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担保协议书范本参考(标准版).doc
个人担保协议书范本参考 (合同、协议书范本)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个人担保协议书范本参考 个人担保协议书范本一 个保字第号出借人: 保证人1: 保证人2:(以称债权人)(下称保证人) 鉴于借款人(下称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了编号为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且保证人已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台向的内容,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圆台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1.1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下债权人发放给债务人的借款本金(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保证担保范围 2.1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债权人实现值极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个人借款担保合同三、保证方式。 3.1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4.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自本台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办理借款展期予续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假设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主张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证责任 5.l如果主合同项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归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应付款项,保证人应无条件地向债权人立即清偿保证范围内的所有应付款项。 5.2保正人款及时履行保证责任的,还应承担债权人向其索偿的诉讼费用、律师谢、差旅费、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3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它担保方式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其它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债权人是否向其它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能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提出异议。 5.4主合同项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保证人的,各保证人之间对 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保证人的承诺和保证 6.1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并保证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债权人对其资信、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6.2签署和履行本保证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证人碰在以下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6.3.1保证人或家庭成员发生对经济状况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证人出售、出租、转移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证人对外投资数额较大或成为第三人债务提供担保,对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3.4保证人发生对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件,如涉嫌违法犯罪或发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证人承诺: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变更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增加借款金额、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办理展期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否那么,保证人仅按主合同原约定的借款金额、利率和期限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和保证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有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保证人保证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准手续,否那么,由此而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保证人应往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全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债权人住所地法院管辖解决。 8.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1本合同主债权设定了其他担保权的,那么债权人可以选择使担保权的顺位(包括同时或先后)以实现债权。 9.2各方向对方以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送大讯息的,在通讯发出后的合理时间视为送达;如果通讯地址有变更,变更应该及时书面告知对方。9.3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签约方各执一份。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被解除,那么保证人同意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两年。 第十一条、提示及声明 11.1债权人己提示保证人详细阅读本合同条款: 11.2保证人声明,债权人已就合同条款作必要说明,保证人在合同条款与债权人理解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否那么已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清楚。 债权人: 地址: 保证人1: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活: 保征人2: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担保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_ 乙方: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年_字第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那么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个人担保协议书范本三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身份证号:地址/住所:电话: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年个 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那么: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归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假设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那么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以下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分、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假设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假设对外提供担保,那么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那么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假设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那么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假设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那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在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以下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那么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那么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 第14页,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