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转移支付情况说明.docx
绥芬河市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17年省财政厅提前告知转移支付63738万元,全部纳 入2017年预算。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56043万元,包括:老少边穷转移支付 收入3470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306万元,县级基 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459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062 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万元,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595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 收入102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2983 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855万元,农村综 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5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 入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861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 支付10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778万元,包括:公共安全15万元,教 育10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86万元,医疗卫生737万 元,农林水821万元,交通运输3001万元,住房保障61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3万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财力安排:企业能力建设13239万元, 基础设施工程尾欠7000万元,国债利息5890万元,城市基 础设施维护1000万元,妇幼保健院工程870万元,人民医 院还贷743万元,路灯电费及维护660万元,供水补偿620 万元,国门联检厅取暖费539万元,前进幼儿园工程500万 元,六大纪念馆500万元,哈绥俄亚班列500万元,绥博会 500万元,偿还乡镇借款400万元,福利院360万元,保税 区还贷237万元,高中维修203万元,教育幼儿园设备购置 200万元,口岸博物馆改造及布展200万元,绿化抚育200 万元,污水处理补偿180万元,合作区还贷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