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实施方案.pdf
附 件 x:重 大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实 施 方 案 XXX有 限 公 司 编 制 颁 布 时 间:2018年 XX月 X X 日目 录 一、目 标 和 任 务.2二、隐 患 排 查 治 理 专 项 检 查 小 组.2四、检 查 重 点.2五、采 取 的 方 法 及 措 施.3(一)触 电 事 故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方 案.3防 触 电 事 故 防 控 措 施:.3(二)火 灾 事 故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方 案.44、火 灾 事 故 防 控 措 施.6(三)危 化 品 泄 漏 事 故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方 案.7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 防 控 措 施:.7(四)容 器 爆 炸 事 故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方 案.8压 力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防 控 措 施:.8(五)淹 溺 事 故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方 案.8淹 溺 事 故 防 控 措 施.8六、经 费 和 物 资 的 落 实.9七、治 理 时 限 及 要 求.9八、安 全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91重 大 事 故 隐 患 治 理 方 案 为 倡 导“隐 患 就 是 事 故”的 预 防 理 念,建 立 公 司 事 故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的 长 效 机 制,消 除 重 大 事 故 隐 患,防 止 或 减 少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发 生,以 科 学 发 展 观 统 领 全 局,坚 持“安 全 第 一、预 防 为 主、综 合 治 理”的 方 针 和“预 防 为 主、标 本 兼 治、重 在 治 本”的 原 则,全 面 落 实 两 个 体 系 建 设,减 少 伤 亡 事 故 尤 其 是 遏 制 重 特 大 事 故 的 发 生,确 保 公 司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平 稳 发 展,特 制 定 此 方 案。一、目 标 和 任 务 通 过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活 动,建 立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长 效 机 制,治 理 事 故 隐 患 和 薄 弱 环 节,提 高 公 司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基 础,力 争 隐 患 排 查 覆 盖 面 达 100%,一 般 事 故 整 改 率 达 100%,重 大 事 故 隐 患 在 整 改 期 限 内 整 改 率 达 100%。通 过 隐 患 治 理,杜 绝 一 切 事 故 苗 头,认 真 消 灭 事 故 隐 患,同 时 举 一 反 三,查 找 和 弥 补 安 全 管 理 和 工 作 中 的 差 错 和 疏 漏,防 微 杜 渐,确 保 安 全 生 产。二、隐 患 排 查 治 理 专 项 检 查 小 组 组 长:副 组 长:组 员:三、检 查 范 围 参 照 公 司 已 制 定 下 发 的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制 度,按 巡 查 内 容、巡 查 频 率 及 要 求 等 进 行 隐 患 排 查。四、检 查 重 点(一)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落 实 情 况。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安 全 管 理 人 员、各 职 能 机 构、各 岗 位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建 立 及 落 实 情。(二)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建 立 和 落 实 情 况。设 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配 备 专(兼)职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情 况;技 术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和 岗 位 安 全 作 业 规 程 建 立、执 行 情 况;隐 患 排 查 整 改、作 业 现 场 安 全 监 督 检 查 情 况;外 来 施 工 队 伍(承 包 商)安 全 监 管 情 况 等。2(三)安 全 培 训 教 育 情 况。建 立 健 全 安 全 培 训 教 育 制 度、保 证 经 费 情 况;公 司 全 员 培 训 教 育 及 考 核 情 况;公 司 主 要 负 责 人、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及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情 况。(四)应 急 管 理 情 况。建 立 专(兼)职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或 与 相 关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签 订 协 议 情 况;应 急 救 援 物 资、设 备 配 备 及 维 护 情 况;应 急 救 援 预 案 制 订 及 演 练 情 况。(五)参 照 隐 患 排 查 及 治 理 制 度 中 列 明 的:区 域 位 置 和 总 图 布 置、工 艺 管 理、设 备 管 理、危 险 化 学 品 管 理、储 运 管 理、消 防 系 统 等 方 面 的 细 致 落 实 情 况。五、采 取 的 方 法 及 措 施 1、安 全 部 每 月 将 组 织 水 厂 和 技 术 部 对 施 工 现 场 进 行 督 查,对 安 全 工 作 不 重 视,整 改 不 到 位,仍 然 存 在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的 岗 位 责 令 停 止 作 业 立 即 整 改,并 给 予 处 罚。2、各 部 门 必 须 按 照 方 案 要 求,组 织 专 门 人 员,安 排 充 足 时 间,深 入 施 工 现 场,严 格 按 照 检 查 内 容 标 准,认 真 细 致 地 进 行 检 查,不 留 死 角、不 漏 隐 患,检 查 覆 盖 率 要 达 到 100%o对 存 在 一 般 隐 患 的 可 以 边 运 行 边 限 期 整 改,对 存 在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的,要 责 令 其 停 止 作 业 进 行 整 改。经 复 查 合 格 后 方 可 再 运 行。3、班 组、岗 位 每 天 自 行 摸 底 调 查,掌 握 底 数,登 记 造 册,按 照 方 案 要 求 部 署 自 查 自 纠 工 作,提 出 要 求,明 确 责 任。(一)触 电 事 故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方 案 触 电 事 故 与 其 他 事 故 比 较,其 特 点 是 事 故 的 预 兆 性 不 直 观、不 明 显,而 事 故 的 危 害 性 非 常 大。当 流 经 人 体 的 电 流 小 于 10mA时,人 体 不 会 产 生 危 险 的 病 理 生 理 效 应;但 当 流 经 人 体 的 电 流 大 于 10mA时,人 体 将 会 产 生 危 险 的 病 理 生 理 效 应,并 随 着 电 流 的 增 大、时 间 的 增 长 将 会 产 生 心 室 纤 维 性 颤 动,乃 至 人 体 窒 息(“假 死”),在 瞬 间 或 在 两 三 分 钟 内 就 会 夺 去 人 的 生 命。因 此,在 保 护 设 施 不 完 备 的 情 况 下,人 体 触 电 伤 害 得 极 易 发 生 的。所 以,运 行 中 做 好 预 防 工 作,发 生 触 电 事 故 时 要 正 确 处 理,抢 救 伤 者。事 故 影 响 范 围:凡 是 用 电 设 备 场 所 都 有 可 能 产 生 电 气 伤 害。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轻 伤、重 伤 或 死 亡。次 生 衍 生 事 故:灼 烫、火 灾。防 触 电 事 故 防 控 措 施 1.采 用 TN-S系 统(保 护 零 线 PE与 工 作 零 线 N分 开 的 系 统,也 称 三 相 五 线 制)。2.采 用 三 级 配 电 二 级 保 护(总 配 电、分 配 电、开 关 箱,以 及 除 在 末 级 开 关 箱 内 加 装 漏 电 保 护 外 还 要 在 上 一 级 加 装 一 级 漏 电 保 护 器,形 成 两 级 保 护)。33.对 配 电 箱 和 开 关 箱 的 要 求(1)配 电 箱、开 关 箱 必 须 是 合 格 的 铁 皮 箱,有 门、有 锁、有 防 雨 措 施。分 配 电 箱 与 开 关 箱 的 距 离 不 能 超 过 30M,开 关 箱 与 其 控 制 的 固 定 式 用 电 设 备 水 平 距 离 不 超 过 3M,发 生 电 气 及 机 械 故 障 时,可 迅 速 切 断 电 源,减 少 事 故 持 续 时 间。(2)固 定 式 配 电 箱、开 关 箱 的 下 底 面 与 地 面 的 垂 直 距 离 为 L31.5M。移 动 式 配 电 箱、开 关 箱 的 下 底 面 与 地 面 距 离 大 于 0.6M,小 于 L5M。(3)配 电 箱、开 关 箱 进 出 线 应 由 箱 底 进 出,金 属 箱 体 必 须 保 护 接 零,道 路 要 畅 通。4.电 线(1)所 有 电 线 必 须 使 用 电 缆 线,并 架 空 搭 设。架 空 高 度:现 场 4M,机 动 车 道 6M。电 缆 埋 地 深 度 不 小 于 0.6M,上 下 铺 5cM厚 的 细 砂,防 止 不 均 匀 沉 降,硬 物 损 坏 电 线。(2)电 线 采 用 五 芯 电 缆,不 允 许 使 用 四 芯 电 缆 外 侧 加 一 根 PE线 的 做 法。5.全 面 检 查 用 电 安 全 落 实 情 况,建 立 定 期 检 查 制 度,发 现 问 题 立 即 整 改。6.配 备 必 要 的 劳 保 品:电 工 要 配 备 绝 缘 靴,碎 振 捣 工 要 配 备 水 靴。(二)火 灾 事 故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方 案 本 公 司 所 使 用 的 危 险 化 学 品 中 有 天 那 水、油 墨 等 易 燃 液 体 遇 热 源 和 明 火 有 燃 烧 爆 炸 的 危 险,其 主 要 采 用 桶 装 储 存。天 然 气 使 用 管 道 输 送,如 果 泄 漏 或 使 用 过 程 中 遇 热 源 和 明 火 也 会 火 灾 爆 炸 的 危 险。生 产 场 所、仓 库 存 放 的 可 燃 物 料,如 明 火 作 业、电 器 线 路 短 路、员 工 违 章 吸 烟 等 都 可 能 引 发 的 火 灾 事 故。1、易 燃 液 体 火 灾 本 公 司 贮 存 有 易 燃 液 体 天 那 水、油 墨 和 管 道 输 送 的 易 然 气 体 天 然 气,具 有 易 燃 易 爆 性。在 装 卸、储 存、输 送 和 使 用 过 程 中,有 可 能 因 包 装 物 本 体 缺 陷 或 锈 蚀 穿 孔 损 坏、倾 倒、误 操 作、违 章 指 挥、违 章 作 业 等 原 因 发 生 泄 漏。泄 漏 的 危 化 品 挥 发、积 聚 可 燃 气 体 达 到 一 定 浓 度,与 空 气 形 成 爆 炸 性 混 合 物,当 爆 炸 性 混 合 物 的 浓 度 达 到 爆 炸 极 限 遇 点 火 源(如 明 火 违 章 动 火、吸 烟 等)、使 用 铁 质 工 具、容 器 碰 撞 和 摩 擦 产 生 的 火 花、电 火 花、雷 击、静 电 火 花、高 温 高 热 等 会 发 生 火 灾(爆 炸)事 故,事 故 可 能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及 财 产 损 失。事 故 的 影 响 范 围:使 用 或 储 存 易 燃 液 体 的 场 所 及 相 邻 场 所。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轻 伤、重 伤 或 死 亡。次 生 衍 生 事 故:灼 烫、中 毒 和 窒 息、易 燃 液 体 爆 炸。2、电 气 火 灾 41)办 公 区 办 公 区 大 量 使 用 办 公 用 电 设 备、电 源 插 座、移 动 电 源 插 座 板,均 有 可 能 因 电 气 设 备、设 施、电 气 线 路 绝 缘 老 化、短 路 等 产 生 的 电 火 花、电 弧 滴 落 到 周 围 的 可 燃 物 品 上,而 引 发 电 气 火 灾 事 故。2)生 产 各 车 间 车 间 使 用 机 械 设 备 种 类 多 功 力 大,由 于 电 气 线 路 长 期 超 负 荷 运 行 或 绝 缘 老 化,或 未 安 装 过 载 保 护、短 路 保 护、漏 电 保 护 等,电 气 设 备、电 气 线 路 因 接 点、触 头 接 触 不 良、发 热 或 因 短 路 产 生 的 电 火 花、电 弧,均 有 可 能 滴 落 到 周 围 的 可 燃 物 品 上,引 发 电 气 火 灾 事 故。3)成 品 仓 库 与 辅 料 仓 库 原 辅 料 仓 库、成 品 仓 库 等 区 域 电 气 线 路、灯 具 插 座、电 源 控 制 箱 等 下 方 堆 放 大 量 易 燃 物 品、货 物 堆 放 未 按 照 五 距 要 求 摆 放,电 气 设 备、电 气 线 路 因 接 点、触 头 接 触 不 良、发 热 或 因 短 路 产 生 的 电 火 花、电 弧,均 有 可 能 滴 落 到 周 围 的 可 燃 物 品 上,引 发 电 气 火 灾 事 故。4)危 险 化 学 品 储 存 和 使 用 场 所 危 险 化 学 品 中 转 仓 库 或 危 化 品 临 时 存 放 点 电 气 设 备 未 整 体 按 照 危 化 品 存 储 或 使 用 场 所 要 求 设 计、安 装 电 气 设 备,抽 排 风 不 畅,电 气 设 备 下 方 或 周 边 堆 放 易 燃 危 化 品 并 敞 口 存 放,大 量 易 燃 蒸 气 分 子 聚 集,可 能 导 致 电 气 火 花 引 燃 易 燃 蒸 气 导 致 火 灾 甚 至 爆 炸 事 故。5)静 电 和 雷 电 静 电 是 由 于 不 同 物 质 互 相 摩 擦 而 产 生 的,往 往 发 生 在 物 料 的 配 置 和 输 送 过 程 中,项 目 设 备 静 电 接 地 不 好,有 断 开 现 象。生 产 使 用 和 储 存 易 燃 物 质 的 场 所,因 各 种 原 因 产 生 的 静 电 不 能 及 时 导 除,可 能 积 聚 到 一 定 程 度 而 发 生 静 电 放 电 产 生 静 电 火 花,引 燃 危 险 物 质,发 生 火 灾 事 故,静 电 危 险 主 要 取 决 于 物 料 的 种 类、质 量、流 速、设 备 设 施 防 静 电 措 施、人 员 素 质 及 生 产 场 所 的 管 理 等。静 电:不 少 人 穿 着 化 纤 类 衣 服,在 活 动 过 程 中 也 会 产 生 静 电,静 电 火 花 也 引 燃 可 燃 物,发 生 火 灾、爆 炸 事 故 的 教 训 并 不 少。雷 电 是 雷 云 之 间 或 雷 云 对 地 面 放 电 的 一 种 自 然 现 象。在 雷 雨 季 节,天 空 中 的 云 层 受 到 地 面 上 升 气 流 的 强 烈 系 统 作 用,形 成 一 部 分 带 正 电 荷、一 部 分 带 负 电 荷 的 雷 云,产 生 放 电 现 象。5雷 电 产 生 数 十 万、数 百 万 伏 冲 击 电 压,可 以 损 坏 电 气 设 备 的 绝 缘,烧 断 导 线,造 成 火 灾 和 对 人 体 放 电 危 险。雷 电 放 电 通 道 温 度 很 高,一 般 在 6000C20000。甚 至 高 达 数 万 度,这 么 高 的 温 度 虽 然 只 维 持 几 十 微 秒,但 它 碰 到 可 燃 物 时 能 迅 速 燃 烧 起 火,强 大 雷 击 电 流 通 过 电 气 设 备 会 引 起 设 备 燃 烧、绝 缘 材 料 起 火,造 成 易 燃、易 爆 物 质 的 燃 烧 与 爆 炸。建 筑 物 未 安 装 合 格 的 防 雷 设 施、接 地 电 阻 不 符 合 要 求 等,到 现 在 为 止,剧 毒 化 学 品 储 存 使 用 场 所 没 有 取 得 防 雷 设 施 合 格 证,当 雷 击 建 筑 物、电 力 设 备 或 线 路 时,会 产 生 雷 电 过 电 压,可 能 在 雷 电 波 及 的 范 围 内 产 生 火 源,引 发 火 灾(爆 炸)事 故。6)手 机 由 于 手 机 的 普 及,员 工 普 遍 使 用 通 信 手 机,现 在 因 手 机 电 池 起 火(爆 炸)的 事 故 案 例 也 不 少 见。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轻 伤、重 伤 或 死 亡。事 故 的 影 响 范 围:发 生 电 气 火 灾 的 场 所 及 其 相 邻 的 生 产 和 贮 存 场 所。次 生 衍 生 事 故:触 电、灼 烫。3、固 体 可 燃 物 火 灾 公 司 生 产、贮 存 的 原 料、产 品 等 为 可 燃 物,在 储 存 和 使 用 过 程 中,如 员 工 违 章 动 火 或 吸 烟 乱 扔 烟 蒂,或 电 气 设 备(如:排 风 电 机、空 调、移 动 电 风 扇 等)、电 气 线 路 短 路 产 生 的 电 火 花、电 弧,短 路、开 关 箱 及 配 电 箱 前 或 下 方 堆 放 可 燃 物 品 均 有 可 能 滴 落 或 溅 落 到 到 周 围 的 可 燃 物 品 上,引 发 电 气 火 灾 事 故。火 灾 产 生 的 烟 气 毒 性 严 重,可 能 致 人 中 毒 或 窒 息,造 成 群 死 群 伤。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轻 伤、重 伤 或 死 亡。事 故 的 影 响 范 围:发 生 火 灾 的 车 间、仓 库 及 其 相 邻 的 场 所。次 生 衍 生 事 故:触 电、灼 烫。4、火 灾 事 故 防 控 措 施(1)车 间 物 料 堆 放、加 工 过 程 的 设 计、加 工 和 维 护 应 能 防 止 火 灾 或 爆 燃 蔓 延 到 邻 近 区 域,并 能 防 止 人 员 受 伤。(2)车 间 内 应 在 明 显 并 便 于 取 用 处 设 置 消 火 栓,配 备 灭 火 器。(3)车 间 隔 墙 采 用 防 火 等 级 符 合 标 准 的 材 料。厂 房 的 疏 散 用 门 应 向 外 开,不 得 设 门 坎 和 台 阶。(4)使 用 和 贮 存 危 险 化 学 品 场 所 实 行 限 量 管 理。6(5)在 车 间 的 进 口 处 的 明 显 位 置 设 置 醒 目 的“严 禁 烟 火”安 全 警 示 标 志。禁 止 在 具 有 火 灾、爆 炸 危 险 的 场 所 使 用 明 火;因 特 殊 情 况 需 要 使 用 明 火 作 业 的,应 按 照 规 定 事 先 办 理 工 作 许 可 审 批 手 续。作 业 人 员 应 当 遵 守 消 防 安 全 规 定,并 采 取 相 应 的 消 防 安 全 措 施。进 行 电 焊、气 焊 等 具 有 火 灾 危 险 的 作 业 的 人 员,必 须 持 证 上 岗。(6)对 于 设 备 的 高 温 部 位 应 采 取 通 风 降 温、隔 热 等 措 施 防 止 热 危 险,并 设 有 高 温 危 险 警 告 标 志。(7)设 备 的 电 气 系 统 金 属 外 壳 应 接 地,电 气 设 备(包 括 动 力 配 电 箱(柜)、电 气 开 关 盒 等),其 防 护 等 级 应 达 到 IP54的 要 求;电 气 设 备、电 源 插 座 回 路、手 持 式 电 动 工 具、移 动 电 器 应 安 装 剩 余 电 流 动 作 保 护 装 置。车 间 内 宜 设 有 贯 穿 车 间 的 纵 横 通 道。主 通 道 的 宽 度 应 根 据 运 输 工 具 的 种 类 而 定,不 得 小 于 2m0(三)危 化 品 泄 漏 事 故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方 案 公 司 生 产 过 程 中 使 用 到 危 险 化 学 品 天 那 水、油 墨、乙 醇、天 然 气 等,危 险 化 学 品 在 运 输、临 时 储 存 及 使 用 过 程 中 存 在 泄 漏 的 危 险。危 化 品 泄 漏 事 故 主 要 指 气 体 或 液 体 危 化 品 发 生 了 一 定 规 模 的 泄 漏,虽 然 没 有 发 展 成 为 火 灾、爆 炸 或 中 毒 事 故,但 造 成 了 严 重 的 财 产 损 失 或 环 境 污 染 等 后 果 的 危 化 品 事 故。危 化 品 泄 漏 事 故 一 旦 失 控,往 往 造 成 重 大 火 灾、爆 炸 或 中 毒 与 窒 息 事 故。公 司 使 用 桶 装 储 存 的 天 那 水、油 墨 以 及 使 用 管 道 输 送 天 然 气、天 那 水;在 输 送 过 程 中 操 作 不 当、工 具 选 择 不 当 造 成 容 器 损 坏;使 用 存 在 缝 隙 或 重 心 不 稳 的 容 器 盛 装 天 那 水、油 墨 等 都 可 能 导 致 天 那 水、油 墨 的 泄 漏;输 送 天 那 水、天 然 气 的 管 道 因 腐 蚀 而 导 致 变 薄 却 未 及 时 更 换,管 道 材 料 缺 陷、焊 接 缺 陷、施 工 方 法 不 当,管 道 内 压 力 超 过 额 定 压 力,自 然 灾 害、第 三 方 破 坏 等 造 成 管 道 形 变、损 坏 等 极 易 导 致 危 化 品 的 泄 漏。事 故 的 影 响 范 围:易 燃 液 体 类 危 险 化 学 品 存 放、输 送 及 使 用 区 域 或 相 邻 区 域。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可 能 导 致 人 员 轻 伤、重 伤 甚 至 死 亡。次 生 衍 生 事 故:中 毒 和 窒 息、火 灾 和 爆 炸 事 故。危 险 化 学 品 泄 漏 事 故 防 控 措 施(1)加 强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和 落 实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制 度,使 用 防 泄 漏 防 爆 柜 或 防 泄 漏 托 盘 盛 装。(2)加 装 防 爆 风 机、可 燃 气 体 浓 度 监 测 装 置。(3)危 化 品 使 用 或 管 理 人 员 经 过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知 识 教 育。7(4)作 业 人 员 作 业 前 应 佩 戴 相 应 个 人 劳 动 防 护 用 品。(5)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检 查、巡 查。(四)容 器 爆 炸 事 故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方 案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可 能 发 生 在 公 司 空 压 机 房。其 配 套 使 用 的 储 气 罐 有 3个,储 气 罐 属 于 压 力 容 器。储 气 罐 的 压 力 表 显 示 压 力 超 过 储 气 罐 的 设 计 压 力、异 常 响 声 与 振 动、储 气 罐 所 连 接 的 管 道 堵 塞、压 力 管 道 漏 气、作 业 人 员 违 规 操 作、压 力 表、安 全 阀 未 定 期 检 测、储 气 罐 锈 蚀、变 形、本 体 缺 陷 等,有 可 能 引 发 生 储 罐 爆 炸 事 故。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轻 伤、重 伤 或 死 亡。事 故 的 影 响 范 围:发 生 爆 炸 的 场 所 及 其 相 邻 的 生 产 和 贮 存 场 所。次 生 衍 生 事 故:火 灾、触 电、物 体 打 击、灼 烫。压 力 容 器 爆 炸 事 故 防 控 措 施(1)定 期 对 压 力 容 器 罐 体、钢 瓶 和 安 全 附 件 进 行 安 全 巡 查。储 气 罐 平 稳 支 撑,焊 接 处 无 裂 纹,运 行 中 无 剧 烈 晃 动,储 气 罐 无 严 重 腐 蚀。(2)对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培 训,持 证 上 岗。(3)定 期 对 压 力 容 器 及 其 附 件 进 行 安 全 检 测 及 维 护 保 养,确 保 安 全 运 行。储 气 罐 上 的 安 全 阀 和 压 力 表 很 容 易 锈 蚀,失 去 可 靠 性,因 此 要 求 每 年 检 验 一 次 并 铅 封。每 年 应 对 储 气 罐 进 行 一 次 除 锈 刷 漆 保 养,进 行 测 厚 并 记 录。(五)淹 溺 事 故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方 案 公 司 在 危 险 化 学 品 中 转 仓 下 设 立 面 积 约 为 1000平 方 米,深 约 2米 的 水 池,如 果 水 池 防 护 栏 缺 失、岸 边 未 作 防 滑 处 理、未 划 分 专 用 行 走 通 道、夜 间 照 明 不 足、警 示 标 志 不 足、人 员 嬉 戏 打 闹 都 有 可 能 导 致 淹 溺 事 故 的 发 生。其 他 区 域 如 进 入 污 水 井、消 防 水 池 等 区 域 维 护 作 业 时,防 护 装 置 缺 失,易 造 成 失 足 滑 入 污 水 井、消 防 水 池,导 致 人 员 淹 溺 事 故。淹 溺 事 故 影 响 的 范 围 一 般 在 单 个 池 内,受 危 害 的 对 象 为 现 场 作 业 员 工,常 常 有 发 生 救 援 者 因 不 懂 救 援 死 亡 的 情 况,其 危 害 程 度 视 与 救 援 抢 救 及 时 与 否 相 关。事 故 影 响 的 范 围:从 事 与 污 水 处 理 相 关 的 场 所 或 岗 位。事 故 的 严 重 程 度:轻 伤、重 伤 或 死 亡。次 生 衍 生 事 故:中 毒 与 窒 息、触 电。淹 溺 事 故 防 控 措 施(1)加 强 安 全 管 理,定 期 开 展 安 全 检 查。8(2)在 水 池 等 危 险 出 张 贴 警 示 标 志,做 好 临 时 维 护。(3)在 水 池 周 围 增 设 栏 杆,并 定 期 做 好 检 查 和 维 护 保 养。六、经 费 和 物 资 的 落 实 1、治 理 隐 患 所 需 经 费 由 各 部 门 提 报 整 改 方 案 后 财 务 部 拨 付。2、如 治 理 所 需 经 费 数 额 巨 大(超 过 1万 元),由 总 经 理 做 出 决 定 或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决 定。3、财 务 部 应 无 条 件 确 保 治 理 经 费 及 时 拨 付。4、治 理 所 需 物 资 应 按 照 特 事 特 办 原 则,由 采 购 部 及 时 采 购。5、治 理 机 构 和 人 员:所 发 现 的 重 大 事 故 隐 患 由 职 责 所 属 部 门 负 责 整 改,设 计 多 门 部 门 职 责 的 隐 患 项,由 隐 患 所 属 部 门 负 责 牵 头 组 织 进 行 整 改。公 司 安 全 部 及 公 司 管 理 层 人 员 负 责 监 督 整 改 执 行 情 况。七、治 理 时 限 及 要 求 1、重 大 事 故 隐 患 整 改 通 知 书 即 刻 下 达,一 般 隐 患 整 改 通 知 书 下 达 时 限 在 1工 作 日 内(自 接 到 隐 患 报 告 始);2、治 理 时 限 自 接 到 通 知,一 般 不 超 过 72小 时;复 杂、工 作 量 较 大 治 理 任 务 一 般 不 超 过 5天;3、隐 患 治 理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要 求,切 实 消 除 危 险 因 素,并 认 真 检 查,确 保 没 有 因 为 治 理 工 作,产 生 新 的 不 安 全 因 素;4、安 全 部 应 及 时 做 好 现 场 验 证 工 作,验 证 不 合 格 的,必 须 及 时 采 取 补 救 措 施;5、隐 患 治 理 工 作 与 安 全 责 任 制 挂 钩,实 行 年 终 一 票 否 决 权。八、安 全 措 施 和 应 急 预 案 1、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针 对 公 司 生 产 运 行 中 存 在 的 火 灾、触 电、危 化 品 泄 漏、容 器 爆 炸、淹 溺 等 主 要 风 险 进 行 了 风 险 评 估,已 制 定 综 合 应 急 预 案、专 项 应 急 预 案 和 现 场 处 置 方 案。2、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1)应 急 组 织 领 导 机 构 职 责 姓 名 总 指 挥 副 总 指 挥 9现 场 警 戒 组 长 交 通 疏 导 组 长 物 资 供 应 保 障 组 长 抢 险 救 援 组 长 通 信 保 障 组 长(2)应 急 组 织 机 构 及 职 责 机 构 人 员 组 成 职 责 指 挥 部 职 责 XXX机 构 职 责:(1)接 受 政 府 的 指 令 和 调 动;(2)检 查 督 促 做 好 重 大 生 产 事 故 的 预 防 措 施 和 应 急 救 援 的 各 项 准 备 工 作;(3)负 责 人 员、资 源 配 置、应 急 队 伍 的 调 动;(5)发 生 事 故 时 发 布 和 解 除 应 急 救 援 命 令、信 号;(6)协 调 事 故 现 场 有 关 工 作,组 织 指 挥 救 援 队 伍 实 施 救 援 行 动;(7)向 上 级 汇 报 和 向 近 邻 单 位 通 报 事 故 情 况,必 要 时 向 有 关 单 位 发 出 救 援 请 求;(8)组 织 事 故 调 查,负 责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及 相 关 数 据,总 结 事 故 经 验 教 训。总 指 挥 的 职 能 及 职 责:分 析 紧 急 状 态 确 定 相 应 报 警 级 别,根 据 相 关 危 险 类 型、潜 在 后 果、现 有 资 源 控 制 紧 急 情 况 的 行 动 类 型;指 挥、协 调 应 急 反 应 行 动;与 企 业 外 应 急 反 应 人 员、部 门、组 织 和 机 构 进 行 联 络;直 接 监 察 应 急 操 作 人 员 行 动;最 大 限 度 地 保 证 现 场 人 员 和 外 援 人 员 及 相 关 人 员 的 安 全;协 调 后 勤 方 面 以 支 援 应 急 反 应 组 织;应 急 反 应 组 织 的 启 动;应 急 评 估、确 定 升 高 或 降 低 应 急 警 报 级 别;通 报 外 部 机 构,决 定 请 求 外 部 援 助;决 定 应 急 撤 离,决 定 事 故 现 场 外 影 响 区 域 的 安 全 性。副 总 指 挥 的 职 能 及 职 责 协 助 应 急 总 指 挥 组 织 和 指 挥 应 急 操 作 任 务;向 应 急 总 指 挥 提 出 采 取 的 减 缓 事 故 后 果 行 动 的 应 急 反 应 对 策 和 建 议;保 持 与 应 急 副 总 指 挥 的 直 接 联 络;协 调、组 织 和 获 取 应 急 所 需 的 其 它 资 源、设 备 以 支 援 现 场 的 应 急 操 作;组 织 公 司 总 部 的 相 关 技 术 和 管 理 人 员 对 作 业 过 程 各 危 险 源 进 行 风 险 评 估;定 期 检 查 各 常 设 应 急 反 应 组 织 和 部 门 的 日 常 工 作 和 应 急 反 应 准 备 状 态;根 据 企 业 的 实 际 条 件,努 力 与 周 边 有 条 件 的 企 业 为 在 事 故 应 急 处 理 中 共 享 资 源、相 互 帮 助、建 立 共 同 应 急 救 援 网 络 和 制 定 应 急 救 援 协 议。10机 构 人 员 组 成 职 责 安 全 部 XXX(1)组 织 应 急 预 案 的 演 练;(2)配 合 机 会 不 协 调 事 故 现 场 有 关 工 作,组 织 指 挥 救 援 队 伍 实 施 救 援 行 动;(3)联 系 各 小 组 人 员,进 行 资 源 配 置、应 急 队 伍 的 调 动(4)及 时 向 指 挥 部 通 报 事 故 情 况;(5)进 行 事 故 调 查,负 责 保 护 事 故 现 场 及 相 关 数 据,总 结 事 故 经 验 教 训。通 信 保 障 组 XXX保 证 抢 险 救 援 工 程 中 的 通 讯 畅 通,事 故 信 息 发 布 公 告,发 生 事 故 的 性 质 和 救 援 进 展 情 况,必 要 时 向 社 会 职 能 部 门 发 出 求 援 信 息。现 场 警 戒 组 XXX组 织 人 员 对 事 故 现 场 进 行 警 戒 保 卫、戒 严 和 维 持 秩 序,维 护 事 故 发 生 区 域 的 治 安 和 交 通 秩 序;指 挥 疏 散 事 故 影 响 区 域 的 人 员,营 救 受 伤 人 员,及 时 对 其 临 时 救 治。阻 止 无 关 人 员 进 入 救 援 现 场。抢 险 救 援 组 XXX 抢 救 现 场 伤 员;抢 救 现 场 物 资;组 建 现 场 消 防 队;物 质 供 应 保 障 组 XXX 迅 速 调 配 抢 险 物 资 器 材 至 事 故 发 生 点;提 供 和 检 查 抢 险 人 员 的 装 备 和 安 全 防 护;及 时 提 供 后 续 的 抢 险 物 资;迅 速 组 织 后 勤 必 须 供 给 的 物 品,并 及 时 输 送 后 勤 物 品 到 抢 险 人 员 手 中。交 通 疏 导 组 XXX 保 证 现 场 救 援 通 道 的 畅 通。负 责 保 证 抢 险 救 灾 人 员、物 资 运 输 的 道 路 交 通 畅 通。3、突 发 事 故 报 告、应 急 措 施 及 处 理(1)事 故 报 告 与 报 警 工 作 中 发 生 重 大 安 全 隐 患 或 事 故 后,当 班 人 员 迅 速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和 专 业 预 案,并 在 第 一 时 间 内 向 部 门 经 理 及 应 急 救 援 领 导 小 组 报 告,火 灾 事 故 同 时 向 119报 警。报 告 内 容 包 括:事 故 发 生 的 单 位、事 故 发 生 的 时 间、地 点,初 步 判 断 事 故 发 生 的 原 因,采 取 了 哪 些 措 施 及 现 场 控 制 情 况,所 需 的 专 业 人 员 和 抢 险 设 备、器 材、交 通 路 线、联 系 电 话、联 系 人 姓 名 等。(2)应 急 程 序 事 故 发 生 初 期,现 场 人 员 采 取 积 极 自 救、互 救 措 施,防 止 事 故 扩 大,指 派 专 人 负 责 引 导 指 挥 人 员 及 各 专 业 队 伍 进 入 事 故 现 场。指 挥 人 员 到 达 现 场 后,立 即 了 解 现 场 情 况 及 事 故 的 性 质,确 定 警 戒 区 域 和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具 体 实 施 方 案,布 置 各 专 业 救 援 队 任 务。各 专 业 咨 询 人 员 到 达 现 场 后,迅 速 对 事 故 情 况 作 出 判 断,提 出 处 置 实 施 办 法 和 防 范 措 施;事 故 得 到 控 制 后,参 与 事 故 调 查 及 提 出 整 改 措 施。11 救 援 队 伍 到 达 现 场 后,按 照 应 急 救 援 小 组 安 排,采 取 必 要 的 个 人 防 护 措 施,按 各 自 的 分 工 开 展 抢 险 和 救 援 工 作。水 厂 必 须 严 格 保 护 事 故 现 场,并 迅 速 采 取 必 要 措 施 抢 救 人 员 和 财 产。因 抢 救 伤 员,防 止 事 故 扩 大 以 及 疏 通 交 通 等 原 因 需 要 移 动 现 场 时,必 须 及 时 做 出 标 志、摄 影、拍 照、详 细 纪 录 和 绘 制 事 故 现 场 图,并 妥 善 保 存 现 场 重 要 痕 迹、物 证 等。事 故 得 到 控 制 后,由 总 经 理 统 一 布 置,组 织 相 关 专 家,相 关 机 构 和 人 员 开 展 事 故 调 查 工 作。(3)救 灾 防 备 措 施 抢 险 器 材 准 备 物 资 设 备 部 按 抢 险 需 要,提 前 备 足 抢 险 器 材,如 草 袋、抽 水 机、速 凝 剂、发 电 机、灭 火 器 及 一 些 切 割、焊 接 用 具,供 氧 瓶、担 架 和 其 它 抢 救 器 材 与 药 品 等,这 些 器 材 分 发 到 抢 险 预 备 队,分 人 保 管,并 熟 悉 用 途 和 用 法,分 放 在 易 于 装 卸 地 点,平 时 不 能 动 用。人 员 准 备 凡 担 任 抢 险 预 备 队 人 员,休 息 时 间 内 允 许 在 现 场 附 近 活 动,如 远 离 现 场 必 须 请 人 代 替,而 且 须 经 队 长 同 意,保 证 一 旦 发 生 险 情 能 立 即 投 入 抢 险。抢 险 技 能 准 备 对 参 加 抢 险 预 备 队 人 员 进 行 抢 险 技 能 培 训 I,使 他 们 熟 悉 抢 险 步 骤、方 法、器 材 使 用。九、治 理 情 况 评 估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