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深人推进闽江流域(南浦溪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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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深人推进闽江流域(南浦溪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x
浦城县深入推进闽江流域(南浦溪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闽江流 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1) 20 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浦城县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 作,结合浦城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 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改 善闽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安全保障、污染防 控、生态修复、保护开发等工作,构建完善“水安全、水环 境、水生态、水监管、水产业”五位一体的水生态文明体系, 努力把闽江建设成为安全、健康、美丽、繁荣的幸福河,全方 位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大美浦城”。二、工作目标20212022年,闽江流域南浦溪段I-III类水质比例保持 在100%,其中MI类优质水比例稳中有升。到2021年底,闽 江流域南浦溪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环境基础指导单位:水利局、自然资源局19 .加大清理打击非法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福建省自然资 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开展动态巡查,早发现、早制止,发 现一起处置一起,加快清理闽江流域沿江两岸一重山范围内非 法建设项目,严厉打击非法开山采石,严厉打击非法码头。清 理各类非法和废弃养殖设施。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20 .持续加强水资源监管。全县用水总量控制、万元 GDP用水量指标控制在省上下达任务目标以内;严格取水许 可审批监管,对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的非农取水口的水量在 线监测设施做到应装尽装。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开展节水型 社会和节水型企业建设。加快谋划、推进数字水利与流域监 管平台项目,提升流域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水利局、工信局21 .深入推广生态巡查机制。采取社会购买服务,整合各 部门资源等方式,创新生态巡查机制,实现“服务社会化、人 员职业化、巡查智能化、问效闭合化“。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 共享巡查数据,高效发挥生态巡查机制的联动联治作用,推动 生态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0指导单位:水利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22 .强化湿地监管。采取落实湿地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 人、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水、退养还湿等措施加强湿地保 护修复。对日处理量200吨及以上重点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 安装在线监控,鼓励对排放口实施生态改造净化水体。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五)科学开发资源,发展水产业23 .科学规划布局水产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线 一单”及相关规划要求,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 产业布局,严格准入条件,严禁污染企业由闽江下游向上游转 移。结合实施“十四五”水利规划,推动形成有利于闽江流域 生态环境的产业布局,更加突出绿色产业和生态环境的高质量 发展。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逐步构建以流域控制单元 落实各级行政区域责任的全流域空间管控体系,强化水质目标 管理。强化涉河项目审批,加强河岸生态线管护。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 然资源局24 .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立足我县良好生态本底条件,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把生态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 济优势、产业优势,做足水产业大文章。谋划生成一批布局合 理、操作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水产业项目,精准引 进水资源开发上下游企业,延伸水业产业链,实现上下游企业 集中集聚。提升水资源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通过文化搭台、 经济唱戏,实现水生态产品价值提升。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水利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工 信局、文旅局、商务局25 .大力建设水美乡村。推广官田溪河道疏浚与水美乡村 建设模式,围绕乡村振兴示范带和试点村建设,将河道疏浚项目 的谋划、实施与农村产业发展结合,并将实施河道疏浚的收益与 农业、林业等政策资金相叠加,投入水美乡村建设,在设计时注 重叠水景观设计,大力发展涉水产业,实现村集体、村民持续增 收。在2021年继续做好官田溪水美村示范建设项目的基础上, 2022年再实施1个官田溪模式水美乡村示范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五、工作机制(一)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 想,统筹推进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监管、水产业各项 工作。各级政府要强化“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严格落实 属地责任,主要领导作为本行政区第一责任人,要把闽江流域12 保护修复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各相 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动对标、积极作为、分工协 作、共同发力,构建闽江大保护、大修复、齐抓共管的格局。(二)严肃监督执法。健全完善闽江水环境监测网络,水 质异常及时预警,相关河长立即组织会商研判,制定并落实整 改方案。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联 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 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落实,保障闽江生态 环境安全。(三)强化跟踪督导。纳入县政府“三化四单”重点工作 闭环落实机制,围绕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实行清 单化管理,对影响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重点问题,列入县大督 查范围,持续跟踪督促具体整改措施推进进度;对纳入闽江流 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项目,符合条件的要参照重点项目管 理,优先保障前期要素。加强跟踪调度,由各级河长办牵头, 部门分片挂钩,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 题。强化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生态环境目标责 任制和河湖长制考核。(四)推进全民共治。实时公开水质状况、工作推进动 态,利用互联网、举报电话等收集社会各界举报投诉信息,及 时回应热点难点。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生态环 境治理技术,不断提升闽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质量。发挥各种 新闻媒体和社会环保组织作用,多渠道宣传闽江保护修复的重 要意义,凝聚社会共识,引导群众建言献策,鼓励企业家、民 间乡贤参与治理,共建“幸福闽江”。14 浦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5日印发设施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生态修复有序推 进,保护修复机制初步建立;到2022年底,中央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闽江流域南浦溪段环境质量和生态 功能显著改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效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 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美丽河湖”建设迈出 坚实步伐,初步显现闽江流域南浦溪段幸福河美好景象。三、治理范围南浦溪及其主要支流,覆盖全县16个乡镇(街道)。四、主要任务(一)完善保障基础,确保水安全1 .加强流域防洪安全。持续推进浦城县中小河流、重点 河段防洪治理,优化流域防洪布局,提升城区防洪标准。加快 实施城区防洪治涝工程,提高防洪治涝能力。2021年度在4个 乡镇(街道)实施2条11.97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完成水库除 险加固任务3座。继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优化监测站网布局 加大重点山洪沟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水利局2 .持续提升城乡供水安全。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加 强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的指导方针,重点建设王家洲 水库,持续提升水资源调蓄供给能力。持续做好农村供水工 程,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021年完成合作并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水利局3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持续实施巩固提升农村饮水 安全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全面巩固 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2021年全县新改扩建规模化水厂4 处、建设水源工程4处、铺设管网9.4公里,覆盖行政村6 个,实现受益人口 4215人。2021年底前、2022年底前,农村 集中供水率分别达到93%、9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 91%、93%以上。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水利局4 .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全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和生态 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千人以 上农村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建立千人以下农村分 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和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地 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到2021年底,巩固提升农村“千吨万 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成效,基本完成千人以上 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到2022年底,县级及以上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III类以上水质比例保持100%。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二)加强源头治理,改善水环境5 .加强入河排污口治理。把入河排污口纳入河湖长制日常 重点巡查范围,全面溯源查清流域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问题, “一口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分类推进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 禁止和限制排污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治;2022年底前,完成闽江南 浦溪段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并巩固整治成效。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生态环境局6,强化企业污染防治。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强化造 纸、化工等企业的治理,实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废水分 质分类处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加快废水循环利用和分级回 用。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排查摸底,动态更新 污染源清单台账,依法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 分类措施予以处置。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指导单位: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工信 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交通运输局7 .严控工业园区污染。按照工业园区标准化创建要求, 实现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全面建设“污水零直排区”。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商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8,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提升高效药械替代水平,积极发展绿肥种植3万亩,2021-2022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 农药使用量每年减少2%以上;持续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 效,落实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2021年底 前、2022年底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95% 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9 .攻坚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巩固超规划水产养殖网箱清 退成果,优化养殖结构。加强对7家鳗鱼养殖企业监管,2021 年按照法定程序全部完成取水许可手续,坚决打击鳗鱼场违法 占用农田行为。加快形成成熟的鳗鱼养殖尾水综合利用技术模 式并加以推广,对水质不稳定的在养鳗鱼企业尾水综合利用设 施进一步优化升级,到2021年底实现所有鳗鱼养殖企业尾水 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目标。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10 .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持续开展城市污水管网 维护管养,落实雨污分流,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和进水BOD浓度。确保2021年完成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8公里 以上、2022年完成8公里以上。做好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项目 编制,每月通报管网建设、排查管护、BOD浓度、集中收集 率、提质增效、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进展,把污水处理提质增 效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绿色考评。2021年底前,城市建城区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或在2018年基础上增加10个百 分点以上;2021年底前、2022年底前,我县污水处理率均达 到94%以上,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97%以上。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城管局11 .提升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组织专业力量对乡镇生 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及运行现状进行调查摸底,按 “轻、重、缓、急”制定分阶段计划;统筹考虑资金拼盘,确 保支撑到位;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管网铺设、 运行管护进行整体捆绑打包,统一委托有实力、有经验的第三 方实施,2022年完成市场化合同签订,全面提升乡镇生活污水 治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全县新建乡镇生活污水 管网10公里以上、2022年完成5公里以上污水管网修复改 造,争取早日实现集镇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住建局12 .提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实施精准治理,规范建设运 维,提升治理水平,推行社会共治,强化成效管理。2021年 底、2022年底前,全县完成农村污水提升治理的村庄分别达到 10个、15个;进一步完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还田还林措施, 开展尾水资源化利用,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管控。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生态环境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三)修复流域水系,优化水生态13 .推进主要流域和小流域水质不稳定断面整治。切实加 强全县主要流域4个、小流域7个水质断面监测,确保断面水 质稳定。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指导单位: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城管局14 .加强流域水系综合治理。持续做好坡耕地、崩岗、小 流域、废弃矿山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茶果园生态化改 造,2021年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万亩、2022年综合治理 1万亩。加快安全生态水系建设,2021年建设安全生态水系项 目1个,2022年完成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建设任务。推进农村水 系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和水美乡村建设项 目,2021年完成河道清淤疏浚4条、正在施工1条。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15 .持续推进水电站综合改造。加快推动水电站生态改 造,基本解决水电站开发造成的减水脱流问题。完成闽江流域 水电站生态改造、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联入在线监控平台。完 善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考核办法,加强在线监控和定期通报加 大对水电站未落实生态下泄流量的执法力度,督促泄放不合格 电站限期整改;督促无信号或弱信号电站下泄流量数据稳定上 传工作;推动安全隐患严重、生态影响大和涉及自然保护区核 心区、缓冲区的水电站逐步退出;对泄放不合格水电站采取暂 缓结算电费等制裁措施。到2021年底生态下泄流量执行合格 的水电站达到85%以上、2022年底前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工 信局16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 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森林资 源保护,改善林分结构,每年植树造林1万亩以上。严格实行 南浦溪禁渔制度,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结合“健 康河湖”创建工作,推进流域生态生物多样化,2021年全县投 放半刺厚唇鱼苗约186666尾、皤鱼(花鲤)约50000尾、鲤 鱼(白鲤)66666尾。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林业局、农业农村局17 .开展“健康河湖”创建工作。加强与省河湖健康研 究中心合作,邀请专家团队针对每条目标河流深入分析,问 诊把脉,形成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2021年创建临江溪非 常健康河流,2022年再新增创一条非常健康河流。积极对接 “美丽河湖”和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争取“美 丽河湖”建设试点,打造一批具有亲水廊道、文化景观带等 的“美丽河湖”。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单位: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四)实施综合管护,严格水监管18 .持续攻坚河湖“四乱”问题整治。持续强化河湖管护,加强河道日常巡查。20212022年建立河湖“清四乱”常 态化规范化机制,实行台账跟踪督办,组织开展“回头看”, 将清理整治进一步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结合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非法侵占河湖“两违”整 治,严厉打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问题,持续改善河湖面 貌。对出现的河湖“四乱”问题,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 加快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