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利息支出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docx

    • 资源ID:93511170       资源大小:19.88KB        全文页数:1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利息支出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docx

    账务处理利息支出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利息支出,属于借款费用的范畴,是指企业为保证生 产经营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借款所承担的资金成本。会计处理要点 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按资金来源可以分为长期借款 利息支出和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按照借款用途可以分 为专门借款利息支出和一般借款利息支出;按照利息 处理结果可以分为费用化利息支出和资本化利息支出。分类不同,其会计处理也有差异。(-)确认原则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标准,由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二)具体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 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M财税2008 121号)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 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 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 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 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 :1 ;其他企业, 为2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 777 号)规定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 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 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 税扣除额。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 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 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 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 .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 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 .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X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关于金融 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中规定,根据实 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 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 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 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 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 出的合理性。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 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 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 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 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 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 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三)特殊规定1 .企业与个人之间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特殊规定。企业与个人间的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问题,财税2008 121号文已有明确规定,但要注意企业在向 个人支付利息时,还要承担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X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9号)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 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X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9号)第十二条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利息、股 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 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 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纳 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 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个人在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已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企业可不再代扣代缴。2 .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特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 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 312号)规定,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 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 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 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 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 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 .关于统借统还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特殊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X国税发 2009 31号文)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统借统 还问题作了特别规定,房地产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 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 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 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使用 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还有一些省份,也根据总局31号文件精神做出了规定,将统借统还利息扣除政策扩展到其他企业。 比喻说冀地税发200948号、桂地税字2009 106号、辽地税发20103号、津地税企所2010 5号等,都作了类似表述:实行统贷统还办法的企业, 集团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应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子公司 按照协议实际占用资金支付给集团公司的利息与集团 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一至的部分,准予扣除。要点归纳(-)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应按企业会计准则 本化利息支出。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准确区分费用化利息支出和资(二)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 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 .必须取得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2 .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要注明借 款用途;3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 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4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规定比 例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 以后年度扣除。该规定比例为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 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 :1 ;其他 企业,为2 : 1。5 ,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 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 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 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6 .实行统贷统还办法的企业,集团公司与所属子公司 签订了资金使用协议,子公司按照协议实际占用资金支付给集团公司的利息与集团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利 率一至的部分,准予扣除。(三)对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理解要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X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对金融企业同期 同类贷款利率的确定作了专门的补充规定,需要理 解以下要点。L时间性要求。一是企业应在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 前扣除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 说明。二是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适用时间,应该是在 非金融企业之间签订借款合同的当时。2 .合理性证明。即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3 .金融企业范围。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 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 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4 .贷款利率含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 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 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 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 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四)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注意事项。1 .必须取得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2 ,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中要注明借 款用途;3 .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非高利贷)、 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的行为;4 .支付个人利息所得的资金流证明,如结算清单、转 账记录等;5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 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 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6 .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 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 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准予扣除;7 .企业在向个人支付利息时,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个人在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已征收个人所 得税的,企业可不再代扣代缴。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对利息支出等借 款费用的会计确认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企业发生的借 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 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 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上述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 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建造合同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等在符合 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 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 对外出售的大型机器设备等。这类存货通常需要经过 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 售状态。销售状态的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这里的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一年以上(含一年X(二)利息支出资本化1 .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就如何界定利息 支出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时,对借款的基本分类为:专 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专门借款通常应当有明确的用途, 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 借入的,并通常应当具有标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借款,相对于专门借 款而言,一般借款在借入时,其用途通常没有特指用 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既包括专门借款, 也可包括一般借款。其中,对于一般借款,只有在购建或生产某项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时,才应将与该部分一般借款相关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否则,所发生的利 息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2 .资本化期间的确定。企业只有对发生在资本化期间内的利息支出,才允许 资本化,资本化期间的确定是利息支出确认和计量的 重要前提。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利息支出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 资本化时点的期间,但不包括利息支出暂停资本化的 期间。资本化开始时间:利息支出允许开始资本化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这三个条件中,只要有一个条件不满足,相关的利息 支出等借款费用就不能资本化。资本化暂停时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 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 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的原因必须是非正常中断,属 于正常中断的,相关借款费用仍可资本化。非正常中断,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 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非正常中断与正常中断显著不同。正常中断通常仅限 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 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实务中,企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来判断利息支出暂停资本化的时间,如果相关资产购建或者生产的中断时间较长而且满足其他规定条件的,利 息支出等相关借款费用应当暂停资本化。资本化停止时间: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利息支出应当停止资本化。如果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 分分别建造、分别完工的,企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界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的时点。如果企业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 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 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3 .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企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 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 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 门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 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 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 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支出资 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企业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 利息支出总额。(三)利息支出账务处理借:在建工程(开发成本、研发支出等)-利息资本 化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费用化贷:应付利息 所得税处理要点符合税法规定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但要注意以 下要点。()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X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 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 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X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63号)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 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 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X国务院令 第512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 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 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 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 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x国务院令 第512号)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 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 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 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企业间 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 的债权性投资;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 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

    注意事项

    本文(利息支出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docx)为本站会员(太**)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