 法2009.5.1第9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 建设消防相关技术标准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都包括消防 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工 程建设消防相关技术标准施工。 符合要求第21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 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 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 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 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 规程。1、班组每天召开班前安全会, 2、施工前对施工单位进行“双 联化工外来施工单位管理管控 办法”安全教育,其中就包括 该条款合适的内容 符合要求第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 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 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 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 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格按要求做 符合要求第44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 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 禁谎报火警。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 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任何单位发生 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 援。把此项合适的内容纳入每F1班 组安全教育符合要求卷7审合成车间 司“ j:参加评审人员签字:危险物品的建设本次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管控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 自的职责组织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建设本次项目和用于生 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本次项目竣工后,必须依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未 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的部门及审查人员或 者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的部门及验收人员,应当对审 查或者验收的结果负责。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 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 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劳保装备齐全 符合要求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依法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 标准,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保障安全投入、减少 生产安全事故机制。具体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 府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者本省确定的生 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及时支付赔偿金。从业人员后工伤保险 符合要求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事 项上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 的相关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四)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 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 所;给予从业人员应享有了解安全 生产事项上的权利符合要求(五)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除依法享有工 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 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二项、第 三项、第四项的行为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 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 事项上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服从管理管控;(二)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 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相 关能力;(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立即 向安全生产管理管控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符合喇审合成车间参加评审人员签字: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总数、采取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评价8条,符合相关条款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2011年2 月15 日序号一去其 E实施日 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描述不符合的具体原因 及采取的相应措施7特种设 备安全 监察条 例2000.10 .1第五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 设备安全、节能管理管控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 制度。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 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符合要求第二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条 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 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符合要求第二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相 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 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的相关文件。符合要求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 后3()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 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管控部门登记。登记 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符合要求第二十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 全相关技术档案。(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 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有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技术档案 符合要求第二十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 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定期维保和不定期自检 符合要求第一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相关技 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 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 求。符合要求第二十九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符合要求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 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 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第三十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 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相关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 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管控部门办理注销。符合要求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管控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管理管控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 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管 控工作。特种设备管理管控人员有相应 的资格证符合要求第三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 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 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符合要求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 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 理管控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符合要求概审合成车间参加评审人员签字: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总数、采取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评价12条,符合相关条款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2011年 2 月15 日序号法律法 规及其 要求实施日 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描述不符合的具体原因 及采取的相应措施8化学品 生产单 位动火 作业安 全规范2009.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 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 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有专人监火 符合要求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 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 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相关系 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 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 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符合要求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 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窖井、地沟、水封等, 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 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 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符合要求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 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有防火措施 符合要求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 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 业应升级管理管控。符合要求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 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符合要求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 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符合要求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 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 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符合要求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燃瓶应直立放 置;氧气瓶与乙快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 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符合要求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 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 后 方可离开。符合要求5.2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 定。5.2.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 火作业。5.2.2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解决方案,落实安全防火 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5.2.3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分厂)应通知工厂生产调 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 相应的应急措施。5.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相关系统保持正压,严 禁负压动火作业。5.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 气体能顺畅排走。符合要求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6.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 要有代表性。6.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 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 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 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lOnio6.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 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 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动火按要求分析,并通知安全管 理管控部进行检测符合要求6.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 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6.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 测浓度应不大于().5% (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 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 0.2% (体积百分数)。驾曹合成车间参加评审人员签字: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总数、采取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评价2条共20款,符合相关条款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2011 年 2 月15 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9序号法律法 规及其实施日 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描述不符合的具体原因 及采取的相应措施9险学安管管条 危化品全理控例2011. 12.01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 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 专人负责管理管控;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 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 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按要求制定相应的制度并执行, 符合要求第二十六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 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相关技术防范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 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按要求执行,符合要求第二十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 (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 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管控规章制度和安全 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建立相应的制度,符合要求制审合成车间参加评审人员签字: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总数、采取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评价3条,符合相关条款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 2011 年 2 月15 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10序号法律法 规及其 要求实施日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描述不符合的具体原因 及采取的相应措施10化学品 生产单 位高处 作业安 全规范2009.1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 员,应经过专业相关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 上卤,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 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 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符合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 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符合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 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符合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 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完好后投 入使用。符合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合适的 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 式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 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合适的内容。符合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1)遇有6级以上强风、 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2)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 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 明。符合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 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 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 式方法。符合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 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符合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 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 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 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 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符合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 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 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和 GB 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 符合GB 7059和GB 12142的要求。符合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 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 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 ±5°为宜。梯子如需 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较链应牢 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符合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 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符合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 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合适的内容相适应的 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 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 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 牢。符合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 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 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 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 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 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 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 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 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 乱置或向下丢弃。符合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 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 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 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 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 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 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符合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总数、采取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评价4条,符合相关条款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 2011年2月15 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2序号法律法 规及其实施日 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描述不符合的具体原因 及采取的相应措施2中华人 民共和 国安全 生产法2002.11 .1第6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 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公司每位员工依法能获得安全 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能履行安全 生产方面的义务。符合要求第2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已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符合要求第22条生产经营单位米用新工艺、新相关技术、新 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相关技 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 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新设备时试车前进行必要 的安全相关技术培训符合要求第24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本次项 目(以下统称建设本次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按要求进行三同时 符合要求修理完善。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 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 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 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符合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 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 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 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 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 负责人或工长(值班主任)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 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符合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 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 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 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 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 有防滑措施。符合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符合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 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 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符合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 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符合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相关技术设施有缺陷和 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符合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 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 后应立即恢复。符合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 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符合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 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符合参加评审合成车间参加评审人员签字:部门: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总数、采取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评价1条共25款,符合相关条款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2011年 2 月15 FI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11序号法律法 规及其 要求实施日 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描述不符合的具体原因 及采取的相应措施11品单备作全 学产设修安范 化生位检业规2009.14.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符合4.3根据设备检修本次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 制定设备检修解决方案,检修解决方案应经设备使用 单位审核。检修解决方案中应有安全相关技术措施, 并明确检修本次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 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符合1.1.1 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 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合适的内容: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1.1.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 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及相应对策。1.1.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符合方式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相关事故项目案例和经验、教训。4.5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 0符合4.6检修本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 进行检修解决方案交底。符合4.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 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符合4.8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 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 范的规定执行。符合4.9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符合4.11检修本次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 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符合4.1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 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 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 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符合4.13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 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 锁。符合4.1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 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符合4.15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整体平台、算子板、 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符合4.16对方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 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符合4.17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 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 设警示红灯。符合4.18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符合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5.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符合用品。5.2 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相关技术操作规 程。5.3 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 证。5.4 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 相应的防护措施。5.5 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 关操作、检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5.6 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 人进行安全监护。5.7 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 时,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 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 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6.1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算子板、扶手、栏杆、 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6.2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 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6.3 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 应清理干净。符合参加评审 人次江尉 部门:合成车间参加评审人员签字: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总数、采取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评价3条26款,符合相关条款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2011年2 月15 日序号法律法 规及其 要求实施日 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描述不符合的具体原因 及采取的相应措施12化学品 生产单 位盲板 抽堵作 业安全 规范2009.1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4.1 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 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 声波探伤合格。4.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 度应经强度计算。4.3 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 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4.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 料做盲板垫片。符合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5.1 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管控,作业前应办 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5.2 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 培训,并经考核合格。5.3 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 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 应按图作业。5.4 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 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5.5 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 业现场。5.6 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应制定应急预案。5.7 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 相关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符合戴适合的防护用具。5.8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 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 m内不 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 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5.9 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 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5.10 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 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5.11 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AQ 3025-2008化学品生 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5.12 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 盲板抽堵作业。5.13 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 产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 好i己录。5.14 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 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5.15 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 D专人共同确认。6.4作业人6.4.1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合适的内容、地点、时间、 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6.4.2 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6.4.3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 业。6.4.4 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 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符合参加评审江同部门:合成车间参加评审人员签字: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总数、采取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评价2条20款,符合相关条款填表人:填表时间:2011 年 2 月15 日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13序号法律法 规及其 要求实施日 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描述不符合的具体原因 及采取的相应措施13作业场 所职业 健康监 督管理 管控暂 行规定2009 .9. 1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本次项 目和相关技术改造、相关技术引进本次项目(以下统 称建设本次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 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 质的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 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本次项目所在地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管控部门备案。符合第十六条 建设本次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 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 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 用应当纳入建设本次项目工程预算。符合第二十六条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符合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 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 个人。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 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符合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 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相关技术、新 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逐步替代产生职业危害的相 关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符合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采用的相关技术、符合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 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相关 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 果承担责任。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 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符合常审合成车间参加评审人员签字: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总数、采取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评价7条,符合相关条款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2011 年 2 月15 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14序号法律法 规及其 要求实施日 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描述不符合的具体原因 及采取的相应措施14河北省 作业场 所职业 卫生监 督管理 管控办 法2009 .2. 1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个体职业防护用品, 严格依照使用期限定期更换,并指导、督促作业人员 正确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接触职 业危害的作业人员津贴补助。符合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 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符合通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控部门。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管控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职业卫生违 法行为和职业危害事故。受理举报的部门对举报事项 应当认真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告知举报人, 查证属实的应当按规定给予奖励。符合卷仲审合成车间fflSl J:参加评审人员签字:评价结果:(包括不符合总数、采取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评价3条,符合相关条款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填表人:填表时间:2011 年 2月15 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表15序号法律法 规及其 要求实施日 期简介及重点关注条款执行情况描述不符合的具体原因 及采取的相应措施15工业企 业涉及 卫生标 准2010.8.15.2.2.2 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宜安装在单层 厂房内。当设计需要将这些生产设备安置在多层厂房 内时,宜将其安装在底层,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 措施。符合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各类管道不宜从仪 表控制室和劳动者经常停留或通过的辅助用室的空 中和地下通过;若需通过时,应严格密闭,并应具备 抗压、耐腐蚀等性能,以防止有害气体或蒸气逸散至 室内。符合5.3.4 产生噪声、振动的厂房设计和设备布局应采符合取降噪和减振措施6.3.1.1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应按GBJ87设计,对生产 工艺、操作维修、降噪效果进行综合分析,采用行之 有效的新相关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式方法。 对于生产过程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 行控制,使噪声作业劳动者接触噪声声级符合GBZ2.2 的要求。采用工程控制相关技术措施仍达不到GBZ2.2 要求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劳动作息时间,并 采取适宜的个人防护措施。符合63.1.3 工业企业设计中的设备选择,宜选用噪声较 低的设备。符合6.3.1.4 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 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 振等控制措施。符合631.5 为减少噪声的传播,宜设置隔声室。隔声室 的天棚、墙体、门窗均应符合隔声、吸声的要求。符合产生噪声的车间,应在控制噪声发生源的基 础上,对厂房的建筑设计采取减轻噪声影响的措施, 注意增加隔声、吸声措施。符合632.2 工业企业设计中振动设备的选择,宜选用振 动较小的设备。符合632.3产生振动的车间,应在控制振动发生源的基 础上,对厂房的建筑设计采取减轻振动影响的措施。 对产生强烈振动的车间应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对振 幅、功率大的设备应设计减振基础。符合6.4.3在选择极低频电磁场发射源和电力设备时,应综合考虑安全性、可靠性以及经济社会效益;新建 电力设施时,应在不影响健康、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