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pdf
安监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24 号)、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 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要求,在总结 2012年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3、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4、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二、市安监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 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 18 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 5 部(单位车辆 3 部、租用社会车辆 2 部).(二)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 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 2 天:2 天*18 人*12 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 0.5 天:0.5 天*18 人*52 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 1 天:1 天*18 人*12 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 3 天:3 天*18 人=54 5、法定年休假:15 天*8 人+10 天*10 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 天*4人*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 个*1 天*3 人*1.5(系数)=180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 天*4人*4季度=48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 4 起.4 起*3 天*3 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 1 起.1 起*3 天*4 人=12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每月 5 起.5 起*1 天*3 人*12 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 1 次.4 次*1 天*18 人=72 8、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 3 次.3 次*1 天*18 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 4 起.4 起*0.5 天*3 人*12 月=72 10、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 12 天.12 天*4 人=48.11、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 1 天.1 天*6 人*12 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每人每月 0.5 天.0.5 天*18 人*12 月=108.13、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 0.5 天.0.5 天*18 人*12 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 家非煤矿山企业、18 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 人*2 次*0.5 天*13+3 人*3 次*0.5 天*18=133 15、机动工作日:每人每月 0.5 天.0.5 天*18 人*12 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