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5篇.docx
-
资源ID:93756656
资源大小:28.65KB
全文页数:2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5篇.docx
“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5篇 某县“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二)20*年*月*日凌晨02时25分,*县*镇*村一小卖铺发生火 灾,造成1人死亡。为深刻汲取*县“*.*”亡人火灾事故教训, 深入推进全县“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坚决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31 日,在全县开展“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活 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整治范围(一)“三合一”建筑。1 .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性场所”;2 .利用住宅或出租屋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在同一场所的 “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3 .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经营等,从业 人员大多留宿的“从业人员住宿的经营性场所”。(二)“九小场所”。1 .小学校(幼儿园):非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床位在100 张以下的各类寄宿制学校;床位在50张以下的寄宿制托儿所、幼儿 园。2 .小医院: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3 .小商场: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市场)。各二级单位要组织公司街道及有关部门采取分组分片的做法,对 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集中进行 清查。街道开展清查摸底情况,由当地汇总备案建档并报当地公安消 防部门;各有关部门开展清查摸底情况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切实摸 清符合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底数。同时,要组织和发动“三合一”建筑 及“九小场所”单位对照整治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集中整治阶段(三月)公司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组织专门检查人员逐 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 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业整改;对于集中在公 司周围城乡结合部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 场所要作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组织力量盯住不放,督促限期整改; 凡不具备法定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顿,工商、文化、 旅游等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许可证照;对未依法取得许 可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四)检查验收(3月底)201*年3月上旬,公司要对下属单位当地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 收,并于201*年3月15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公司保卫科。从3月 中旬开始,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 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凡发现排查有遗漏、整治走过场的,将责成当地重新排查整治;对执法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将严 肃追究责任。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此次专项整治涉及面广、工 作量大,必须坚持由政府统一领导,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 疏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动员公安、国土、发改、规划、建设、 工商、安监、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地要 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整治领导小组,并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设 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地 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三合一”建筑和“九小 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 实到基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督 导,及时发展和纠正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 实效。(二)联合执法、标本兼治。各地政府要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对“三 合一”建筑的行政许可条件、执法程序和监管责任;各级公安、建设、 文化、卫生、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配合,形成整 治合力。对“三合一”场所和七类人员密集“九小场所”存在的问题, 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凡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开业使用的营业性“九小场所”,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已经办理但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要撤销相关许可。凡违反消防 法在车间、仓库内设员工集体宿舍的,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 逾期不整改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凡无照生产经营的,工 商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凡违法违章搭建的,国土、规划、建设、城 管等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或拆除。同时,要严把源头关,凡新建“三 合一”建筑,国土、发改、规划、建设、消防、工商等部门不得予以 审批,严防出现新的火灾隐患。各地政府要积极推行集宿管理,对规 模较大、流动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开办时同步规划建设员工集体宿 舍;对新建各类产业园区、传统产业和家庭作坊集中区、商场市场集 中区,要统一规划建设流动务工人员集宿点,从源头上控制“三合一” 场所的产生。(三)加大督查,确保落实。各级政府要成立督查组,深入各县 (市、区)、乡镇进行严格督查,督促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火灾隐 患专项整治。省安委会也将组织有关部门派出督查组,分阶段对各地 普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推广先进经验。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 付的单位和人员,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 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公司保卫科 二0*年元月二日某镇“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三)为切实消除我区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开展和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决定继 续在全区范围内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深入开展2022年“三合一” 建筑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以成东波主任为组长,黄辉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 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三合一”建筑及“九 小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 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二、整治内容全区各单位部门根据20*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海高新 管202266号)及关于转发全市“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高新管202292)等文件精 神,共对958家单位、场所开展了检查,检查中发现三合一建筑存在 在安全隐患的近140多家,都已现场告知,口头要求整改,相关检查 情况同时报社区民警。下阶段将进行集中整治,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一)“三合一”建筑.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1 .在有人员居住的民用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二)“九小”场所.小商店、小餐馆、小旅馆、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等六类场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安全检查许可;.场所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1 .场所用火、用电是否安全可靠;.场所防火防烟分隔是否彻底;2 .场所是否存在“三合一”住宿现象;.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3 .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4 .场所消防安全“三提示”是否到位,告知书是否张贴并贯彻 执行;.是否存在违章搭建、擅自更改场所性质情况。三、职责分工1、各中心社区负责本辖区“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消防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保证工作经费。2、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三合一”建筑 及“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检查,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络作用。各派 出所的社区民警负责分管社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村(社区)干部进 行业务指导,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督促整改。各村(社区)、社 区民警工作中要统筹协调,促进工作顺利开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及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由派出所报市消防大队依法落实整改。3、各条线、部门要做好本条线、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履 行好分管责任。企发局做好企业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民政办做好敬 老院、养老院等场所的排查整治工作;文教卫生办做好学校、幼儿园、 各种私营托幼和培训教育场所的排查和整治工作;三产办重点做好市 场、超市的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安监局要积极配合相关条线做好 排查和整治工作。四、工作要求1、全面排查治理。各村(社区)、有关条线、部门要按照各自 的职责分工,加大对本辖区、本条线、本部门“三合一”建筑及“九 小场所”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力度。2、落实工作机制。各村(社区)、有关条线、部门要结合实际, 落实“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整治长效监管机制。3、加强综合执法。派出所、安办、工商、城管、供电等部门要 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三合一” 建筑及“九小场所”整治工作。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 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 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再次检查 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4、广泛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大力宣传消 防法律法规,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 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 识。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消防 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通过悬 挂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读本或画册等形式,营造“三合一”建筑及“九 小场所”整治工作良好氛围。某镇“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四)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三合一”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抗御火灾 风险能力,根据上级部门对三合一和九小场所整治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对全镇“三合一”和“九小”场所进行摸底排查,集中整治火灾 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单位场所火灾防控能力,全力预 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整治范围(一)“三合一”场所。1 .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场所;2 .利用住宅或出租屋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在同一场所的 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3 .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经营等,从业 人员留宿的经营性场所。(二)“九小”场所。除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外的小商店、小餐馆、小旅 馆、小茶楼、小歌舞厅、小游戏厅、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 产加工作坊等。三、整治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开展整治,特别是“三合 一”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 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 o重点整治以下内容:(一)建筑耐火等级、场所设置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二)生产、经营、储存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 规范要求;(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四)窗户、阳台是否违规设置铁栅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五)室内装饰装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消防安 全管理要求;(六)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及员工是否 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七)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四、整治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镇相关 办公室,分解排查任务,明确整治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发布整治通 告,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排查人员进 行业务培训。(二)排查整治阶段(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20日)。 组织各村(社区)、打通派出所等力量,对本辖区“三合一”场所、 “九小”场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和隐患情况,逐一登记造 册建立台账(附件1) o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 改,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按期消 除隐患。2021年6月8日前,各村社区完成排查任务;2021年6月 20日前,所有“三合一”场所搬出住宿人员或按标准进行防火分隔、 设置消防设施;所有“九小”场所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三)总结验收阶段(从2021年6月21日至6月30日)。镇 应急办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三 合一”场所、“九小”场所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治理效果。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全国“三合一”场所、 “九小”场所火灾事故高发,造成了较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 我区永新、文龙等地也发生过“三合一”场所亡人火灾事故。各村(社 区)、镇相关办公室、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 责的态度,将“三合一”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维护 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推动,确保专项 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分工协作,形成整治合力。镇各行业监管办公室要对行业 领域内的“三合一”和“九小”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镇应急办要加强 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打通派出所要对属于列管单位的“三合一” 和“九小”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 灾隐患;镇应急办打通派出所列管单位以外的其他“三合一”和“九 小”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并充分运用消防委托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查 处力度,确保排查到位、整治彻底。(三)严格执法,铁腕整治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 行为,要坚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对拒不整 改隐患或隐患逾期未改的,要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严重威胁公 共消防安全隐患的,要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要一律采取政府挂牌督办、集中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四)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各村(社区)、镇相关办公室、 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三合一”和“九小”场所 火灾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要结合消防安全检查,对场所业主和从业 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切实提升自防自救能力。4 .小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饭店、烧烤店、酒店等餐饮场所。5 .小旅馆: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宾馆、旅馆等住宿场所。6 .小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录像厅、歌舞 厅、练歌房、棋牌、茶社、游艺、游乐等歌舞娱乐场所。7 .小网吧: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8 .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洗脚 房、美容美发场所。9 .小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的生产加工企 业。二、方法步骤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27日)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好本辖区、 本系统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二)清查摸底及自查自纠阶段(6月28日至7月5日)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分组分片的做法,对本辖区、 本部门、本系统的“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集中进行清查。7 月5日前,各乡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将开展清查摸底情况汇总建 档后报县政府213室,由消防大队备案。同时,要组织和发动“三合 一”建筑及“九小场所”单位对照整治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五)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将“三合一”场所、“九小” 场所集中连片区域纳入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范围,逐一制定整治计 划,明确整治责任、措施、时限,组织开展综合治理。要结合年度消 防重点工作任务,将“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作为独立式感烟 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防措施推广重点,切实提升场所防控 水平。要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三合一”场所、“九小” 场所常态监管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某区“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五)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坚决整治“三合一”建 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三合一”建筑 及“九小场所”亡人火灾多发的势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今年 7月至9月,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 隐患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堵疏结合、以疏为 主”工作思路,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在继 续做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行动的基础上,重点集中整治“三合一” 建筑和“九小场所”火灾隐患。二、整治范围(一)“三合一”建筑。1 .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性场所”;2 .利用住宅或出租屋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在同一场所的 “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3 .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经营等,从业 人员大多留宿的“从业人员住宿的经营性场所”。(二)“九小场所”。1 .小学校(幼儿园):非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床位在100 张以下的各类寄宿制学校;床位在50张以下的寄宿制托儿所、幼儿 园。2 .小医院: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3 .小商场: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 市场)。4 .小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饭店、烧烤店、 酒店等餐饮场所。5 .小旅馆: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宾馆、旅馆等住宿场所。6 .小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录像厅、歌舞 厅、练歌房、棋牌、茶社、游艺、游乐等歌舞娱乐场所。7 .小网吧: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8 .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洗脚 房、美容美发场所。9 .小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的生产加工企 业。三、整治标准(一)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 地安置。(二)“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二楼以上住宿人 数不得超过3人,并设置两个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 出口及窗口严禁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和广告牌。(三)“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 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二楼以 上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不能保证两个疏散通道的,一律停止使 用。(四)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 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五)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六)建筑内严禁生产、贮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不 得采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作原料。当使用丙类可燃液体作 原料时,应在室外独立存贮。(七)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 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八)人员密集“九小场所”悬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建设 标准,业主掌握基本内容。四、方法步骤本次整治活动集中三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10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门 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好本辖区、本系统整治工作 的组织和实施。同时,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 要性、必要性和专项整治的范围、标准、要求及法律责任,通过新闻 媒体宣传、发布公告、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 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 作用,使专项整治的要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二)清查摸底及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至30日)各街道、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采取分组分片的做法,对本辖区、 本部门、本系统的“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集中进行清查。街 道开展清查摸底情况,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汇总备案建档并报公安消防 部门;各有关部门开展清查摸底情况报公安消防部门,切实摸清符合 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底数。同时,要组织和发动“三合一”建筑及“九 小场所”单位对照整治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社区委)要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组织 专门检查人员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 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报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 限期或停业整改;凡不具备法定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 顿,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许可证照; 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四)检查验收(9月)2007年9月3日前,各单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和市南消防大队,9月3日至10日,区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 单位开展“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验收,凡发现排查有遗漏、整治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相 关人员责任。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此次专项整治涉及面广、工 作量大,必须坚持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安监、发改、规划、工商、 教体、文化、卫生、街道等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政府成立以 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整治领导小组,并在公安消防部门设立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部门、各街道 (社区委)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三合一”建筑和“九小 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 实到基层。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和督导,及 时发展和纠正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联合执法、标本兼治。要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对“三合一” 建筑的行政许可条件、执法程序和监管责任;公安、安监、建管、文 化、卫生、教体、工商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工作配合,形成整治 合力。对“三合一”场所和七类人员密集“九小场所”存在的问题, 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作出处理。凡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开业使用的营业性“九小场所”,工商、文化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 可手续,已经办理但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要撤销相关许可。凡违 反消防法在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要发现一处,查 处一处,对逾期不整改的,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凡无照生产 经营的,工商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凡违法违章搭建的,规划、建管、 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履行部门职责,依法查处或拆除。对连片生产、经 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区政府将实施挂牌督办,并将其 纳入旧城改造的整体部署,实行统筹规划。同时,要严把源头关,凡 新建“三合一”建筑,发改、规划、建管、消防、工商等部门不得予 以审批,严防出现新的火灾隐患。要积极推行集宿管理,对规模较大、 流动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开办时同步规划建设员工集体宿舍;对新 建各类产业园区、传统产业和家庭作坊集中区、商场市场集中区,要 统一规划建设流动务工人员集宿点,从源头上控制“三合一”场所的 产生。在整治过程中,各街道办事处要指导社区制定防火公约等 乡规民约,与辖区的经营业主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强化出租屋 管理,组织人员加强对社区巡更巡查,实施群防群治,努力构建防范 和整治火灾隐患的长效工作机制。(三)加大督查,确保落实。区政府将成立督查组,深入进行严 格督查,督促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分阶段对各 地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推广先进经验。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 的单位和人员,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 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6日至7月22日)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组织专门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并填写“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消防检 查记录表(附件5),根据治理标准和工作措施(附件3、4),对 排查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场所,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场整 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或停业整改;各乡镇(园区) 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职责分工,分门别类实行综合整治。对拒不整 改或逾期未改正的有证场所,要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对无 证经营的场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 要抄告公安消防部门,由公安消防部门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书,提请县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行 业和区域,要实行联合整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23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园区)、有关部门要针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建立 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效果o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园区)、 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摸排不彻底、整治走过场、工 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严格对相关领导和人员进行问责。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三合一”建筑和“九 小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张克灿任组 长,各乡镇(园区)、公安、住建、工商、安监、教育、文广新、卫 计、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李华阳兼任。 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认 真安排,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落实本辖区或本系统内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要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完 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二)周密部署,加强宣传。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加 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专项整治的 范围、标准、要求及法律责任,对本辖区及行业系统内的“三合一” 建筑和“九小场所”,悬挂“一懂三会”提示牌(附件2)、张贴消 防安全告知书(附件6),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发布公告、公布投 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 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使专项整治的要求达 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氛围。(三)联合执法,标本兼治。各乡镇(园区)政府要加强对“三 合一”建筑、“九小场所”的监管责任,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所 等基层网格力量,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区 域、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三合一”建筑、“九小场所”火灾隐 患排查整治力度。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 求,组织专门检查人员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能当场 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或 停业整改;对于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村镇,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 区域性“三合一”场所要作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组织力量盯住不 放,督促限期整改;凡不具备法定消防安全条件的,要坚决责令停业 整顿,工商、文广新等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许可证照; 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对集经营、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要限时清出违规住宿人员;对于 电线私拉乱接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动协作,齐 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 效。(四)签订承诺,捆绑责任。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做好 工作责任落实,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各乡镇(园区)及有 关部门要向县政府递交承诺书,各公安派出所要向县公安局递交承诺 书。要普遍建立层级责任体系,确保“每个单位落实责任人、责任领 导、责任机关”,实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实。(五)加大督查,确保落实。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深入各乡镇 (园区)、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督查,督促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专 项整治。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人员,要通报批评;对失 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 及法律责任。在行动期间如再发生死亡1人以上及重特大火灾事故有 影响火灾事故或一次火灾直接损失超过10万元的,在分清责任的基 础上实行倒查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六)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 专项行动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7月5日前,各乡 镇(园区)及各有关部门将开展清查摸底情况汇总建档后报县政府213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163. com。7月10日刖,各乡镇(园 区)及有关部门要向县政府递交“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 灾隐患整治承诺书(附件1) o 7月25日前将“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登记表(附件7)加盖单位公 章后报送到县政府213室,并将电子版发送到*163. com。(联系 人:*,*o)“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坚决整治“三合一”建 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全省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三合一”建筑 及“九小场所”亡人火灾多发的势头,我公司保卫科决定自今年元月 至三月,在全公司范围内展开“三合一”建筑及“九小场所”火灾隐 患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范围(一)“三合一”建筑。1 .将员工集体宿舍设在车间或仓库内的“工业性场所”;2 .利用住宅或出租屋从事生产加工,住宿与生产在同一场所的 “作坊式生产加工场所”;3 .在临街商业用房或住宅内,从事餐饮、游艺、经营等,从业 人员大多留宿的“从业人员住宿的经营性场所”。(二)“九小场所”。1 .小学校(幼儿园):非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床位在100 张以下的各类寄宿制学校;床位在50张以下的寄宿制托儿所、幼儿 园。2 .小医院: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3 .小商场: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 市场)。4 .小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饭店、烧烤店、 酒店等餐饮场所。5 .小旅馆: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宾馆、旅馆等住宿场所。6 .小歌舞娱乐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录像厅、歌舞 厅、练歌房、棋牌、茶社、游艺、游乐等歌舞娱乐场所。7 .小网吧: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网吧。8 .小美容洗浴场所: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洗脚 房、美容美发场所。9 .小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下的生产加工企 业。二、整治标准(一)车间、仓库内设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 安。(二)“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二楼以上住宿人 数不得超过3人,并设两个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及窗口严禁设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和广告牌。(三)“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 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二楼以 上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不能保证两个疏散通道的,一律停止使 用。(四)按要求配灭火器材,设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装,并确保完好有效。(五)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六)建筑内严禁生产、贮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不得采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作原料。当使用丙类可燃液体作 原料时,应在室外独立存贮。(七)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 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八)人员密集“九小场所”悬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建设 标准,业主掌握基本内容。三、方法步骤本次整治活动集中四个月时间,分四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元月)公司下属各二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 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认真抓好本地区、 本系统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同时,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 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专项整治的范围、标准、要求及法律 责任,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发布公告、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 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 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使专项整治的要求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形成浓厚氛围。(二)清查摸底及自查自纠阶段(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