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起草说明.docx
附件2关孑Q*省科孽技术选步务例(修为单堂猊求毒见森)的起草锡明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将山东省科学技 术进步条例(修改)(以下简称条例)列为年内初次审议 的法规项目。按照立法计划安排,省科技厅起草了山东省科学 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起草情 况作如下说明。一、修订条例的必要性(一)修订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重要指示要 求和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 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 核心位置,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推动我国 科技创新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山东发展精 准把脉、定向引航,赋予我们“走在前、开新局”的光荣使命, 为山东科技创新事业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通过修 订条例,把“走在前、开新局”作为对全省科技工作的全局 性定位、全方位要求、全过程引领,强化法规的规范、引领和保 障作用,扎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山东科技系统落地落实。(二)修订条例是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客观要求。近年 来,山东全面加强党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深化科技体制 改革,在全国率先成立省委科技创新委员会,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加速集聚,科技创 新体系不断完善,科技创新质量和效能整体提升。当前,新一轮 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我省整体科技创新能力还不能适 应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需要。通过修订条例,从法规层 面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的战略地位,健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的保障举措,促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提升,为科技强省建设 提供法治保障,加快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争当国家高 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排头兵”目标。(三)修订条例是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拿出更大的勇气推动科技管理 职能转变,提出了 “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定位 要求。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提出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组建中央科技委员 会;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 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通过修订条 例,从立法上保障和推进科技管理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科技 治理能力和水平,更加有效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更好地适应新时 代科技治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二、修订条例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 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穿于 条例修订工作全过程,围绕推动科技自立自强,立足山东实 际,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聚焦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强化以人为本,尊重科学规律,注重系统观念,把科 技创新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政策文件上升为法规规范,推动条 例在建设科技强省、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持续发挥法治 保障作用。三、起草过程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修改)列入“条件成熟 时争取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按照立法计划安排,我厅 启动了条例修订前期论证工作,组织开展科技进步法学 习,总结近年来我省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深入部分高 校、院所和企业开展前期调研,并会同科技、法律专家开展条 例修订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条例修订的主体框 架,为修订条例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年内初次审议的项 目“,9月份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为高质量完成条例 修订工作,省科技厅积极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办公室、省人大常 委会法工委和省司法厅的沟通汇报,制定了修订工作方案,成立 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参 考借鉴外省立法经验,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建议的基础上, 起草完成条例(草案初稿)。经过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条 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四、条例主要内容原条例共九章五十七条,新修订的条例包括总则,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科学技术研究 开发机构,科学技术人员,区域科技创新和国际科技合作,科技 基础条件和服务能力建设,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 则等内容,共十一章八十六条,重点在以下几方面作出规定:(一)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和遵循。条例强调,坚持党 对科技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 位,坚持“四个面向”,坚持改革创新、体系推进、开放协同,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创新高地和科技创新策 源地。(二)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一是条 例明确要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和 系统性部署,建立健全稳定支持基础研究的投入机制,鼓励社会 力量投入基础研究,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建立健 全实验室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基地建设。二是条例强调加强 有组织科研,科学部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共性技术研发,加快 产业发展重大技术突破。三是条例提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实行赋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激励机 制,加快技术交易市场培育发展和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条例明确企业是创新决 策、科研投入、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建立健全企业参与 科技创新决策制度,鼓励企业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加强产学研合 作,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为企业科技创新和融资提供良好 环境。其中,对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还作出了相关规定。(四)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创新发展。条例强调 要统筹规划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布局,支持省实验室建设发展, 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平台体系,推动科研机构提升科技创新体系化 能力,支持新型研究开发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 务。(五)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条例明确要优化科技人 才发展环境,强化战略人才力量建设,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力 度,鼓励企业培养、吸引和使用科技人才,保障青年、少数民族、 女性科学技术人员平等权利,建立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 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六)高质量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和国际科技合作。条例 强调,一要积极推动区域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统 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优化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资源 布局,支持黄三角农高区和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二 要完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机制,加大科技计划对外开放合 作,鼓励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发展,吸引外籍人才来华。(七)强化科技基础条件和服务能力建设。条例明确, 要支持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统筹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完善利 用财政性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与设施共享制度,建立科技创 新券管理制度,首次提出在黄河流域各省区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服 务。另外,还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创新创业平台和科技资源数 据库等内容作出规定。(八)加强科学技术进步保障。条例补充和细化了国家 最新政策精神,加大科技保障力度,强调要建立多元化、多层次、 多渠道稳定增长的的科技投入体系,健全财政科技资金绩效评价 制度,通过政府采购鼓励自主创新产品研究应用,深化科技领域 “放管服”改革,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九)做好监督管理。条例强调,要加强科研作风学风 建设,强化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使用和监督,对科学计划项目实 行分类管理,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推动科技评价 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