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指南.pdf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指南一、编报范围二、填报口径三、录入级次四、填报要求五、封面填报方法六、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 1表)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 1-1表)八、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 2表)九、收入决算表(财决0 3表)十、支出决算表(财决0 4表)十一、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 5表)十二、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十三、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 2表)十四、经营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3表)十五、项目支出分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 6表)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 7表)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 8表)十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十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2表)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 9表)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表)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1表)二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2表)二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11表)二十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2表)二十六、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财决附0 1表)二十七、基 本 数 字 表(财决附02表)二十八、机构运行信息表(财决附03表)二十九、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财决附04表)三十、基本支出分项目收入支出情况表(财决附05表)一、编报范围(一)部门和单位范围:本套决算编报的部门范围应当与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包括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单位范围为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含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解放军、武警部队决算不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其决算布置文件另行下发。(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综合预算衔接一致。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需编报本套决算。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部门决算应当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返回二、填报口径(一)本套决算收支报表均不包括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偿还性资金。(二)纳入本套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应当参照“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设定的口径填报本套决算。施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应当按照 政府会计制度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中预算会计核算内容填报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返回三、录入级次(一)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都应作为独立核算机构逐户编制和录入本套决算。(二)县级以下(含县级)不具备分户录入条件的预算单位,可以汇总录入本套报表。县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二级预算单位。乡镇级预算单位原则上应分户录入到一级预算单位,也可按乡镇汇总录入,两种录入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统一规定。(三)预算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单位预算级次,逐级汇总建立决算数据的树形结构。树形结构应规范、清晰。地方财政部门应按财政区划建立汇总节点。返回四 填报要求(一)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据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据对账工作。决算各项数据应当以经核实的各部门、各单位会计数据为准,不得以估计数据替代,不得弄虚作假。(二)一级预算单位应对部门本级、所属单位和本级代编决算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对有关收入支出重复汇总数进行剔除。其中,“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应与“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科目进行对冲,“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科目应与“上缴上级支出”科目进行对冲。(三)一级预算单位拨给企业和其他不属于本套报表编报范围单位的财政拨款,可由拨款单位根据用款单位经费使用情况代编决算,填报有关经费表。代编报表的具体填报方法如下:1.报表封面信息中“单位类型”“单位经费保障方式”和“执行会计制度”按用款单位实际情况填列;“报表小类”选 择“经费差额表”填列;其他项目标识全部按单位实际情况填列。2.表中内容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需要按项目填列的要逐项填列。3.代编经费报表的单位原则上仅限于一级预算单位,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不得 使 用“经赛差额表(四)中央和地方预算单位收到非本级财政部门的经费拨款,如单位已纳入所在地区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则应使用“经费差额表”向拨出款项的财政部门编报有关经费报表,包括财决01表至财决12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如“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财决附01表)、“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2表)和“机构运行信息表”(财决附03表)等,原则上仅按预算管理关系报送,但实际由非本级财政部门负担人员经费的,财决附02表中人员情况应按经费比例或实际负担人数拆分报送。如单位未纳入所在地区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不需向所在地区财政部门编报本套决算。(五)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汇总本套决算时应进行单位户数核对,检查新报因素和上年代码填报是否正确。(六)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审核、汇总本套决算时应进行枚举字典检查,检查部门标识代码等封面信息以及填列的各类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否符合规范。(七)本套决算审核公式分为基本平衡公式和核实性公式两种类型。1.基本平衡公式:用于审核表内平衡关系。软件中本类公式表现为红色,提示单元格表现为红色。应保持公式审核全部正确,不出现提示信息。2.核实性公式:用于审核表内、表间有关数据的逻辑关系和合理性。软件中本类公式表现为绿色,提示单元格表现为黄色。如有公式提示,单位应根据会计账簿和有关台账资料等进行核实,有错更正,无错保留,并在填报说明中进行说明。审核中如出现多条公式提示或同一条公式提示涉及多个单位,应从明细报表或基层单位开始核查。多条公式或多个单位提示同一类内容提示,经逐条核实提示公式后,可在填报说明中分类归总说明。(八)部门决算审核模板用于查询和审核决算数据填报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相关数据全部为自动提取生成。使用审核模板进行查询和审核时,如发现数据可能填报有误的情况,应先核实情况,并 按 照“有错更正,无错保留并说明原因”的原则处理。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如发现预算单位决算数据问题,应通知预算单位进行决算调整,不得随意更改单位数据。(九)审核要求。审核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凡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和编审问答等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按规定口径处理;无明确规定的请商同级财政部门研究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如下:1.更正错误。属于误填、漏填决算,或因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决算编报问题,应按照审核意见进行调整。2.据实反映并作说明。如发现的问题属于个别单位特殊情况但核实为合理,应按规定格式具体说明原因及依据。(十)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填列的报表,应填列到最底级的科目,非税收入填列至目级科目。(十一)本套报表的填报和分户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打印报表以“万元”为 单 位(保留两位小数)。(十二)部门决算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应按照规定体例编写。(十三)正式上报的部门决算报表及相关资料统一用A 3纸打印,并按照上报文件、填报说明、分析报告、决算报表的顺序装订。返回五 封面填报方法(一)单位名称:填列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各级主管部门填报本级报表时,应在单位名称后加“(本级)(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列,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暂不填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当符合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 B 3 2 1 0 0-2 0 1 5)及相关修订单,以1 8位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 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即原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五个部分组成。(三)组织机构代码:根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7位信息填列本代码。单位如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根据原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码填列,也 可 按 照 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编制规则编制临时代码。在取得正式代码前,临时代码应保持统一。(四)单位代码:根据编制部门预算时使用的财政预算代码填列。代码一般采用层次码,用数字表示。中央预算单位代码结构为每3位一层,一级预算单位3位码,二级单位6位码,七级单位2 1位码。预算单位本级一般由该单位的层次码加0 0 1表示,如某一级预算单位本级的代码为3位 数 字(层次码)+0 0 1,二级预算单位本级的代码为6位 数 字(层次码)+0 0 1。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汇总上报部门决算电子数据时,应通过“单位排序整理”功能对单位按单位代码进行排序(“高级”菜单中,排序方式设置选择“树 形 结 构 次 序 优 先”)。(五)单 位 预 算 级 次:填列部门和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权限和经费领拨关系所确 定 的 预 算 级 次。向同级财政部门编报预 算 并 审 核 批 复 下 一 级 预 算 单 位 预 算,或向同级财政部门 领 报 经 费 并 对 下 一 级 预 算 单 位 核 拨 经 费 的 单 位(含 没 有 下 级 预 算 单 位),为一级 预 算 单 位,代 码 填“1”。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编报预算并审核批复下一级预算单位 预 算,或 向 上 一 级 预 算 单 位 领 报 经 费 并 对 下 一 级 预 算 单 位 核 拨 经 费 的 单 位(含没 有 下 级 预 算 单 位),按 预 算 级 次 在“2”至“7”间 选 择 填 列。一级预算单位有下 一 级 预 算 单 位 的,其 本 级 代 码 填“2”;没 有 下 一 级 预 算 单 位 的,代 码 填“1”,以此类推。各 级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汇 总 本 级 预 算 单 位 或 者 下 级 财 政 报 送 决 算 数 据 时,代码填“0”(财 政 汇 总);部 门 和 单 位 不 得 填 列“0”。(六)单 位 类 型:依 据 政 府 编 制 管 理 部 门 确 定 的 单 位 性 质,在“行 政 单 位”“行 政 类 事 业 单 位”“公 益 一 类 事 业 单 位”“公 益 二 类 事 业 单 位”“生产经营类事业 单 位”“暂 未 分 类 事 业 单 位”“企 业”和“其 他 单 位”八 种 类 型 中 选 择 填 列。财政 部 门 或 主 管 部 门 叠 加 汇 总 所 属 单 位 决 算 时 不 填 列 本 项。企 业:由 列 入 本 年 度 部 门 预 算 编 制 范 围 的 企 业(集 团)选 择 填 列。其 他 单 位:由 执 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 非 事 业 编 制 单 位、一级预算 单 位 编 制“调 整 表”,以 及 财 政 部 门 编 制“调 整 表”或“乡镇汇总录入表”时选 择 填 列。(七)是 否 参 照 公 务 员 法 管 理:事 业 单 位 根 据 组 织 部、公 务 员 局、编办等有关 部 门 批 复 文 件 填 报(不 打 印)。(八)单 位 经 费 保 障 方 式:根 据 财 政 保 障 经 费 形 式,在“全 额”“差 额”“定额”“自收自支”“其 他”五 种 类 型 中 选 择 填 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叠加汇总所属 单 位 决 算 时 不 填 列 本 项。(九)执 行 会 计 制 度:按 单 位 实 际 执 行 的 会 计 制 度 在“政 府 会 计 准 则 制 度”“企 业 会 计 准 则”“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民 间 非 营 业 组 织 会 计 制 度”“军工科研事业 单 位 会 计 制 度”“其 他”中选择填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叠加汇总所属单位决 算 时 不 填 列 本 项。其他:由一级预算单位在编报“经费差额表”或“调整表”,以及财政部门编 制“调整表”或“乡镇汇总录入表”时选择填列。(十)隶属关系:中央单位填写“0 0 0 0 0 0”,地方单位填写财政区划代码。部门标识代码:以3位代码表示。中央单位根据国家标准 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G B/T 4 6 5 7 2 0 2 1)编制。地方单位按照单位财务或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比照国家标准 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G B/T 4 6 5 7-2 0 2 1)填报。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本级预算单位或者下级财政报送决算数据时建立的汇总报表,一律选择“9 9 9”(财政汇总)填列。(十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3位代码表示。根据国家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 B/T 4 7 5 4-2 0 1 7)门类、大类代码填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叠加汇总所属单位决算时不填列本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十二)预算级次:按单位预算分级管理的级次选择填列。单位向非本级财政部门报送决算时,应按拨款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级次填列。(十三)报表小类:按单位实际填报的报表小类选择填列。其中:“0”表示单户表,由独立核算单位录入本单位数据时使用。“1”表示经费差额表,由一级预算单位代资金使用单位编制报表或单位向非本级财政部门编制报表时使用。要求以正数填报财决0 1至12表,有经费结余的可填报财决附0 1表;一般不填报财决附0 2表和财决附0 3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2”表示调整表,由主管部门剔除重复汇总数据时使用。主管部门只能用调整表剔除因叠加汇总而导致的上下级单位收入、支出虚增部分,不得用于调整基层单位上报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数据。要求以负数填报相关报表,一般不填报财决附0 2表和财决附0 3表等按单位整体情况反映的报表。调整表和经费差额表的内容应分别填报,不能将两类表的内容混编在同一套报表中。“3”表示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行政单位数据时使用。“4”表示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事业单位数据时使用。“5”表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数据时使用。“6”表示乡镇汇总录入表,由乡镇汇总录入决算数据时使用。“7”表示叠加汇总表,单位报表汇总时由系统自动生成。“8”表示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由县级以下(含县级)主管部门汇总录入其他单位数据时使用。(十四)新报因素:根据单位实际报送部门决算情况选择填列。“0”表示连续上报,由连续编报决算报表且报表小类未改变的单位使用。如单位只是组织机构代码发生改变,仍选择连续上报。“1”表示新增单位,由新设立的预算单位使用,包括因机构改革进行合并、分立的单位。“2”表示上年应报未报,由上一年度应编未编决算报表的单位使用。“3”表示报表小类改变,由编报决算报表小类发生改变的单位使用,包括单位由汇总录入表改单户表编报等情况。“5”表示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由当年新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单位使用。“6”表示隶属关系改变,由当年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改变隶属关系的单位使用。“9”表示其他,决算编报单位出现上述以外的情况时使用。(十五)是否编制部门预算、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报(不打印)。(十六)上年代码:连续上报单位应填报上年代码,填报规则为:上年代码=2 0 2 1年度部门决算“组织机构代码”+2 0 2 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小类”。(十七)审核公式1.基本平衡公式单位名称应多于三个汉字;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应多于两个汉字;电话号码区号首位应为“0 ,电话号码不应为空且应为数字;邮政编码应为六位数字;单位地址应大于14 个字符的长度,且不应与单位名称相同;单位所在地区、预算级次、单位代码、隶属关系(财政区划)、部门标识代码、新报因素不应为空;如填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其第9 一17 位应与组织机构代码相同。当报表小类=2”(调整表)时,单位类型应选“9 0”(其他单位),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应选“9 0”(其他)。当单位类型=“10”(行政单位)、“3 0”(企业)和“9 0”(其他单位)时,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为“2”(否);当报表小类=3”(行政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类型应选“10”(行政单位);当报表小类=4”(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类型应选“2 1”(行政类事业单位)、“2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 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 4”(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2 9”(暂未分类事业单位);当报表小类=5”(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汇总录入表),则单位经费保障方式=4”(自收自支);当报表小类=8”(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时,单位类型应选“9 0”(其他单位)。当预算级次为“6”(乡级)时,报表小类应为“0”(单户表)、“1”(经费差额表)、“6”(乡镇汇总录入表)或“7”(叠加汇总表)。当新报因素=0”(连续上报)时,上年代码不应为空,且应为1 0 位(上年组织机构代码+上年报表小类代码),其中:上年组织机构代码应符合决算编制要求,上年报表小类应与本年报表小类相同;当新报因素=1”(新增单位)、“2”(上年应报未报)、“5”(纳入部门预算范围)时,上年代码应为空。如果上年代码为空,则新报因素不应为连续上报。组织机构代码应符合决算编制要求。当预算级次=1”(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1”(一级预算单位)时,单位代码应为3 位;当预算级次=1”(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2”(二级预算单位)时,单位代码应为6位;当预算级次=1”(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3”(三级预算单位)时,单位代码应为9 位;当预算级次=1”(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4”(四级预算单位)时,单位代码应为1 2 位;当预算级次=1”(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5”(五级预算单位)时,单位代码应为1 5 位;当预算级次=1”(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6”(六级预算单位)时,单位代码应为1 8 位;当预算级次=1”(中央级)且单位预算级次=7”(七级预算单位)时,单位代码应为2 1 位;当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9 9 9 (财政汇总)且报表小类=7”(叠加汇总表);当单位预算级次W“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不为“9 9 9”(财政汇总)。当部门标识代码=“9 9 9 (财政汇总)时,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且报表小类=7”(叠加汇总表);当报表小类=7”(叠加汇总表)且单位预算级次=0”(财政汇总)时,部门标识代码=“9 9 9”(财政汇总)。2.核实性公式当执行会计制度=9 0”(其他)时,报表小类应为“1”(经费差额表)、“2”(调整表)、“6”(乡镇汇总录入表)或“8”(其他单位汇总录入表)。新报因素关“9”(其他)。如果预算级次=2”(省级),则单位预算级次W 5;如果预算级次=3”(计划单列市)、“4”(市级),则单位预算级次W 3;如果预算级次=5”(县区级)、“6”(乡级),则单位预算级次W 2。当执行会计制度=“3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或“2 1”(企业会计准则)或“2 2”(小企业会计准则)时,单位类型W“1 0”(行政单位)或“2 1”(行政类事业单位),且是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否)。当报表小类=0”(单户表)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为空;当单位类型=“1 0”(行政单位)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S 9 1”(中国共产党机关)、“S 9 2”(国家机构)、“S 9 3(人民政协、民主党派)、S 9 4”(社会保障)、“S 9 5”(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当单位类型#“1 0”(行政单位)、单位名称中包含“公证”或“机关服务中心”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L 7 2”(商业服务业);当单位类型工“1 0”(行政单位)、单位名称中包含“信息中心 或 网络”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1 6 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当单位名称末位为“校”或“大学”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P 8 3”(教育);当单位名称中包含“红十字”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8 5”(社会工作)或“S 9 4(社会保障)”;当单位名称中包含“医院”表述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Q 8 4”(卫生);当预算级次W“1”(中央级)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W“T9 7”(国际组 织)。当报表小类=0”(单 户 表)时,是 否 编 制 部 门 预 算、是否编制行政事业单位 国 有 资 产 报 告、是 否 编 制 政 府 财 务 报 告 不 为 空。当报表小类=7”(叠 加 汇 总 表)时,单 位 类 型、执行会计制度和国民经济行 业 分 类 为 空。返回六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财 决0 1表)本 表 反 映 单 位 本 年 度 的 预、决 算 收 支 和 年 末 结 转 结 余 情 况。(一)年 初 预 算 数:填 列 经 同 级 财 政 部 门 批 复 的 年 初 预 算 数。(二)全 年 预 算 数:填 列 经 调 整 后 的 全 年 预 算 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 调 减 数。按 照 预 算 法 和 行 政 事业 单 位 财 务 规 则 有 关 规 定,各 部 门、各单位应当以预算调整事项是否完 成 审 批 或 备 案 程 序 为 依 据 填 报 全 年 预 算 数。其 中:(1)收 入 支 出:已 经 按 照 规 定完成预算调整程序的,全 年 预 算 数=年初预算 批 复 数+预 算 调 增 数 一 预 算 调 减 数;未 按 照 规 定 完 成 预 算 调 整 程 序 的,全年预算 数=年 初 预 算 批 复 数。(2)年 初 结 转 和 结 余:全 年 预 算 数=上 年 度 决 算 批 复 年 末 结 转 和 结 余 数 十经 预 算 批 复 的 结 转 和 结 余 调 增 数 一 经 预 算 批 复 的 结 转 和 结 余 调 减 数(含财政收回结 转 结 余)。(三)决 算 数:相 关 数 据 从 本 套 决 算 的 其 他 报 表 中 提 取 自 动 生 成。(四)本 年 支 出 合 计 的 年 初 预 算 数、全 年 预 算 数 包 括 使 用 本 年 收 入、年初结转 和 结 余 以 及 使 用 非 财 政 拨 款 结 余 等 资 金 安 排 的 支 出。(五)审核公式1 .基本平衡公式2 7 行=(1+2 +-+8)行;31 行=(2 7+2 8+2 9)行;58 行=(59+6 0)行;6 1 行2 6 2 行;6 8 行=(6 9+7 0+-+7 8)行;8 4 行=(32+33+57)行=(58+6 1+6 3+6 4+6 5)行;8 6 行 7 栏=31 行 1 栏一8 4 行 7 栏;8 6 行 8栏=31 行 2 栏一8 4 行 8 栏;8 8 行=(8 4+8 5+8 6)行;31 行=8 8 行。2 .核实性公式如 果 报 表 小 类 W“2”(调 整 表),则1至8行、2 8行、32至8 5行2 0。如果报表小类W“2”(调整表)且年初预算数W0,则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r决算数。如果报表小类=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W 0。如果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各行各栏W0,则各行各栏2 1 0 0。如果部门标识代码W“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则7 7行9栏=0。返回七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 决0 1-1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财政拨款预、决算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一)年初预算数:填列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二)全年预算数:按照预算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以年中预算调整事项是否完成审批或备案程序为依据填报全年预算数。其中:(1)收入支出的全年预算数:已经按照规定完成预算调整程序的,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一预算调减数;未按照规定完成预算调整程序的,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2)年初结转和结余全年预算数:填列上年度决算批复年末结转和结余数+经预算批复的结转和结余调增数一经预算批复的结转和结余调减数(含财政收回结转结余)。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填报。(三)决算数:相关数据从本套决算的其他报表中提取自动生成。(四)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及年初结转和结余安排的支出。(五)审核公式1.基本平衡公式2 7 行=(1+2 +3)行;2 8 行=(2 9 +30 +31)行;32 行=(2 7+2 8)行;59 行=(6 0+6 1)行;6 2 行2 6 3 行;6 9 行=(7 0+7 H-F7 9)行;8 5 行=C 33+34+-+58)行=(59+6 2)行=(7 0+7 1 +-+7 9)行;9 0 行=(8 5+8 6)行。4 栏各行=(5+6+7)栏各行;8 栏各行=(9+10+11)栏各行;12栏各行=(13+14+15)栏各行;16栏各行=(17+18+19)栏各行;20栏各行=(21+22+23)栏各行;24栏各行=(25+26+27)栏各行。32行 1 栏=9 0 行 16栏;32行2 栏=9 0 行 20栏;32行 3 栏=9 0 行24栏;(1+29)行 1 栏=90 行 17 栏;(1+29)行 2 栏=90 行 21 栏;(1+29)行 3栏=9 0 行25栏;(2+30)行 1栏=9 0 行 18栏;(2+30)行2 栏=9 0 行 22栏;(2+30)行 3 栏=90 行 26 栏;(3+31)行 1 栏=90 行 19 栏;(3+31)行 2栏=9 0 行23栏;(3+31)行 3 栏=9 0 行27栏。86行 16栏=3 2 行 1栏一85行 16栏;86行 17栏=1 行 1栏+29行 1栏一85行 17栏;86行 18栏=2 行 1栏+30行 1栏一85行 18栏;86行 19栏=3 行1栏+31行 1栏一85行 19栏;86行 20栏=3 2 行2 栏一85行 20栏;86行21栏=1 行 2 栏+2 9 行2 栏一85行 21栏;86行 22栏=2 行 2 栏+3 0 行 2 栏一85行 22栏;86行 23栏=3 行2 栏+31行2 栏一85行23栏;86行 24栏=3 2 行 3 栏一85行 24栏;86行25栏=1 行 3 栏+29行3 栏一85行 25栏;86行 26栏=2 行 3 栏+3 0 行 3 栏一85行 26栏;86行 27栏=3 行3 栏+31行 3 栏一85行27栏。1 行=财决01表 1 行;2 行=财决01表 2 行;3 行=财决01表3 行。2.核实性公式如果报表小类W“2”(调整表),33行至58行 4 栏对应W财决01表 32行至 57行 4 栏;33行至58行 8 栏对应W财决01表 32行至57行 5 栏;33行至58行 12栏对应W财决01表 32行至57行6 栏;59行至63行 16栏对应财决01表 58行至62行 7 栏;59行至63行 20栏对应W财决01表 58行至62行 8栏;59行至63行 24栏对应W财决01表 58行至62行 9 栏;69行至79行 24栏对应W财决01表68行至78行 9 栏;如果报表小类#“2”(调整表)且年初预算数W 0,则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决算数。如果报表小类W“2”(调整表),则全年预算数2 决算数。如果报表小类W“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2 0。如果报表小类=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W 0。如果部门标识代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则7 8行2 4栏=0。返回八 收入支出决算表(财 决0 2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及结余分配等情况。根据单位收入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代码、名称:按照单位会计账簿有关明细账记录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款 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相关科目信息应符合2 0 2 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 定(包括有关科目修订文件,下同)。未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的,本项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比 照 2 0 2 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选择科目代码和名称。(二)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本栏数据中央单位不包括事业单位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和专用结余(累计结余);地方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填报口径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管理规定填报。1 .基本支出结转:填列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2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3.经营结余:填列事业单位上年度未进行分配并结转本年使用的经营收支结余,以及按制度规定结转的经营亏损(以负数填报)。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未分配利润在此填列。(三)本年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四)本年支出:填列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执 行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非限定性净资产中用于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部分在此填列。(六)结余分配:填列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事业单位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事业单位当年形成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其他:如本栏有数,则应在填报说明中说明具体内容及相关政策依据。(七)年末结转和结余:填列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经营结余为正数的,一般应按规定进行结余分配,分配后无余额。除事业单位经营亏损和事业单位行业会计制度明确可列负结余的情况外,一般不应有负数。本栏数据中央单位不包括事业单位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累计结余)和专 用 结 余(累计结余);地方单位填报口径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管理规定填报。(八)审核公式1.基本平衡公式1栏各行=(2+3+4)栏各行;7栏各行=(8+9+10)栏各行=(1+5-6)栏各行;1 2栏各行=(13+14+15+16)栏各行;1 7栏各行=(18+19+20)栏各行=(1+5-6+1 1-1 2)栏各行。1栏 合 计 行=财 决01表29行3栏;5栏合计行=财 决01表27行3栏;6栏 合 计 行=财 决01表84行9栏;11栏合计行=财 决01表28行3栏;12栏合计行=财决01表85行9栏;17栏 合 计 行=财 决01表86行9栏。2.核实性公式如果报表小类W“2”(调整表),则5、6、11至16栏各行2 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范围时,11、1 2栏各行=0。当11、12栏各行=0时:8栏各行=1 8栏各行,9栏各行=1 9栏各行,10栏各行=2 0栏各行。当单位类型=“10”(行政单位)时,4、10至16、20栏各行均为零。当 执 行 会计制度=“1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时,如 果10栏各行2 0,则20栏各行=0。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除外)时,12栏各行均为0。如果报表小类W“2”(调整表),则财决02表不应为空。10栏各行=4栏各行+财决03表6栏各行一财决04表5栏各行。当报表小类w“2”(调整表)时:如 果18栏各行V 0,则18栏各行2 2栏各行;如 果19栏各行 0,则19栏各行2 3栏各行。当报表小类#“2”(调整表)和“7”(叠加汇总表)时,18栏各行2 0、19栏各行2 0。当报表小类#“2”(调整表)和“7”(叠加汇总表)时,1行16栏=0。当报表小类#“2”(调整表)和“7”(叠加汇总表),且10栏1行 小 于0时,10栏1行=20栏1行;当10栏1行大于等于0时,20栏1行=0。返回九、收 入 决 算 表(财 决03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依法取得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根据单位收入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 类“款”“项”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一)财政拨款收入:填列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在编报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二)上级补助收入:填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三)事业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四)经营收入: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列事业单位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六)其他收入:填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并以合同形式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不在本项反映,应填列在“事业收入 栏。(七)审核公式1 .基本平衡公式1栏各行=(2 +3 4-4+6 +7+8)栏各行;4栏各行25栏各行。1栏各行=财决0 2表5栏各行;1栏 合 计 行=财 决0 1表2 7行3栏;2栏合计行=财决0 1表(1行+2行+3行)3栏;3栏 合 计 行=财 决0 1表4行3栏;4栏合计行=财 决0 1表5行3栏;6栏合计行=财 决0 1表6行3栏;7栏合计行=财 决0 1表7行3栏;8栏合计行=财 决0 1表8行3栏。2 .核实性公式如果报表小类W“2”(调整表),则各行各栏2 0。当单位类型=“1 0”(行政单位)时,3至7栏各行=0。当执行会计制度=“3 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时,3栏、6栏、7栏各行=0。返回十、支 出 决 算 表(财 决0 4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情况。根据单位支出总账、明细账的发生数,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类”款 项”分析填列。具体填列要求如下:(一)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类支出明细还应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 5 -1表)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反映。(二)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该类支出明细还应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 5 -2表)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反映。(三)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四)经营支出:填列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该类支出明细还应在“经营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3表)中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反映。(五)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六)主管部门在汇总决算时,应使用调整表对“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收入表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进行冲抵。(七)审核公式1.基本平衡公式1栏各行=(2+3+4+54-6)栏各行。1栏各行=财决02表6栏各行;1栏合计行=财 决01表84行9栏;1栏对应类合计行=财决01表32至57行6栏;2栏合计行=财 决01表58行9栏;3栏 合 计 行=财 决01表61行9栏;4栏 合 计 行=财 决01表63行9栏;5栏合计行=财 决01表64行9栏;6栏 合 计 行=财 决01表65行9栏。2.核实性公式如果报表小类#“2”(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