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docx
« f 1 I *-1 s I « J (鄂冶司发2015) 53号关于下发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各公司、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冶金事业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工作的有 序开展,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需求,特制定鄂尔 多斯冶金事业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现随文下发,请各公 司、部门遵照执行。特此通知编号:YJ-AH-00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2.0效分0. 5分,考核50元。5 .进入厂区内道路骑行,每次扣安全绩效分0.5分,考 核当事人100元。6 .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0元。(三)职工自有小汽车考核规定1 .未在本单位办理车辆、人员信息登记手续,扣安全绩 效分0.5分,考核200元。2 .不按规定乱停车,考核车主50元/次;扣安全绩效0. 5 分。3 .驶入原料场地,考核100元/次;扣安全绩效0. 5分。4 .超速10-20%,罚款50元,超速20%-50%,罚款100元, 超速50%以上,罚款300元。超速一次,扣本单位安全绩效考 评分0. 5分。(四)厂内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考核规定1 .不按照指定地点停车,每次扣1分。2 .车辆的大灯、喇叭、转向灯、刹车灯、倒车灯、挡风 玻璃、反光镜等装置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每项扣2分。3 .驾驶员违反劳动纪律,每发现一项扣1分。4 .驾驶员进入车间装卸物品时没有按照要求离开驾驶 室,一次扣1分。5 .进入车间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一次扣1分。6 .酒后上岗,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解除驾驶员劳7/9编号:YJ-AH-00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2.0动雇佣合同。7 .超速、超额载人每次扣2分。8 .车辆在起步前、进入大门时、拐弯处和视线不良地点, 要进行车辆减速,并鸣笛警示,不按规定操作扣1分。9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在厂区内洒落物品不及时清理, 每次扣1分。10 .车辆转借他人驾驶,发现一次扣2分。11 .对外承包车辆不能按时完成合同所规定任务影响生 产,或不配合管理人员安排每次扣5分。12 .车辆编号破损、丢失未及时更换每次扣1分。13 .司机无证件每次扣6分,并勒令停止作业。14 .疲劳作业每次扣2分。15 .对外承包车辆维修区卫生较差每次扣1分。(五)考核执行1 .对查出的职工自有车辆违章行为,每月由安全环保部 交通管理员统计汇总,报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后,转至人 力资源部执行,在违章车主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2 .对查出的外来车辆违章事项,由交通管理员现场开具 考核单,同时收取罚款,并当日交至安全环保部综合办事员 处,办事员要做好考核记录、建立台账,于次月1日前将考 核款上交财务管理部。3 .对查出厂内机动车辆的违章事项,每月由安全环保部8/9编号:YJ-AH-00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2.0交通管理员汇总,经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核后、转至生产管 理部从承包商结算账款中扣除。(六)以上涉及扣分的违章事项,以1分等于100元的 标准执行考核处理。(七)其它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安全奖惩制度和安全绩 效考评细则进行考核。1 .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对厂内机动车辆的资质进行审核 的。2 .未建立相应的车辆管理、登记、检查、考核等台账的。3 .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安全检查等职责的。4 .对与查处的交通违章行为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5 .没有履行本制度规定的其它职责的。七、附则(一)本制度由冶金事业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三)相关记录1 .冶金事业部交通安全考评记录表;2 .冶金事业部职工违章车辆考核扣分汇总表;3 .冶金事业部厂内承包商车辆检查表;4 .冶金事业部厂内承包商车辆检查扣分汇总表。9/9(此页无正文)鄂尔多斯电冶集团冶金事业部2015年12月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冶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2月1日印发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级:C级编制及修订记录:版本号版本类型编修人生效日期失效日期编制/修订概述2.0正式版韩银柱2015/12/1编制审核冶金事业部安全制度审核小组:陈国斌、李红梅、刘瑞、王宏梅、张宝军、 于建英、鲁福军、田继军、闫永飞、景昊企管综合部:高文飞、曲教冶金事业部副总工程师:徐文高电冶集团内控审计部:孙立国会签批准薛永亮编号:YJ-AH-00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2.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进一步加强事业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交通安全 秩序,减少和预防交通安全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特制 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冶金事业部厂内机动车辆、员工自有的机动 车和非机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二、引用文件(一)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8 号)(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四)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5768-1999)三、术语厂内机动车辆:本制度所指的厂内机动车辆仅限于企业 厂区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资质审查:本制度所指资质审查主要是对厂内机动车辆 及驾驶员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1/9编号:YJ-AH-00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2.0职工自有车辆:主要是指职工自有的各类机动车辆和非 机动车辆。疲劳驾驶:是指连续工作超过4小时或单班工作超过8 小时的驾驶行为,或有明显疲劳状态。(一)安全环保部职责安全环保部是冶金事业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监 管部门,负责车辆交通的检查、监管、安全考核等工作。(二)生产管理部职责生产管理部负责厂内道路日常维护、工程车辆资质审查、 车辆调度及管理工作。(三)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职责1 .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自有车辆、驾驶人员信息的登记建 档、并对部分极限速度过高车辆进行限速管理;2 .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培训、宣传工作;3 .负责与本单位员工签署交通安全承诺书;4 .在本单位属地范围内,按要求实行人车分流,完善道 路安全标识、标线、隔离带、限高架、照明等配套设施工作。五、工作程序(一)自有车辆的管理2/9编号:YJ-AH-00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2.01 .车辆登记管理(1)机动车的登记管理职工驾驶的所有机动车必须在所属公司、部门登记, 报安全环保部备案。需要进入生产厂区的车辆(不含摩托车),必须按照 以下流程办理车辆通行证。由用人单位开具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持本 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在安全环保部备案登记,后由安 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核签批,之后到电冶公司园区服务中心护 卫大队核准领取车辆通行证。(2)电动车登记管理职工骑乘的所有电动车必须在其所在单位的安全管 理部门进行登记、编号、发牌,未挂牌电动车禁止进入生产 厂区。新进厂职工的电动车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登 记工作。2 .车辆行驶与泊车管理(1)所有车辆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当事 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告知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2)遵循右侧通行原则,不得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行 驶、并排行驶、酒后驾驶、闯红灯、马路上随意停放,电动 车、摩托车的骑乘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专用安全头盔。严格遵3/9编号:YJ-AH-00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2.0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其它相关规定。(3)车辆在厂区办公楼、生产厂区,必须按照规定停 车位、箭头方向停车,不得乱停车。(4)严禁非工作车辆驶入原料场地。(5)电动车、摩托车禁止驶入厂区道路,必须停放在 指定的停车场。3 .行人交通规定所有行人必须遵循右侧通行的原则,不得逆行,穿越马 路要左右观看,按照斑马线、安全通道、指定路线行驶。4 .针对自有车辆实行黑名单管理,任何车辆累计(不计 时间周期)违章达到3次以上,由安全环保部取消入厂资格, 吊销入厂通行证或收回电动车牌。并在1年内不予办理该车 主的其它车辆通行证。(二)厂内机动车辆管理1 .厂内机动车辆各项安全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 .安全环保部对车辆进行统一编号,建立车辆登记台账。3 .车辆不得转借他人操作或使用。4 .厂内机动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 专门培训且考核、考试合格,领取厂内机动车驾驶证或特种 作业操作证后方准驾驶或操作,特种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年 检。5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要求4/9编号:YJ-AH-00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2.0(1)装载机行驶中,车铲距离地面不得低于300mm,也 不得高于500mm,随车人员必须坐在驾驶室内,不得在铲中或 驾驶室外站立。(2)翻斗车、倒运车辆在行驶中,随车人员应在驾驶室 内,严禁坐在车厢侧板或后马槽内。(3)叉车在行驶中不准在叉头和驾驶室外乘坐人员。(4)倒垃圾车、倒灰车在厂区拉运时必须装车完毕后 按要求覆盖苫布,如造成环境污染要立即清理。(5)车辆行驶速度规定在库房、车间内、作业区行驶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在厂区支干道上行驶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主干道上行 驶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6)保持车辆所有机构运行正常、按规定正确使用灯 光、转向、喇叭、刹车等装置,并在规定范围内行驶、停放。(7)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要求驾驶人员从业时应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或驾驶证,严 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进入车间时按照相应车间规定佩戴劳动保 护用品、装卸货物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上岗,不得在驾驶或 操作时吸烟、攀谈、接打手机、戴耳机、超额载人或进行其 它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5/9编号:YJ-AH-00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版本号:2.0驾驶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维护、保养、维修。严格按照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遵守公司 内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经批准,严禁在厂外道路上行驶。(8)厂内机动车辆每月由安全环保部交通管理员进行 专项检查、考核、汇总,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 转生产管理部备案、执行。(三)外来车辆(拉货车、送货车)管理1 .外来车辆进入生产厂区,要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阅 读“入厂须知”,否则按照“入厂须知”,内容执行考核。2 .外来车辆司机对于违章处罚结果存有疑异的,可以向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反馈。六、检查及考核(一)检查方式安全环保部交通安全管理员、各分子公司安全员每月对 厂内交通、各类车辆违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二)职工自有电动车、摩托车考核规定1 .不挂“车牌”、不登记,每次扣安全绩效分0.5分。2 .逆行、酒后驾驶、马路上停放车辆、每次扣安全绩效 0. 5 分。3 .不按要求佩戴安全专用头盔,每次扣安全绩效0.5分。4 .不在指定停车场、车棚内停车,乱停放每次扣安全绩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