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建筑安全员A证考试题库汇总(含答案、典型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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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建筑安全员A证考试题库汇总(含答案、典型题).pdf
2022年 广 东 省 建 筑 安 全 员 A 证 考 试 题 库 汇 总(含 答 案、典 型 题)一、单 选 题 1.危 险 源 辨 识 是 指 识 别 危 险 源 的 存 在 并 确 定 其()的 过 程。A、特 性 B、状 态 C、原 因 D、来 源 答 案:A2.新 安 全 生 产 法 明 确 要 求 建 立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负 责、职 工 参 与、政 府 监 管、行 业 自 律、()的 机 制,进 一 步 明 确 各 方 安 全 生 产 职 责。A、自 我 监 督 B、社 会 监 督 C、舆 论 监 督 D、部 门 监 督 答 案:B解 析:安 全 生 产 法 中 明 确 要 求 建 立“生 产 经 营 单 位 负 责、职 工 参 与、政 府 监 管、行 业 自 律、社 会 监 督”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制,明 确 了 各 方 安 全 生 产 职 责,目 的 是 形 成 齐 抓 共 管 的 合 力,防 止 和 减 少 生 产 安 全 事 故。3.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必 须 对 安 全 设 备 进 行 经 常 性 维 护、保 养,并 定 期 检 测,保 证 正 常 运 转。维 护、保 养、检 测 应 当 做 好 记 录,并 由()0A、负 责 人 签 字 B、经 理 签 字 C、有 关 人 员 签 字 D、生 厂 商 方 面 签 字 答 案:C解 析: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必 须 对 安 全 设 备 进 行 经 常 性 维 护、保 养、定 期 检 测,保 证 正 常 运 转;维 护、保 养、检 测 作 好 记 录,由 有 关 人 员 签 字。4.在 一 般 设 备 事 故 调 查 处 理 上,()采 取 了 重 对 策、轻 处 罚 的 原 则。A、中 国 B、德 国 C、美 国 D、新 加 坡 答 案:B解 析:德 国 重 大 设 备 事 故 的 调 查 分 析 以 资 产 所 有 者 为 主,调 查 组 由 保 险 公 司、行 业 协 会、技 术 监 督 部 门、企 业 负 责 人 及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组 成。在 一 般 设 备 事 故 的 调 查 处 理 上,采 取 了 重 对 策、轻 处 罚 的 原 则,原 因 在 于 希 望 职 工 自 己 提 出 所 犯 错 误,重 点 不 是 处 罚,而 是 制 定 防 止 今 后 再 次 发 生 的 措 施。5.开 关 箱 中 漏 电 保 护 器 的 额 定 漏 电 动 作 电 流 不 应 大 于 0,额 定 漏 电 动 作 时 间 不 应 大 于()oA、30MA,0.5SB、20MA,0.5S20MA;0.ISD、30MA;0.IS答 案:D解 析:开 关 箱 中 漏 电 保 护 器 的 额 定 漏 电 动 作 电 流 不 应 大 于 30mA,额 定 漏 电 动 作 时 间 不 应 大 于 0.Iso6.特 种 设 备 生 产、经 营、使 用 单 位 对 其 生 产、经 营、使 用 的 特 种 设 备 应 当 进 行 自 行 检 测 和 维 护 保 养,对 国 家 规 定 实 行 检 验 的 特 种 设 备()oA.应 当 及 时 申 报 B、应 当 接 受 检 验 C、应 当 对 企 业 人 员 进 行 培 训 D、应 当 及 时 申 报 并 接 受 检 验 答 案:D解 析:特 种 设 备 生 产、经 营、使 用 单 位 对 其 生 产、经 营、使 用 的 特 种 设 备 应 当 进 行 自 行 检 测 和 维 护 保 养,对 国 家 规 定 实 行 检 验 的 特 种 设 备 应 当 及 时 申 报 并 接 受 检 验。7.安 全 生 产 费 用 的 使 用 范 围 不 包 括 以 下()oA、完 善、改 造 和 维 护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的 支 出 B、配 备、维 护、保 养 应 急 救 援 器 材、设 备 支 出 和 应 急 演 练 支 出C、现 场 作 业 人 员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支 出 D、开 展 重 大 危 险 源 和 事 故 隐 患 评 估、监 控 和 整 改 支 出 答 案:C解 析:安 全 生 产 费 用 的 使 用 范 围(1)完 善、改 造 和 维 护 安 全 防 护 设 施 设 备 支 出。(2)配 备、维 护、保 养 应 急 救 援 器 材、设 备 支 出 和 应 急 演 练 支 出。(3)开 展 重 大 危 险 源 和 事 故 隐 患 评 估、监 控 和 整 改 支 出。(4)安 全 生 产 检 查、评 价(不 包 括 新 建、改 建、扩 建 项 目 安 全 评 价)、咨 询 和 标 准 化 建 设 支 出。(5)配 备 和 更 新 现 场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防 护 用 品 支 出。(6)安 全 生 产 宣 传、教 育、培 训 支 出。(7)安 全 生 产 适 用 的 新 技 术、新 标 准、新 工 艺、新 装 备 的 推 广 应 用 支 出。(8)安 全 设 施 及 特 种 设 备 检 测 检 验 支 出。(9)其 他 与 安 全 生 产 直 接 相 关 的 支 出。8.某 项 目 部 组 织 开 展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安 全 教 育 培 训,涉 及 的 培 训 内 容 有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管 理 规 定、特 种 作 业 工 种 操 作 规 程 等。请 根 据 背 景 资 料,回 答 下 列 问 题。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年。A、1B、2C、3D、5答 案:B解 析: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2 年。有 效 期 满 需 要 延 期 的,应 当 于 期 满 前 3 个 月 内 向 原 发 证 机 关 申 请 办 理 延 期 复 核 手 续。延 期 复 核 合 格 的,资 格 证 书 有 效 期 延 期 2 年。9.通 过 政 府 监 管 平 台 建 立 建 筑 业 职 业 道 德 的 诚 信 监 督 机 制。对 诚 实 守 信 的 行 为给 予 褒 奖,对 失 信 的 行 为 给 予 惩 戒,甚 至 可 以 辅 以 法 律 的 手 段,通 过()约 束 员 工 行 为。A、企 业 制 度 B、道 德 规 范 C、行 政 立 法 D、奖 惩 制 度 答 案:C解 析:通 过 政 府 监 管 平 台 建 立 建 筑 业 职 业 道 德 的 诚 信 监 督 机 制。对 诚 实 守 信 的 行 为 给 予 褒 奖,对 失 信 的 行 为 给 予 惩 戒,甚 至 可 以 辅 以 法 律 的 手 段,通 过 行 政 立 法 约 束 员 工 行 为。10.下 列 属 于 行 政 处 罚 的 是()OA、没 收 财 产 B、罚 金 C、撤 职 D、责 令 停 产 停 业 答 案:D解 析:行 政 处 罚 的 种 类 有 警 告、罚 款、没 收 违 法 所 得 和 非 法 财 物、责 令 停 产 停 业、暂 扣 或 者 吊 销 许 可 证 和 执 照、行 政 拘 留 以 及 法 律、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行 政 处 罚 等 7 类。没 收 财 产 和 罚 金 属 于 刑 事 责 任 的 附 加 刑 范 畴;撤 职 属 于 行 政 处 分。11.结 构 施 工 自 二 层 起,凡 人 员 进 出 的 通 道 口(包 括 井 架、施 工 用 电 梯 的 进 出 通 道 口)均 应 搭 设 安 全 防 护 棚。高 度 超 过 24m的 层 次 上 的 交 叉 作 业,应 设()防 护。A、多 层B、防 护 网 C、三 层 D、双 层 答 案:D解 析:结 构 施 工 自 二 层 起,凡 人 员 进 出 的 通 道 口(包 括 井 架、施 工 用 电 梯 的 进 出 通 道 口),均 应 搭 设 安 全 防 护 棚。高 度 超 过 24m的 层 次 上 的 交 叉 作 业,应 设 双 层 防 护。上 方 施 工 可 能 坠 落 物 件 或 处 于 起 重 臂 回 转 范 围 之 内 的 通 道,在 其 受 影 响 的 范 围 内,必 须 搭 设 顶 部 能 防 止 穿 透 的 双 层 防 护 廊。12.。是 塑 造 建 筑 行 业 从 业 人 员 行 业 风 貌 的 一 个 窗 口,也 是 提 高 行 业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保 证。A、企 业 文 化 建 设 B、安 全 生 产 责 任 C、业 务 素 质 建 设 D、职 业 道 德 建 设 答 案:D解 析:职 业 道 德 建 设 是 塑 造 建 筑 行 业 从 业 人 员 行 业 风 貌 的 一 个 窗 口,也 是 提 高 行 业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保 证。13.依 据 安 全 生 产 法 的 规 定,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具 备 本 法 和 有 关 法 律、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家 标 准 或 行 业 标 准 规 定 的();不 具 备 的,不 得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A、安 全 生 产 条 件 B、安 全 生 产 目 的C、安 全 生 产 标 准 D、安 全 生 产 职 责 答 案:A解 析: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具 备 本 法 和 有 关 法 律、行 政 法 规 和 国 家 标 准 或 者 行 业 标 准 规 定 的 安 全 生 产 条 件;不 具 备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不 得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活 动。安 全 生 产 法 第 十 七 条 14.“管 生 产 必 须 管 安 全”是 企 业 各 级 领 导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必 须 坚 持 的 原 则。企 业 0 是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的 领 导,肩 负 安 全 生 产 的 责 任,在 抓 经 营 管 理 的 同 时 必 须 抓 安 全 生 产。A、分 管 负 责 人 B、主 要 负 责 人 C、一 般 负 责 人 D、经 营 负 责 人 答 案:B15.()针 对 安 全 生 产 刑 事 责 任 作 了 具 体 规 定。A、刑 法 修 正 案(二)B、刑 法 修 正 案(四)C、刑 法 修 正 案(六)D、刑 法 修 正 案(九)答 案:C16.工 地 临 时 设 施 的 布 置,要 尽 可 能 减 少 废 弃 地 和 死 角,临 时 设 施 占 地 面 积 有 效 利 用 率 大 于()%A、60B、70C、80D、90答 案:D解 析:工 地 临 时 设 施 的 布 置,要 尽 可 能 减 少 废 弃 地 和 死 角,临 时 设 施 占 地 面 积 有 效 利 用 率 大 于 90机 17.()在 申 请 领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或 办 理 安 全 监 督 手 续 时,应 当 提 供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清 单 和 安 全 管 理 措 施。4 监 理 单 位 B、设 计 单 位 C、施 工 单 位 D、建 设 单 位 答 案:D解 析:建 设 单 位 在 申 请 领 取 施 工 许 可 证 或 者 办 理 安 全 监 督 手 续 时,应 当 提 供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清 单 和 安 全 管 理 措 施。18.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教 育 和 培 训,保 证 从 业 人 员 具 备 必 要 的 安 全 生 产 知 识。A、安 全 生 产 B、政 策 C、经 济 管 理D、行 政 答 案:A解 析: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保 证 从 业 人 员 具 备 必 要 的 安 全 生 产 知 识。19.生 产 经 营 单 位 进 行 爆 破、吊 装 以 及 国 务 院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规 定 的 其 他 危 险 作 业,应 当 安 排()进 行 现 场 安 全 管 理,确 保 操 作 规 程 的 遵 守 和 安 全 措 施 的 落 实。A、带 班 领 导 B、班 组 长 C、专 门 人 员 D、设 备 厂 家 答 案:C解 析:生 产 经 营 单 位 进 行 爆 破、吊 装 以 及 国 务 院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规 定 的 其 他 危 险 作 业,应 当 安 排 专 门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安 全 管 理,确 保 操 作 规 程 的 遵 守 和 安 全 措 施 的 落 实。违 反 上 述 规 定 的,责 令 限 期 改 正,可 以 处 10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逾 期 未 改 正 的,责 令 停 产 停 业 整 顿,并 处 10万 元 以 上 20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对 其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 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处 2 万 元 以 上 5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构 成 犯 罪 的,依 照 刑 法 有 关 规 定 追 究 刑 事 责 任。20.行 为 人 由 于 违 法 行 为、违 约 行 为 或 法 律 规 定 而 应 承 受 的 不 利 法 律 后 果,被 称 为()A、法 律 制 裁 B、法 律 监 督法 律 责 任 D、法 律 实 效 答 案:C解 析:法 律 责 任 是 指 公 民、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实 施 违 法 行 为 而 受 到 的 相 应 法 律 制 裁 换 言 之,法 律 责 任 是 指 行 为 人 由 于 违 法 行 为、违 约 行 为 或 者 由 于 法 律 规 定 而 应 承 受 的 某 种 不 利 的 法 律 后 果。21.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对 承 包 单 位、承 租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统 一 协 调、管 理,。进 行 安 全 检 查,发 现 安 全 问 题 的,应 当 及 时 督 促 整 改。A、随 时 B、不 定 期 C、定 期 D、根 据 现 场 情 况 答 案:C解 析: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对 承 包 单 位、承 租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统 一 协 调、管 理,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检 查,发 现 安 全 问 题 的,应 当 及 时 督 促 整 改。22.安 管 人 员 隐 瞒 有 关 情 况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申 请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的,考 核 机 关 不 予 考 核,并 给 予 警 告;安 管 人 员 O 年 内 不 得 再 次 申 请 考 核。A、1B、2C、3D、5答 案:A解 析:安 管 人 员 隐 瞒 有 关 情 况 或 者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申 请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的,考 核 机 关 不 予 考 核,并 给 予 警 告;安 管 人 员 I年 内 不 得 再 次 申 请 考 核。23.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相 应 的 机 制,加 强 对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落 实 情 况 的(),保 证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落 实。A、综 合 管 理 B、监 督 考 核 C、监 督 管 理 D、综 合 监 督 管 理 答 案:B解 析: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相 应 的 机 制,加 强 对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落 实 情 况 的 监 督 考 核,保 证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的 落 实。24.建 设 单 位 应 当 自 开 工 报 告 批 准 之 日 起 15日 内,将()报 关 建 设 工 程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其 他 有 关 部 门 备 案。A、安 全 措 施 费 用 投 入 计 划 B、施 工 安 全 措 施 资 料 C、安 全 施 工 组 织 体 系 资 料 D、安 全 施 工 管 理 制 度 答 案:B25.通 过 对 全 员 的 安 全 培 训 教 育,以 提 高 全 员 的 安 全 素 质 是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措 施。安 全 投 入安 全 技 术 C、安 全 教 育 D、安 全 管 理 答 案:C2 6.劳 务 分 包 企 业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人 员 5 0人 以 下 的,应 当 设 置 1 名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50 2 0 0人 的,应 设 2 名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5。2 0 0人 以 上 的,应 根 据 所 承 担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危 险 实 际 情 况 增 配,并 不 少 于 企 业 总 人 数 的()。A、3%0B、5%oC、10%oD、15%o答 案:B解 析:劳 务 分 包 单 位 施 工 人 员 在 5 0人 以 下 的,应 当 配 备 1 名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50200人 的,应 当 配 备 2 名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2 0 0人 及 以 上 的,应 当 配 备 3 名 及 以 上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并 根 据 所 承 担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危 险 实 际 情 况 增 加,不 得 少 于 工 程 施 工 人 员 总 人 数 的 5/1000O2 7.宿 舍 内 应 保 留 必 要 的 生 活 空 间,室 内 净 高 不 得 小 于(),通 道 宽 度 不 得 小 于 0,住 宿 人 员 人 均 面 积 不 得 小 于。,每 间 宿 舍 居 住 人 员 不 得 超 过()人。宿 舍 应 有 专 人 负 责 管 理,床 头 宜 设 置 姓 名 卡。A,2.4M,0.8M,2.5 nr,16B、2.5M,0.9M,2.5 nr,16C、2.4M,0.9M,2.5 16D、2.5M,0.9M,2.5 nr,15答 案:B解 析:宿 舍 内 应 保 留 必 要 的 生 活 空 间,室 内 净 高 不 得 小 于 2.5m,通 道 宽 度 不 得 小 于 0.9m,住 宿 人 员 人 均 面 积 不 得 小 于 2.5m每 间 宿 舍 居 住 人 员 不 得 超 过 16人。宿 舍 应 有 专 人 负 责 管 理,床 头 宜 设 置 姓 名 卡。28.各 类 垂 直 运 输 接 料 平 台 口 应 设 置 高 度 不 低 于()m 的 楼 层 防 护 门,并 设 置 防 外 开 装 置;A、1B、1.5C、1.8D、2.0答 案:C解 析:(4)施 工 升 降 机、龙 门 架 和 井 架 物 料 提 升 机 等 各 类 垂 直 运 输 设 备 设 施 与 建 筑 物 间 设 置 的 通 道 平 台 两 侧 边,应 设 置 防 护 栏 杆、挡 脚 板,并 采 用 密 目 式 安 全 立 网 或 工 具 式 栏 板 封 闭。(5)各 类 垂 直 运 输 接 料 平 台 口 应 设 置 高 度 不 低 于 1.80 m的 楼 层 防 护 门,并 设 置 防 外 开 装 置;多 笼 井 架 物 料 提 升 机 通 道 中 间,应 分 别 设 置 隔 离 设 施。29.公 司(或 集 团 公 司 的 分 支 机 构)的 安 全 检 查 应 当 为()一 次。4 每 天B、每 周 C、每 月 D、每 季 度 答 案:C30.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未 编 制 安 全 技 术 措 施、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方 案 或 者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且 情 节 严 重()o4 责 令 停 业 整 顿 B、责 令 限 期 改 正 C、降 低 资 质 等 级 D、吊 销 资 质 证 书 答 案:C解 析: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第 六 十 五 条 违 反 施 工 单 位 在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未 编 制 安 全 技 术 措 施、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方 案 或 者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的 规 定,施 工 单 位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责 令 限 期 改 正;逾 期 未 改 正 的,责 令 停 业 整 顿,并 处 1。万 元 以 上 30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情 节 严 重 的,降 低 资 质 等 级,直 至 吊 销 资 质 证 书;造 成 重 大 安 全 事 故,构 成 犯 罪 的,对 直 接 责 任 人 员,依 照 刑 法 有 关 规 定 追 究 刑 事 责 任;造 成 损 失 的,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31.对 列 入 建 设 工 程 概 算 的 安 全 作 业 环 境 及 安 全 措 施 所 需 费 用,不 得 用 于()oA、施 工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及 设 施 更 新 B、安 全 施 工 措 施 的 落 实 C、解 决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D、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 改 善答 案:C解 析:施 工 单 位 应 当 保 证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所 需 资 金 的 投 人,对 列 人 建 设 工 程 概 算 的 安 全 作 业 环 境 及 安 全 施 工 措 施 所 需 费 用,应 当 用 于 施 工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及 设 施 的 采 购 和 更 新、安 全 施 工 措 施 的 落 实、安 全 生 产 条 件 的 改 善,不 得 挪 作 他 用。32.项 目 部 应 对 重 大 危 险 源 作 业 过 程 进 行。,对 发 现 的 事 故 隐 患 及 时 纠 正,发 现 重 大 问 题 时 应 停 止 施 工。A、旁 站 监 督 B、定 期 检 查 C、抽 查 D、巡 查 答 案:A33.下 列 关 于 宪 法 特 点 的 表 述,不 正 确 的 是()oA、宪 法 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定、通 过 和 修 改,并 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发 布 公 告 施 行。B、宪 法 具 有 最 高 的 法 律 效 力 C、一 切 法 傩 行 政 法 规 等 规 范 性 法 律 文 件 的 制 定 都 必 须 依 照 宪 法 所 确 定 的 原 则、基 本 精 神,不 得 与 宪 法 的 规 定 相 抵 触,否 则 一 律 无 效。D、宪 法 是 统 治 阶 级 意 志 和 利 益 的 集 中 体 现 答 案:D解 析:宪 法 具 有 下 列 特 点:(I)宪 法 由 国 家 最 高 权 力 机 关 一 一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定、通 过 和 修 改,并 由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发 布 公 告 施 行。(2)宪 法 规 定 的 是社 会、国 家 的 最 根 本 的 制 度、公 民 的 基 本 权 利 和 义 务、国 家 政 权 的 组 织 形 式 等 重 大 问 题。(3)宪 法 具 有 最 高 的 法 律 效 力。宪 法 是 制 定 其 他 一 切 法 律、法 规 的 基 础 和 依 据,一 切 法 律、行 政 法 规 等 规 范 性 法 律 文 件 的 制 定 都 必 须 依 照 宪 法 所 确 定 的 原 则、基 本 精 神,不 得 与 宪 法 的 规 定 相 抵 触,否 则 一 律 无 效。34.如 果 因 强 令 冒 险 作 业 发 生 重 大 伤 亡 事 故 或 者 造 成 其 他 严 重 后 果 的,处。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A、1B、2C、3D、5答 案:D解 析:如 果 因 强 令 冒 险 作 业 发 生 重 大 伤 亡 事 故 或 者 造 成 其 他 严 重 后 果 的,处 5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情 节 特 别 恶 劣 的,处 5 年 以 上 有 期 徒 刑 或 者 拘 役。35.基 坑 挖 土 设 计 标 高 时,宜 在 其 上 部 预 留(),待 下 一 工 序 开 始 前 继 续 挖 除。A、50MM-100MMB、100MM150MMC、150MM300MMD、300MM500MM答 案:C解 析:基 坑 开 挖 时,应 及 时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坑 壁 坍 塌;基 坑 挖 土 接 近 基 底 设 计 标高 时,宜 在 其 上 部 预 留 150 300响 土 层 待 下 一 工 序 开 始 前 继 续 挖 除。36.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形 成 以 后,又 会 在 工 作 中 逐 渐 形 成()上 的 条 件 反 射,自 觉 地 选 择 有 利 于 社 会、集 体 的 行 为。A、思 想 B、意 识 C、信 念 D、行 为 答 案:D解 析: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形 成 以 后,又 会 在 工 作 中 逐 渐 形 成 行 为 上 的 条 件 反 射,自 觉 地 选 择 有 利 于 社 会、集 体 的 行 为。37.搭 设 高 大 模 板 支 撑 架 体 的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培 训 I,取 得 建 筑 施 工 脚 手 架()后 方 可 上 岗。A、岗 位 证 书 B、培 训 证 书 C、注 册 证 书 D、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书 答 案:D解 析:搭 设 高 大 模 板 支 撑 架 体 的 作 业 人 员 必 须 经 过 培 训,取 得 建 筑 施 工 脚 手 架 特 种 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书 后 方 可 上 岗。38.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应 当 指 定()人 员 监 督 检 查 建 筑 起 重 机 械 安 装、拆 卸、使 用 情 况。A、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B、专 职 设 备 管 理 C、特 种 作 业 D、项 目 技 术 答 案:A3 9.用 人 单 位 未 按 规 定 提 出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的,工 伤 职 工 或 者 其 直 系 亲 属、工 会 组 织 在 事 故 伤 害 发 生 之 日 或 者 被 诊 断、鉴 定 为 职 业 病 之 日 起()内,可 以 直 接 向 用 人 单 位 所 在 地 统 筹 地 区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提 出 工 伤 认 定 申 请。A、3 个 月 B、半 年 C、1年 D、9 个 月 答 案:C解 析:用 人 单 位 未 按 上 述 规 定 提 出 工 伤 认 定 申 请 的,工 伤 职 工 或 者 直 系 家 属、工 会 组 织 在 事 故 伤 害 发 生 之 日 或 者 被 诊 断、鉴 定 为 职 业 病 之 日 起 1年 内,可 以 直 接 向 用 人 单 位 所 在 地 统 筹 地 区 劳 动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提 出 工 伤 认 定 申 请。40.基 坑 工 程 前 期 工 作 涉 及 的 单 位 和 与 建 设 工 程 周 边 相 关 的 企 事 业 单 位,()是 前 期 工 作 的 主 导 单 位。A、建 设 单 位 B、勘 察 单 位 C、设 计 单 位 D、施 工 单 位 答 案:A解 析:前 期 工 作 涉 及 建 设 单 位、勘 察 设 计 单 位 和 与 建 设 工 程 周 边 相 关 的 企 事 业 单 位,建 设 单 位 是 前 期 工 作 的 主 导 单 位。41.EC法 进 行 危 险 源 评 价 时 D值 为 12分 的 危 险 是()。A、可 容 许 风 险B、显 著 风 险 C、重 大 危 险 D、极 其 危 险 答 案:A42.根 据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定,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0应 当 明 确 各 岗 位 的 责 任 人 员、责 任 范 围 和 考 核 标 准 等 内 容。A、经 营 管 理 责 任 制 B、财 务 责 任 制 C、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D、环 保 责 任 制 答 案:C解 析: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应 当 明 确 各 岗 位 的 责 任 人 员、责 任 范 围 和 考 核 标 准 等 内 容,并 建 立 相 应 机 制,加 强 对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落 实 情 况 的 监 督 考 核。43.企 业 职 业 道 德 建 设 的 基 础 是()oA、员 工 文 化 程 度 B、企 业 经 济 状 况 C、企 业 政 治 信 仰 D、员 工 教 育 答 案:D44.文 明 施 工 是 指 在 施 工()的 基 础 上 保 持 施 工 场 地 整 洁、卫 生,施 工 组 织 科 学,施 工 程 序 合 理 地 一 种 施 工 活 动。A、安 全 B、质 量 C、进 度 D、速 度 答 案:A45.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受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撤 职 处 分 的,自 刑 罚 执 行 完 毕 或 者 受 处 分 之 日 起,()不 得 担 任 任 何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A、2 年 内 B、3 年 内 C、5 年 内 D、10年 内 答 案:C 解 析:施 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自 刑 罚 执 行 完 毕 或 者 受 处 分 之 日 起,5 年 内 不 得 担 任 任 何 施 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项 目 负 责 人。46.根 据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查 处 理 条 例 规 定,本 案 例 事 故(4人 当 场 死 亡,1人 重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214万 元)为()事 故。出 A、一 般 B、较 大 C、重 大 D、特 别 重 大 答 案:B解 析:较 大 事 故 是 指 造 成 3 人 以 上 10人 以 下 死 亡,或 者 10人 以 上 50人 以 下 重 伤,或 者 1000万 元 以 上 5000万 元 以 下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47.职 业 道 德 是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在 职 业 活 动 中 应 该 遵 循 的()的 总 和。A、行 为 规 范B、思 想 准 则 C、行 为 表 现 D、工 作 表 现 答 案:A解 析:职 业 道 德,即 在 一 定 的 社 会 经 济 关 系 中,从 事 各 种 不 同 职 业 的 人 在 其 特 定 职 业 活 动 中 应 当 遵 循 的 职 业 行 为 规 范 的 总 和。48.项 目 部 要()进 行 一 次 安 全 生 产 综 合 检 查 并 以 检 查 通 报 的 形 式 公 布 检 查 情 况。A、每 天 B、每 周 C、每 月 D、每 季 度 答 案:C49.触 电 后()分 钟 开 始 救 治 者,90%有 良 好 效 果。A、1B、2C、3D、4答 案:A解 析:触 电 后 1分 钟 开 始 救 治 者,90%有 良 好 效 果;触 电 后 6 分 钟 内 开 始 救 治 者,50%可 能 复 苏 成 功;触 电 后 12分 钟 再 开 始 抢 救,很 少 有 救 活 的 可 能。可 见,就 地 进 行 及 时、正 确 的 抢 救,是 触 电 急 救 成 败 的 关 键。50.从 事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工 程 作 业 的 施 工 人 员 应 配 备()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A、防 止 触 电 B、防 止 滑 落 C、防 止 灼 伤 D、防 止 中 毒 答 案:A解 析:从 事 施 工 现 场 临 时 用 电 工 程 作 业 的 施 工 人 员 应 配 备 防 止 触 电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51.按 照 事 故 的 分 类,一 般 事 故 是 指 造 成。的 事 故。A、3 人 以 下 死 亡 B、3 人 以 上 10人 以 下 死 亡 C、10人 以 上 20人 以 下 重 伤 D、1000万 元 以 上 3000万 以 下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答 案:A 解 析:一 般 事 故,是 指 造 成 3 人 以 下 死 亡,或 者 10人 以 下 重 伤,或 者 1000万 元 以 下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52.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系,从 制 度 和 组 织 机 构 上 确 保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各 项 管 理 工 作 的 落 实。请 回 答 下 列 问 题: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系 由()等 组 成。A、机 构 设 置、组 织 形 式 B、决 策 权 限、监 督 方 式、调 节 机 制 C、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D、以 上 三 者答 案:D解 析: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体 系 是 指 企 业 及 企 业 内 部 各 层 次 所 形 成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系 统,包 括 机 构 设 置、组 织 形 式、决 策 权 限、监 督 方 式、调 节 机 制 和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等。53.建 筑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的 保 险 费 应 当 列 入()。A、不 可 预 见 费 B、施 工 企 业 管 理 费 C、直 接 费 D、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用 答 案:D解 析:保 险 费 应 当 列 入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用。保 险 费 由 施 工 企 业 支 付,施 工 企 业 不 得 向 职 工 摊 派。54.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规 定,施 工 单 位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应 当 由()的 人 员 担 任。A、建 筑 施 工 企 业 法 人 确 定 B、取 得 相 应 执 业 资 格 C、取 得 项 目 经 理 资 质 证 书 D、注 册 工 程 师 答 案:B55.双 排 脚 手 架 横 向 水 平 杆 的 靠 墙 一 端 至 墙 装 饰 面 的 距 离 不 应 大 于 0mm;A、100B、200C、150D、250答 案:A56.我 国 消 防 工 作 的 方 针 是。A、安 全 第 一,预 防 为 主 B、防 消 结 合,综 合 治 理 C、预 防 为 主,综 合 治 理 D、预 防 为 主,防 消 结 合 答 案:D57.()应 负 责 做 好 影 响 拆 除 工 程 安 全 施 工 的 各 种 管 线 的 切 断、迁 移 工 作。A、建 设 单 位 B、施 工 单 位 C、设 计 单 位 D、监 理 单 位 答 案:A58.当 脚 手 架 以 相 同 的 步 距、立 杆 纵 距、立 杆 横 距 和 连 墙 件 间 距 搭 设 时,所 有 立 杆 承 载 情 况 相 同,可 选 任 一 立 杆 的()部 位 为 计 算 立 杆 段。A、底 层 B、顶 层 C、接 头 较 多 层 D、其 他 答 案:A59.当 前,我 国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基 本 方 针 是 0。A、安 全 第 一,预 防 为 主,综 合 治 理 B、安 全 第 一,预 防 为 主 C、生 产 必 须 安 全,安 全 为 了 生 产 D、安 全 责 任 重 于 泰 山 答 案:A60.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规 定,总 承 包 单 位 依 法 将 建 设 工 程 分 包 给 其 他 单 位 的,分 包 合 同 中 应 当 明 确 各 自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权 利、义 务。总 承 包 单 位 和 分 包 单 位 对 分 包 工 程 的 安 全 生 产 承 担()。4 民 事 责 任 B、赔 偿 责 任 C、行 政 责 任 D、连 带 责 任 答 案:D61.搭 设 构 造 中 上 栏 杆 高 度 1.2m是 指 0。4 上 皮 高 度 B、下 皮 高 度 C、中 心 高 度 D、立 杆 顶 高 度 答 案:A62.工 程 项 目 出 现 险 情 或 发 现 重 大 隐 患 时,。应 到 现 场 带 班 检 查,督 促 工 项 目 进 行 整 改,及 时 消 除 险 情 和 隐 患。A.企 业 负 责 人 B、项 目 负 责 人 C、安 全 经 理 D、专 职 安 全 员 答 案:A63.工 程 设 计 的 修 改 由()负 责,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不 得 擅 自 修 改 工 程 设 计。A、有 资 质 的 设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