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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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docx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营销/4278-2023国家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维护治理方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采集系统”安全、稳定、牢靠、高效运行,标准采集系统运行维护 工作,提高采集系统应用水平,满足互联网 +、大数据分析等全业务应用需求,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三集五大”实施方案、公司通用制度、采集系统技术标准等,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所指的采集系统运行维护对象,主要包括:采集系统主站、通信信道、现场设备。第三条 采集系统的运行维护治理遵循“集中管控、分级维护”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 公司”应建立监控、分析、派工、处理、评价的闭环治理流程和纵向维护体系,落实计量标准化作业、网络信息安全、电 力安全工作规程等规定,实现运维业务属地化、治理与评价集 约化。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所属各级单位的-10-采集系统运行维护治理工作。其次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国网总部各相关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国网营销部是公司采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归口管 理部门,负责统筹治理公司采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公司 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沟通等工作;对采集系统 应用需求进展评审,并编制采集系统升级、改造打算,纳入 公司营销进展规划;负责制定采集系统相关标准与治理制度; 负责采集系统安全归口治理;负责采集系统相关指标的统计、 分析、评价和考核工作。二国网信通部负责采集系统的信息通信专业化治理; 制定信息通信专业技术政策;参与公司采集系统主站软硬件配 置方案的审核,负责专用无线网络频点的申请和治理;协同制 定采集系统中信息通信相关标准标准;负责信息安全归口治理 及与相关信息系统的协调。三国网进展部负责依据采集系统建设和升级改造需求 安排综合打算;提出采集系统的应用需求,开展采集系统相关 应用治理。四国网财务部负责依据采集系统升级改造需求安排业 务预算;负责制定和完善采集系统运行维护的本钱定额,安排 年度采集系统运行维护费用预算。五国网人资部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采集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定员标准及业务外委相关要求。六国网物资部负责总部集中选购名目范围内采集系统 运行维护所需物资的选购。七国网安质部、运检部及相关部门结合业务需要,提 出采集系统相关应用需求,开展相关应用的治理。第六条 国网计量中心是公司采集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负责编制采集系统软硬件配置方案,运行维护情 况的监控分析和技术支持;负责采集系统主站安全防护方案的 技术论证;负责采集系统运行质量管控、运行指标统计分析; 负责采集及计量设备运行质量跟踪与监视、运行故障分析与处 理;帮助国网营销部做好采集系统运行维护治理。第七条 省公司各相关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营销部是本单位采集系统的归口治理部门,负责管 理本单位采集系统运维工作;编制采集系统升级、改造打算, 纳入本单位营销进展规划;依据国网营销部的统一要求,组织 采集系统和相关应用接口的软件升级和技术改造;组织采集系 统重大故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开展技术沟通、人员培训、 考核工作;负责公网通信资费治理。负责采集系统信息安全接 入方案的编制;组织制定采集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对采集系统 的运行维护工作进展监视、考核。二科信部参与采集系统主站和信道系统建设、技术改 造方案审查,负责采集系统信息通信的专业化治理及信息安全归口治理,负责采集系统信息安全接入方案的审查,协作做好远程通信信道运行维护治理,协作做好采集系统主站和远程通 信信道的故障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所辖范围无线电频率的 使用治理。三进展部负责分解下达综合打算;向总部上报采集系 统相关应用需求,开展相关应用的治理。四财务部负责将采集系统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业务预 算纳入年度预算草案并上报总部;依据下达预算进展分降落实。五人资部负责依据定员标准及本单位采集系统运行维 护的实际需求,配置运行维护人员;编制下达采集系统运行维 护人员的培训打算。六物资部负责总部集中选购名目范围外采集系统运行 维护所需物资和效劳的选购。七运检部负责向总部上报采集系统相关应用需求,开 展相关应用的治理工作;协同组织应急抢修工作。八安质部负责向总部上报采集系统相关应用需求,开 展相关应用的治理工作。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量中心以下简称“省计量中心”是本单位采集系统的运维单位和技术支持机构, 负责编制采集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参与采集系统主站应用软 件的运维;参与采集系统故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采集系统的运行监控、督办工单派发、现场设备故障分析、运行指标的统计、评价;负责采集终端和电能表的质量监视与评价等 工作。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客户效劳中心以下简称“省客服中心”支撑营销业务应用系统营销根底档案的维护管 理;负责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与采集系统数据接口、数据全都性 和准确性的技术管控工作。第十条 省公司所属信通公司 以下简称“ 省信通公司”参与采集系统主站建设、升级和改造方案的编制;负责 采集系统主站硬件、系统软件的运行维护;协同计量中心强化 采集系统主站业务运维,逐步实现采集系统主站应用软件的运 行维护;负责专网远程通信信道含信道设备的运行维护; 参与采集系统主站故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一条 地市区、州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供电企业”,县市、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县供电企业”各相关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营销部客户效劳中心为本单位采集系统运行维护的负责部门,负责本单位采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 辖区内采集系统的运行监控、业务工单闭环治理、上级业务工 单的执行与反响、故障分析和处理;负责公网故障的协调处理;负责现场设备的治理、升级改造;负责“多表合一”采集 运行维护;负责外委单位的业务及安全治理;负责技术沟通、人员培训与考核等。二进展部负责依据采集及相关系统改造需求提出综合 打算建议;提出并上报采集系统相关应用需求,开展相关应用 的治理,校核本部门相关信息系统与采集系统数据档案全都性 和准确性。三财务部负责依据采集系统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需求 编制业务预算草案上报,并依据下达预算进展分降落实。四人资部负责依据定员标准及本单位采集系统运行维 护的实际需求,配置运行维护人员。五运检部门协作开展采集系统的现场运维工作,开展 配网抢修时同步更换故障电表,协作停电、工作票办理等采集 系统调试工作;提出并上报采集系统相关应用需求,开展相关 应用的治理,校核本部门相关信息系统与采集系统数据档案一 致性和准确性。六安质部负责提出并上报采集系统相关应用需求,开 展相关应用的治理,校核本部门相关信息系统与采集系统数据 档案全都性和准确性。七信通公司协作本单位采集系统负责三级部署系统 主站的维护工作;负责本单位远程通信信道的维护工作。八综合效劳中心依据本单位采集系统运行维护的实际 需求,配置办公房屋、办公设备及运维车辆。第三章 采集系统运行监控第十二条 采集系统运行监控是对采集系统整体运行状况进展监视管控,主要任务包括:采集系统主站运行性能监控、 采集系统运行指标监控、采集数据质量监控、采集系统故障监 控、计量在线监测、各项业务应用状况监控等。各省公司应建 立省、市、县三级运行监控体系,设置相应班组岗,分别 负责所辖范围内采集系统运行状况的监控。依据分析状况进展 工单派发,监控工单闭环处理进度。第十三条 国网营销部依据公司业务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采集数据项、频度等数据采集要求。各省公司依据公司数据采 集要求,结合本单位共性化业务需求统一配置、执行。第十四条 采集系统主站运行性能监控主要包括主站性能在线监测,监测主站负载是否在合理范围内、核心业务模块是 否负载均衡,对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应用效劳、安全 防护等进展监控。对觉察的特别问题进展初步分析,应于 2 小时内派发工单。第十五条 采集系统运行指标监控主要包括每日监控本单位采集成功率等运行指标,分析采集失败缘由并派发工单。(一)当觉察单个专变用户、公变考核表连续一天以上、低压用户连续三天以上采集特别时,地市、县供电企业运行监控 人员应进展故障分析,应于 8 小时内派发工单。(二)当觉察终端在线率低于 85% 、采集成功率低于90%、采集系统主站故障等大范围采集特别时应马上分析,并将故障现象逐级上报至省计量中心。省计量中心马上组织大范围采集特别排查处理工作,其他各级监控人员依据职责分工 马上派发特别处理工单。第十六条 采集数据质量监控主要包括每日跟踪分析本单位采集系统数据质量状况及相关数据特别状况,依据数据特别 项和各类告警信息,分析推断特别缘由并派发工单;对下级单 位处理不准时的数据质量问题派发督办工单。当觉察批量数据 质量特别时,应马上上报省计量中心,由省计量中心马上组织 特别排查处理工作。第十七条 采集系统故障监控主要对主站、通信及现场设备采集故障进展分析监控,对故障问题派发业务处理工单。(一)对主站档案信息或参数错误、召测不稳定、通信故障、采集及计量设备故障、采集数据项缺失、终端及电能表时钟错误等故障进展监控,开展故障缘由分析,应于 8 小时内派发工单。(二)运维故障处理或采集设备调试的监控主要包括:每日跟踪故障处理或调试中的业务流程,跟踪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超期故障处理或调试流程进展分析,并派发业务处理工单; 对下级单位处理不准时的流程派发督办工单。第十八条 计量在线监测主要对计量设备特别进展监控分析,监控各类系统预警大事信息,通过对电能表和采集终端中 的电能计量数据、运行工况数据和大事记录等数据进展比对、统计分析,推断计量设备是否存在电量特别、电压电流特别、特别用电、负荷特别、时钟特别、接线特别、费控特别、停电 大事特别等,并对特别问题派发处理工单。第十九条 采集业务应用状况监控主要包括每日跟踪采集业务应用状况及相关指标,并乐观协作各业务应用部门对应用 中觉察的问题进展处理。(一)对数据采集不完整、接口故障等影响其它业务应用的采集系统问题,应于 8 小时内派发工单。(二)对无法远程停复电、电费下发失败等状况进展监控, 觉察费控业务执行特别后,派发业务处理工单,并跟踪处理进 度。复电及电费下发执行失败的任务,应于 2 小时内派发业务处理工单。(三)台区同期线损业务应用主要监控台区同期线损可监测率、台区同期线损达标率、同期线损在线监测率等,对台区同 期线损指标特别的台区进展分析,派发特别处理业务工单。(四)“多表合一”采集业务应用监控,依据公共事业相关单位数据采集周期的要求,监控采集设备运行状况、水 /气/热表采集成功率等指标,分析采集失败缘由并派发工单。其次十条 各专业应用部门在业务应用过程如确认存在数据质量等问题,应将分析结果反响至本单位运行监控人员,由 运行监控人员分析推断后,派发工单并跟踪处理状况。其次十一条 各级运行监控部门每月应汇总分析本单位采集系统运行状况和各项监控指标,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并上报本级营销部。第四章 采集系统主站运行维护其次十二条 采集系统主站运行维护对象包括: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一硬件设备包括应用于采集系统的计算机及存储设备、网络及安全防护设备、加密设备、前置设备、磁盘阵列、UPS 电源、专用机柜及连接线缆、机房环境等。二系统软件是指采集系统运行配套的效劳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备份系统软件等。三应用软件是指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统一标准开发应用 的采集系统软件以及相关应用接口程序。其次十三条 采集系统主站运维内容包括系统主站设备的日常巡察、检查,主站检修、故障处理,主站安全治理、数据 备份,软件的升级维护,主站运行状况评估等。其次十四条 采集系统主站日常巡察、检查主要包括检查采集系统软硬件设备、采集系统相关加密设备的运行状况,查 看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备份日志,定时任务的执行情 况。对特别状况在值班记录中填写,并实行相应的措施。其次十五条 对涉及业务应用系统接口程序进展巡检,依据接口任务执行的总体状况、数据量、耗时等推断任务是否正 常,对特别状况进展记录并准时分析处理。对于可能对其他业务系统造成影响的特别,应准时反响至相关业务应用部门及信通调度,并启动相应预案。其次十六条 对于巡察、检查中觉察系统软硬件故障或隐患,应马上报告信通调度,进展分析处理,并通知省计量中心 备案。对于可能影响采集系统正常运行超过 2 小时的故障或隐患,马上上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备品备件的配置应满足 采集系统牢靠运行要求。其次十七条 当需要消退系统功能故障隐患,优化系统功能时,省计量中心会同信通分公司制定升级方案,报省公 司营销部、科技信通部审核批准后实施。其次十八条 采集系统主站安全治理、数据备份工作应依据信息化安全工作要求,常态查杀去除系统病毒和外部侵扰, 觉察重大问题准时上报。其次十九条 采集系统主站安全治理应依据信息化安全工作要求,常态开展安全检查,觉察重大问题准时上报。一依据最小效劳配置和最小授权原则,对安全策略、安全配置、日志和操作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各个岗 位的权限、责任和风险。二具体记录日常操作、运行维护记录、参数设置和修改等内容,严禁任何未经授权的操作;定期开展运行日志和 安全审计数据分析工作,准时觉察特别行为。三准时查杀去除系统病毒,升级防病毒软件;对网络和主机进展恶意代码检测并做好记录,定期开展分析;定期进展漏洞扫描,准时觉察安全漏洞并进展修补。四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上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及 互联网上穿插使用。五定期组织采集系统主站安全培训,提高全员信息系统安全意识;强化采集系统主站安全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做 到培训工作有打算、有总结,培训效果有评价。第三十条 采集系统主站数据备份治理,应建立定期全量数据保障、增量数据备份机制,数据应备份至专用的存储设备 上,并检查备份记录的可恢复性,保证备份记录在系统发生故 障时能够对系统数据进展恢复。一系统数据应每天进展增量备份,至少每周进展全备份、数据备份至少维持 1 个月,至少保存 2 个可用的备份集。二系统数据及应用软件至少每半年利用移动硬盘、 光盘或异机备份方式做一次全备份。三对于超过历史库保存期限的历史数据,利用移动硬盘、磁带库或其他备份介质进展备份。保存期限不应小于 3 年,备份介质应有专人保管,各种数据备份工作应做好记录。第三十一条 软件升级工作包括系统软件升级和应用软件升级。一当需要开展系统软件升级工作时,运维部门应至少提前 7 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运维部门公布系统停运检修通告,各业务应用部门做好系统停运期间的业务处理工作。二应用软件的升级应依据采集系统功能升级改造需求,编制应用软件升级改造方案,经省信通公司审核、省公司 营销部批准后依据信息化治理工作要求执行。升级前,系统软 件、应用软件运维部门应联合组织在测试环境对版本应用软 件进展测试,测试通过后由应用软件运维部门公布实施。第三十二条 采集系统主站运行维护业务开展中,应设置主站运维热线 ,合理配置运维 数量,确保 畅通, 准时响应一线应用人员业务询问,指导业务操作,供给技术支 撑,处理故障问题。第三十三条 采集系统主站运行状态的评估工作应依据公司采集系统主站软件功能标准化设计要求、用电信息采集系统 日常运行监控数据和系统运行状况评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采集系统主站运行状况应每年进展分析、评估,并依据评估结 果制定下年度主站技术改造方案。第三十四条 公司所属各级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各级供电企业”应依据采集系统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主站故障应急 演练。第五章 远程通信信道运行维护第三十五条 远程通信信道运行维护对象包括:光纤、无线公网、有线公网、无线专网、卫星通信等通信通道及相关设备。第三十六条 运维内容包括设备巡察、故障处理及通信设备的升级改造。第三十七条 远程信道运维工作应每月巡察一次光纤信道,每季度巡察一次无线专网基站 /中继站。同时应依据设备运行状况适时调整巡察周期,在特别气候条件、自然灾难状况 时,应准时组织运维人员巡察。第三十八条 光缆巡察内容包括是否断缆、断芯、严峻电腐蚀,光缆弧垂有无明显变化,是否超过正常范围;无线专网 信道巡察内容包括无线数传电台放射功率、天馈线驻波比、供 电电压、环境温度、架设天线的铁塔支架是否锈蚀等。第三十九条 运维单位觉察远程通信信道故障 或隐患,以及接到故障通知单后,应马上分析处理。对于主站运 行监测觉察的疑似公网通信信道特别,应准时协调运营商完成 故障排查、分析和消缺。对于影响采集系统正常运行超过 2 小时的故障,马上上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运维单位开展故 障抢修处理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第四十条 备品备件的配置应充分、完好,满足采集系统运行需求。第四十一条 远程通信信道升级改造影响采集系统正常通信的,运维单位应至少提前 3 天报至所属各级单位营销部,经省公司营销部审批同意前方可进展设备维护或升级改造。第四十二条 运维单位每年应开展通道运行状况的统计分析,依据通信信道运行状况和数据业务增长需求,制定远程信 道升级改造方案,列入下一年综合打算。第六章现场设备运行维护第四十三条 现场设备运维对象包括:厂站采集终端、专变采集终端、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采集器、农排费控终 端、回路状态巡检仪、通信接口转换器、通信模块、电能表、 低压互感器及二次回路、计量箱含开关、通信卡、本地通 信信道等现场相关设备。第四十四条 现场各类采集设备安装应严格执行公司标准化作业要求。为保障采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通信的可 靠性,现场智能电能表制止同时接入其他系统。第四十五条 运维部门依据闭环治理模式开呈现场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接到业务工单后,进展现场排查处理,对运维结 果准时反响。对于需要专业协同协作处理的问题,准时向采集 监控部门反响。第四十六条 运维内容包括现场设备巡察和故障或隐患处理。第四十七条 现场设备的常规巡察应结合用电检查、周期性核抄、现场检验、采集运维等工作同步开展;厂站采集终端、专变采集终端、集中抄表终端集中器、采集器、农排费控终端、回路状态巡检仪、高压及台区考核电能表,巡察周期不超过 6 个月;通信接口转换器、通信模块、低压电能表、低压互感器、计量箱巡察周期不超过 12 个月;在有序用电期间,或气候猛烈变化如雷雨、大风、暴雪后采集终端消灭 大面积离线或其他特别时,开展特别巡察。第四十八条 现场设备巡察工作应做好巡察记录,巡察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封印是否完好,计量箱、箱门及锁具是否有损坏。二现场设备接线是否正常,接线端子是否松动或有灼烧痕迹。三采集终端、回路状态巡检仪外置天线是否损坏,无 线信道信号强度是否满足要求。四现场设备环境是否满足现场安全工作要求,有无安 全隐患。五电能表、采集设备液晶显示屏是否清楚或正常,是 否有报警、特别等状况发生。第四十九条 现场设备故障处理应依据故障影响的用户类型、数量、距离远近及抄表结算日等因素,综合安排现场工作 打算。第五十条 对于采集终端消灭故障,运维人员接到工单后,应于 1 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2 个工作日内反响结果。对现场采集终端存在问题进展分析,对采集终端不在线、不抄表、抄表不稳定、转发不稳定或采集设备时钟错误、停电大事 特别等问题进展处理,保证采集终端正常工作。一采集终端不在线或终端数据不上报,应对采集终端供电状态、运行状态、通信参数、软件版本、通信模块及通 信卡等方面进展检查,进展相应的处理、维护、升级或更换。二采集终端不抄表或抄表不稳定,应对采集终端运行状态、软件版本、三相电源接线、终端内电能表信息档案、 终端本地通信模块进展检查,进展相应的处理、维护、升级或 更换。三采集设备时钟错误,优先通过远程方式进展校 时。对远程对时失败的采集设备需进展现场校时,现场对时失 败的设备需进展更换。校时时刻应避开在每日零点、整点时刻 四周,避开影响采集数据冻结。第五十一条 对于采集器、通信接口转换器消灭故障,运维人员接到工单后,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3 个工作日内反响结果。核对设备信息、检查设备供电状态、运行状态、 接线、通信模块等问题,并准时进展维护或更换。第五十二条 对于高压及台区考核电能表采集失败,运维人员接到工单后,应于 1 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2 个工作日内反响结果。核对设备信息,对设备供电状态、运行状态、接线、通信模块等问题进展检查,觉察问题准时进展维护或更换。第五十三条 对于低压电能表采集失败,运维人员接到工单后,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3 个工作日内反响结果。核对设备信息,对设备供电状态、运行状态、接线、通信模块 等问题进展检查,觉察问题准时进展维护或更换。第五十四条 营销系统档案信息变更后,应于 1 个工作日内同步至采集系统,并同时下发根底信息参数至采集终端,避 免采集数据不全或采集数据错误等状况发生。第五十五条 对于远程采集故障临时无法排查时,应使用计量现场作业终端,通过红外等自动方式对电能表冻结数据进 行采集,提升采集数据完整性。第五十六条 对于执行失败的费控业务,运维人员接到工单后,应按规定时限到达现场,对设备供电状态、运行状态、 接线、通信模块、密钥等状况进展检查,准时进展维护。(一)对于停电执行失败的任务,运维人员接到工单后,应于 3 个工作日内进展消缺。(二)对于复电及电费下发执行失败的任务,运维人员接到工单后,应于 8 小时内到达现场,1 个工作日内进展消缺。第五十七条 对于台区同期线损特别业务,运维人员接到工单后,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 3 个工作日内反响结果;涉及电能计量装置故障的,应于 2 个工作日内进展消缺处理。现场核对台区用户对应关系、设备信息,排查台区是否实现全采集,对设备接线、电能表数据等方面进展检查,对觉察的问题进展准时处理。对排查出的需要其他专业协作解决的问 题,准时向采集监控部门反响。第五十八条 采集设备软件升级前,须经省计量中心检测确认,并按软件版本治理要求统一编制版本号后,报省公司营 销部批准后组织实施。采集设备软件升级应以远程升级为主, 本地升级为辅。第七章 采集系统应用治理第五十九条 采集系统应用治理的内容包括抄表数据应用治理、费控功能应用治理、线损监测功能应用治理、计量在线 监测功能应用治理、有序用电功能应用治理、主站与其它系统 之间的接口治理、增应用需求的治理等。第六十条 抄表数据应用治理,主要包括应定期对远程采集的数据进展现场复核,专变用户复核周期不超过 6 个月,低压用户复核周期不超过 1 年。周期复核的同时应完成设备巡察和设备时钟检查工作。第六十一条 费控、线损监测及计量在线监测功能应用治理,主要包括对各类功能模块的业务应用。采集运维部门技术 上支撑各功能的正常应用。各级运检部门应做好配网档案的维 护,与营销部门共同做好营配数据的对应工作。对于有窃电嫌 疑的特别,用电检查人员进展现场核查处理。第六十二条 有序用电功能应用治理包括有序用电方案启动或终止必需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在有序用电期间,加强采集系统运行维护,做好用户负荷的实时监控和特别处理工作。第六十三条 各主站数据接口应用部门应做好所应用采集数据有效性的核查,组织开展数据应用。制定本专业采集数据 应用的治理措施和考核指标,对确认的数据特别,应准时通知 采集运维部门,由采集运维部门安排故障排查和处理。第六十四条 对于采集系统费控治理、有序用电治理、远程参数设置等操作,各级供电企业应加强操作权限的治理,根 据相关的治理规定严格履行系统内、外部各环节的审批流程, 确保操作的标准性,实现闭环治理。第六十五条 考虑到采集系统运行负载均衡、安全防护等因素,采集系统原则上不直接对相关系统供给接口;确对相关 数据有实时性等特别需求时,经审定后可通过统一接口效劳平 台进展数据交互。各级供电企业营销专业的业务应用系统应通 过统一接口效劳平台进展数据交互,其他专业业务应用系统应 通过全业务统一数据中心营销域或营销根底数据平台猎取采集 数据,开展相关应用。第六十六条 各级供电企业业务部门对采集系统有业务需求或通过数据平台方式无法满足需求时,应逐级上报至本专 业总部部门,总部专业部门向国网营销部提出需求,国网营销 部组织开展需求可行性的评审工作,做出马上实施、修订标准、组织改造或暂不实施的打算。涉及实施及改造的,需求提出部门应帮助落实相关资源。第八章 采集系统运维保障第六十七条 采集系统的运维保障包括资金保障、人员保障、物资保障、技术保障和安全保障。第六十八条 采集系统年度升级改造打算应依据采集系统运行工况、各专业数据需求和建设规划来编制,并纳入公司综 合打算和预算统一治理。第六十九条 采集系统年度运维资金应严格执行公司标准维护本钱,在年度生产本钱预算中统一安排。采集系统的运行 维护资金应包括主站运行维护费、采集终端到期 /故障轮换费、线缆等辅材费、公用通信网络通信费、无线电频率资源占 用费、备品备件购置费、工器具购置费、计量装置维护费、外 委效劳费等。第七十条 采集系统运维工作量应由国网营销部定期进展测算,国网人力资源部依据测算数据适时调整完善采集系统运 维人员配置标准。省、市、县人力资源部门做好相应人员配置。第七十一条 依据各级供电企业实际运行状况,对于主站、通信信道、现场设备需要承受第三方外委运维的,应依据 公司业务外包、劳务派遣、招投标、合同治理相关规定选择外 委运维单位,签订外委合同,合同应明确考核内容,并附安全、优质效劳、保密协议。对于涉及监控、信息安全的业务严禁进展外委运维。第七十二条 各级供电企业应定期开展采集系统运维人员含外委人员培训,培训合格前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主要包 括业务技能、安全、优质效劳等方面内容,并对运维人员业务 力量、安全资质进展考核、评价,定期审查核实外委单位资质。第七十三条 采集设备和电能表应纳入计量资产全寿命周期治理,各单位应加强采集设备和电能表的选购到货、设备验 收、检定检测、仓储配送、设备安装、设备运行、设备撤除、 资产报废的全寿命周期治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运行维 护本钱。第七十四条 各级供电企业应依据工程储藏要求,提出年度采集系统运维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等物资储藏需求, 物资部门安排物资选购、准时供货,保证运行维护所需的备品 备件。第七十五条 公用网络通信卡的打算、选购、运行、监控应实行统一治理,做好申领、保管、使用、报废等全过程治理 工作,削减特别流量的产生,降低运行本钱。第七十六条 各级供电企业应依托采集系统主站运维闭环治理功能,开展采集及计量特别分析、监控、派工、处理、评 价的全过程闭环治理,提高运维工作效率与质量,不断优化、 提升系统智能化程度。第七十七条 各级供电企业应总结运维工作实际阅历,国网计量中心汇总审定、定期公布,充实各类故障案例、诊断方 法、修复阅历,持续健全采集运维学问库,指导各级供电企业 运维人员顺当开展采集运维工作。第七十八条 各级供电企业应认真落实 “管业务必需管安全”的要求,做好采集系统运维现场作业和网络信息的安全保障。一按规定配置安全防护用具,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将外委单位安全纳入统一治理、统一考核,严格执行安全规程 制度要求,保障采集运维现场作业安全。二认真贯彻执行网络与信息安全治理工作制度,安全与业务同部署,从边界、应用、数据、主机、网络、终端、 物理、安全治理等层面全面防护,确保采集运维网络信息安全。第七十九条 采集系统故障应急预案由各省公司营销部统一编制,内容应包括:概述、应急组织和职责分工、应急预案 启动条件、应急处理流程、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等,每年修订和 演练一次。第九章 检查、考核、评价第八十条 依据“分级治理、逐级考核、奖罚并重”的原则,开展采集系统运行维护监视与考核。第八十一条 采集系统运行状况及相关指标应由采集系统运行监控单位按月汇总分析,形成系统运行分析报告上报各级营销部门及信息通信职能治理部门。第八十二条 采集系统运行维护治理考核指标至少应包括: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发生状况、现场作业安全问题发生状况 等。第八十三条 采集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考核指标至少应包括:采集系统日均采集成功率、设备故障处理准时率、闭环工 单完成率、数据应用率、费控执行成功率、台区月度同期线损 可监测率等。第八十四条 采集系统运行维护治理及技术考核指标,应依据营销年度工作重点进展相应调整。第八十五条 国网营销部会同信通部从治理保障、运维队伍、运维对象及运维过程等方面,定期对省公司系统主站运维 水平进展综合评估。省公司营销部会同省公司科技信通部依据 采集系统主站及相关应用业务运行维护状况,对运行维护单位 的相关指标定期进展通报及考核。第八十六条 应对外委单位和设备供给商定期进展考核与评价,并依据考核评价结果和合同条款的规定进展处置。外委 单位、设备供给商的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选购的评价内容。第十章 附则第八十七条 本方法由国网营销部负责解释并监视执行。第八十八条 本方法自 2023 年 5 月 20 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治理方法国家 电网企管2023717 号之国网营销/4278-2023同时废止。附件 1采集系统运行监控流程-26-采集系统运行监控流程国网公司营销部国网公司计量中心省公司营销部省计量中心省信通公司市/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效劳中心开头编制采集标准细化采集标准编制采集模板督查采集状况跟踪采集状况督查数据质量采集是否成功成功数量不成功督查应用状况采集特别分析数据是否特别不正审核运行报告汇总运行报告审核运行报告汇总运行状况是否批量数常组织排查故障是是是否批量否否完毕调试处理排查故障现场处理-27-附件 2采集系统主站设备故障检修流程图-28-采集特别运维闭环治理流程采集技术人员运维监控人员采集运维人员用电检查人员装接人员开头采集失败采集特别含数据质量缺陷初步分析特别合并按设备分类生成特别现场分析处理系统分析处理处理结果?调用学问库成功不成功是特别是否恢复?是疑难问题终端故障营销系统档案问题否是否现场处理? 否公网信号问题表计故障档案维护疑难问题处理转疑难 转公网公网信号问题处理更换终端子流程换表流程处理结果校验完毕附件 3远程通信信道运维流程远程通信信道运维流程省公司营销部省计量中心信通分公司省公司科信部开头远程通信信道运行维护故障处理信道巡察通信设备的升级改造依据通信信道运行状况和数据业务增长需求, 制定远程信道改造方案是否有特别气提候前3天条报件或自然灾难等告情营销况部?上报科信部审核批准后列入下一年信道改造打算接收并备案否分析处理故障按月进展1 次光纤信道巡察每季度巡察1 次无线专网基站/中继站是否为公网通信信道故障否光纤巡察是否正常?无线专网信道巡察是否正常?主干道故障影响采集系统运行时间是否超过2小时?正常否是否否备案通知省计量中心备案是巡察记录归档通知相关部 门,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马上上报营销部接收并备案1天内将问题反馈至省计量中心协调通信运营商2天内完成故障处理附件 4采集及计量设备巡察治理流程采集及计量设备巡察治理流程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效劳中心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效劳中心运维部门单位开头制定巡察计划制定巡察计划制定月巡察打算现场巡察N是否特别Y直接处理缺陷流程巡察记录归档巡察记录归档结 束附件 5采集及计量设备消缺治理流程采集及计量设备消缺治理流程地市公司营销部客户效劳中心县公司营销部客户效劳中心运维部门单位开头特别汇总分析特别汇总分析下达缺陷工单下达缺陷工单接收缺陷工单缺陷处理消缺结果验证确认消缺结果验证确认资料归档结 束-33-附件 6采集系统增应用需求治理流程-34-采集系统增应用需求治理流程国网公司营销部国网公司业务归口部门省公司营销部省公司业务应用部门地市公司业务应用部门开头提出需求需求评估需求分析及上报需求上报是否通过否是需求评审是否通过否是组织制定下发实施方案依据实施方案组织完成功能上线流程完毕附件 7备品备件需求表序号备品备件名称年需求比例1厂站终端3.00%2回路状态巡检仪3.00%3专变终端4.00%4集中器4.00%5采集器4.00%6通信接口转换器4.00%7终端通信模块4.00%8集中器载波通信单元模块4.00%9集中器微功率通信单元模块4.00%10电能表载波通信单元模块4.00%11电能表微功率通信单元模块4.00%12互感器0.50%13三相电能表0.50%14单相电能表0.50%附件 8评价工程与指标省、市、县现场作业安全问题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