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资料-员工出国办法文档范本.docx
工作人员出国办法(一)凡本公司或者机构工作人员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1),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或者 机构服务,如在返国3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3年平均数额之差 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2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 定时间,向公司或者机构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4)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2.(5)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6)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 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 准予报销.(8)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 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或者机构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 得由公司或者机构补助之.(9)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按期归国返回公司或者机构工作.返国后3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或者机构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 证人愿负担1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XX股份XX或者机构立承诺书人:连带保证人:地址:身份证编号:说明:(1)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2)在同1地区内停留310日以上者,自第3101日起,膳宿杂费以8折计算.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4)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该地区汇率调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