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质量验收规范大全.pdf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大 全TMl V领 地I壬 工 4 rf LINKER I青 年 创 客 社 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目录工程质 量验收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错误味定义书签。1地下建筑防水工程.错误味定义书签。1.1 防水 昆凝土.错误!未定义书签。1.2 水泥砂浆防水层.错误!未定义书签。1.3 卷材防水层.错误!未定义书签。1.4 涂料防水层.错误!未定义书签。1.5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错误!未定义书签。1.6 金属板防水层.错误!未定义书签。2 细部 构造防水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2.1 施工缝.错误!未定义书签。2.2 穿墙管.错误!未定义书签。2.3 埋设件.错误!未定义书签。2.4 孔口.错误!未定义书签。3 注浆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预注浆、后注浆.错误!未定义书签。3.2 结构裂缝注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错误!未定义书签。1模板分项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2 钢筋分项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2.1 钢筋力口工.错误!未定义书签。2.2 钢筋连接.错误!未定义书签。3混 凝 土 分 项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配 合 比 设 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3.2 混 凝 土 施 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三 章 建 筑 砌 体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错误!未定义书签。1砌 体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2砌 筑 砂 浆.错误!未定义书签。3成 砌 体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3.1 一 般 规 定.错误!未定义书签。4混 凝 土 小 型 空 心 砌 块 砌 体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4.1 一 般 规 定.错误!未定义书签。5填 充 墙 砌 体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5.1 一 般 规 定.错误!未定义书签。6冬 期 施 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四 章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错误味定义书签。1.1材 料.错误!未定义书签。2抹 灰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2.1 一 般 规 定.错误!未定义书签。2.2 一 般 抹 灰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2.3 装 饰 抹 灰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2.4 清 水 砌 体 勾 缝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3门 窗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3.1 一 般 规 定.错误!未定义书签。3.2 木 门 窗 制 作 与 安 装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3.3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3.4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3.5 特种门安装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3.6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4 吊 顶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4.1 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4.2 暗龙骨吊顶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4.3 明龙骨吊顶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5 轻质隔墙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5.1 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5.2 板材隔墙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5.3 骨架隔墙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5.4 活动隔墙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5.5 玻璃隔墙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6 饰 面 板(砖)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6.1 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6.2 饰面板安装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6.3 饰面砖粘贴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7 幕墙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7.1 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7.2 玻璃幕墙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7.3 金属幕墙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7.4 石材幕墙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8涂 饰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8.1 一 般 规 定.错误!未定义书签。8.2 水 性 涂 料 涂 饰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8.3 溶 剂 型 涂 料 涂 饰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8.4 美 术 涂 饰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9裱 糊 与 软 包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9.1 一 般 规 定.错误!未定义书签。9.2 裱 糊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9.3 软 包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10名田部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10.1 一 般 规 定.错误!未定义书签。10.2 橱 柜 制 作 与 安 装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10.4 门 窗 套 制 作 与 安 装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10.5 护 栏 和 扶 手 制 作 与 安 装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10.6 花 饰 制 作 与 安 装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五 章 屋 面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错误!未定义书签。1屋 面 施 工.错误!未定义书签。2卷 材 防 水 屋 面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2.1 屋 面 找 平 层.错误!未定义书签。2.2 屋 面 保 温 层.错误!未定义书签。2.3 卷 材 防 水 层.错误!未定义书签。3刚 性 防 水 屋 面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3.1细 石 混 凝 土 防 水 层.错误!未定义书签。3.2密 封 材 料 嵌 缝.错误!未定义书签。4瓦 屋 面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平 瓦 屋 面.错误!未定义书签。4.2 油 毡 瓦 屋 面.错误!未定义书签。4.3 金 属 板 材 屋 面.错误!未定义书签。5隔 热 屋 面 工 程.错误!未定义书签。5.1 架 空 屋 面.错误!未定义书签。5.2 蓄 水 屋 面.错误!未定义书签。5.3 种 植 屋 面.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六 章 给 排 水 与 采 暖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错误味定义书签。1.1施 工 过 程 质 量 控 制.错误!未定义书签。2.1 室 内 给 水 系 统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2.2 给 水 管 道 及 配 件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2.3 室 内 消 火 栓 系 统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2.4 给 水 设 备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3.1排 水 管 道 及 配 件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3.2雨 水 管 道 及 配 件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室 内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安 装 管 道 及 配 件 安 装.错误味定义书签。4.2 室 内 热 水 供 应 系 统 安 装 辅 助 设 备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5卫 生 器 具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5.1 一般 规 定.错误!未定义书签。5.2卫 生 器 具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5.3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配 件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5.4卫 生 器 具 排 水 皙 道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6室 外 给 水 管 网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6.1 给 水 管 道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6.2 消 防 水 系 接 合 器 及 室 外 消 火 栓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6.3 管 沟 及 井 室.错误!未定义书签。7凝 土 管、钢 筋 混 凝 土 管、排 水 铸 铁 管 或 塑 料 管.错误!未定义书签。7.1 其 规 格 及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及 设 计 要 求。错误!未定义书签。7.2 排 水 管 道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7.3 排 水 管 沟 及 井 池.错误!未定义书签。第 七 章 建 筑 电 气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错误!未定义书签。1施 工 一 般 程 序.错误!未定义书签。2裸 母 线、封 闭 母 线、插 接 式 母 线 安 装.错误!未定义书签。2.1 主控 项 目.错误!未定义书签。2.2 一 般 项 目.错误!未定义书签。3电 缆 桥 架 安 装 和 桥 架 内 电 缆 敷 设.错误!未定义书签。3.1主控 项 目.错误!未定义书签。4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 内电 缆 敷 设.错误!未定义书签。5电线导管、电 缆 导 管 和 线 槽 敷 设.错误!未定义书签。5.1 主控 项 目.错误!未定义书签。5.2 一 般 项 目.错误!未定义书签。6普 通 灯 具安装.错误!未定义书签。6.1 主控 项 目.错误!未定义书签。6.2 一般 项 目.错误!未定义书签。7 开关、插座、风扇安装.错误!未定义书签。7.1 主控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7.2 一般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8 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错误!未定义书签。8.1 主控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8.2 一般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总则为了规范我公司对施工工艺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达到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公司形象及管理秩序,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和改造的住宅内部的装饰装修。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及危房的装饰装修。图纸设计有要求的,应满足图纸设计的要求。除执行本规范以外,任何施工规范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本手册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公司领导、工程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深表感谢。因编制人员水平有限,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并在将来升级版中修正。第一章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地下建筑防水工程1.1 防水混凝土1.1.1 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1.2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准确。1.1.3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 m,且不得贯通。1.1.4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 ln,其允许偏差应为+8mm、-5mm;主体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 m,其允许偏差为土5mm。1.2 水泥砂浆防水层1.2.1 水泥砂浆防水层适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不适用于受持续振动或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1.2.2 水泥砂浆防水层应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掺外加剂或掺合料的防水砂浆。1.2.3 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泥应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或特种水泥,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2 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1%,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得大于1%;3 用于拌制水泥砂浆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4聚合物乳液的外观为均匀液体,无杂质、无沉淀、不分层。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1.2.4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清洁,并应充分湿润,无明水;2、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采用与防水层相同的水泥砂浆填塞并抹平。3、施工前应将埋设件、穿墙管预留凹槽内嵌填密封材料后,再进行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1.2.5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泥砂浆的配制、应按所掺材料的技术要求准确计量;2、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最后一层表面应提浆压光;3、防水层各层应紧密粘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设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但与阴阳角的距离不得小于2 0 0 m m;4、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 ,并应保持砂浆表面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 4 d。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未达到硬化状态时,不得浇水养护或直接受雨水冲刷,硬化后应采用干湿交替的养护方法。潮湿环境中,可在自然条件下养护。1.2.6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1.2.7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缝留槎位置应正确,接槎应按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1.2.8 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85%。1.2.9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5mm。1.3 卷材防水层1.3.1 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主体结构的迎水面。1.3.2 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均应与铺贴的卷材相匹配。1.3.3 在进场材料检验的同时,防水卷材接缝粘结质量检验应按本规范附录D 执行。1.3.4 铺贴防水卷材前,清扫应干净、干燥,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L3.5 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5()()mm。1.3.6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表136的要求。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 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表1.3.6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卷材品种搭 接 宽 度(mm)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100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100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80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100/60(胶粘剂/胶结带)聚氯乙烯防水卷材60/80(单面焊/双面焊)100(胶结剂)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100(粘结料)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70/80(自粘胶/胶结带)1.3.7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得露底,不堆积;2 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结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3 铺贴时不得用力拉伸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辐压粘结牢固;4 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有扭曲、皱折;5 卷材接缝部位应采用专用粘结剂或胶结带满粘,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1.3.8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加热不足或烧穿卷材;2 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粘结牢固;3 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有扭曲、皱折;4 卷材接缝部位应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胶料,并粘结牢固,封闭严密。1.3.9自粘法铺巾卷材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铺贴卷材时,应将有黏性的一面朝向主体结构;2 外墙、顶板铺贴时,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粘结牢固;3 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有扭曲、皱折;4 立面卷材铺贴完成后,应将卷材端头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5 低温施工时,宜对卷材和基面采用热风适当加热,然后铺贴卷材。1.3.1 0 卷材接缝采用焊接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接前卷材应铺放平整,搭接尺寸准确,焊接缝的结合面应清扫干净;2 焊接前应先焊长边搭接缝,后焊短边搭接缝;3 控制热风加热温度和时间,焊接处不得漏焊、跳焊或焊接不牢;4 焊接时不得损害非焊接部位的卷材。1.3.1 1 铺贴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采用配套的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材料;2、卷材与基层粘贴应采用满粘法,粘结面积不应小于9 0%,刮涂粘结料应均匀,不得露底、堆积、流淌;3、固化后的粘结料厚度不应小于1.3mm;4、卷材接缝部位应挤出粘结料,接缝表面处应刮1.3mm厚5()mm宽聚合物水泥粘结料封边;5、聚合物水泥粘结料固化前,不得在其上行走或进行后续作业。1.3.1 2 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宜采用预铺反粘法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材宜单层铺设;2、在潮湿基面铺设时,基面应平整坚固、无明水;3、卷材长边应采用自粘边搭接,短边应采用胶结带搭接,卷材端部搭接区应相互错开。4、立面施工时,在自粘边位置距离卷材边缘10mm 20mm内,每隔400mm 600mm应进行机械固定,并应保证固定位置被卷材完全覆盖;5、浇筑结构混凝土时不得损伤防水层。1.3.1 3 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机械回填时不宜小于70mm,人工回填时不宜小于50mm;2 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3 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mm厚1:2.5水泥砂浆。1.4 涂料防水层1.4.1 涂料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1.4.2 有机防水涂料应采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等涂料;无机防水涂料应采用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1.4.3 有机防水涂料基面应干燥。当基面较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结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无机防水涂料施工前,基面应充分润湿,但不得有明水。1.4.4 涂料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多组分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并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每次配制的用量。2 涂料应分层涂刷或喷涂,涂层应均匀,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每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涂层的涂刷方向,同层涂膜的先后搭压宽度宜为 3050mm;3 涂料防水层的甩槎处接缝宽度不应小于100mm,接涂前应将其甩槎表面处理干净;4 采用有机防水涂料时,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和增涂防水涂料,宽度不应小于 50mm;5 胎体增强材料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l()0m m,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胎体的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上下两层胎体不得相互垂直铺贴。1.4.5 涂料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机械回填时不宜小于70m m,人工回填时不宜小于50mm;2 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3 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mm厚1:2.5水泥砂浆。1.5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1.5.1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适用于经常承受水压、侵蚀性介质或有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塑料防水板宜铺设在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1.5.2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的基面应平整,无尖锐突出物,基面平整度D/L不应大于1/6。注:D为初期支护基面相邻两凸面间凹进去的深度;L为初期支护基面相邻两凸面间的距离。1.5.3 初期支护的渗漏水,应在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铺设前封堵或引排。L5.4 塑料板防水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铺设塑料防水板前应先铺缓冲层,缓冲层应用暗钉圈固定在基面上;缓冲层搭接宽度不应小于50mm;铺设塑料防水板时,应边铺边用压焊机将塑料防水板与暗钉圈焊接;2 两幅塑料防水板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 m,下部塑料防水板应压住上部塑料防水板。接缝焊接时,塑料防水板的搭接层数不得超过3层;3 塑料防水板的搭接缝应采用双焊缝,每条焊缝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0mm;4 塑料防水板铺设时宜设置分区预埋注浆系统;5 分段设置塑料防水板防水层时,两端应采取封闭措施。1.5.5 塑料防水板的铺设应超前二次衬砌混凝土施工,超前距离宜为5m20m o1.5.6 塑料防水板应牢固地固定在基面上,固定点间距应根据基面平整情况确定,拱部宜为0.5m0.8m,边墙宜为1m1.5m,底部宜为L5m2.0m;局部凹凸较大时,应在凹处加密固定点。1.5.7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铺设面积每lOOn?抽查1 处,每处1(m 2,但不得少于3 处。焊缝检验应按焊缝条数抽查5%,每条焊缝为1 处,但不得少于3 处。1.6金属板防水层1.6.1 金属防水板适用于抗渗性能要求较高的地下工程,金属板应铺设在主体结构迎水面。1.6.2 金属板防水层所采用的金属材料和保护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板及其焊接材料的规格、外观质量和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6.3 金属板的拼接及金属板与工程结构的锚固件连接应采用焊接。金属板的拼接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验。1.6.4 金属板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板材厚度的负偏差值。2 细部构造防水工程2.1 施工缝2.1.1 施工缝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止水条或止水胶、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和预埋注浆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1.2 施工缝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2.1.3 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拱、板与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和墙交接处以下150mm3()0mm处;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2.1.4 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MPao2.1.5 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然后铺设净浆、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再铺30mm50mm厚的1:1水泥砂浆,并及时浇筑混凝土。2.1.6 垂直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再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并及时浇筑混凝土。2.1.7 中埋式止水带及外贴式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固定应牢靠。2.1.8 遇水膨胀止水带应具有缓膨胀性能;止水条与施工缝基面应密贴,中间不得有空鼓、脱离等现象;止水条应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或预埋凹槽内;止水条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30mm。2.1.9 遇水膨胀止水胶应采用专用注胶器挤出粘结在施工缝表面,并做到连续、均匀、饱满、无气泡和孔洞,挤出宽度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止水胶挤出成型后,固化期内应采取临时保护措施;止水胶固化前不得浇筑混凝土。2.1.1 0 预埋式注浆管应设置在施工缝断面中部,注浆管与施工缝基面应密贴并固定牢靠,固定间距宜为200mm300mm;注浆导管与注浆管的连接应牢固、严密,导管埋入混凝土内的部分应与结构钢筋绑扎牢固,导管的末端应临时封堵严密。2.2 穿墙管I2.2.1 固定式穿墙管应加焊止水环或环绕遇水膨胀止水圈,并作好防腐处理;穿墙管应在主体结构迎水面预留凹槽,槽内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2.2.2 套管式穿墙管的套管与止水环及翼环应连续满焊,并作好防腐处理;套管内表面应清理干净,穿墙管与套管之间应用密封材料和橡胶密封圈进行密封处理,并采用法兰盘及螺栓进行固定。2.2.3 穿墙盒的封口钢板与混凝土结构墙上预埋的角钢应焊平,并从钢板上的预留浇注孔注入改性沥青密封材料或细石混凝土,封填后将浇注孔口用钢板焊接封闭。2.2.4 当主体结构迎水面有柔性防水层时,防水层与穿墙管连接处应增设加强层。2.2.5 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2.3 埋设件2.3.1 埋设件应位置准确,固定牢靠;埋设件应进行防腐处理。2 3 2 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少于250mm;当混凝土厚度小于250mm时,应局部加厚或采取其它防水措施。2.3.3 结构迎水面的埋设件周围应预留凹槽,凹槽内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2.3.4 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止水环。拆模后留下的凹槽应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并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抹平。2.3.5 预留孔、槽内的防水层应与主体防水层保持连续。2.3.6 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2.4 孔口2.4.1 人员出入口应高出地面不应小于500mm;汽车出入口设置明沟排水时,其高出地面宜为150m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2.4.2 窗井的底部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上时,窗井的墙体和底板应作防水处理,并宜与主体结构断开。窗井下部的墙体和底板应做防水处理。2.4.3 窗井或窗井的一部分地最高地下水位以下时一,窗井应与主体结构连成整体,其防水层也应连成整体,并应在窗井内设置集水井。窗台下部的墙体和底板应做防水层。2.4.4 窗井内的底板应低于窗下缘300mm。窗井墙高出室外地面不得小于500mm;窗井外地面应做散水,散水与墙面间应采用密封材料嵌填。2.4.5 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3注浆工程3.1 预注浆、后注浆3.1.1 预注浆适用于工程开挖前预计涌水量较大的地段或软弱地层;后注浆法适用于工程开挖后处理围岩渗漏及初期壁后空隙回填。3.1.2 注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具有较好的可注性;2 具有固结收缩小,良好的粘结性、抗渗性、耐久性和化学稳定性;3 低毒并对环境污染小;4 注浆工艺简单,施工操作方便,安全可靠。3.1.3 在砂卵石层中宜采用渗透注浆法;在黏土层中宜采用劈裂注浆法;在淤泥质软土中宜采用高压喷射注浆法。3.1.4 注浆浆液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注浆宜采用水泥浆液、黏土水泥浆液或化学浆液;2 后注浆宜采用水泥浆液、水泥砂浆或掺有石灰、黏土膨润土、粉煤灰的水泥浆液;3 注浆浆液配合比应经现场试验确定。3.1.5 注浆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工程地质、注浆目的等控制注浆压力和注浆量;2 回填注浆应在衬砌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衬砌后围岩注浆应在充填注浆固结体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进行;3 浆液不得溢出地面和超出有效注浆范围,地面注浆结束后注浆孔应封填密实;4 注浆范围和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很近时,应加强对临近建筑物和地下埋设物的现场监控;5注浆点距离饮用水源或公共水域较近时,注浆施工如有污染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2 结构裂缝注浆3.2.1 结构裂缝注浆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宽度大于0.2mm的静止裂缝、贯穿性裂缝等堵水注浆。3.2.2 裂缝注浆应待结构基本稳定和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3.2.3 结构裂缝堵水注浆宜选用聚氨酯、甲丙烯酸盐等化学浆液;补强加固的结构裂缝注浆宜选用改性环氧树脂、超细水泥等浆液。3.2.4 结构裂缝注浆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前,应沿缝清除基面上的油污杂质;2浅裂缝应骑缝粘埋注浆嘴,必要时沿缝开凿“U”形槽并用速凝水泥砂浆封缝;3深裂缝应骑缝钻孔或斜向钻孔至裂缝深部,孔内安放注浆管或注浆嘴,间距应根据裂缝宽度而定,但每条裂缝至少有一个进浆孔和一个排气孔;4注浆嘴及注浆管应设在裂缝的交叉处、较宽处及贯穿处等部位。对封缝的密封效果应进行检查;5注浆后待缝内浆液固化后,方可拆下注浆嘴并进行封口抹平。第二章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模板分项工程1.1.1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 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1.1.2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1.1.3 对跨度不小于4m 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 3/1000o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 面1.1.4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国标规范要求。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1.1.5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1.1.6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1.1.7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LL8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2 钢筋分项工程2.1 钢筋加工2.1.1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1 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 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 倍2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 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 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 件检验方法:钢尺检查2.1.2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GB50204-()第2.1.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 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 件2.1.3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 件2.1.4 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GB50204-()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 件2.2钢筋连接主控项目2.2.1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2.2.2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一般项目2.2.3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倍2.2.4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2.2.5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2.2.6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2.2.7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 倍且不应大于 100mm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l()()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3 混凝土分项工程3.1 配合比设计3.1.1 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3.1.2 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检验方法:检查开盘鉴定资料和试件强度试验报告3.1.3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检查一次3.2 混凝土施工主控项目3.2.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3.2.2 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筑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3.2.3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2混凝土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4 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注:1 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 时不得浇水2 当采用其它品种水泥时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应根据所采用水泥的技术性能确定3 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4 对大致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取控温措施第三章建筑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 砌体工程1.1.1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1的规定。表 1.L 1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 m)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 m)L (或 B)W 3 056 0 L (或 B)W9 01 53 0 9 02 01.1.2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中的模板应拆除干净,不得夹有砂浆、块体及碎渣等杂物。1.1.3 砌筑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L 不应小于基础底的高差H,搭接长度范围内下层基础应扩大砌筑。2 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能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搓、接搓。1.1.4 砌筑墙体应设置皮数杆。L L 5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抗震设防烈度为9 度的地区建筑物的临时施工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1.1.6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1、120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2、过梁上与过梁成6 0 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4、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300m m,其它砌体200mm范围内;转角处石砌体600m m,其它砌体450mm范围内;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7、轻质墙体。8、夹心复合墙外叶墙。1.1.7 脚手眼补砌时,应清除脚手眼内掉落的砂浆、灰尘;脚手眼处砖及填塞用病应湿润,并应填实砂浆。1.1.8 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不应在截面长边小于500mm的承重墙体、独立柱内埋设管线。1.1.9 尚未施工楼板或屋面的墙或柱,其抗风允许自由高度不得超过表L1.9的规定。如超过表中限值时,必须采用临时支撑等有效措施。表 L L 9 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墙砌体密度1 6 0 0(k g/m 3)砌体密度 1 3 0 0 1 6 0 0 (k g/m3)(柱)风 载(K N/n?)风 载(K N/n?)厚0.3 (约 7 0.4 (约 8 0.5 (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