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支付结算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题库2.pdf
国 内 支 付 结 算 从 业 人 员 资 格 认 证 考 试 题 库(2009年 度)一、单 项 选 择 题 1、存 款 人 申 请 开 立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时,开 户 银 行 应 审 查 其 提 交 的 开 户 资 料 的(D)。A、真 实 性、完 整 性、时 效 性 B、真 实 性、时 效 性、合 规 性 C、时 效 性、完 整 性、合 规 性 D、真 实 性、完 整 性、合 规 性 2、(A)年 以 上 未 发 生 收 付 业 务 且 欠 有 银 行 贷 款 的 单 位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可 作 为 久 悬 银 行 账 户 纳 入“账 户 管 理 系 统”管 理。A、1 B、2 C,3 D、53、注 册 验 资 的 期 限 较 短,一 般 为(B)A、3 个 月 以 内 B、3-6个 月 C、6-9个 月 D、年 以 内 4、单 位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实 行 生 效 日 制 度,单 位 存 款 人 开 立 的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必 须 自 正 式 开 立 之 日 起(A)个 工 作 日 后 方 能 办 理 支 付 业 务。A、3 B、5 C、10 D、155、个 体 工 商 户 凭 营 业 执 照 以 字 号 或 经 营 者 姓 名 开 立 的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纳 入(B)管 理。A、个 人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B、单 位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C、专 用 存 款 账 户 D、一 般 存 款 账 户 6、单 位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的 存 款 人 最 多 只 能 在 银 行 开 立(A)基 本 存 款 账 户。A、1个 B、2 个 C、3 个 D、4 个 7、人 民 币 结 算 账 户 管 理 办 法 所 称 的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是 指(A)A.人 民 币 活 期 存 款 账 户 B.定 期 存 款 账 户 C.本 外 币 存 款 账 户 D.外 币 活 期 存 款 账 户 8、人 民 币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管 理 办 法 中,(A)是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的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A.中 国 人 民 银 行 B.银 行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C.外 汇 管 理 局 D.上 级 管 理 部 门 9,银 行 为 存 款 人 开 立 一 般 存 款 账 户、专 用 存 款 账 户 和 临 时 存 款 账 户 的,应 自 开 户 之 日 起(A)个 工 作 日 内 书 面 通 知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开 户 银 行 A,3 B、4 C、5 D、210、符 合 开 立 一 般 存 款 账 户、其 他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和 个 人 银 行 结 算 账 条 件 的,银 行 应 办 理 开 户 手 续,并 于 开 户 之 日 起(C)个 工 作 日 向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当 地 分 支 行 备 案。A、3 B、4 C、5 D、211、银 行 对 一 年 未 发 生 收 付 活 动 且 未 欠 开 户 银 行 债 务 的 单 位 银 行 结 算 账 户,应 通 知 单 位 自 发 生 通 知 之 日 起(C)办 理 销 户 手 续,逾 期 视 同 自 愿 销 户,未 划 转 款 项 列 入 久 悬 未 取 专 户 管 理。A、10 日 B、20 日 C、30 日 D、40 日12、一 般 存 款 账 户、(C)实 行 备 案 制 度。A、基 本 存 款 账 户 B、临 时 存 款 账 户 C、非 预 算 单 位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D、预 算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13、(D)的 资 金 必 须 由 其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转 账 存 入。该 账 户 不 得 办 理 现 金 收 付 业 务。A、专 用 存 款 账 户 B、财 政 预 算 外 资 金 C、金 融 机 构 存 放 同 业 资 金 账 户 D、单 位 银 行 卡 账 户 14、开 户 行 对 证 明 文 件 的 真 实 性、完 整 性、合 规 性 进 行 以 审 查,并 签 章 予 以 确 认;A、部 门 负 责 人,B、事 后 监 督 或 复 核 人,C、业 务 经 办 人 员,D、经 办 及 复 核 人 员:15、注 册 或 增 资 验 资 的 临 时 存 款 账 户 在 验 资 期 间 只 收 不 付,注 册 或 增 资 验 资 资 金 的 汇 缴 人(A)名 称 一 致 A、应 与 出 资 人 B、以 单 位 支 付 结 算 凭 证 收 款 单 位 人;16、临 时 存 款 账 户 根 据 开 户 证 明 文 件 确 定 的 期 限 或 单 位 客 户 的 需 要 确 定 有 效 期 限,最 长 不 超 过(B)年。A、1年 B、2 年 C、3 年 I)、半 年 17、对 客 户 提 供 的 开 户 资 料,原 则 上 应 要 求 单 位 客 户 在 留 存 的 复 印 件 上 签 署(A)字 样 并 签 章。(D)亦 应 在 复 印 件 上 签 署“与 原 件 相 符”字 样 并 山 分 别 签 章。A、“与 原 件 相 符”B、银 行 经 办 C、部 门 主 管 D、银 行 经 办 和 复 核 人 员 18、单 位 客 户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主 要 负 责 人、住 址 以 及 其 他 开 户 资 料 发 生 变 更 时,应 于(B)个 工 作 日 内 向 开 户 行 提 交 正 式 公 函,填 写 变 更 单 位 银 行 结 算 账 户 申 请 书,并 提 供 有 关 证 明,所 需 证 明 文 件 与 前 款 规 定 相 同。A、3 B、5 C、10 D、1519、客 户 在 银 行 开 立 结 算 账 户 时 必 须 与 客 户 签 订(A),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与 义 务。A、银 行 结 算 账 户 管 理 协 议 书 B、对 账 协 议 书 C、账 户 使 用 书 20、出 具 询 证 函 必 须 凭 会 计(审 计)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土 办 理,函 件 上 注 明 账 户(D),审 核 后 出 具,并 将 手 续 完 整 的(B)复 印 留 存。A、询 证 函、进 账 单 或 现 金 缴 款 单 B、询 证 函 C、经 双 人 D、帐 户 名 称、账 号、截 止 II、金 额(含 大、小 写)、投 资 人 等 21、人 民 币 单 位 通 知 存 款 可 一 次 或 分 次 支 取,每 次 支 取 金 额 限 在 殳 以 上,账 户 留 存 金 额 不 得 低 于(D)万 元。A、5 万 元 B、10万 元 C、20万 元 D、50万 元 22、单 位 人 民 币 定 期 存 款 的 起 存 金 额 为(A),需 一 次 性 存 入。A、1万 元 B、5 万 元 C、10万 元 D、20万 元 23、因(D)的 需 要,存 款 人 可 以 申 请 开 立 临 时 存 款 账 户。A、财 政 预 算 外 资 金 管 理 和 使 用 B、期 货 交 易 保 证 金 管 理 和 使 用 C、信 托 基 金 管 理 和 使 用 D、注 册 验 资24、经 营 地 与 注 册 地 不 在 同 一 行 政 区 域 的 存 款 人,在 异 地 开 立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的,应 出 具(B)的 未 开 立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的 证 明。A、注 册 地 存 款 人 开 户 行 B、注 册 地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分 支 行 C、经 营 地 存 款 人 开 户 行 D、经 营 地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分 支 行 25、一 般 存 款 账 户(B)。A、可 以 办 理 现 金 缴 存 和 支 取 B、可 以 办 理 现 金 缴 存,但 不 得 办 理 现 金 支 取 C、不 得 办 理 现 金 缴 存 和 支 取 D、不 得 办 理 任 何 结 算 用 途 的 资 金 收 付 26、收 入 汇 缴 账 户 除 向 其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或 预 算 外 资 金 财 政 专 用 存 款 户 划 缴 款 项 外(A)A、只 收 不 付,不 得 支 取 现 金。B、只 收 不 付,可 以 支 取 现 金 C、只 付 不 收,不 得 支 取 现 金 D、只 付 不 收,可 以 支 取 现 金 27、印 鉴 卡 正 面 为 印 鉴,背 面 为 单 位 存 款 人 公 章 或 无 字 号 的 个 体 工 商 户 的 签 章,由(B)对 提 交 开 户 银 行 的 印 鉴 样 式 予 以 确 认;A、开 户 银 行 B、存 款 人 C、开 户 银 行 和 存 款 人 28、印 鉴 遗 失 后,无 论 开 户 银 行 是 否 同 意 更 换 印 鉴,自 挂 失 当 日 的 _(B)起 存 款 人 签 发 的 加 盖 原 印 鉴 的 业 务 凭 证 无 效,开 户 银 行 不 得 受 理。A、当 日 B、次 日 C、第 三 日 29、更 换 后 的 印 鉴 卡 要 注 明 启 用 口 期,在 新 印 鉴 启 用 I I期 前 存 款 人 已 签 发 的 加 盖 原 印 鉴 的 业 务 凭 证(A);A、有 效 B、无 效 30、单 位 客 户 申 请 变 更 预 留 公 章 或 财 务 专 用 章,可 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单 位 负 责 人 直 接 办 理,也 可 授 权 他 人 办 理。由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单 位 负 责 人 直 接 办 理 的,除 出 具 相 应 的 证 明 文 件 外,还 应 出 具(A);授 权 他 人 办 理 的,除 出 具 相 应 的 证 明 文 件 外,还 应 出 具(B)A、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单 位 负 责 人 的 身 份 证 件 B、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单 位 负 责 人 的 身 份 证 件 及 其 出 具 的 授 权 书,以 及 被 授 权 人 的 身 份 证 件 C、开 户 许 可 证 31、支 票 是(A)签 发 的,委 托 办 理 支 票 存 款 业 务 的 银 行 或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在 见 票 时 无 条 件 支 付 确 定 的 金 额 给 付 款 人 或 者 持 票 人 的 票 据。A、出 票 人 B、收 款 人 C、付 款 人 D、持 票 人 32、支 票 的 提 示 付 款 期 限 自 出 票 日 起(C)。A、30 B B、20 日 C、10 日 D、3 日 E、5 日 33、支 票 的 金 额、收 款 人 名 称,可 以 由(A)授 权 补 记。未 补 记 前 不 得 背 书 转 让 和 提 示 付 z卦 j y oA、出 票 人 B、付 款 人 C、收 款 人 34、办 理 退 汇 时,必 须 本 着(B)原 则,俟 客 户 交 回 回 单 后,经 主 管 人 员 审 批 方 可 办 理。A、客 户 至 上;B、谨 慎 处 理;C、为 客 户 保 密;D、保 证 客 户 利 益 不 受 损 失。35、汇 入 银 行 对 于 向 收 款 人 发 出 取 款 通 知,经 过(B)无 法 交 付 的 汇 款,应 主 动 办 理 退 汇。A、1个 月 B、2 个 月 C、3 个 月 D、半 年 E、1年 36、银 行 受 理 客 户 电 汇 凭 证 后,交 给 客 户 的 回 单(C)。A、可 以 作 为 收 款 人 发 货 的 依 据 B、可 以 作 为 收 款 人 的 收 账 通 知 C、只 能 作 为 银 行 受 理 汇 款 的 依 据 D、不 能 作 为 银 行 受 理 汇 款 的 依 据 37、在 我 行 托 收 承 付 业 务 中,新 华 书 店 系 统 每 笔 的 金 额 起 点 为:(B)A、100 元 B、1000 元 C、5000 元 D、10000 元 38、在 国 内 支 付 结 算 系 统 中 完 成 发 出 系 统 内 委 托 收 款 后,应 在 托 收 凭 证 的 哪 一 联 写 上 委 托 收 款 业 务 编 号:(D)A、第 一 联 B、第 二 联 C、第 三 联 D、第 四 联 39、付 款 行 在 收 到 系 统 内 的 委 托 行 发 来 的 纸 质 托 收 凭 证 后,应 先 进 行 以 下 哪 个 交 易 的 处 理:(A)A、4452付 款 行 系 统 内 收 单 B、4453接 收 系 统 外 托 收 C、4454付 款 行 付 款 D、4455委 托 行 未 成 功 交 易 处 理 40、收 款 人 开 户 行 寄 出 委 托 收 款 凭 证 在(B)加 盖 结 算 专 用 章:A、第 二 联 B、第 三 联 C、第 四 联 D、第 五 联 41、国 内 支 付 结 算 系 统 收 单 交 易 通 知/预 计 通 知 日 期 不 得(B)交 易 日。A、大 于 B、小 于 C、等 于 42、国 内 支 付 结 算 系 统 4453 接 收 系 统 外 托 收 交 易,对 转 账 号 类 型 为(CA、97 B、98 C、99 D、单 位 活 期 存 款 账 号 43、委 托 行 在 国 内 支 付 结 算 系 统 发 出 委 托 收 款,当 收 款 人 账 户 类 型 为“98”“99”时,入 账 方 式 只 能 选 择(B)。A、直 入 账 B、非 直 入 账 C、加 急 D、普 通 44、某 开 户 企 业 2007年 5 月 30日 委 托 开 户 银 行 开 出 银 行 汇 票 一 笔,到 期 日 为 星 期 日,到 期 日 为 JA、2007 年 6 月 29|E|B、2007 年 6 月 30|:|C、2007 年 7 月 1 日 D、2007 年 7 月 2 日 45、申 请 人 缺 少 银 行 汇 票 解 讫 通 知 要 求 退 款 的,出 票 银 行 应 于 提 示 付 款 期 满 C 后 比 照 退 款 手 续 办 理 退 款。A、五 日 B、十 五 日 C、一 个 月 D、半 年 46、银 行 汇 票 大 小 金 额 不 一 致(D)A、以 大 写 金 额 为 准 B、以 小 写 金 额 为 准 C、金 额 小 的 为 准 1)、此 汇 票 无 效 47、银 行 汇 票 是(A)签 发 的,由 其 在 见 票 时 按 照 实 际 结 算 金 额 无 条 件 支 付 给 收 款 人 的 票 据。A、出 票 银 行 B、付 款 人 C、开 户 企 业 D、个 人 E、收 款 人 48、由 于 特 殊 情 况 造 成 的 国 内 支 付 结 算 系 统 自 动 退 多 余 款 不 成 功 交 易,由 出 票 行 用(B)交 易 进 行 处 理。A、4443 超 期 付 款 B、4446 出 票 行 多 余 款 处 理 C、4445 解 付 银 行 汇 票 D、4450 解 付 临 时 存 款 49、银 行 汇 票 的 实 际 结 算 金 额(C),否 则 银 行 汇 票 无 效 A、可 以 涂 改,但 需 要 持 票 人 盖 章 确 认 B、可 以 涂 改,但 需 要 所 有 背 书 人 出 具 证 明 C、不 得 更 改,50、个 人 持 申 请 人 为 单 位 且 经 背 书 转 让 的 金 额(A)万 元 元 以 上 转 账 银 行 汇 票 或 银 行 本 票 向 开 户 银 行 提 示 付 款,将 款 项 转 入 其 个 人 结 算 账 户,开 户 行 应 认 真 审 查 其 出 具 的 收 款 依 据;A、5,B、10,C、20,D、3051、票 据 挂 失 行 或 出 票 行/承 兑 行 自 办 理 临 时 挂 失(B)日 内 收 到 人 民 法 院 的 止 付 通 知 书 的,经 办 柜 员 可 通 过(4448)交 易,直 接 进 行“挂 失”操 作,并 将 人 民 法 院 的 止 付 通 知 书 编 号 录 入 法 律 文 书 部 门 及 编 号 栏 位。A、7,B、12,C、15,D、3052、根 据 支 付 结 算 办 法 的 规 定,银 行 汇 票 的 付 款 人 为(B)。A.汇 票 申 请 人 B.出 票 银 行 C.汇 票 的 持 有 人 D.汇 票 的 背 书 人 53、银 行 汇 票 按(B)结 算。A、出 票 金 额 B、实 际 金 额 C、多 余 金 额 55、银 行 汇 票 提 示 付 款 期 限 自 出 票 日 起(A),持 票 人 超 过 提 示 付 款 期 限,(F)人 不 予 受 理。A、1个 月 B、2 个 月 C、3 个 月 D、6 个 月 E、出 票 银 行 F、代 理 付 款 人 56、银 行 汇 票、本 票 业 务 必 须 坚 持(A)三 分 管 原 则,业 务 管 理 人 员 必 须 坚 持 定 期、不 定 期 进 行 检 查。A、E|1、押(压)、证,B、EJ、押(压)、印 模,C、E|3、押、压 数 机 57、可 以 挂 失(A)银 行 汇 票 A、现 金 银 行 汇 票 可 以 挂 失 B、转 账 银 行 汇 票 可 以 挂 失 C、现 金、转 账 银 行 汇 票 都 可 以 挂 失 D、现 金、转 账 银 行 汇 票 都 不 能 挂 失 58、票 据 背 书 粘 单 连 接 处 应 山 谁 加 盖 签 章(B)A、粘 单 前 的 最 后 一 个 背 书 人 B、粘 单 上 的 第 一 记 载 人 59、银 行 汇 票 的 票 据 时 效 为 自 出 票 11起(B)年 A、一 年 B、二 年 C、三 年 D、四 年 60、银 行 汇 票 丧 失,失 票 人 可 以 凭(C),向 出 票 银 行 请 求 付 款 或 退 款 A、申 请 人 证 明 B、背 书 人 证 明 C、人 民 法 院 出 其 的 其 享 有 票 据 权 利 证 明 61、银 行 汇 票 的(D)A、金 额、出 票 日 期 不 得 更 改,更 改 的 票 据 无 效 B、金 额、出 票 II期 可 以 更 改,但 需 原 记 载 人 更 改 并 盖 章 C、收 款 人 名 称 及 账 号 不 得 更 改 D、金 额、出 票 日 期、收 款 人 名 称 不 得 更 改,更 改 的 票 据 无 效。62、根 据 我 国 票 据 法 的 规 定,汇 票 上 未 记 载 付 款 日 期 的,则 该 汇 票 为(B)A.无 效 的 汇 票 B.见 票 即 付 的 汇 票 C.见 票 后 定 期 付 款 的 汇 票 D.出 票 后 定 期 付 款 的 汇 票 63、持 票 人 在 票 据 背 面 或 粘 单 上 记 载 有 关 事 项 并 签 章 的 票 据 行 为 被 称 为(C)A.变 造 B.付 款 C.背 书 D.涂 销 64、(A)是 出 票 银 行 签 发 的,由 其 在 见 票 时 按 照 实 际 结 算 金 额 无 条 件 支 付 给 收 款 人 或 持 票 人 的 票 据。A.银 行 汇 票 B.商 业 汇 票 C.托 收 承 付 D.支 票 65、银 行 本 票 自 出 票 日 起,付 款 期 限 最 长 不 超 过(B)A、1个 月 B、2 个 月、C、3 个 月 D、6 个 月 66、银 行 本 票 一 律(A),(D)银 行 本 票 允 许 背 书 转 让。A、记 名 B、不 记 名 C、现 金 I)、转 账 67、承 兑 汇 票 付 款 期 限 从 承 兑 汇 票 承 兑 之 日 起 至 到 期 之 日 止,最 长 不 得 超 过(C)A、一 年 B、3 个 月 C、6 个 月 I)、两 年 68、承 兑 授 信 要 按 照 信 贷 原 则 采 取 相 应 的 授 信 风 险 防 范 措 施。其 中,是 否 收 取 承 兑 保 证 金、保 证 金 的 收 取 比 例、担 保 方 式 和 担 保 比 例,需 参 照 我 行 为 客 户 核 定 的 信 用 等 级,按 照(C)的 原 则 掌 握。A、“高 等 级、宽 要 求、高 比 例;低 等 级、严 要 求、低 比 例”B、“低 等 级、宽 要 求、高 比 例;高 等 级、严 要 求、低 比 例”C、“高 等 级、宽 要 求、低 比 例;低 等 级、严 要 求、高 比 例”D、“低 等 级、严 要 求、低 比 例;高 等 级、宽 要 求、高 比 例”69、承 兑 银 行 办 理 承 兑 时,需 通 过(C)核 算 码 进 行 表 外 科 目 核 算;A、0783、0883 B、0780、0880 C、0781、0881 D、0782、088270、各 行 根 据 本 行 承 兑 业 务 按 需 核 定 承 兑 汇 票 领 用 数 量,承 兑 汇 票 库 存 量 不 能 超 过 上 季 度 月 均 使 用 量 的(C),不 足 一 本 按 一 本 领 用,承 兑 汇 票 作 废 率 应 控 制 在 月 实 际 使 用 量 的()之 内;A、20%,10%B、10%,5%C、20%,5%D、25%,10%71、承 兑 保 证 金 账 户 利 息 结 息 后 转 入 承 兑 申 请 人(D)。A、承 兑 保 证 金 账 户 B、专 用 账 户 C、临 时 账 户 D、结 算 账 户 72、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出 票 人 于 汇 票 到 期 日 未 能 足 额 交 存 票 款 时,承 兑 银 行 除 凭 票 向 持 票 人 无 条 件 付 款 外,对 出 票 人 尚 未 支 付 的 汇 票 金 额 按 照 每 日(D)计 收 利 息。A、0.3%o B、0.5%C、0.7%0 D、0.5%。73、营 业 部 门 出 售 银 行 承 兑 汇 票,需 进 行(C)备 查 登 记 类 科 目 帐 务 处 理。A、0780、0880 B、0502、0602 C、050R 0601D、0513、061374、营 业 部 审 核 持 票 人 开 户 银 行 寄 来 的 承 兑 汇 票 正 本 及 托 收 凭 证,若 存 在 合 法 抗 辩 事 由 需 办 理 拒 绝 付 款 手 续 时,应 于 接 到 承 兑 汇 票 及 托 收 凭 证 次 日 起(A)内,出 具“拒 绝 付 款 理 由 书”。A、3 日 B、5 日 C、7 日 D、10 日 75、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的 承 兑 银 行,应 按 票 面 金 额 向 出 票 人 收 取(C)手 续 费。A、万 分 之 一 B、百 分 之 五 C、万 分 之 五 D、千 分 之 五 76、因 持 票 人 超 过 票 据 权 利 时 效 导 致 的 长 期 未 解 付 款,经 部 门 负 责 人 审 批 后,转 入(C)核 算 码 核 算。A、8331临 时 存 款 B、7410应 收 及 暂 付 款 C、8421应 付 及 暂 收 款 77、商 业 承 兑 汇 票 的 付 款 人 在 收 到 开 户 行 的 付 款 通 知 的 次 日 起 3 个 工 作 日 内 未 通 知 银 行 付 款 的,银 行 应 视 同(B)。A、付 款 人 拒 绝 付 款 B、付 款 人 承 诺 付 款 C、付 款 人 存 在 合 法 抗 辩 事 山 D、付 款 人 无 理 拒 付 78、银 行 汇 票、银 行 承 兑 汇 票、支 票 的 付 款 人 分 别 是(C)。A、出 票 行、承 兑 行、支 票 签 发 人 B、汇 票 申 请 人、承 兑 申 请 人、支 票 签 发 人 C.出 票 行、承 兑 行、签 发 人 开 户 行 D.汇 票 申 请 人、承 兑 行、签 发 人 开 户 行 79、我 国 票 据 法 规 定 持 票 人 对 定 期 汇 票 的 出 票 人 和 承 兑 人 的 票 据 权 利 时 效,为 自 汇 票 到期 日 起(A)A.2年 B.6个 月 C,3个 月 D.1年 80、下 列 关 于 空 白 票 据 转 让 的 表 述 中,正 确 的 是(C)A.空 白 票 据 只 能 依 背 书 方 式 转 让 B.空 白 票 据 只 能 依 直 接 交 付 方 式 转 让 C.空 白 票 据 转 让 时 不 受 特 别 限 制 D.空 白 票 据 不 可 以 转 让 81、在 涉 外 票 据 中,汇 票 和 本 票 出 票 行 为 的 记 载 事 项,应 当 适 用(C)A.出 票 人 所 属 国 的 法 律 B.付 款 人 所 属 国 的 法 律 C.出 票 地 的 法 律 D.付 款 地 的 法 律 82、-一 般 背 书 的 相 对 必 要 记 载 事 项 是(D)A.背 书 人 B.被 背 书 人 C.”不 得 转 让”字 样 D.背 书 日 期 83、支 票 出 票 人 的 主 要 票 据 义 务 是(B)A.直 接 付 款 义 务 B.担 保 义 务 C.背 书 义 务 D.承 兑 义 务 84、背 书 转 让 与 一 般 债 权 转 让 的 主 要 不 同 在 于(A)A.背 书 转 让 无 须 通 知 票 据 债 务 人,一 般 债 权 转 让 应 当 通 知 债 务 人 B.背 书 人 转 让 票 据 后 退 出 票 据 关 系,一 般 债 权 人 转 让 债 权 后 不 退 出 债 权 债 务 关 系 C.背 书 转 让 属 于 不 要 式 行 为,一 般 的 债 权 转 让 都 是 要 式 行 为 D.背 书 转 让 的 只 能 是 财 产 权,一 般 债 权 转 让 的 既 可 以 是 财 产 权 也 可 以 是 人 身 权 85、狭 义 的 票 据 行 为 仅 指(A)A.能 够 发 生 票 据 债 务 的 法 律 行 为 B.能 够 变 更 票 据 债 务 的 法 律 行 为 C.能 够 消 灭 票 据 债 务 的 法 律 行 为 D.能 够 完 成 票 据 债 务 的 法 律 行 为 86、下 列 票 据 中,属 于 涉 外 票 据 的 是(B)A.外 国 人 签 发 的 票 据 B.票 据 行 为 中 有 的 发 生 在 我 国,有 的 发 生 在 外 国 C.所 有 票 据 行 为 都 发 生 在 外 国 的 票 据D.我 国 公 司 在 国 外 签 发、使 用 的 票 据 87、导 致 票 据 权 利 消 灭 的 原 因 是(A)A.时 效 期 间 经 过 B.受 欺 诈 或 者 受 胁 迫 C.取 得 票 据 的 原 因 不 合 法 D.背 书 不 连 续 88、张 某 伪 造 了 甲 公 司 的 签 章 签 发 了 一 张 支 票 并 交 付 给 乙 公 司,乙 公 司 背 书 转 让 给 丙 公 司。应 当 对 丙 公 司 负 票 据 责 任 的 是(C)A.张 某 B.甲 公 司 C.乙 公 司 D.张 某、甲 公 司、乙 公 司 89、以 下 票 据 抗 辩 中,可 以 对 抗 任 何 持 票 人 的 是(D)A.持 票 人 通 过 欺 诈 方 式 取 得 票 据 B.持 票 人 取 得 票 据 没 有 支 付 对 价 C.票 据 的 原 因 关 系 无 效 D.票 据 记 载 违 反 票 据 金 额 记 载 规 则 90、票 据 的 善 意 取 得 是 指(D)A.当 事 人 通 过 继 承 的 方 式,善 意 地 从 有 处 分 权 人 手 中 取 得 有 效 票 据 B.当 事 人 通 过 继 承 的 方 式,善 意 地 从 无 处 分 权 人 手 中 取 得 有 效 票 据 C.当 事 人 通 过 票 据 法 规 定 的 方 式,善 意 地 从 有 处 分 权 人 手 中 取 得 有 效 票 据 I).当 事 人 通 过 票 据 法 规 定 的 方 式,善 意 地 从 无 处 分 权 人 手 中 取 得 有 效 票 据 91、在 各 种 票 据 行 为 中,基 本 的 票 据 行 为 是(A)A.出 票 B.背 书 C.承 兑 D.保 证 92、依 据 我 国 票 据 法,保 证 人 未 记 载 被 保 证 人 名 称 时,未 承 兑 的 汇 票 中 的 被 保 证 人 推 定 为(C)A.背 书 人 B.委 托 付 款 人 C.出 票 人 D.委 托 收 款 背 书 的 背 书 人 93、出 票 后 定 期 付 款 的 汇 票,其 提 示 付 款 的 期 限 为(B)A.自 出 票 日 起 10日 内 B.自 到 期 日 起 10日 内 C.自 到 期 日 起 15日 内 D.自 出 票 日 起 15日 内 94、票 据 行 为 与 一 般 的 法 律 行 为 比 较 具 有(B)A.无 因 性、文 义 性、诺 成 性 B.要 式 性、无 因 性、文 义 性 C.有 因 性、文 义 性、要 式 性 D.连 带 性、实 践 性、独 立 性95、以 下 票 据 取 得 方 式 中,必 须 支 付 对 价 的 是(B)A.因 税 收 取 得 票 据 B.因 买 卖 取 得 票 据 C.因 继 承 取 得 票 据 D.因 赠 与 取 得 票 据 96、定 日 付 款 或 者 出 票 后 定 期 付 款 的 汇 票,持 票 人 向 付 款 人 提 示 承 兑 的 期 限 为(A)A.应 当 在 汇 票 到 期 日 前 B.应 当 在 汇 票 到 期 日 前 10日 内 C.应 当 在 汇 票 出 票 后 301 I内 D.应 当 在 汇 票 到 期 I I前 15日 内 97、票 据 保 证 行 为 的 绝 时 必 要 记 载 事 项 不 包 括(D)A.保 证”字 样 B.保 证 人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C.保 证 人 签 章 D.保 证 日 期 98、如 果 票 据 金 额 以 外 币 为 单 位 进 行 记 载,(C)A.应 当 按 照 付 款 日 的 官 方 价 格 以 人 民 币 支 付 B.应 当 按 照 付 款 日 的 市 场 价 格 以 人 民 币 支 付 C.如 果 没 有 另 外 的 约 定,按 照 付 款 I I的 市 场 价 格 以 人 民 币 支 付 D.应 当 支 付 票 我 的 外 币 99、汇 票 的 义 务 人 包 括(C)A.背 书 人 和 被 背 书 人 B.保 证 人 和 委 托 收 款 人 C.承 兑 人 和 背 书 人 D.出 票 人 和 委 托 付 款 人 100、当 持 票 人 为 出 票 人 时(B)A.可 以 对 所 有 前 手 行 使 追 索 权 B.对 其 前 手 无 追 索 权 C.仅 对 其 直 接 前 手 可 以 追 索,对 其 间 接 前 手 不 可 以 追 索 D.对 其 后 手 可 以 进 行 追 索 101、票 据 的 效 力 主 要 取 决 于 其 在 形 式 上 是 否 符 合 票 据 法 的 要 求,而 不 取 决 于 使 用 票 据 的 原 因。票 据 因 此 得 名 为(D)A.债 权 证 券 B.完 全 有 价 证 券 C.流 通 证 券 D.无 因 证 券 102、关 于 汇 票 付 款 人 的 地 位,正 确 的 表 述 是(B)A.汇 票 付 款 人 是 当 然 的 票 据 债 务 人 B.汇 票 付 款 人 一 经 承 兑,即 成 为 票 据 债 务 人 C.汇 票 付 款 人 与 汇 票 出 票 人 负 相 同 责 任D.汇 票 付 款 人 与 背 书 人 负 相 同 责 任 103、本 票 出 票 人 绝 对 必 要 记 载 的 事 项 不 包 括(C)A.无 条 件 支 付 的 承 诺 B.确 定 的 金 额 C.付 款 人 名 称 D.收 款 人 名 称 104、出 票 人 在 本 票 上 未 记 载 出 票 地 的,应 当(C)A.以 出 票 人 的 住 所 地 为 出 票 地 B.以 付 款 人 的 住 所 地 为 出 票 地 C.以 出 票 人 的 营 业 场 所 为 出 票 地 D.以 本 票 签 发 地 为 出 票 地 105、我 国 票 据 法 规 定 的 票 据 不 包 括(C)A.支 票 B.本 票 C.股 票 D.汇 票 106、根 据 我 国 票 据 法 对 支 票 付 款 的 规 定,下 列 表 述 中 错 误 的 是(D)A.支 票 的 付 款 I I期 仅 限 于 见 票 即 付 B.超 过 法 定 付 款 提 示 期 限 的,付 款 人 可 以 拒 绝 付 款 C.付 款 人 依 法 支 付 支 票 金 额 的,一 般 情 况 下,对 出 票 人 不 再 承 担 受 委 托 付 款 的 责 任 D.支 票 的 付 款 人 是 第 一 债 务 人 107、下 列 支 票 中 属 于 空 白 支 票 的 是(A)A.出 票 人 欠 缺 票 据 金 额 的 支 票 B.出 票 人 欠 缺 签 章 的 支 票 C.背 书 人 欠 缺 背 书 日 期 的 支 票 D.出 票 人 欠 缺 出 票 地 的 支 票 108、根 据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支 付 结 算 办 法 的 规 定,划 线 支 票 的 效 力 为(B)A.与 普 通 支 票 相 同 B.只 能 用 于 转 帐 C.只 能 用 于 支 取 现 金 D.无 效 票 据 109、“汇 票”被 公 认 为 是 一 种 很 恰 当 的 信 用 工 具,它 实 际 上 是 一 种(C)支 付 的 货 币 契 约。A、即 期 B、远 期 C、延 期 D、注 期 110、票 据 的 设 立,必 须 要 根 据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具 有 真 实 的(C)关 系 和 债 权 债 务 关 系,票 据 的 取 得 必 须 给 付 对 价,这 对 价 就 是 设 立 的 依 据。A、商 品 交 易 B、物 资 劳 务 C、交 易 D、合 同 111、票 据 权 利 的 内 容 以 及 与 票 据 有 关 的 一 切 事 项 均 以 票 据 上 记 载 的 文 字 为 准,不 受 票 据 上 文 字(C)事 项 的 影 响。A、书 面 B、以 内 C 以 外 D、记 载 112、票 据 行 为 是 由 信 用 行 为 等 原 因 而 产 生 的,它 的 设 立 是(B)的。A、无 因 B、有 因 C、道 理 I)、无 理 113、本 票 是 出 票 人 承 诺 于 到 期 日 由(B)无 条 件 支 付 一 定 金 额 给 收 款 人 的 票 据。A、委 托 B、自 己 C、别 人 D、持 票 人 114、支 票 是 出 票 人 委 托 银 行 于 见 票 时 无 条 件 支 付 一 定 金 额 给 收 款 人 的 票 据,它 的 特 点 有 二:一 是 以(C)为 付 款 人,二 是 见 票 即 付。A、自 己 B、存 款 C、银 行 D、第 三 方 115、为 了 保 障 已 支 付 对 价 而 善 意 取 得 票 据 受 让 人 的 权 益,各 国 票 据 法 还 规 定:“票 据 上 的 权 利 一 经 转 让,已 支 付 对 价 而 善 意 取 得 票 据 受 让 人 的 权 力 优 于 让 与 人 的 权 利,无 论 是 该 票 据 的 出 票 人 或 让 与 人 的 任 何 前 手 因 以 对 抗 让 与 人 的 抗 辩 事 由,一 般 都 不 能 因 以 对 抗 善 意 的 受 让 人。”这 一 点 与(B)上 债 权 转 让 也 有 着 重 大 的 差 别。A、民 法 B、民 法 或 合 同 法 C、合 同 法 D、其 它 法 律 法 规 116、票 据 法 的 基 本 制 度 是 对 汇 票、本 票、支 票 等 一 般 规 律 的 抽 象 和 概 括,是 一 切 票 据 活 动 必 须 遵 循 的(C)规 则,普 遍 适 用 于 各 种 票 据。A、一 般 B、标 准 C、共 同 D、或 有 117、持 票 人 对 票 据 的 出 票 人 和 承 兑 人 的 权 利,自 票 据 到 期 日 起(B)年,见 票 即 付 汇 票、本 票,自 出 票 日 起(B)年。A、1 B、2 C、3 D、4118、票 据 的 记 载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