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标准员题库.pdf
标 准 员 题 库资 料 仅 供 参 考 建 设 法 规 1、建 设 法 规 是 指 国 家 立 法 机 关 或 其 授 权 的 行 政 机 关 制 定 的 旨 在 调 整 国 家 及 其 有 关 机 构、企 事 业 单 位、()之 间,在 建 设 活 动 中 或 建 设 行 政 管 理 活 动 中 发 生 的 各 种 社 会 关 系 的 法 律、法 规 的 统 称。答 案:社 会 团 体、公 民 2、建 设 法 规 的 调 整 对 象,即 发 生 在 各 种 建 设 活 动 中 的 社 会 关 系,包 括 建 设 活 动 中 所 发 生 的 行 政 管 理 关 系、()及 其 相 关 的 民 事 关 系。答 案:经 济 协 作 关 系 3、建 设 法 规 体 系 是 国 家 法 律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是 由 国 家 制 定 或 认 可,并 由()保 证 实 施。答 案:国 家 强 制 力 4、以 下 关 于 建 设 法 规 体 系 的 说 法 中 错 误 的 是()。答 案:建 设 行 政 法 规、部 门 规 章 不 得 与 地 方 性 法 规、规 章 相 抵 触 5、关 于 上 位 法 与 下 位 法 的 法 律 地 位 与 效 力,下 列 说 法 中 正 确 的 是()。答 案:建 设 部 门 规 章 高 于 地 方 性 建 设 法 规 6、建 设 法 规 体 系 的 核 心 和 基 础 是()。答 案:建 设 法 律 7、建 设 法 律 的 制 定 经 过 部 门 是()。答 案: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及 其 常 务 委 员 会 8、以 下 法 规 属 于 建 设 行 政 法 规 的 是()。答 案: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9、下 列 各 选 项 中,不 属 于 建 筑 法 规 定 约 束 的 是()。答 案:建 筑 工 程 涉 及 的 土 地 征 用 10、按 照 建 筑 法 规 定,建 筑 业 企 业 各 资 质 等 级 标 准 和 各 类 别 等 级 资 质 企 业 承 担 工 程 的 具 体 范 围,由()会 同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制 定。答 案:国 务 院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1 1.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等 级,是 由()按 资 质 条 件 把 企 业 划 分 成 为 不 同 等 级。答 案:国 务 院 行 政 主 管 部 门资 料 仅 供 参 考 12、按 照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管 理 规 定,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分 为()三 个 序 列。答 案:施 工 总 承 包、专 业 承 包 和 劳 务 分 包 13、在 中 国,施 工 总 承 包 企 业 资 质 划 分 为 房 屋 建 筑 工 程、公 路 工 程 等()个 资 质 类 别。答 案:1214、以 下 各 工 程 中,规 定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企 业 能 够 承 担 的 是()答 案:高 度 120m及 以 下 的 构 筑 物 15、以 下 各 项 中,除()之 外,均 是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三 级 企 业 能 够 承 担 的。答 案:建 筑 面 积 2万 m2的 住 宅 小 区 16、以 下 关 于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规 定 的 施 工 总 承 包 二 级 企 业 能 够 承 包 工 程 范 围 的 说 法 中,错 误 的 是()。答 案:供 热 面 积 180m 2及 以 下 的 热 力 工 程 17、以 下 属 于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规 定 的 二 级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能 够 承 包 工 程 范 围 的 是()。答 案:单 项 合 同 额 万 以 下 的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以 及 与 装 修 工 程 直 接 配 套 的 其 它 工 程 施 工 18、以 下 不 属 于 钢 结 构 工 程 规 定 的 二 级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能 够 承 包 工 程 范 围 的 是()。答 案:单 体 建 筑 面 积 30000m 2以 上 19、以 下 关 于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的 相 关 说 法,正 确 的 是()。答 案:禁 止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超 越 本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许 可 的 业 务 范 围 承 揽 工 程 20、两 个 以 上 不 同 资 质 等 级 的 单 位 联 合 承 包 工 程,其 承 揽 工 程 的 业 务 范 围 取 决 于 联 合 体 中()的 业 务 许 可 范 围。答 案:资 质 等 级 低 的 单 位 21、甲、乙、丙 三 家 公 司 组 成 联 合 体 投 标 中 标 了 一 栋 写 字 楼 工 程,施 工 过 程 中 因 甲 的 施 工 的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而 出 现 赔 偿 责 任,则 建 设 单 位()。答 案:可 向 甲 乙、丙 任 何 一 方 要 求 赔 偿 22、下 列 关 于 工 程 承 包 活 动 相 关 连 带 责 任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是()。答 案:工 程 联 合 承 包 单 位 之 间 的 连 带 责 任 是 法 定 连 带 责 任资 料 仅 供 参 考 23、下 列 关 于 工 程 分 包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是()。答 案:劳 务 作 业 分 包 是 指 施 工 总 承 包 人 或 专 业 分 包 人 将 其 承 包 工 程 中 的 劳 务 作 业 分 包 给 劳 务 分 包 企 业 24、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承 包 建 设 工 程 后 的 下 列 行 为 中,除()以 外 均 是 法 律 禁 止 的。答 案: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将 有 关 专 业 工 程 发 包 给 了 有 资 质 的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完 成 的 25、下 列 关 于 工 程 承 包 活 动 相 关 连 带 责 任 的 表 述 中,不 正 确 的 是()o答 案:建 设 单 位 和 分 包 单 位 之 间 没 有 合 同 关 系,当 分 包 工 程 发 生 质 量、安 全、进 度 等 方 面 问 题 给 建 设 单 位 造 成 损 失 时,不 能 直 接 要 求 分 包 单 位 承 担 损 害 赔 偿 责 任 26、甲 公 司 投 标 承 包 了 一 栋 高 档 写 字 楼 工 程 的 施 工 总 承 包 业 务,经 业 主 方 认 可 将 其 中 的 专 业 工 程 分 包 给 了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等 级 的 乙 公 司,工 程 施 工 中 因 乙 公 司 分 包 的 工 程 发 生 了 质 量 事 故 给 业 主 造 成 了 10万 元 的 损 失 而 产 生 了 赔 偿 责 任。对 此,正 确 的 处 理 方 式 应 当 是()。答 案:甲 不 能 拒 绝 业 主 方 的 10万 元 赔 偿 要 求,但 赔 偿 后 可 按 分 包 合 同 的 约 定 向 乙 追 赔 27、根 据 建 筑 法 规 定,()是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的 核 心 和 具 体 体 现,是 实 现 安 全 生 产 的 根 本 途 径。答 案:预 防 为 主 28、建 筑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必 须 坚 持 安 全 第 一,预 防 为 主 的 方 针。预 防 为 主 体 现 在 建 筑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全 过 程 中,具 体 是 指()、事 后 总 结。答 案:事 先 策 划、事 中 控 制 29、以 下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基 本 制 度 的 说 法 中,正 确 的 是()。答 案:安 全 检 查 制 度 是 安 全 生 产 的 保 障 30、针 对 事 故 发 生 的 原 因,提 出 防 止 相 同 或 类 似 事 故 发 生 的 切 实 可 行 的 预 防 措 施,并 督 促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加 以 实 施,以 达 到 事 故 调 查 和 处 理 的 最 终 目 的。此 款 符 合“四 不 放 过 事 故 处 理 原 则 的()原 则。答 案:事 故 隐 患 不 整 改 不 放 过 31、建 筑 施 工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主 要 包 括 各 级 领 导 人 员 的 安 全 职 责、()以 及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人 员 及 作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职 责 三 个 方 面。答 案:企 业 各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的 安 全 生 产 职 责资 料 仅 供 参 考 32、建 设 工 程 项 目 的 竣 工 验 收,应 当 由()依 法 组 织 进 行。答 案:建 设 单 位 或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33、根 据 建 筑 法 的 规 定,以 下 属 于 保 修 范 围 的 是()。答 案:供 热、供 冷 系 统 工 程 3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 全 生 产 法 主 要 对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保 障、()、安 全 生 产 的 监 督 管 理、生 产 安 全 事 故 的 应 急 救 援 与 调 查 处 理 四 个 主 要 方 面 做 出 了 规 定。答 案:从 业 人 员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35、以 下 关 于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职 责 的 说 法 中,错 误 的 是()答 案:根 据 本 单 位 的 生 产 经 营 特 点,对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进 行 经 常 性 检 查 36、下 列 关 于 矿 山 建 设 项 目 和 用 于 生 产、储 存 危 险 物 品 的 建 设 项 目 的 说 法 中,正 确 的 是()。答 案:安 全 设 计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报 经 有 关 部 门 审 蛰 37、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措 施 中 管 理 保 障 措 施 包 括()、物 质 资 源 管 理。答 案:人 力 资 源 管 理 38、下 列 措 施 中,不 属 于 物 质 资 源 管 理 措 施 的 是()。答 案:对 废 弃 危 险 物 品 的 管 理 39、下 列 关 于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的 说 法 中,正 确 的 是()。答 案: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必 须 依 法 参 加 工 伤 社 会 保 险,为 从 业 人 员 缴 纳 保 险 费 40、下 列 措 施 中,不 属 于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措 施 中 经 济 保 障 措 施 的 是()。答 案:保 证 员 工 食 宿 设 备 所 需 要 的 资 金 41、当 从 业 人 员 发 现 直 接 危 及 人 身 安 全 的 紧 急 情 况 时,有 权 停 止 作 业 或 在 采 取 可 能 的 应 急 措 施 后 撤 离 作 业 场 所,这 里 的 权 是 指()。答 案:紧 急 避 险 权 42、生 产 经 营 单 位 与 从 业 人 员 订 立 协 议,免 除 或 减 轻 其 对 从 业 人 员 因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伤 亡 依 法 应 承 担 的 责 任,该 协 议()。答 案:无 效 43、安 全 生 产 中 从 业 人 员 的 义 务 不 包 括()。答 案:紧 急 处 理 安 全 事 故 44、以 下 不 属 于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从 业 人 员 的 范 畴 的 是()。答 案:监 督 部 门 视 察 的 监 管 人 员资 料 仅 供 参 考 45、下 列 关 于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行 使 职 权 的 说 法,错 误 的 是()o答 案:重 大 事 故 隐 患 排 除 后,即 可 恢 复 生 产 经 营 和 使 用 46、下 列 各 项 中,不 属 于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检 直 人 员 义 务 的 是()。答 案:对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安 全 生 产 违 法 行 为,当 场 予 以 纠 正 或 者 要 求 限 期 改 正 47、造 成 10人 及 以 上 3 0人 以 下 死 亡,或 者 50人 及 以 上 100人 以 下 重 伤,或 者 5000万 元 及 以 上 1亿 元 以 下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 属 于()。答 案:重 大 事 故 48、以 下 关 于 安 全 事 故 调 查 的 说 法 中,错 误 的 是()。答 案:较 大 事 故 的 事 故 发 生 地 与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不 在 同 一 个 县 级 以 上 行 政 区 域 的,由 事 故 发 生 单 位 所 在 地 的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调 查,事 故 发 生 地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派 人 参 加 49、以 下 说 法 中,不 属 于 施 工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主 要 职 责 的 是()。答 案:落 实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50、以 下 关 于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的 说 法 中,错 误 的 是()。答 案: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是 指 经 过 建 设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证 书 的 专 职 人 员 51、下 列 选 项 中,哪 类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不 是 必 须 的()。答 案:监 理 人 员 的 考 核 培 训 52、(),对 安 全 技 术 措 施、专 项 施 工 方 案 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做 出 了 明 确 的 规 定。答 案: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条 例 53、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前,施 工 单 位 负 责 该 项 目 管 理 的()应 当 对 有 关 安 全 施 工 的 技 术 要 求 向 施 工 作 业 班 组、作 业 人 员 做 出 详 细 说 明,并 由 双 方 签 字 确 认。答 案:技 术 人 员 54、对 达 到 一 定 规 模 的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编 制 专 项 施 工 方 案,并 附 具 安 全 验 算 结 果,经()签 字 后 实 施,由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现 场 监 督。答 案:施 工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总 监 理 工 程 师 55、施 工 技 术 人 员 必 须 在 施 工(前)编 制 施 工 技 术 交 底 文 件。资 料 仅 供 参 考 56、(施 工 单 位)负 责 现 场 警 示 标 牌 的 保 护 工 作。57、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在 验 收 前 应 当 经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监 督 检 验 合 格。施 工 单 位 应 当 自 施 工 起 重 机 械 和 整 体 提 升 脚 手 架、模 板 等 自 升 式 架 设 设 施 验 收 合 格 之 日 起(30)日 内,向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其 它 有 关 部 门 登 记。58、施 工 单 位 为 施 工 现 场 从 事 危 险 作 业 的 人 员 办 理 的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期 限 自 建 设 工 程 开 工 之 曰 起 至()为 止。答 案:竣 工 验 收 合 格 59、质 量 检 测 试 样 的 取 样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和 国 家 有 关 规 定,在()监 督 下 现 场 取 样。提 供 质 量 检 测 试 样 的 单 位 和 个 人,应 当 对 试 样 的 真 实 性 负 责。答 案:建 设 单 位 或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60、某 项 目 分 期 开 工 建 设,开 发 商 二 期 工 程 3号、4 号 楼 依 然 复 制 使 用 一 期 工 程 施 工 图 纸。施 工 时 施 工 单 位 发 现 该 图 纸 使 用 的 0 2标 准 图 集 现 已 废 止,按 照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的 规 定,施 工 单 位 正 确 的 做 法 是()答 案:及 时 向 有 关 单 位 提 出 修 改 意 见 61、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对 建 筑 材 料、建 筑 构 配 件、设 备 和 商 品 混 凝 土 进 行 检 验,下 列 做 法 错 误 的 是()。答 案:检 验 不 合 格 的,应 当 重 新 检 验.直 至 合 格 62、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有 关 工 程 返 修 的 规 定,下 列 说 法 正 确 的 是()。答 案:对 施 工 过 程 中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的 建 设 工 程,无 论 是 否 施 工 单 位 原 因 造 成 的,施 工 单 位 都 应 负 责 返 修 63、下 列 社 会 关 系 中,属 于 中 国 劳 动 法 调 整 的 劳 动 关 系 的 是()答 案:劳 动 者 与 施 工 单 位 之 间 在 劳 动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关 系 64、采 用 欺 诈、威 胁 等 手 段 订 立 的 劳 动 合 同 为()劳 动 合 同。答 案:无 效 65、张 某 在 甲 施 工 单 位 公 司 连 续 工 作 满 8 年,李 某 与 乙 监 理 公 司 已 经 连 续 订 立 两 次 固 定 期 限 劳 动 合 同,但 因 公 负 伤 不 能 从 事 原 先 工 作;王 某 来 丙 公 司 工 作 2 年,并 被 董 事 会 任 命 为 总 经 理;赵 某 在 丁 公 司 累 计 工 作 了,但 期 间 曾 离 开 过 丁 公 司。则 应 签 订 无 固 定 期 限 劳 动 合 同 的 是()。答 案:李 某资 料 仅 供 参 考 66、2 月 1 日 小 李 经 过 面 试 合 格 后 并 与 某 建 筑 公 司 签 订 了 为 期 5年 的 用 工 合 同,并 约 定 了 试 用 期,则 试 用 期 最 迟 至()。答 案:8 月 1 日 67、甲 建 筑 材 料 公 司 聘 请 王 某 担 任 推 销 员,双 方 签 订 劳 动 合 同,约 定 劳 动 试 用 期 6个 月,6个 月 后 再 根 据 王 某 工 作 情 况,确 定 劳 动 合 同 期 限,下 列 选 项 中 表 述 正 确 的 是().答 案:试 用 期 是 不 成 立 的,6个 月 应 为 劳 动 合 同 期 限 68、甲 建 筑 材 料 公 司 聘 请 王 某 担 任 推 销 员,双 方 签 订 劳 动 合 同,合 同 中 约 定 如 果 王 某 完 成 承 包 标 准,每 月 基 本 工 资 1000元,超 额 部 分 按 40%提 成,若 不 完 成 任 务,可 由 公 司 扣 减 工 资。下 列 选 项 中 表 述 正 确 的 是()。答 案:甲 公 司 能 够 扣 发 王 某 的 工 资,可 是 不 得 低 于 用 人 单 位 所 在 地 的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69、根 据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无 固 定 期 限 劳 动 合 同 能 够 约 定 试 用 期,但 试 用 期 最 长 不 得 超 过()个 月。答 案:670、贾 某 与 乙 建 筑 公 司 签 订 了 一 份 劳 动 合 同,在 合 同 尚 未 期 满 时,贾 某 拟 解 除 劳 动 合 同。根 据 规 定,贾 某 应 当 提 前()日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用 人 单 位。答 案:3071、根 据 劳 动 合 同 法,下 列 选 项 中,用 人 单 位 能 够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情 形 是()。答 案:职 工 非 因 工 负 伤,伤 愈 出 院 72、在 试 用 期 内 被 证 明 不 符 合 录 用 条 件 的,用 人 单 位()。答 案:能 够 随 时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73、工 人 小 韩 与 施 工 企 业 订 立 了 1年 期 的 劳 动 合 同,在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小 韩 不 能 胜 任 本 职 工 作,企 业 给 其 调 整 工 作 岗 位 后,仍 不 能 胜 任 工 作,其 所 在 企 业 决 定 解 除 劳 动 合 同,需 提 前()日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小 韩 本 人。答 案:3074、在 下 列 情 形 中,用 人 单 位 能 够 解 除 劳 动 合 同,但 应 当 提 前 3 0天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劳 动 者 本 人 的 是()。答 案:小 吴 下 班 时 间 酗 酒 摔 伤 住 院,出 院 后 不 能 从 事 原 工 作 也 拒 不 从 事 单 位 另 行 安 排 的 工 作资 料 仅 供 参 考 75、按 照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规 定,在 下 列 选 项 中,用 人 单 位 提 前 30天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劳 动 者 本 人 或 额 外 支 付 1个 月 工 姿 后 能 够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情 形 是()。答 案:劳 动 者 不 能 胜 任 工 作,经 培 训 或 调 整 岗 位 仍 不 能 胜 任 工 作 的 76、不 属 于 随 时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情 形 的 是()。答 案:职 工 姚 某 无 法 胜 任 本 岗 位 工 作,经 过 培 训 依 然 无 法 胜 任 工 作 的 77、王 某 应 聘 到 某 施 工 单 位,双 方 于 4 月 1 5日 签 订 为 期 3 年 的 劳 动 合 同,其 中 约 定 试 用 期 3 个 月,次 日 合 同 开 始 履 行。7 月 1 8曰,王 某 拟 解 除 劳 动 合 同,则()。答 案:应 提 前 3 0日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用 人 单 位 78、1 月,甲 建 筑 材 料 公 司 聘 请 王 某 担 任 推 销 员,但 3 月,由 于 王 某 怀 孕,身 体 健 康 状 况 欠 佳,未 能 完 成 任 务,为 此,公 司 按 合 同 的 约 定 扣 减 工 资,只 发 生 活 费,其 后,又 有 两 个 月 均 未 能 完 成 承 包 任 务,因 此,甲 公 司 作 出 解 除 与 王 某 的 劳 动 合 同。下 列 选 项 中 表 述 正 确 的 是()。答 案:由 于 王 某 在 怀 孕 期 间,因 此 甲 公 司 不 能 解 除 劳 动 合 同。79、劳 动 法 中 关 于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的 有 关 规 定 未 对 用 人 单 位 提 出 严 格 要 求 的 是()。答 案:为 劳 动 者 办 理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80、建 设 法 规 的 调 整 对 象,即 发 生 在 各 种 建 设 活 动 中 的 社 会 关 系,包 括()o答 案:建 设 活 动 中 的 行 政 管 理 关 系;建 设 活 动 中 的 经 济 协 作 关 系;建 设 活 动 中 的 民 事 关 系 81、建 设 活 动 中 的 行 政 管 理 关 系,是 国 家 及 其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同()及 建 设 监 理 等 中 介 服 务 单 位 之 问 的 管 理 与 被 管 理 关 系。答 案:建 设 单 位;施 工 单 位;建 筑 材 料 和 设 备 的 生 产 供 应 单 位;设 计 单 位 82、中 国 建 设 法 规 体 系 南 以 下 哪 些 层 次 组 成()。答 案:建 设 行 政 法 规;地 方 性 建 设 法 规;建 设 部 门 规 章;建 设 法 律;地 方 建 设 规 章 83、以 下 法 规 属 于 建 设 法 律 的 是()。答 案: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城 乡 规 划 法 资 料 仅 供 参 考 84、以 下 关 于 地 方 的 立 法 权 相 关 问 题,说 法 正 确 的 是()。答 案: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 以 及 省 会 城 市、自 治 区 首 府 有 立 法 权;县、乡 级 没 有 立 法 权;地 级 市 中 国 务 院 批 准 的 规 模 较 大 的 市 有 立 法 权 85、下 列 各 选 项 中,属 于 建 筑 法 规 定 约 束 的 是()。答 案:建 筑 工 程 发 包 与 承 包;建 筑 安 全 生 产 管 理;建 筑 工 程 质 量 管 理;建 筑 许 可 86、从 事()的 新 建、扩 建、改 建 等 活 动 的 企 业 称 为 建 筑 业 企 业。答 案:土 木 工 程;建 筑 工 程;线 路 管 道 设 备 安 装 工 程;装 修 工 程 87、以 下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分 为 一、二、三 级 的 是()。答 案:地 基 与 基 础 工 程;金 属 门 窗 工 程;城 市 及 道 路 照 明 工 程 88、以 下 关 于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企 业 承 包 工 程 范 围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答 案:特 级 企 业 可 承 担 各 类 房 屋 建 筑 工 程 的 施 工;一 级 企 业 可 承 担 单 项 合 同 额 3000万 元 以 上 的 高 度 240m以 下 的 构 筑 物 的 施 工;三 级 企 业 可 承 担 建 筑 面 积 6 万 m?及 以 下 的 住 宅 小 区 或 建 筑 群 体 的 施 工 89、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具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认 定 无 效:()。答 案:建 设 工 程 必 须 进 行 招 标 而 未 进 行 招 标 或 者 中 标 无 效 的;承 包 人 未 取 得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资 质 或 者 超 越 资 质 等 级 的;没 有 资 质 的 实 际 施 工 人 借 用 有 资 质 的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名 义 的 90、下 列 关 于 联 合 体 承 包 工 程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有()。答 案:联 合 体 只 能 按 成 员 中 资 质 等 级 低 的 单 位 的 业 务 许 可 范 围 承 包 工 程;联 合 体 各 方 对 承 包 合 同 的 履 行 负 连 带 责 任;联 合 体 的 成 员 单 位 都 附 有 清 偿 全 部 债 务 的 义 务 91、建 筑 法 规 定:禁 止 总 承 包 单 位 将 工 程 分 包 给 不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条 件 的 单 位,禁 止 分 包 单 位 将 其 承 包 的 工 程 再 分 包。以 下 情 形 属 于 违 法 分 包 的 是()答 案:分 包 单 位 将 其 承 包 的 建 设 工 程 再 分 包 的;总 承 包 单 位 将 建 设 工 程 分 包 给 不 具 备 相 应 资 质 条 件 的 单 位 的;建 设 工 程 总 承 包 合 同 中 未 有 约 定,又 未 经 建 设 单 位 认 可,承 包 单 位 将 其 承 包 的 部 分 建 设 工 程 交 由 其 它 单 位 完 成 的;施 工 总 承 包 单 位 将 建 设 工 程 主 体 结 构 的 施 工 分 包 给 其 它 单 位 的资 料 仅 供 参 考 92、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基 本 制 度 包 括:()、()、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制 度、()、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制 度、()等 六 个 方 面。答 案: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群 防 群 治 制 度;饬 亡 事 故 处 理 报 告 制 度;安 全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93、下 列 关 于 安 全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的 说 法,正 确 的 是()。答 案:构 成 犯 罪 的,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由 于 没 有 履 行 职 责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和 事 故 损 失,情 节 严 重 的,能 够 责 令 停 业 整 顿;施 工 单 位 由 于 没 有 履 行 职 责 造 成 人 员 伤 亡 和 事 故 损 失,情 节 严 重 的,能 够 降 低 资 质 等 级 或 吊 销 资 质 证 书 94、以 下 关 于 建 筑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的 相 关 说 法 中,正 确 的 是()。答 案:交 付 竣 工 验 收 的 建 筑 工 程,必 须 符 合 规 定 的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标 准;竣 工 验 收 是 全 面 考 核 投 资 效 益、检 验 设 计 和 施 工 质 量 的 重 要 环 节;交 付 竣 工 验 收 的 建 筑 工 程,需 有 完 整 的 工 程 技 术 经 济 资 料 和 经 签 署 的 工 程 保 修 书 95、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措 施 由()组 成。答 案:经 济 保 障 措 施;技 术 保 障 措 施;组 织 保 障 措 施;管 理 保 障 措 施 96、下 列 属 于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职 责 的 是()。答 案:对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安 全 问 题,应 当 立 即 处 理;不 能 处 理 的,应 当 及 时 报 告 本 单 位 有 关 负 责 人;检 直 及 处 理 情 况 应 当 记 录 在 案;根 据 本 单 位 的 生 产 经 营 特 点,对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进 行 经 常 性 检 蛰 97、下 列 岗 位 中,属 于 对 安 全 设 施、设 备 的 质 量 负 责 的 岗 位 是()。答 案:对 安 全 设 施 的 设 计 质 量 负 责 的 岗 位;对 安 全 设 施 的 竣 工 验 收 负 责 的 岗 位;对 安 全 生 产 设 备 质 量 负 责 的 岗 位;对 安 全 生 产 设 备 施 工 负 责 的 岗 98、下 列 措 施 中,属 于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措 施 中 管 理 保 障 措 施 的 有()。答 案:对 主 要 负 责 人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的 管 理;生 产 经 营 项 目、场 所 的 协 调 管 理;对 特 种 作 业 人 员 的 管 理;生 产 经 营 项 目、场 所、设 备 的 转 让 管 理资 料 仅 供 参 考 99、下 列 措 施 中,属 于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保 障 措 施 中 经 济 保 障 措 施 的 是()o答 案:保 证 劳 动 防 护 用 品、安 全 生 产 培 训 所 需 要 的 资 金;保 证 安 全 设 施 所 需 要 的 资 金;保 证 安 全 生 产 所 必 须 的 资 金;保 证 工 伤 社 会 保 险 所 需 要 的 资 金 100.根 据 安 全 生 产 法 规 定,安 全 生 产 中 从 业 人 员 的 义 务 不 包 括()。答 案:检 举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的 违 章 作 业;按 规 定 佩 戴、使 用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101.国 务 院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调 蛰 处 理 条 例 规 定:根 据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造 成 的 人 员 饬 亡 或 者 直 接 经 济 损 失,以 下 事 故 等 级 分 类 正 确 的 有()。答 案:造 成 120人 急 性 工 业 中 毒 的 事 故 为 特 别 重 大 事 故;造 成 8000万 元 直 接 经 济 损 失 的 事 故 为 重 大 事 故;造 成 1 0人 死 亡 3 5人 重 伤 的 事 故 为 重 大 事 故 102、下 列 选 项 中,施 工 单 位 的 项 目 人 应 当 履 行 的 安 全 责 任 主 要 包 括()。答 案:确 保 安 全 生 产 费 用 的 有 效 使 用;组 织 制 定 安 全 施 工 措 施;消 除 安 全 事 故 隐 患;及 时、如 实 报 告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103、以 下 关 于 总 承 包 单 位 和 分 包 单 位 的 安 全 责 任 的 说 法 中,正 确 的 是()。答 案:总 承 包 单 位 应 当 自 行 完 成 建 设 工 程 主 体 结 构 的 施 工;总 承 包 单 位 对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生 产 负 总 责;总 承 包 单 位 和 分 包 单 位 对 分 包 工 程 的 安 全 生 产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104、施 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有()。答 案:施 工 单 位 应 当 对 管 理 人 员 和 作 业 人 员 每 年 至 少 进 行 一 次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人 员,不 得 上 岗;作 业 人 员 进 入 新 的 施 工 现 场 前,应 当 接 受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1 0 5,施 工 单 位 应 当 根 据 论 证 报 告 修 改 完 善 专 项 方 案,并 经()签 字 后,方 可 组 织 实 施。答 案:施 工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总 监 理 工 程 师 106、下 列 属 于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的 有()。答 案:基 坑 支 护 与 降 水 工 程;土 方 开 挖 工 程;模 板 工 程;脚 手 架 工 程资 料 仅 供 参 考 107、施 工 单 位 使 用 承 租 的 机 械 设 备 和 施 工 机 具 及 配 件 的,由()共 同 进 行 验 收。答 案:拖 工 总 承 包 单 位;出 租 单 位;分 包 单 位;安 装 单 位 108、以 下 各 项 中,属 于 施 工 单 位 的 质 量 责 任 和 义 务 的 有()。答 案:建 立 质 量 保 证 体 系;按 图 施 工;对 建 筑 材 料、构 配 件 和 设 备 进 行 检 验 的 责 任;见 证 取 样 109、无 效 的 劳 动 合 同,从 订 立 的 时 候 起,就 没 有 法 律 约 束 力。下 列 属 于 无 效 的 劳 动 合 同 的 有()。答 案:违 反 法 律、行 政 法 规 强 制 性 规 定 的 劳 动 合 同;采 用 欺 诈、威 胁 等 手 段 订 立 的 严 重 损 害 国 家 利 益 的 劳 动 合 同 110.关 于 劳 动 合 同 变 更,下 列 表 述 中 正 确 的 有()。答 案:用 人 单 位 与 劳 动 者 协 商 一 致,可 变 更 劳 动 合 同 的 内 容;变 更 后 的 劳 动 合 同 文 本 由 用 人 单 位 和 劳 动 者 各 执 一 份;变 更 劳 动 合 同,应 采 用 书 面 形 式 111.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劳 动 者 能 够 立 即 与 用 人 单 位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是()。答 案:用 人 单 位 违 章 指 挥 危 及 人 身 安 全;用 人 单 位 强 令 冒 险 作 业;用 人 单 位 以 暴 力、威 胁 手 段 强 迫 劳 动 者 劳 动 的 1 1 2,某 建 筑 公 司 发 生 以 下 事 件:职 工 李 某 因 工 负 伤 而 丧 失 劳 动 能 力;职 工 王 某 因 盗 窃 自 行 车 一 辆 而 被 公 安 机 关 给 予 行 政 处 罚;职 工 徐 某 因 与 她 人 同 居 而 怀 孕;职 工 陈 某 被 派 往 境 外 逾 期 未 归;职 工 张 某 因 工 程 重 大 安 全 事 故 罪 被 判 刑。对 此,建 筑 公 司 能 够 随 时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有()答 案:陈 某;张 某 113、在 下 列 情 形 中,用 人 单 位 不 得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有()。答 案:女 职 工 在 孕 期、产 期、哺 乳 期;患 病 或 者 非 因 工 负 伤,在 规 定 的 医 疗 期 内 的;因 工 负 伤 被 确 认 丧 失 或 者 部 分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114、下 列 情 况 中,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