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治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治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1页共52页(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4.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2. 3. 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 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 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 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 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2. 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4. 3供应商投诉1. 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 投诉事项除外。5.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6. 3.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 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7. 招标文件的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 zjzfcg. gov. cn)。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 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 浏览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 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中 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 盖实体印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1 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 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 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供 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 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 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且获 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 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1. 1. 2投标声明函;11. 1.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11. 1.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 代表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11. 1.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1.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1.2. 1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应当提供投标 产品规格配置清单(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等)。所有 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投标 人作出中文注释(评审时以中文注释为准)。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 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技术响应表;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 的(如官网查询截图、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技术指标视为负偏离;11.2. 3商务响应表;n. 2.4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1. 2. 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1. 2.6项目组人员名单;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 应、处理、定期巡检、维护、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 人员情况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11. 2. 8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2. 2.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3. 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n. 3投标(开标)一览表;11 . 3.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2 . 3.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3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3.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 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 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 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3.2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 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 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3.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 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4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4.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 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5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5.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 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 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5.3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 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 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6. 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的,投标无效。16.2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 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6.3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 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 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7.开标17.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 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7.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 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8、资格审查18. 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8 .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 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9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 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8.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8.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9、信用信息查询19.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 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20.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1.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22.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 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 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1 .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 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 定中标供应商。22 .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22 .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 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中标通 知书)。23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 .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 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 子交易活动:23.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3.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3.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 .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 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 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合同授予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合同的签订25. 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 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可采用合同寄送盖章方式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 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 . 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 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O九、合同公示27 .采购人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 网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履约验收28 .履约验收28. 1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 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 2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 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 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 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8. 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 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8. 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 意见,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合同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 项目验收结果应于验收结束后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28.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28. 6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特别说明:1 .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2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以 标明。3 .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各类品牌、型号,则所述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 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 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它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一、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1.1 项目概况:柯桥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治理采购项目,工作内容:主 要是对柯桥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的21辆柴油重型车辆、1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 排气治理,共计38辆(台)。此外,还需对其中的21辆柴油重型车辆进行车辆外 观翻新(主要为全车油漆及车辆外观字样)。1.2 服务要求:要求按照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绍生态发【2022】3号)(绍生态发2022 4号)文件执行,完成全部车辆(机械)改造获得绿码标识并在改装完成后的三年内 对安装设备进行维保,期间该设备故障、损坏费用一律由中标人承担。1.3 执行依据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3.2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3.3 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3.4 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令第104 号)1.3.5 绍兴市移动源排气分级划分方案(试行)1. 3. 6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技术要求(T/CAEPI12)L4技术要求后处理装置应与承修移动源外形相适应,不得改变车辆已登记的结构和外 形尺寸,不得降低原车(机)的通过性。1.4. 2后处理装置应安全、可靠、技术合理,能稳定达到规定的减排效果,并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规定。1. 4. 3后处理装置系统应具备联网和上传运行参数的功能,运行参数应包括出入 口温度、排气背压、机械位置定位、装置运行情况等。同时具备储存数据功能,满 足存储频率应不低于10HZ且记录不少于360小时数据的要求。L 4. 4后处理装置系统应具备排气污染超标故障诊断分析能力,当出现温度超过 限值、产品移除、超标排放、设备故障堵塞或需要再生时,显示屏应发出警报提示 信息,同时通过远程报警方式提醒使用者进行维护。1. 4. 5后处理装置应使用永久性的标记标明生产企业名称或商标、型号以及排气 进出流向,并注释防烫等警示字样。1.5设施要求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投标人须知采购需求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5.1 厂房面积、布局应能满足各类仪器设备的工位布置、作业流程的需要,并 与其承修车型和业务量相适应。1. 5. 2配备的作业设备及工具的规格和数量应与承修车型、生产规模及生产工艺 相适应,技术状况完好,并符合相关产品标准。1.5 . 3配置排气检验设备,确保治理后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稳定达标,并保存 治理记录。所有检测设备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1.6 人员要求1.6.1 配备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维修治理人员和质量检验 人员,人员数量应与承修业务量相适应。L 6. 2负责人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征信记录良好,具有强烈的治理环境污染 的社会责任感。1. 6. 3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超标故障诊断分析能力,能熟 练使用检测诊断设备进行检测诊断,解决维修治理中出现的疑难技术问题,并定期 参加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维修治理技术培训。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应熟知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柴油动力 移动源治理安全、环保作业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1. 6. 5维修治理人员应具有完成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维修治理作业的能力, 能熟练使用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维修治理设备和工具,规范作业、精准排除柴 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超标故障,并定期参加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维修治理技 术培训。1.6. 6质量检验人员应经过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维修治理专项培训I,具备汽 车维修或机械维修质量检验能力。L7其他要求1. 7.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覆盖治理技术、质量控制、配件管理、作业安全、 档案管理、设备管理、售后跟踪回访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1.7. 2制定完善的柴油动力移动源治理制度,建立完整有效的排气污染检测、诊 断、维修治理等操作规程。1.8. 3按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等标准要求开展治理服务。1.9. 4建立配件管理、费用结算和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维修治理档案管理, 有关档案数据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制订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相匹配的机电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 程。1. 7. 6机动车尾气治理站(M站)应在柴油动力移动源检测与维修制度(I/M制度) 的体系下开展治理改造工作。1.7. 7鼓励创建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污染超标治理电子化、信息化系统,实现预 约、治理进度查询、治理报告查看、治理评价等服务功能。中标人须提供改造完成的相关检测报告,并获得相应的绿码标识。1. 7. 9中标人可以委托其他维保单位参与后期维保工作,维保单位应实时监控装 置运行情况,在收到报警信息后24小时内排除预警或替换故障的后处理装置,并将 每次维保情况实时报送中心平合,接受抽查监督。1.8柯桥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柴油动力移动源排气治理清单重型车辆改造序号车辆牌号车辆型号排量(L)购买日期车类1浙 D33233ZLJ5252GQXE46.72016. 5洒水车2浙 D19968ZLJ5166GQXE36.72012.9冲洗车3浙 DS0303ZLJ5162GQXE46. 72015.4冲洗车4浙 DA5079ZLJ5182GQXDFE56.72019.6冲洗车5浙 D26608ZLJ5166GQXE36. 72013.4冲洗车6浙 D18770ZLJ5166GQXE36. 72011. 1冲洗车7浙 D27155ZLJ5162GQXE46.72013.4冲洗车8浙 D19908ZLJ5166GQXE36.72012.9冲洗车9浙 DH2385LGAX3B13XL10052446.72020. 8冲洗车10浙 D27171ZLJ5163SLE46. 72013.8清扫车11浙 DS3020ZLJ5185TSLXIDFE56.72019.6清扫车12浙 D26615ZLJ5163SLE36.72013.4清扫车13浙 D22266ZLJ5163TSLE36. 72012. 9清扫车14浙 D22966ZLJ5163TSLE36.72012.9清扫车15浙 D22261ZLJ5163TSLE36.72012. 3清扫车16浙 D30879FLM5163TSLD46.72015. 1清扫车17浙 DJ2117ZLJ5181TDXDFE56.72019.6抑尘车18浙 DF3523ZLJ5181TDYDFE56.72020. 4抑尘车19浙 DA7092ZLJ5181TDYDFE56.72020. 4抑尘车20浙 D23779LZ3250RCD6.52013. 1自卸车21浙 D22317HLQ5140TCX6.72012. 3撒盐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改造序号设备类型设备型号排量购买日期品牌1沥青摊铺机S1800-2L72013. 12福格勒2RP602L4.82016.5徐工3钱刨机W10062013. 12维特根4压路机YZC11II4.72007. 85YZC13H4.72013. 11中联6XP2628.32012.9徐工7挖掘机SY60C2.62015.01三一 6T8装载机LW3006.52012. 7徐工9LW3006.52013.07徐工10CG932H62012. 7成工11XG932III6.82015.01厦工12ZL50G9.72011.07徐工13XG951III8.82012. 072019. 12厦工14LW500FV9. 7徐工15滑移装载机HT65A3. 32010. 1濠汰16XC760K3.32017. 1徐工17SV3003.22021. 1凯斯二、商务要求2. 1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改造完成获得绿码标识并通过验收,须保证获得绿码。2. 2供货地点柯桥区2. 3质保期设备质保期为三年。重型车辆的全车油漆质保期为一年。2. 4售后服务2. 4. 1中标人需保证3年内每季1次共计12次维保(维保时间从通过验收之日 起开始计算),必须提供上门服务。2. 4.2中标人可以委托其他维保单位参与后期维保工作,维保单位应实时监控装 置运行情况,在收到报警信息后24小时内排除预警或替换故障的后处理装置,并将 每次维保情况实时报送中心平合,接受抽查监督。2. 5质量要求2. 5.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2. 5.2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产 品及服务,如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则由中标人承担违 约责任。2. 5. 3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治理前检验诊断、治理过 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对柴油动力移动源维修治理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2. 5. 4建立配件质量管理制度,采用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可追溯的配件。2. 5. 5实行治理质量保证期制度,其中DPF后处理装置质保期不得少于3年,质 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改造原因造成的缺陷及各种故障均由 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维修费用包括材料全部由中标人承担)。2. 6数量调整采购人保留合同履行中调整部分服务的权力,投标人应对服务类别明细报价, 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合同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 量乘以投标单价进行计算,追加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如遇本 次招标没有涉及的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采购人确认后实施。2. 7付款方式2. 7. 1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 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余款20%在三年服务期满后且无任何问题后付清。付款 前中标人须先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2. 8结算原则2.8. 1采购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供应商的中标报价等作为结算依据;中标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经采购人分级审批认可的数量增减,在 结算时按中标单价结合实际数量调整。2. 9验收2. 9. 1采购人可委托第三方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主要以取得绿码为 标准,无绿码不进行验收,延迟取得绿码期间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采购 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检测报告,验收所需费用(例如:相关检测费用、专家 费等)全部由中标人承担。2. 9. 2双方对产品及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经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 承担。2. 10违约责任2.10. 1中标人不能如期完成改造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由此造 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直至终止合同。2. 10.2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限期 整改后仍通不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 标人承担。2. 10.3若车辆外观油漆在质保期内出现起皮、脱落、开裂等情况,采购人有权 要求中标人进行修复。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4.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3.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6 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5.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87号政府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5.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5.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 .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 .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 .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5. 1-5. 7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 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8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9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通过 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提交 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投标人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 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准 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10.1 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8.3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 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8. 4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8. 4.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8. 4.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8. 4.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8. 4.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照财政部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9.中标候选人推荐。9. 1评标委员会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 中推荐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当场随机抽取产生第 一中标候选人。9.2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 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 品牌投标人投标无效。10.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10.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0. 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 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10.4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中出现用于价格分评审的 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参与“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除外);10.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对招标服务或对技术或产品等 要求未详细应答或应答内容不全、有缺失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10. 6投标文件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委员会 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0. 7投标文件重要信息前后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询标后仍然无法评审的;10. 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0. 9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应当提供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内的节能产品或未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如果本项目采购涉及节能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 购的节能产品的);10.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11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10.12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10. 13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10. 14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10. 1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10. 16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经评标 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差的;10. 17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0. 18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10.18.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10. 18.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 18.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0. 18.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0. 18.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0. 19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 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0. 19.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 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0. 19.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 应文件;10. 19.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10. 19.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10. 19.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