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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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石柱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推动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解决谁来种地怎 样种地的问题,促进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有机衔接、高效 发展,助推我县农业节本增效。结合全县农业发展实际,特 制定本方案。一、服务目标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在财政资金的引导推 动下,向普通小农户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服务产业聚焦粮油作物,重点为水稻、玉米、 大豆、油菜等作物开展服务。以社会化服务方式引导经营主 体扩大大豆油料生产规模,保障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 给。力争2023年培育骨干服务组织3家以上,社会化服务 面积较2022年增长30%o二、项目内容()实施区域全县33个乡镇(街道)。(二)支持产业水稻、玉米、大豆、高粱、油菜、甘薯、李子、蔬菜、 木瓜。(三)支持环节1.水稻产业。支持水稻产业耕、种(或育秧)、防、收 全程托管,耕、收托管,机耕单环节、机收单环节、统防统附件1-12023年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XX乡镇(街道)+产业+服务环节社会化服 务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单位:通讯地址:联系人: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填制日期:一、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包括服务组织成立时间、地理位置、自身机械、技术、 人员、资金等综合服务能力以及以往开展社会化服务的情 况)二、项目任务计划(-)项目建设地点相关产业基本情况(二)建设地点及规模(三)开展服务时间安排(四)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效益 等)(五)其它三、资金投入概算(-)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三)其它四、项目实施单位情况()单位业务范围(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三)有无不良记录(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服务组织经营情况简介(服务组织规模、成员数、拥有农机具、服务能力、已与农户签订服务意向情况等)服务组织承诺本人成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切后果自负。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服务组织所在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申报单位(盖章):时间: 年 月 日服务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经营地址申报服务环节服务地点服务规模意向服务价格总价|/主 自筹申请财 政补助服务组织现有服务设施设备情况统计表服务组织名称(盖章):序号设施设备 名称型号动力 (十瓦)第一次购 进时间购进时 金额 (万元)是否正 常使用所有权是否100%归 月艮务组织备注是否册 谖翻导)负责人:联系电话:时间: 年 月日 备注:此表只填与申报产业环节相关的机械。附表1-4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信息统计表服务组织名称(盖章):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类型是否 持证有无安全责任记录备注负责人:联系电话:时间:年附件2石柱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服务提供方):乙方(服务接受方):为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化发展,维护好广大农户和服务组 织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 产业的 托管服务。(二)服务地点:石柱县乡镇(街道)村组。(三)服务规模:O(四)服务标准:(甲乙双方自行协商)。(五)服务时间: (具体时间根据生产季节而定)0二、服务收费及结算方式(-)服务费:按 计算,共计 元。(二)结算方式按本条()款执行:1 .现金结算。2 .银行结算,开户行:账号:。三、其它事宜(一)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申请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形成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镇(街道)农业服 务中心留存一份。甲 方(签字、盖章):乙方:(所有服务对象签字并盖手印)年 月曰年 月曰服务地所在村(居)委(签章):年 月曰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服务组织名称(盖章):法人代表签字:联系方式:单位:亩、元序号服务 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对象 名称联系电话服务产业服务环节服务数量收取费用服务对象签字是否脱贫 对象合计项目所在组干部签字:村务监督员签字:村干部签字:作业手签字: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盖章:时间: 年 月日注:本表需由作业手、服务对象代表双方签字,村委会盖章生效,作为乡镇(街道)验收的依据。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验收单单位:亩、元乡镇(街道)验收人员签字:序号服务 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对 象名称联系电话务节服务数量收取费用验收合 格数量备注合计乡镇(街道)盖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验收意见表项目基本 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建设地点开工时间完工时间项目批准文号项目批准投资金额批准建设内容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环节目实际完成 建设内容需与明产业环节和完成的数量乡镇(街道) 验收结论乡镇街道验收组成员验收组组长(签字):验收组成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签字乡镇(街道):盖早项目验收时间:年 月 日注:每个产业的一个环节填一张表。治单环节托管。2 .玉米产业。支持玉米机耕单环节、统防统治单环节托 管,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面积不重复计算。3 .大豆产业。支持大豆机耕单环节、统防统治单环节托 管。4 .高粱产业。支持高粱机耕单环节、统防统治单环节托 管。5 .油菜产业。支持油菜机耕单环节、统防统治单环节托 管。6 .甘薯产业。支持甘薯机耕单环节托管。7 .李子产业。支持李子修枝整形。8 .蔬菜产业。支持蔬菜产业机耕单环节托管。9 .木瓜产业。支持木瓜修枝整形。同一产业同一环节不重复享受财政政策。三、资金来源及概算2023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计划投入项目补助资金 200万元。四、补助对象及标准(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通过评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 户、专业化服务公司、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有社会化服务 能力的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队。(二)服务组织申报条件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情况的公示根据石柱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本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 业产业、环节、数量进行了验收,现将作业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 月 日-年 月 日,公示15 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受理单位:xx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监督电话:附: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验收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公章)年 月 日项目档案资料清单1 .项目申报资料.项目批复文件2 .托管服务合同.社会化服务作业单3 .每环节实施服务影像资料(飞行轨迹图).服务开支发票(财政补贴为正式发票)4 .服务组织收取服务对象资金进账原始凭据.社会化服务作业验收单5 .村(居)公示资料.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验收意见表6 .乡镇(街道)申请核查函.实施单位营业执照与开户许可证注:一式三份,服务组织、服务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 村委相关产业科室各存留一份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16日印发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一定的社会 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二是拥有 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及相应能力;三是在群 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质量和价格受服务对象认可;四是能 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进入县级农业生产 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服务组织应根据自身机械、技术、 人员、资金等综合服务能力,合理确定服务面积,根据实际 情况申报服务环节和规模,切不可贪大喜功。(三)补助标准1.2023年石柱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比重不超 过服务价格的40% ,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作业补助总量 不超过130元,其中面向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最高不超 过120元/亩。优先支持服务组织为普通农户开展社会化服 务,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适度规模经营参考 标准为,粮油产业50亩以上,蔬菜产业20亩以上,特色 产业20亩以上。2.经县农业农村委对各产业发展需求、社会化服务环节、 服务内容等调研,并按照重庆市社会化服务补助标准计算, 确定2023年石柱县农业产业社会化服务各产业、各环节实 施补助标准为:服务产业服务坏书市场公允价格 (元/亩、吨)规模户补助标准 (元/亩、吨)普通农户补助 标准(元/亩、吨)水稻机耕2003035机插秧1484040统防统治301010机收2654045玉米机耕2003035统防统治301010大豆机耕2003035统防统治301010高粱机耕2003035统防统治301010油菜机耕2003035统防统治301010机耕2003035李子夏季整形修剪1855050跌菜机耕2003035木瓜夏季整形修剪1855050卜列形式不纳入补助范围:一是没有收取服务又掾自筹资金或者假收取自筹资金的行为;二是对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同时成立0艮务组 织,自己为自己服务的行为;三是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相互交叉 服务的行为;四是项目申报后,由生产主体自行完成服务环节, 与服务组织共同分享补助资金的行为。五、实施程序(-)动员部署(2023年2月20日前)。各乡镇(街 道)组织动员部署,宣传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政 策、效益等,培训社会化服务的操作流程、技术规则等。(二)服务组织自主申报(2023年3月10日前)。符 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当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办事处)的指导下,自主填写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 务项目申报表等相关表册(见附件1 ),并提供相应附件, 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委相关产业科室。(三)择优确定服务组织(2023年3月25日前)。县 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组通过对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服务 能力、技术水平、群众口碑、服务价格和服务对象意愿等因 素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服务组织、服务产业及规模,并 在石柱县政府信息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下达确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作业任务。(四)签订服务作业合同(2023年4月15日前)。各 乡镇(街道)督促指导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农业生产社 会化服务作业合同(见附件2 ),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 作业面积、作业时间、质量要求、收费标准、支付时间等, 涉及农户较多的村组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服务组织签 订合同,合同需附农户花名册。(五)提供作业服务(2023年10月15日前)。服务 组织按照服务协议,在服务节点及时向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化 服务,并如实填写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服务作业单(见 附件3 ),收集服务期间影像资料,记录服务过程。乡镇(街 道)要指定监督人员对服务情况进行指导与监督。(六)乡镇(街道)审核验收(2023年10月31日前)o 服务组织完成相应社会化服务环节后,向作业地所在乡镇 (街道)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组织全面验收,现场填写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 验收单(见附件4 )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验收意见表 (见附件5)。验收结束后,在项目所在村(居)公示栏集 中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再次组织核查;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将向县农业 农村委申请核查,原则上乡镇(街道)在服务组织服务完成 环节验收一次。(七)县级部门核查(2023年11月15日前)。县农 业农村委在收到乡镇(街道)提交的验收申请后,由相关产 业主管科室组成验收组对相关产业予以抽查核实,每个服务 组织同一产业同一环节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服务面积的10% , 抽查结果未达到服务面积的,按照比例扣减。(A )拨付补助资金(2023年11月30日前)。县级 核查通过后,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资金到服务组织对公账 户。(九)总结完善资料(2023年12月20日前)。各乡 镇(街道)、各产业主管科室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开展绩效 评价自查,12月20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委农经站,由农经 站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开展绩效评价时,要围绕工作 推进成效、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制度建设的有效性等方面, 重点评价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 管理等情况。六、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县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将乡镇(街道)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纳入年度 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及领导班子年度综合实绩 考核,各乡镇(街道)要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为推动产 业发展、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工作,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整合强化工作力量,将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公告栏和互联网等渠道,分区域、分行业开展形式多 样的宣传推介活动,营造良好氛围。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切实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引导小农户自觉接受农 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三)严格验收程序。建立跟踪监督机制,成立由村干 部、项目所在地组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各1人组成的 现场实施组,在社会化服务作业期间,负责监督承接项目主 体是否按照签订的社会化服务合同开展社会化服务,签字确 认服务面积数据,该检查记录将作为乡镇(街道)3佥收、县(四)强化监管指导。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工作的监 督管理,加强对服务组织的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社会化服务,按规定和标准及时申请补助资金,及时处理 各类服务投诉和纠纷。要加强社会化服务质量的跟踪问效和 后续管理,将农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标准,科学 评价服务效果。要在社会化服务组织选择、服务环节质量核 实、服务规模验收等方面把好关,切实做到政策公开透明、 操作流程规范、资金支付凭据真实可靠。各乡镇(街道)要 定期如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石柱县农 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情况统计汇总表(见附件6)报送 至农经站。附件:1 .社会化服务补助申报材料.石柱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2 .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单.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验收单3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验收意见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情况统计汇总表4 .村(居)公示公示模板.项目档案资料清单附件1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申报资料.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表1 .石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2 .社会化服务组织现有农机具情况统计表,属租赁的机 械,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服务组织人员信息统计表3 .其他能佐证服务组织能力的相关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五份,并加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