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模拟试卷三(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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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模拟试卷三(含答案).docx
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交通运输工程模拟试卷三(含答案)问答题1.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全长58km,划分为三个路(江南博哥)基桥涵施工合同段,相应的设置三个监理机构(即第一、二、三总监办);路面工程全线设置为一个施工合同段(第四施工合同段),由中标路基桥涵阶段的第二总监办负责监理。路基桥涵施工合同期为28个月,路面施工期为16个月。路基桥涵施工合同段的划分是按照土地所在乡镇进行的,施工第二合同段的终点为一座通道桥,该通道桥1号桥台的台背回填部位及5m填土路基位于路基桥涵第三合同段范围内。工程施工后期,路基桥涵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要求第二总监办协调该台背回填及其后5m路基的施工单位,建议由第三合同段一并施工。第二总监办立即召开了第二、三合同段项目经理参加的协调会议,议定该通道桥1号桥台的台背回填部位及5m填土路基由第三合同段援助施工。问题:<1>.第三合同段的路基填筑材料为土石混填材料。利用土石混填材料填筑路基应符合哪些规定?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哪些规定?<2>.经查阅中标工程量清单,第三合同段的台背回填、路基填土单价均高于第二合同段的相应单价,第三合同段要求按照第三合同段的工程量清单单价支付。你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3>.该桥的设计为水泥混凝土骨架防护,请问水泥混凝土骨架防护应符合哪些规定?<4>.浆砌片石护坡的平整度检查的规定值是多少?检查的方法和频率如何?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参考解析:<1>.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土石混填路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压实机械宜采用自重不小于18t的振动压路机;应分层填筑压实,不得倾填;应使大粒径石料均匀分散在集料中,石料间隙应填充小粒径石料和土;土石混合料来自不同料场,其岩性或土石比例相差较大时,宜分层或分段填筑;土石混填的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应小于300mm,该层填料最大粒径宜小于150mm,压实后表面无孔洞;中硬、硬质石料填筑路堤时,应进行边坡码砌,软质石料填筑路堤时,边坡按照土质路堤边坡处理;采用强夯、冲击压路机进行补压时,应避免影响附近的构造物。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的规定:路基表面无明显孔洞;大粒径填石应不松动;中硬、硬质石料填筑路堤边坡应码砌紧密无松动,砌块间承接面应向内倾斜,坡面平顺。<2>.不能同意。应由两家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监理工程师重新核算单价,达到双方满意。<3>.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水泥混凝土骨架防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骨架施工前应修整坡面,填补超挖形成或原生的坑洞和空腔;混凝土浇筑应从护脚开始,由下而上进行浇筑,浇筑时采用振捣棒振捣;骨架宜完全嵌入坡面内,保证骨架紧贴坡面,防止变形和破坏;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宜不少于14天。<4>.浆砌片石护坡的表面平整度检查的规定值是不大于25mm。检查的方法和频率分别是2m直尺测量、每20m测5处。问答题2.某市政府投资的公路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使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编制。招标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人中选择中标人。事件2: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项目估算价的5%。事件3: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事件4:开标时招标人发现,并经监标人确认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问题:<1>.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指出事件2、事件3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指出事件4中招标人是否可以宣布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废标?说明理由。<4>.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参考解析:<1>.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1)“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不妥。理由:该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2)“要求在当地承包人中选择中标人”不妥。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2>.事件2、事件3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1)“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项目估算价的5%不妥。理由:投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2)“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3)“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3>.事件4中招标人是可以宣布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废标。理由:招标控制价,也称最高投标限价、投标限价、拦标价、最高报价、预算控制价等。所谓投标最高限价是指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的一个报价,否则将按照废标处理。<4>.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1)“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不妥。理由: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不妥。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在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问答题3.某公路项目的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前,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如图3-4所示,该进度计划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工程施工到第5个月末检查时,A2工作刚好完成,B1工作已进行了1个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A1工作施工半个月发现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不准确,经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协商确认,对原设计进行变更,设计变更后工程量没有增加,但承包人提出以下索赔:设计变更使A1工作施工时间增加1个月,故要求将原合同工期延长1个月。事件2:工程施工到第6个月,遭受飓风袭击,造成相应损失,承包人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内容如下:(1)部分已完工程遭受不同程度破坏,费用损失30万元;(2)在施工现场承包人用于施工的机械受到损坏,造成损失5万元;用于工程上待安装设备(承包人供应)损坏,造成损失1万元;(3)由于现场停工造成机械台班损失3万元,人工窝工费2万元;(4)施工现场承包人使用的临时设施损坏,造成损失1.5万元;业主使用的临时用房破坏,修复费用1万元;(5)因灾害造成施工现场停工0.5个月,索赔工期0.5个月;(6)灾后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施工需费用3万元。事件3:A3工作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供应的材料没有及时到场,致使该工作延长1.5个月,发生人工窝工和机械闲置费用4万元(经监理工程师查证)。问题:<1>.不考虑施工过程中发生各事件的影响,在施工网络进度计划中标出第5个月末的实际进度前锋线,并判断如果后续工作按原进度计划执行,工期将是多少个月?<2>.指出事件1中承包人的索赔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分别指出事件2中承包人的索赔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4>.除事件1引起的索赔费用之外,承包人可得到的索赔费用是多少?合同工期可顺延多长时间? 参考答案:详见解析参考解析:<1>.绘制第5个月的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3-5所示。如果后续工作按原进度计划执行,该工程项目将被推迟2个月完成,工期为15个月。<2>.工期索赔成立。因设计资料不准确属业主的风险,且A1工作是关键工作。<3>.(1)索赔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已完工程费用损失,应由业主支付。(2)承包人用于施工的机械损坏索赔不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机械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用于工程上的待安装设备损坏,索赔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待安装设备的损坏由业主承担。(3)索赔不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使用的临时设施损坏的损失索赔不成立,业主使用的临时用房修复索赔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各方损失由各方分别承担。(5)索赔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可顺延合同工期。(6)索赔成立,清理和修复费用应由业主承担。<4>.(1)索赔费用:30+1+1+3+4=39(万元)。(2)合同工期可顺延:1+0.5=1.5(月)。问答题4.某公路土方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8000m³,单价为200元/m³,合同工期6个月。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如下:(1)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2)建设单位自第一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3)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不超过合同估算工程量10时,单价不调整,当超过10时,对超过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4)工程预付款从累计工程款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以上的下一个月起,至合同工期的第六个月(包括第六个月)平均扣回。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并由监理机构确认的工程量如表1所示。监理机构确认的工程量表1问题:<1>.该施工合同的签约合同价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为多少?<2>.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开始扣回?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3>.12月底监理机构应签发的进度付款金额为多少?参考解析:<1>.签约合同价为:200×8000160(万元)。工程预付款为:160×2032(万元)。<2>.30的签约合同价为:160×3048(万元)。第一个月实际完成工程款为:200×120024(万元)。第二个月实际完成工程款为:200×170034(万元)。到第二个月完成工程累计金额为:243458(万元),已经超过30的签约合同价,因此,预付款应从第三个月(9月)开始扣回。9月、10月、11月、12月每月应扣预付款金额:32÷48(万元)。<3>.到12月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为8900m³,超过合同估算量8000m³的10,超出部分的数量为89008000800100(m³),该部分按照新单价执行,新单价为:200×0.9180(元/m³)。12月份工程款为200×(800100)180×10015.8(万元)。12月应扣质量保证金为:15.8×50.79(万元)。12月应扣预付款金额为:8万元。因此,12月底监理机构应签发进度付款金额15.880.797.01(万元)问答题5.某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监理规划并报法定代表人审批,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事件2:总监理工程师委托驻地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组织召开监理例会;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组织审查工程变更;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事件3:总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有一台起重机械安装后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且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问题:<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2>.逐条指出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可委托和不可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的工作。<3>.指出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写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内容。参考解析:<1>.(1)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监理规划不妥。正确做法:监理合同签订及收到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规划。(2)监理规划报法定代表人审批不妥。正确做法:监理规划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3)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不妥。正确做法: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7天报送建设单位。<2>.(1)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可委托;(2)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不可委托;(3)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可委托;(4)组织审查工程变更,可委托;(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不可委托;(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不可委托。<3>.(1)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不妥。理由:因为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签发暂停令,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2)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该起重机械。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要求施工单位整理相关验收资料报送给监理机构。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建设单位同意,签发复工申请后,施工单位可以启用该施工机械。问答题6.某公路路基填筑工程在施工完成半月后,一段路基(长度约80m)整体失稳垮塌,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表明,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施工单位在该段路基施工时盲目赶进度,未将原地面的淤泥彻底清理干净所致。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即进行了返工处理,经检查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核实施工单位用于这次返工的各项费用共计90万元,事后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费用索赔的各种文件资料,要求建设单位对返工所花费的90万元给予赔偿。问题:<1>.试分析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为什么?<2>.试分析对该质量事故,监理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3>.根据题意,你认为此次质量事故属于哪级哪类事故?为什么?<4>.请说明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哪几类?<5>.公路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哪些方面?<6>.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参考解析:<1>.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不成立。因为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施工单位施工时盲目赶进度,路基基底淤泥层未彻底清理干净,就强行进行路基填筑,导致路基整体失稳垮塌。施工单位这一行为违反了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是此次事故的责任方,对该质量事故应负全部责任。<2>.对该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承担监理失职的责任。因为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在原地面的淤泥层清理完成后,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填筑路基。在原地面的淤泥层清理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意路基填筑。显然,原地面的淤泥层清理完成后,要么监理工程师没有检查验收,要么检查验收工作不认真,没有发现淤泥层没有清理干净这一质量隐患。因此,监理工程师并没有尽到监理职责。<3>.此次质量事故属于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公路项目中桥或大桥主体结构垮塌、中隧道或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小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为质量问题。<4>.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为质量问题。<5>.公路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6>.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