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3篇).docx
-
资源ID:93676402
资源大小:13.51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3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3篇).docx
2023年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简章(3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育人的视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信任很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北京高校医学部招生简章 北京高校医学部招生简章篇一 2.北京高校医学部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化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方法、招生资格、招生实施细则、招生安排、考生资格、录用程序、录用结果、询问及申诉渠道、重大事务违规处理结果、录用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 3.北京高校医学部实行“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专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当入学。 4.高考询问人员看法仅供参考,不作为录用依据及承诺。 5.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高校医学部。 6.招生询问及联系方式: 电话:010-82802191,82802223 传真:010-82802223 监督电话:010-82801235 北京高校医学部本科招生网网址 通讯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高校医学部招生办公室(邮编100191) 7.本细则公布后,如遇教化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北京高校医学部将制定相应录用政策,并另行公布。 8.本细则经2023年4月28日医学部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由北京高校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说明。 北京高校医学部招生简章 北京高校医学部招生简章篇二 1.北京高校医学部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由医学部党政主要领导、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医学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教学院长组成,负责制定医学部招生战略、审定本科招生总体规模及各专业招生安排、探讨确定招生的重大事项等。 2.北京高校医学部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由医学部纪委书记、纪检监察人员及老师代表组成,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3.北京高校医学部招生办公室是医学部负责详细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1)执行国家招生方针政策,贯彻医学部招生总体规划; (2)拟定招生安排; (3)依据须要组建招生工作组,选派、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4)组织招生宣扬和询问工作,修订印发招生简章; (5)组织实施招生录用和新生报到工作; (6)统计招生信息和招生资料的核对、归档工作。 北京高校医学部招生简章 北京高校医学部招生简章篇三 1.在北京高校的统一领导下,依据医学类考生报考的特点,北京高校医学部各专业实行单独代码招生,单独投档,单独录用。 2.北京高校医学部依据教化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以往年分省招生安排数为基础,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安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北京高校医学部将招生安排总数的1%作为预留安排,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用问题。 3.北京高校医学部在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理科考生,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用;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状况确定录用投档比例,根据依次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限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限制在105%以内。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果达到同批录用限制分数线,符合北京高校医学部投档要求的状况下,北京高校医学部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5.北京高校医学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用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用。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用。 6.北京高校医学部在一般类统招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化主管部门依据教化部相关规定赐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加分项目和分值不适用于担心排分省招生安排的招生项目。 7.北京高校医学部在录用提前批次的考生时,对于符合北京高校医学部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高校医学部公布安排数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用,未录用考生予以退档。 8.北京高校医学部体检标准执行教化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看法(教学202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依据指导看法,除其中列举的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用的疾病外,医学类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精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用。有下列状况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4)斜视、嗅觉迟钝、口吃。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组织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不合格的考生,按北京高校本科生学籍管理方法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觉,一律取消学籍。 9.北京高校医学部强基安排招生事宜,依据教化部有关规定和北京高校强基安排招生简章执行。 10.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的高考录用模式改革状况,北京高校医学部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用。 11.学生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由北京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高校授予学位。 12.北京高校医学部学生学费:本科生6000元/学年,长学制学生本科阶段按本科生标准收取,进入二级学科阶段根据当年同类探讨生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