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资经营合同基地合资经营合同股东协议九篇(通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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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资经营合同基地合资经营合同股东协议九篇(通用).docx
2023年合资经营合同基地合资经营合同股东协议九篇(通用)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运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驾驭了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资经营合同基地 合资经营合同 股东协议篇一 11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_(以下简称甲方);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以下简称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真诚的看法遵守本合同。 2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_。 2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_。 23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同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供应服务而获得公司满足的利润为指标。 3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依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实力。 33公司生产的_产品并供应服务,面对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大写: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大写: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共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依据实际的须要,由董事会确定。 4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削减。 4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确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方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干脆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微环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5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确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当,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当。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接着委任可以连任。 5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依据同等互利、协商一样的原则确定。 5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殊会议。会议记录采纳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状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经董事会一样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3)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4)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安排; (5)公司的工作安排,生产经营方案; (6)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7)储备基金、职工嘉奖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安排方案; (8)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9)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0)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嘉奖、福利等实施方法; (11)公司的人员培训安排; (12)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55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依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支配,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依据董事会所确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56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峻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6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方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阅历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1)帮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依据中国有关法律,帮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3)帮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实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4)帮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供应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便利; (5)帮助公司支配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6)帮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7)帮助公司向中国银行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8)帮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9)甲方在可能的状况下应公司的恳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帮助。 6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1)指导和帮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供应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阅历,从而为获得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担当其技术责任; (2)为公司制定并供应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平安、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3)经和甲方协商后,帮助公司制定培训安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安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驾驭有关技术工艺和特地技能; (4)帮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7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安排由董事会确定,筹建组由四(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加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选购,制订建筑工程时辰表,供应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当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主动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至少有三(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根据合同内载明的时辰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8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根据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安排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根据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根据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嘉奖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根据_,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赐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实惠。公司在甲方的帮助下根据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根据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91根据_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当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聘请,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纳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改变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依据情节轻重,赐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须要,自行确定采纳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值收入,可按外汇管理方法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汇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101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托付的经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11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当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接着作每次为期五(5)年的延长。 114若因任何缘由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样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需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实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阻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31当出现下列状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旧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接着营业。 13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允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当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依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若没有买主情愿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状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违约一方,必需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14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运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 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运用证书。 142根据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运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运用费方面的实惠待遇。 15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依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161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运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依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爱护。 17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吵,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吵,首先应由董事会以相互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吵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看法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181双方遇有无法限制的事务或状况,应视为不行抗力事务,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斗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行抗力事务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遇不行抗力事务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受不行抗力事务影响的任何一方应马上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行抗力事务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行抗力事务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遇不行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接着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冲突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探讨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说明。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全部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反的,不合法的或不行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减弱。 21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22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 地址:_ 信箱:_ 电话:_ 电报:_ 电传:_ 乙方:_ 地址:_ 信箱:_ 电话:_ 电报:_ 电传:_ 22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须遵照中国有关法律,按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批准的双方签订的契约予以办理商业登记手续。合资企业是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资双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共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关于合资期限、经营自主权、税务实惠等必需在契约中明确规定。 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_ 合资经营合同基地 合资经营合同 股东协议篇二 第一条 总则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以下简称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以下简称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真诚的看法遵守本合同。 其次条 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 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2.2. 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 。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同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供应服务而获得公司满足的利润为指标。 3.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依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实力。 3.3. 公司生产的产品并供应服务,面对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 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大写: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大写: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共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 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依据实际的须要,由董事会确定。 4.3. 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削减。 4.4. 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确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方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干脆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 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微环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 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确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当,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当。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接着委任可以连任。 5.2. 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依据同等互利、协商一样的原则确定。 5.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殊会议。会议记录采纳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状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合营一方未根据合营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营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担当违约方在合营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根据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营企业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四十五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担当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依据实际状况,由各方分别担当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行抗力 第四十六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斗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开的不行抗力事故,致使干脆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行抗力事故的一方,应马上将事故状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十五日内,供应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须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说明、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xx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解或调解胜利达成和解协议的,各方可将该和解协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作出和解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实行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内打“”): 干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干脆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提交其他仲裁委员会仲裁。该委员会名称为: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当接着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五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注:也可以用中文和合营各方商定的另一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若只用中文书写,则本章可省略)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一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资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上附属文件假如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营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xx省xx市签署。 (注:假如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签字,则“或授权代表”要删掉。否则,以下各签字人的身份要分别区分列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合资经营合同基地 合资经营合同 股东协议篇三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乙方: 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 法定代表人:_ 其次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英文名称为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爱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根据各自由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共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依据董事会的确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供应租赁服务,帮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沟通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须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干脆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须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询问。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 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 元,其中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 元 乙2方:_%_ 元 乙3方:_%_ 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削减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实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特长,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担当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 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帮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举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供应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帮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举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帮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帮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扬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举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举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帮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供应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帮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帮助合资公司运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迅设备及办公用具。 (8)帮助合资公司以实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名,其中甲方派出_名,乙方派出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须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