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办公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x
办公楼消 防安全管理制 度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厂家 维修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六、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 设施。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 责任人应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 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 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具 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状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由 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 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 安消防机构复查。二、对本单位内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1、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 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由消防 安全管理人填写隐患整改状况登记表,落实整改资金, 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 果记入隐患整改状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逾期未整改 完毕的根据本站内部奖惩制度给 予处罚;在火灾隐患未消 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 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 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中止使用。2、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 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 并采取有效措施或中止使用,保障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三、重大火灾隐患1、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 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 告。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 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中止使用,实行严格 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 将整改状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 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明火作业管理1、凡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 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 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 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 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 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2、明火作业必需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 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需重 新办理相应手续。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需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 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 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状况、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做好 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视。4、明火作业人员必需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 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 效,发生异常状况动火人必需当即中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 措施。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 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担忧全因素, 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视 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7、大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阻止明火作业。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中止动火作 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9、外来施工单位明火作业,必需履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和其它有关规定。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别工种操 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电气线路管理1、办公、经营照明用电线路必需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 必需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 路、变压器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 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2、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 护,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3、室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鸨灯和超 过6 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 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4、电器设备的周边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严 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阻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 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 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当即 切断电源,中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5、因工作需要必需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 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 时电气线路,必需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 用电,用后及时拆除。6、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 维护,操作人员中止使用时必需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 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需办理 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7、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 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受全部责任。8、每月(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电气线 路必需由专人定期检修,并做好维护检查记录。经常检查配 电柜的自动保护系统,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电器维修是配 电柜断开工作回路开关上应悬挂警示牌。三、定期对燃气设备、管道进行检查,查看设备、管道 表面是否有损坏。四、每年雨季前,必需对防雷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检查防雷电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发现断裂、损坏、 松动应及时修复;用仪表对防雷电设备接地电阻值进行检 测,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在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 线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广播线、电视接收条线及低 压架空电线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一、每半年开展一次整体综合性演练,演练内容主要包 括报警、灭火、疏散、检查、总结。具体内容依照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进行。二、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消防 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义务消防队员加入。三、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拟定好演练计划,确定加入 人员,依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四、演练应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表, 对演练的开展状况进行总结讲评,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 和完善预案。五、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制定,可结合实际状况,区分不 同的起火部位,分别编制。预案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 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治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治的程序和措施。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一、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 予表彰奖励。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 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或其他处理。四、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 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 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 障;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 培训;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 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 训练;四、严格依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 人员加入消防教育、培训。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 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 的状况做好记录;以下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 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 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 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命的知识和技 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 的消防安全培训。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 “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 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防火巡查制度一、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 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 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状况;6、其他消防安全状况。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改正违章行为,合理处置火 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当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 当当即报警并及时扑救。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办公楼内各单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 通,严禁以下行为:1、占用疏散通道。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 障碍物。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 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二、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保证设置 的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设施 完整、好用,一旦发现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更换。防火检查制度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 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火灾隐患的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 出口状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把握状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状况;(A)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状 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状况;(九)消防(控制室)值班状况和设施运行、记录状况;(十)防火巡查状况;(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状况和完好、有效状况;(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一、消防控制室是重点要害部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二、值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接岗,认真依照交接班制度 的要求与上个班的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 签字确认,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三、值班人员接班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室内的消 防设备进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巡检记录上,对 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设备维修 部门签字维修。四、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要依照相应的报 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要严格执行火警报警制 度。五、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 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要及时 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便删除报警电话录音。六、严禁在监控室内睡觉、打瞌睡,严禁在室内喝酒、 吸烟、会客和搞各种消遣活动,严禁酒后上岗。七、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醒音要迅 速做出反应,及时进行确认。做到“耳细听、眼勤看、头脑 清、反映快,处置得当。不漏报、不误报,报警确切率达100%o八、值班人员严禁擅自关闭消防设施、改变室内消防设 备的工作状态,对外来人员要认真登记,厂家的工作人员维 修设备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伴方可 进入室内工作。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一、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设施、防火门等。二、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 做到:1、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其阀门、启泵按钮等, 必需保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缺少,不因灭火需要严禁 动用。2、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遮挡、阻碍。3、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 当即修复。三、防火门及其闭门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 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1、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2、不准在防火通道堆放物品,阻碍人行。3、不准遮挡、人为破损。4、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应当即报安全保卫部门 及时修复、更新。四、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备的灭火器材应由设置部位 的所在部门管理、存放。灭火器的维修和更换由安全保卫部 门统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