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健康扶贫实施意见(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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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徽省健康扶贫实施意见(三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消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验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妙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安徽省健康扶贫实施看法篇一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贯彻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心、国务院关于健康脱贫的决策部署,仔细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确定(皖发20xx26号),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看法(国卫财务发20xx26号),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现制定如下实施看法: 一、总体要求 深化实行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心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结合,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实行有效措施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实力,为农村贫困人口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供应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各方联动。根据“保、治、防”的工作路径,科学谋划和扎实推动健康脱贫工程,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广泛参加,形成协作联动、有力有效的工作组织体系。 多措并举、综合保障。着力推动“三保障一兜底”,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连接的医疗保障体系。 防治结合、精准施策。着力创新贫困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加强服务实力建设,形成签约服务、分类救治、便民结算、预防全覆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到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增加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统筹兼顾、共享发展。既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切实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又要统筹支配,稳定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水平,使之不因实施健康脱贫工程而降低,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实力建设,到20xx年底,贫困县(含市、区,下同)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兜底保障。到20xx年,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县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主要指标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限制。 四、重点任务 (一)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1.代缴医保参保费用。贫困人口参与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20xx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安徽省贫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指导书目,重大疾病由12组增加到40组以上,特别疾病经省级基本医保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列入重大疾病范围;慢性病病种30种(组),基本医保统筹地区应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3.降低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一般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取消住院预付金,在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市级医院、省级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4.提高医保补偿比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提高贫困人口合规医药费用补偿比例。贫困人口就医按安徽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级诊疗方法规定执行。贫困人口县域内一般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以下简称补偿比)提高至70%;常见慢性病门诊按病种付费,补偿比提高至75%;特别慢性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赐予保障。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主动推行按病种付费,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和60%,其中患特别慢性病住院治疗的再提高5个百分点;患重大疾病按相关规定并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补偿比提高至70%。(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强化大病保险保障。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保监局) 6.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别慢性病门诊)的10%赐予救助。搭建政府救助资源、社会组织救助项目与农村贫困人口救治需求对接的信息平台,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为患大病的贫困人口供应慈善救助。(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 7.实行医疗兜底保障。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市县政府担当兜底保障责任,并设立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省财政赐予补助。因患者及其家属个人行为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患者自付;因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导致的过度医疗而发生的医药费用,由医疗机构担当,不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由民政部门管理运用,封闭运行,详细实施细则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激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究运用商业保险工具支持健康脱贫工程。(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 (二)优化医疗服务。 8.精准识别保障对象。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基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身份识别系统、结算系统,精准识别,精细服务。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连接,实行动态管理。县可制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证,便利群众享受政策实惠。以县为单位开展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残致贫调查工作,把握贫困人口病情及病种,为分类救治和健康管理供应支撑。(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 9.主动开展签约服务。贫困县要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1张健康卡,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乡村医生签约。根据一般患者、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供应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残联) 10.实施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对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集中力气进行治疗;须要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实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须要长期康复治疗的,确定定点医院或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实施定期治疗和康复管理。(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 11.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建立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联动,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改造相关信息系统,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各医疗卫朝气构要仔细履行社会责任,为贫困人口供应优质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安徽保监局) 12.加强诊疗行为监管。加快推动贫困地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主动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与按病种付费。制定安徽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级诊疗方法,严格县域外诊治条件,规范就医秩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约束,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加强费用管理,严控不合理检查检验、药品、耗材等费用。(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省医改办、安徽保监局等) (三)加强疾病防控工作。 13.主动实施公共卫生项目。落实国家基本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养分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妇儿工委) 14.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强化和落实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措施,有效限制传染病和地方病。实施农村贫困户饮水平安巩固提升工程。深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教化和健康促进行动。(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爱卫会) (四)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实力建设。 15.建立对口帮扶机制。组织全省三级以上医院与重点县医疗机构建立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开展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对口支援,建立医联体关系,签订帮扶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帮扶双方建立远程医疗平台,主动开展远程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 16.推动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置所需医疗设备,实施社区服务中心空白点建设。优先支配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贫困地区订单定向免费培育医学类本专科学生,每年聘请肯定数量的特岗全科、专科医生。(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化厅、省质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实施健康脱贫工程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建立高效的工作推动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统筹组织实施,刚好探讨解决健康脱贫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推动措施,确定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详细责任人,做到定责定时定人。 (二)加强协作协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抓好工作推动和政策连接落实,加强沟通,亲密协作,形成合力。省扶贫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协调调度。省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刚好制定相关详细方法和实施细则,保障政策落地。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筹资金支配,加强资金保障,特殊是要落实好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科学测算、合理支配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运行中凡基金出现缺口的,由同级财政刚好弥补。 (四)加强监督考核。审计、监察、财政、扶贫等部门每年对健康脱贫相关资金管理运用状况开展专项审计监督。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等部门和单位要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基本医保及医疗救助基金经办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经办、过度医疗、骗保套保等行为依法依规肃穆追究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干脆责任人,以及当事患者的责任。将健康脱贫工程组织实施、政策落实、资金保障、工作成效、对口帮扶等状况纳入对市县和部门(单位)脱贫攻坚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五)加强宣扬引导。各地要制定宣扬方案,加强对健康脱贫工程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扬,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完善激励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加健康脱贫工程的政策措施,主动引导慈善机构等深化贫困地区开展慈善救助。要加强对贫困人口的宣扬教化,引导他们全面正确把握政策,规范就医,合理就医。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6日 安徽省健康扶贫实施看法篇二 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安徽实施“健康脱贫”工程 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健康脱贫工程的的实施看法,以“一个确保、三个围绕”为重点,努力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据悉,今年4月,视察安徽时强调:因病致贫、因残致贫问题时有发生,扶贫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兜底措施,在医保、新农合方面赐予更多扶持。为实行重要指示精神,安徽省委、省政府把健康扶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在完善兜底措施上下功夫。结合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委关于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看法精神,出台关于实施健康脱贫工程的的实施看法。 划定个人自付费用“351线”,确保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实施看法明确健康脱贫目标: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实力建设,到20xx年底,贫困县(市、区)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医疗综合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贫困人口基本实现兜底保障。到20xx年,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防控,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限制。 实施看法划定贫困人口就医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上限,即在县域内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3万元,在市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0.5万元,在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不超过1万元。 围绕“怎么保”,着力构建“两降四提一兜底”的综合保障体系 实施看法明确提出,以“两降四提一兜底”为关键举措,形成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连接的医疗保障体系。 两个下降:降低贫困人口参保交费负担。贫困人口参与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自20xx年起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全额代缴。降低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一般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取消住院预付金,降低补偿起付线。 四个提高:一是提高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水平。重大疾病由12组增加到40组以上,慢性病病种在30种(组)基础上,由基本医保统筹地区应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慢性病病种范围。常见慢性病门诊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5%;特别慢性病门诊参照住院治疗的补偿标准赐予保障。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0%。二是提高基本医保补偿比例。贫困人口县域内一般门诊医药费用限额内实际补偿比提高至70%;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实际补偿比分别提高到80%、70%、65%和60%。三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分段补偿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四是提高医疗救助水平。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规医药总费用(含特别慢性病门诊)的10%赐予救助。 一个兜底: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再扣除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围绕“怎么治”,着力创新贫困人口医疗服务模式 实施看法提出,要在精准识别保障对象的基础上,大力推动签约服务、分类救治、便民结算,做到精确到户、精准到人,增加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精准识别保障对象。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建立基于基本医保信息系统的贫困人口身份识别系统、结算系统,精准识别,精细服务。制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证,便利群众享受政策实惠。二是开展签约服务。贫困县为贫困人口每人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1张健康卡,为每个贫困户确定1名乡村医生签约,对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健康干预,供应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基本医疗等服务。三是实施大病慢性病分类救治。对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集中力气进行治疗;须要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实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须要长期康复治疗的,确定定点医院或基层医疗卫朝气构实施定期治疗和康复管理。四是实行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建立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医疗专项补助资金联动,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同时,大力推动分级诊疗,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对口帮扶机制,推动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实力。 围绕“怎么防”,着力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看法要求,主动实施公共卫生项目,落实国家基本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养分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全面开展贫困人口健康教化和健康促进行动。 安徽省健康扶贫实施看法篇三 安徽省关于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的实施看法 为实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确定(皖发20xx26号)精神,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制定本实施看法。 一、目标任务 聚焦7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围绕实施农业现代化推动工程,以促进贫困户增收为核心,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总抓手,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引领,以市场为导向,以倾斜扶持为支撑,充分敬重贫困村、贫困户意愿,有效利用贫困地区农业特色资源,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动行动,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促进农业增效、贫困人口增收。到20xx年,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每个有劳动实力的贫困户基本上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到20xx年,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形成“一村一品”专业村,每个从事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户家庭农业经营收入达到本县(市、区)平均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确定主导产业,扶持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结合实施农业现代化推动工程,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农业特色资源优势,选准贫困村农业主导产业和贫困户脱贫产业,主动推动“一村一品”。优先扶持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专业村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加强品牌创建。依托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专业村特色农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相关服务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让贫困户更多共享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 1.支持发展粮食生产专业村。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优先开展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并在专用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上赐予倾斜支配。支持粮食专业村实施“双千工程”(亩收千斤粮、亩增千元钱),推行粮食+经济作物的耕作模式,推广稻鸭共育、稻鱼共生。支持粮食专业村实行农牧结合、以种定养发展青贮玉米和优质饲草。各级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片、示范村、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配在31个贫困县、3000个贫困村,在绿色增产关键技术物化补贴上赐予重点倾斜。 2.支持发展蔬菜生产专业村。支持贫困村发展蔬菜生产,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日光温室、大棚等设施蔬菜,皖南及皖西山区贫困村重点发展夏季高山蔬菜、食用菌。对于贫困地区蔬菜生产专业村、带动贫困户发展蔬菜生产和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支配实施蔬菜标准园项目。 3.支持发展畜禽养殖专业村。支持贫困村发展生猪、家禽、牛羊养殖和兔、蜂等特色品种养殖,皖南、皖西南草场资源优势区域贫困村发展肉牛、肉羊养殖。支持畜禽养殖专业村开展绿色低碳循环生猪生产模式攻关,重点支持畜禽养殖专业村推动村内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帮助与粮食生产专业村等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对接,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生猪大县嘉奖资金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生猪养殖专业村支持。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肉牛良种补贴、奶牛良种补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等,优先支配在畜禽养殖专业村。 4.支持发展水产养殖专业村。支持水面资源条件较好的贫困村发展大水面生态友好型渔业,科学确定品种结构和密度,在财政渔业资源人工增殖放流、水产种质资源爱护区建设专项资金上赐予倾斜支配。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开展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优先支配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渔业财政项目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健康养殖配套设施。 5.支持发展茶叶、水果、中药材等生产专业村。支持皖南、皖西茶叶主产县贫困村发展茶叶生产,优先支配茶产业绿色增长模式攻关示范;帮助推广无性系茶园,开展低产茶园综合治理,实施茶园绿色防控,优先支持茶叶标准园创建。支持水果产区贫困村建设水果、中药材等生产专业村,帮助推广新优品种、绿色高效栽培技术,优先支持水果标准园创建。 6.支持发展林业特色专业村。支持林区贫困村依托林业特色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打造木本油料、毛竹、苗木花卉、名特优经济林等特色基地。支持专业村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优先支配林下经济和低产林改造等林业项目。大力开展林业技术推广和技能培训,提升专业村贫困户林业致富技能。 7.支持发展休闲农业、森林旅游专业村。支持在水果、茶叶、渔业、林业、人文历史等特色资源丰富和生态美丽的贫困村,以及城市、名胜景区、自然生态区、森林公园周边的贫困村发展休闲农业、森林生态旅游。指导专业村兴办农家乐、快乐农场、快乐菜园、采摘园、休闲垂钓基地等,兴建森林旅游景区(点),创建“森林旅游人家”。支持专业村休闲农业、森林旅游基础设施以及道路交通建设,兴建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加强休闲农业、森林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将休闲农业、森林旅游讲解员、导览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示范带动实力。加大培育、引进、扶持与贫困户亲密相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推动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增加发展实力和示范带动实力,促进贫困地区农业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完善贫困人口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力争每个从事农业产业的贫困人口均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专业村生产的农产品均有稳定出路。 1.扶持发呈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主动引导贫困地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夫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产业化联合体,推动联合体内各经营主体之间实现产业联结、要素联结、利益联结。贫困地区各级示范联合体的评比方法,要有带动贫困户增收的指标要求。支持龙头企业、农夫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涉农项目资金,赐予贫困户参加度高的省级示范联合体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支持。 2.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培育贫困地区本土龙头企业,主动引进外地龙头企业。对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看法(皖政20xx38号)规定条件的贫困县招商引资龙头企业,优先赐予奖补。贫困地区龙头企业申报省级龙头企业,赐予优先评比,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融资风险资金赐予优先支持。 3.扶持农夫合作社。指导贫困村特殊是其中的“一村一品”专业村创办、引进农夫合作社,主动引导贫困户参与。加大对贫困地区示范合作社的评定支持力度,每个贫困县每年增加1个省级示范社指标。贫困县的国家级、省级示范合作社评定,要把吸纳和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状况作为重要指标。支持贫困县开展“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夫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试点”。开展农夫土地股份合作试点的合作社,要吸纳所在地贫困户加入。 4.扶持贫困户创办家庭农(林)场。指导有实力的贫困户选择合适的产业自办或联办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各级农业、林业部门要把贫困户家庭农(林)场作为技术服务的重点,并在项目资金上予以支持。示范联合体、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要主动吸纳贫困户家庭农场,并加强指导服务。示范家庭农场评比,向贫困户创办的家庭农场倾斜。 5.加快发展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贫困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乡镇“一站式”公共服务中心、贫困村村级服务站点,大力发展合作服务组织、服务型企业、社会服务组织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太和县、宿州市埇桥区先行开展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经营性服务体系融合发展试点,其他贫困县要在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主动开展探究,提高为贫困人口发展特色种养业的服务保障水平。支持贫困县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农信农机农艺融合试点,农机购置补贴优先满意贫困人口需求,国家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优先向贫困县倾斜。 6.支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开展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调查摸底,逐村建立发展台账,实施精准支持。制定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政策措施,统筹支配项目资金,支持贫困村盘活资产、开发资源、发展物业、创新服务。指导贫困村加强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支持贫困村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各县(市、区)要仔细落实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政策,政府建立的投融资和担保平台要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赐予服务倾斜。 (三)整合项目资金,放大扶持效应。 1.加强项目资金整合。以贫困县为主体,整合中心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发展、水利、林业等项目资金,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国家新增粮食生产实力规划、小农水项目县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各类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资金、林业发展项目资金、扶贫专项资金等,统筹支持贫困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种养业发展。省、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利、林业、扶贫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建立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管。 2.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省级涉及农业发展的项目以及来源于中心和省级的涉农转移支付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按因素法安排到市、县(市、区)的,要将贫困状况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合理确定权重,向贫困地区倾斜;竞争立项的,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支配贫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殊是带动贫困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各市支持农业发展的项目资金以及省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要向贫困县倾斜。各县(市、区)支配项目资金时,要赐予贫困村、贫困户、带动贫困人口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或倾斜支配。省、市涉农部门要根据31个贫困县、39个非贫困县、没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的依次,制定本部门优先、倾斜支持项目资金的详细方法。 3.创新实施扶持政策。贫困县要将财政资金投入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详细按省财政厅有关方法执行)。支持贫困户干脆参加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的可干脆受益、稳定增收的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服务等项目。针对贫困村特色种养业项目和农夫合作社须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和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并赐予财政贴息。主动推动政策森林保险,激励在政策性保险基础上叠加商业保险,主动开展保单质押贷款。支持贫困村农夫合作社依托特色种养业稳妥开展信用合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逐级分解落实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本级扶持措施。县级作为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担当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责扶持项目落地、推动实施等工作;分管负责人详细抓落实。各级农业、林业部门担当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牵头单位职责,并仔细落实本部门扶持措施。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协作,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 (二)制定实施方案。县级政府要根据本实施看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和产业扶贫到村到户清单,明确补助标准。乡镇要结合自身优势产业资源,围绕看法确定的目标任务,因地制宜制定特色种养业扶贫规划和年度安排。贫困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一村一品”实施方案,对贫困户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措施。 (三)建立工作推动机制。在县级扶贫开发领导组织下设立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协调小组,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扶贫等部门参与,定期召开调度会,实现部门联动,共同推动扶持措施落地。各部门要建立省、市、县三级系统内的对接机制;省、市各有关部门要仔细梳理各自担当的扶持措施,排出时辰表,按时下达到市、县(市、区),并加强督促调度,帮助解决问题,推动措施落实;县级各部门要刚好向上级部门报告状况、提出需求、反映问题;每年年底,贫困县农业、林业部门要将本地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状况书面报送省、市农业和林业部门。 (四)强化考核激励。将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状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农委、省林业厅要把本系统扶持措施落实状况纳入对市、县(市、区)的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