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设备管理制度(5篇).docx
检验设备管理制度(优选5篇)检验设备管理制度(1)本实验中心的设备、仪表,是教学、科研的常用设备,是学校固 定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科研必要的物资条件。为加强 管理,严格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为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 特制定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物。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1、新购入的设备及仪表,在学校实践教学科办理帐卡手续,分 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实验中心主任在帐与卡的设备、仪表清单上,检 查验收物与帐卡相符时,方可签字。2、物与帐、卡、设备说明书相符时应妥善保存,不得损坏遗失, 存放地点保持清洁、干燥,由实验室主任指派专人管理,监督检查。 保证固定资产帐、卡完好。3、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的规定,调出或报废设备及 仪表应按有关手续办理报废、报损,应办理销帐卡手续,务必使帐卡 物相符,如有问题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4、学年末实验室设备仪表进行一次全面对帐、卡、物清理。如 发现问题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5、实验设备、仪表、物、帐、卡要和校、院实验室帐目相符。6、坚持实验室设备、仪表借用登记制度,借用人必须签字,归 还时,必须严格验收,以便分清责任。7、实验室的设备、仪表本实验中心内部借用,必须登记,用完 后及时归还。外单位来实验室借用,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实验室人 员无权借出。检验设备管理制度(2)1范围1. 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 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1.2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 质量检验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4、家具类物品不论购置单价,均由申购单位(部门)到后勤保障处 办理登记入库手续。5、实验室所用易耗品和有关材料,申购单位(部门)在本单位(部 门)填写入库单后,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记入本单位(部门) 的易耗品和材料明细账,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6、捐赠的仪器设备,由接受单位(部门)到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 续后,到财务处做账,并记入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7、财务处根据设备处入库单,给予报销,并在会计凭证的“摘 要栏”内,登记入库的“设备编号”或“入库单号”以便今后备查。8、对于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且不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 配件、附件,可以有两种方法登记入账:一是将配件单价直接计入增加主机价值,并在固定资产明细表的 备注中注明单价增加的原因。二是作为仪器设备单独登记入帐。500元以下的配件、附件,由 申购单位(部门)在本单位(部门)填写入库单后,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 报销手续。9、使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由申购单位(部门)的科研项 目负责人与委托保管单位(部门)商定,指定保管责任人,办理验收入 库手续。办理入库时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要附“科研项目合同任务 书”并经科研处和委托保管单位(部门)签字确认方可入帐。10,以赠送、支援或对外出售科研等产品为目的,而使用本校经费 (含科研等经费)购置的设备等物品,均要办理入库手续。赠送或出售 时,再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销账手续。11、仪器设备计价要求:1、自制的仪器设备,按实际发生的全部工、料、费计价入帐。2、无价调入、帐外盘盈和其它原因增加的仪器设备,不能查明原 价的,可以估价入帐。3、调出、变卖、报废的仪器设备,按原价注销。4、明确“教学”和“行政”在“使用方向”上的划分原则。根 据学校确定的教学和行政单位(部门),凡教学部门(单位)购进的资产 一律在使用方向上列为“教学”;行政部门购进的资产列为“行政”。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 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 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3管理机构与职贯3.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 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 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组)长、 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 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 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 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 任、班(组)长组成。3.4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 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 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 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 大异常处理之后。3.5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 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 导管理。3.6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 合检验为辅的原则。3.7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 量负有验收责任。4管理内容与方法4. 1管理目标4.1.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 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 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 上等级,上水平。4.2 管理要求4.2.1 1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 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 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 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4.2.2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 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4.2.3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如:热 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 自检合格;4.2.4 2. 4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 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4.3 管理条件4.3.1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 “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4.3.2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 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4.3.3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 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4. 4管理方法4. 4.1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 原则;4. 4. 2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 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4.5管理程序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4. 5. 2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 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 标准规定进行验收;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 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 交:4. 5. 3. 1竣工报告;4. 5. 3. 2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4. 5. 3. 3主要缺陷消除情况;4. 5. 3. 4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4. 5. 3. 5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4. 5. 3. 6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4. 5. 3. 7主要技术数据记录;4. 5. 3. 8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4. 5.4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 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检验设备管理制度(3)1 .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 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 的标准和规定;.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2 .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3 .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 方面的合理化建议;4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 面的先进经验;5 .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 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检验设备管理制度(4)设备预防性维修制度1、设备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2、任何设备均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保养基础上进行日常 保养。3、各班级必须制定有关分管设备的预防性维修计划,并据此安 全工作。4、各工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操作必须到位保证质量。5、管理层应严格按照预防性维修计划检查。运行分析制度一、每季度定期召开运行工作分析会议;二、发生故障或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三、运行分析会议由主管主持召开,相关设备现任人、管理人参 加;四、运行分析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五、整改措施限期逐项落实完成;事故分析制度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要按以下事故分 析制度执行:一、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级及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过程记录在案 交部门负责人。二、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记录内容,上报总监,然后召开有关部 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三、通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划清责任,采取措 施。四、人为造成事故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五、属技术性事故或设备陈旧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进行技术改 造和设备更新。巡视检查制度一、配电房,每班按时巡视检查。二、设备维护负责人每日巡视一次,全面了解设备运行中的问题 和设备缺陷,确保安全运行。三、值班人员每日进行一次夜间巡视,事故后对设备全面巡视一 次。四、当发生大风、雷雨、冰雪、高温时,值班人员应进行特殊巡 视。五、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记入缺陷 记录簿上。检验设备管理制度(5)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化、 制度化、信息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 36号文件)、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试行)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暂行办法。一、职责第一条凡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和各种自筹经 费购买或接受捐赠以及自制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设备、家具等 资产,其产权均属学校所有,符合本要求的均由学校后勤保障处组织 办理验收、入库、登记手续,财务处审核、报销。第二条办理仪器设备验收入库时,应明确管理单位(部门)资产使 用、保管责任人,并将保管单位(部门)和保管人员的姓名登记入账。第三条属于多部门或多人共用的仪器设备要求明确一个保管部 门和使用保管责任人。第四条学校各单位(部门)是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的基层单位。后 勤保障处负责编制全校统一的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代码。第五条各单位(部门)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协助后勤保障处做好 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和登记工作。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的确定和调整, 由各单位(部门)提出,报后勤保障处备案。后勤保障处根据管理要求, 定期开展有关培训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第六条各单位(部门)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按学校设备采购有关规 定的程序执行。经学校批准的设备购置执行计划文件是仪器设备验收、 入库、登记的必备凭据之一。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仪器设备,不 予办理验收、入库和登记手续。二、有关入库验收程序第七条经批准购置的仪器设备,根据经办单位(部门)的不同,可 以采用以下两种入库验收管理流程:(一)各单位(部门)负责经办的仪器设备入库验收登记流程(1)设备到校,由各单位(部门)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协助本 单位(部门)领导,落实管理使用单位(部门)和使用管理责任人,组织 验收,根据设备铭牌上的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填写设备验收单, 输入数据,完成后发送到后勤保障处信箱。(2)后勤保障处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设备验收单,进行初步 审核,符合要求的通知用户,打印设备验收单。(3)使用单位(部门)和使用管理责任人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 确认,指定有关人员携发票和设备验收单到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 手续。(4)在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时对设备验收单上使用保管 责任人是否签字确认、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等信息是否输入完整等, 进行再次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由后勤保障处在入库单上签字盖 章,一式三联,其中的一联返回院(部)保管,一联留后勤保障处备查, 一联给经手人随发票到财务处报销。(二)由后勤保障处经办的政府采购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登记流 程第八条设备到校,后勤保障处通知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兼职责 任人组织验收。验收办法同上。区别是一式三份的入库单,其中的一联返回 校(部)保管,两联留后勤保障处,由后勤保障处采购人员负责办理报 销手续,即携带其中一份入库单和政府采购有关发票和文件,办理 经费结算手续。第九条仪器设备到校后,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申购单位(部 门)负责完成以下验收手续:1、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生效后,申购单位(部门)应负责做好验收准 备工作,明确验收、领用、使用管理责任人员,落实放置地点,配备所 需环境设施,准备工作完成后,通知送货到校。2、后勤保障处负责通知供货商和申购单位(部门),确定验收办法, 并要求供货商随同仪器设备,携带有关采购合同、发票等凭据,在指定 时间内到申购单位(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验货。3、仪器设备批量价值在10万元以上、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需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后勤保障处、 项目申请单位(部门)、供应商,并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组成,逐条考 核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验收完成后,各方在仪器设备验收单 上共同签字确认。4、验收办法:(1)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由供货单位负责开箱。(2)申购单位(部门)负责清点、检查设备的外包装与数量是否符 合要求;对照发票、说明书、装箱单及其它技术资料,检查设备的规格、 型号、质量、性能(主要技术指标),附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与合同有 关条款和发票是否相符,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是否相符;(3)由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和试运转,申购单位(部门)负责在验 收单上作好详细记录。如果申购单位(部门)自行安装,必须在供货商 的指导下,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调试,不得盲目安装、操 作和使用,造成损坏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4)仪器设备验收应以合同和技术说明书为依据。验收中若发现 型号、规格不符,附配件及资料不全等问题的,应及时提出,填写仪 器设备验收问题处理报告,通知后勤保障处或直接向供应单位(部门) 交涉,研究处理办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5)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固定资产责任人会同设备领用人对照 设备的铭牌、合同、说明书等,逐件登记,填写验收单;登记完成 后,编上自编号,贴上小标签,在验收单和发票原件上签字确认, 以示保管责任,再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交本单位(部门) 固定资产兼职责任人汇总,统一送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登记手续。(6)入库登记时,使用单位(部门)应将仪器设备所附的软件、技术 资料、使用说明书、图纸等复印并列出清单,有关原件送后勤保障处 存档,复印件由申购单位(部门)保管。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 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原件由后勤保障处转交校办公室档案部门存档。(7)进口设备由后勤保障处、申购单位(部门)和经销单位共同验 收;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设备,必须由外商技术人员开箱,并安 装调试。(8)验收完成期限。单价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到校后,原则上 应在7天内完成验收手续,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 在14天内完成验收手续。三、入库登记、记帐规定第十条入库登记要符合以下要求:验收合格后,申购单位(部门)须备齐以下材料,办理入库手续:(1)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批准文件;(2)申购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使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购置发票;(3)申购单位(部门)签字确认的验收单;(4)所购设备的全套技术资料原件(含说明书、保修卡等)。第十一条经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后,即进入建账阶段。建账 要求如下:1、仪器设备入账主要分为三类登记:(1)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主要指500元以上、具有单独使用功能、 能够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2)低值耐用品账,主要指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 (含500元)、能够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物品。(3)易耗品和材料。不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或使用期限在一 年以下有关物品。2、由后勤保障处在入库单上注明:属专用设备还是一般设备。 专用设备是指教学单位(部门)领用,且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不含家具),其它均为一般设备。3、低于500元以下且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或使用期限的物 品,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填写入库验收单,直接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 续,但记入本单位(部门)低值耐用品明细账,明确领用人,由单位 (部门)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