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docx
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农业部及省、市、县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 控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乡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 控工作,提高免疫密度,提升免疫效果,有效控制动物疫病, 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做好集中免疫(一)明确目标要求:各村要按照农业部、省、市、县 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和小 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春季集中强制免疫从3月5日起 全面启动,并于4月20日前全面完成。要继续推行规模场 常年免疫程序化免疫,对散养畜禽实行春季集中免疫与定期 补免相结合,做到群体免疫密度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 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免疫 耳标佩带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二)落实免疫工作:根据新动物防疫支持政策规定, 强制免疫病种取消了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规模养猪场 要继续推行免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由养猪场自 行开展免疫,并作为农业部及省、市的免疫抗体检查的必检 项目。各村要加强对牲畜口蹄疫、家禽禽流感、山羊小反刍 兽疫的免疫,同时要加强规模养猪场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 病的防疫工作指导,推进规模养猪场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 病全面免疫,规模养鸡场和散养鸡新城疫免疫,确保免疫密 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三)加强防控组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重、 时间紧、要求高,各村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政府保免疫密 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责任 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时召开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培训,认真按照防控目标责任状,制定 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和详细的防疫时间表。(四)备足疫苗器械:在春防开始前,要认真准备好防 疫器械,检查注射器是否完好,免疫前要对器械进行清洗后 煮沸消毒20-30分钟,器具应待冷却后再用。应在开展防 疫前准备充足的所有使用的疫苗。(五)提升免疫质量:各村要组织防疫队形式进村入户 进行拉网式防疫,要严格按照免疫方案,规范操作,切实做 到“真苗、真打、真有效”,确保免疫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六)规范档案管理:各村要做到养殖户有免疫证,行政 村和养殖场有免疫记录档案;对规模畜禽饲养场,要指导和 监督其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和免疫记录;对散养畜禽,要 以行政村为单位,做好免疫记录,并由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村级动物防疫员签字确认。同时要做到免疫记录、免疫证和 免疫统计表的数据一致。(七)规范佩带免疫耳标:各村要加强规模养猪场的监 管,经常到养猪场开展巡查,督促养猪场按要求佩带免疫耳 标。对散养猪则由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开展免疫时佩带免疫耳 标,确保免疫耳标佩带率达到100%。二、加强H7N9防控各村要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防控职责,全 力做好H7N9防控。今年春季继续实行家禽免疫禽流感H5+H7 二价灭活疫苗,免疫剂量不变。要加强对规模养禽场的技术 指导,全面落实免疫禽流感疫苗,同时要加强对散养家禽的 免疫,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水平达到规定要求。三、落实备查点各村要在全面免疫的基础上,选择2个生猪规模场作 为备查点,每个点生猪15头以上,全面免疫口蹄疫、猪瘟、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选择1个规模养鸡场免疫禽流感、 鸡新城疫疫苗;选择1个规模养鸭场,免疫禽流感疫苗;选 择1-2个散养家禽点,每个点散养家禽20只,免疫禽流感、 鸡新城疫疫苗;选择1个规模牛场或规模羊场免疫。型口蹄 疫疫苗。所有备查点要确保免疫数量、免疫剂量达到规定要 求,免疫次数要达到2次,免疫抗体合格率才能达到规定要 求。四、规范免疫程序(一)禽流感1、使用疫苗种类: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 苗(H5N1 Re-8 株+H7N9 H7-Rel 株)。2、免疫程序:各种家禽的首免日龄分别为:鸡714日龄;肉鸭、 肉鹅710日龄;种鸭、蛋鸭、种鹅、蛋鹅1421日龄。 实行两次免疫,两次免疫间隔34周。免疫剂量为:鸡首免0.3毫升,5周以上0.5毫升;2 5周龄鸭和鹅,每只0. 5毫升;5周龄以上鸭,每只1毫升; 5周龄以上鹅,每只1.5毫升。(二)牲畜口蹄疫1、使用疫苗种类猪:使用口蹄疫0A型灭活疫苗或口蹄疫OA型合成肽 疫苗(多抗原)。牛、羊、骆驼和鹿:使用口蹄疫0型灭活疫苗。2、免疫程序仔猪、羔羊、犊牛首免为:仔猪、羔羊2835日龄; 犊牛90日龄左右。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 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免疫剂量为:仔猪首免1毫升,二免2毫升;羔羊首 免0.5毫升,二免1毫升;犊牛首免1毫升,二免2毫升。(三)小反刍兽疫1、使用疫苗种类:小反刍兽疫活疫苗。2、免疫程序:新生羔羊1月龄以后每年免疫一次,对 本年未免疫羊和超过3年免疫保护期的羊进行免疫,剂量均 为1头份。五、所需疫苗供应除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疫苗外,猪瘟、高致病 性猪蓝耳、鸡新城疫油苗、鸭瘟、生理盐水等由县疫控中心 负责采购,从省拨动物强制免疫补助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