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管理局内部控制规范.pdf
邮政管理局内部控制规范(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全面控制经济活动。(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第六条省局及各市、州局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第七条内部控制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第二章预算业务管理 第八条各单位的预算是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按照预算管理权限,省局向国家局申报预算,为二级预算单位。各市、州邮政管理局向省局申报预算,为基层预算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单位。第九条各单位编制预算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支出需求;(二)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四)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五)其他因素。第十条预算管理实行分级编报、分级管理原则。各单位财务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及监督等工作;各单位是预算资金的使用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负责。第十一条预算编制采取“二上二下”的编报程序。各单位应当按照上级单位规定的时间编报预算。第十二条各单位应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预算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各单位应完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制度和预算执行与分配挂钩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预算执行均衡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第三章收支业务管理 第十三条收入是指各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其他收入,是指各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第十四条各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第十五条除财政拨款收入外,所有收入必须使用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票据。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加强收入管理,对未达账款及时清收;对各种专用收据、发票等票据加强管理,要建立严格的保管、领发、登记、销号和检查制度。第十七条支出是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各单位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项目支出,是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由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第十九条各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或本系统定额标准,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规定。各项支出应按实际支出数列报,不得虚报、漏报、瞒报。第二十条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时间向上级报送报表。项目完成后,要及时向上级报送项目支出决算和预算执行报告等文字材料,并接受检查监督。第二十一条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不得使用虚假票据。要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并按经费的使用和审批权限履行程序后,由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大额经费支出,要建立集体决策机制。第四章资产及政府采购业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指各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够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暂付款项、存货等。前款所称存货是指行政单位在工作中为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 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第二十五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交付验收手续、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进行工程结(决)算审计。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第二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软件资产等。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依法实施政府采购。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当明确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责任。财务部门是资产的财务核算和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清查等综合管理和核算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实物管理和具体管理责任的落实;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使用管理,对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直接责任。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时处理。第三十一条各单位的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各级邮政监管机构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第三十二条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不得使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未经审批,不得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第三十三条各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三十四条合同管理部门为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合同文本的审查把关,参与合同纠纷的处理。(二)审查合同的预算、决算、数量、质量等内容,对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进行监督检查。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三)审查合同的订立依据、资金来源、合同价款、采购方式和时间等内容。第三十五条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核实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二)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合同送审程序。(三)负责履行合同。第三十六条合同送审程序:(一)填写相关协议,将合同文本及有关文件送办公室进行审查。合同审查的有关文件是指:1.合同的订立依据,包括签报、会议纪要、预算说明等文件;2.有关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的证明;3.合同须授权签订的,应附有授权委托书;4.合同附件及其他必备文件。办公室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合同审查意见。(二)按照公文流转程序将合同文本及有关文件送局领导审批。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三)履行以上送审程序后,由办公室加盖公章并留存一份作为合同档案存档。第三十七条合同由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订,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在授权的范围内签订合同。授权委托书的开具和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第三十八条省局各处室及市州局各科室不得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变更和解除合同。第三十九条合同正式签订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因特殊情况,经过单位负责人批准,在合同签订前已经实际履行的,补办合同。第四十条办公室在合同实际履行期间要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四十一条各市州局签订以下合同事项需报省局审批:(一)合同标的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二)涉外合同。(三)国有资产转让、担保合同。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四)国家邮政局规定的其他需要送审的合同。第六章建设项目管理 第四十二条预算内基本项目的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邮政局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规范要求。第四十三条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一)根据相关规划和有关工作方案,编制项目建议书;(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四)根据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依法组织招投标或政府采购;(五)工程实施;(六)初步验收;(七)竣工验收;(八)资产交付和竣工财务决算。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第四十四条下列项目可按规定适当简化程序:(一)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批准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已经明确、前期工作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的,可以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房屋、设备和材料单纯购置类项目,可合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按照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相关要求进行采购工作,并可适当简化工程验收手续。(三)项目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四十五条省局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项目建设工作中,负责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省局及市州局办公室负责项目储备、编制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检查项目实施、组织或委托工程验收等工作。省局各处室及市州局各科室结合本部门相关项目,提出储备项目建议和投资计划意见,参与项目文件审查,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参与工程验收。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申请报批和组织实施。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第七章其他管理领域 第四十六条省局及各市、州局应当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根据财政部和国家邮政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对本单位费用管理办法、绩效管理、会计核算、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决算管理等制度进行完善,切实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省邮政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信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一)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的内部控制,保证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本公司通过信息化系统所产生的数据。第三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防止公司信息系统被非授权地访问、使用、泄露、分解、修改和毁坏,从而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追责性,保障信息系统能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正确实施、安全运行。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第二节分工及授权 第五条对操作人员授权,主要是对存取权限进行控制。设多级安全保密措施,系统密匙的源代码和目的代码,应置于严格保密之下,从信息系统处理方面对信息提供保护,通过用户口令的检查,来识别操作者的权限;利用权限控制用户限制该用户不应了解的数据。操作权限的分配,以达到相互控制的目的,明确各自的责任。第六条本公司信息系统针对不同部门、不同人员、不同分工进行授权。不同人员的对同一数据的权限不同。根据实际情况,人员对数据又分为管理权限、操作权限、查看权限等。对人员新增授权需经授权人员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对其授权。第七条为了保证信息数据完整性、可追溯性,信息系统所有用户对信息数据没有删除权限,只有作废权限。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第三节控制措施 第八条建立严格的信息流程,不同节点的操作人员不同。不得有一个人具有一个流程的全部操作权限。第九条对数据库进行严密的加密算法,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对数据库进行异地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第十条确实需要查询以前数据或对以前发生的数据进行存取的,由需求部门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经有权机构或人员批准后,由办公室与有关部门相结合,对相关人员暂时授权,对历史数据进行处理。处理完成后,对其权限及时收回。第四节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信息管理由行使监督检查权。第十二条 信息管理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各个机构是否设置了符合管理需求的岗位,职责分工是否明确,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二)一操作人员的权限分配是否合理,有无超越权限范围,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三)信息系统开发和修改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清晰。(四)针对应用系统访问设立的各项受控措施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是否有效阻止非法使用者侵入系统。(五)担负不同职责的合法使用者具体实施的数据控制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六)软件的使用、保管、维护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七)设备管理、环境管理、数据资料备份事项是否符合国家、行业管理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以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完整性。(八)信息管理运行日志记录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是否及时、完整、连续,以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及数据安全。第十三条检查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第十四条 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负责解释。省局及所属市州局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 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循下列原则一 础上内部控制关注单位重要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