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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完 美 复 习 笔 记 第 一 章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形 成、发 展 和 研 究 对 象【学 习 目 的 与 要 求】通 过 学 习 本 章,要 了 解 政 治 经 济 学 产 生 和 发 展 的 历 史,理 解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研 究 对 象 是 在 一 定 生 产 力 状 况 基 础 上 的 社 会 生 产 关 系 体 系 及 其 发 展 的 规 律 性 以 及 与 其 相 联 系 的 经 济 运 行 机 制,了 解 物 质 资 料 的 生 产、生 产 力 和 生 产 关 系 的 相 互 关 系,认 识 人 类 社 会 经 济 制 度 的 演 变 是 生 产 力 和 生 产 关 系 矛 盾 运 动 的 结 果,理 解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实 现 了 阶 级 性 和 科 学 性 的 统 一,了 解 研 究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基 木 方 法 和 学 习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意 义。【学 习 建 议】本 章 主 要 阐 述 了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产 生 和 发 展、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研 究 对 象 和 研 究 方 法。重 点 要 掌 握 的 是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研 究 对 象 及 其 性 质。【主 要 知 识 点】政 治 经 济 学 的 产 生 和 发 展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阶 级 性 与 科 学 性 物 质 资 料 的 生 产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研 究 的 对 象 经 济 规 律 的 客 观 性 和 人 的 主 观 能 动 作 用 生 产 力 和 生 产 关 系 的 相 互 关 系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方 法 学 习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意 义【木 章 小 结】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产 生 于 1 9世 纪 中 叶。它 是 马 克 思 和 恩 格 斯 批 判 地 继 承 资 产 阶 级 古 典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科 学 因 素、收 集 和 研 究 了 资 本 主 义 发 展 历 史 的 大 量 材 料、深 入 分 析 资 本 主 义 的 经 济 结 构 及 其 内 在 的 运 动 规 律 和 矛 盾 的 基 础 匕 生 的。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是 不 断 发 展 的 经 济 学 科,是 阶 级 性 和 科 学 性 的 高 度 统 物 质 资 料 的 生 产 是 人 类 社 会 存 在 和 发 展 的 基 础,也 是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研 究 的 出 发 点。人 类 从 事 物 质 资 料 生 产 的 劳 动 过 程,必 须 具 备 劳 动、劳 动 对 象、劳 动 资 料 二 个 基 本 要 素。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研 究 对 象 是 社 会 生 产 关 系。在 物 质 资 料 生 产 过 程 中,生 产 力 和 生 产 关 系 的 有 机 结 合 构 成 了 社 会 生 产 方 式。生 产 力 与 生 产 关 系 的 辨 证 关 系、经 济 基 础 与 上 层 建 筑 的 辨 证 关 系 表 明: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必 须 从 生 产 力 和 生 产 关 系、经 济 基 础 和 上 层 建 筑 的 矛 盾 运 动 中 来 研 究 生 产 关 系。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研 究 任 务 就 是 揭 示 客 观 经 济 规 律。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研 究 方 法 有:辩 证 唯 物 主 义 和 历 史 唯 物 主 义 方 法、从 具 体 到 抽 象 和 从 抽 象 到 具 体 的 方 法、逻 辑 方 法 和 历 史 方 法,以 及 对 现 代 科 学 和 西 方 经 济 学 的 些 具 体 方 法 的 借 鉴。学 习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具 有 很 重 要 的 理 论 意 义 和 现 实 意 义。第 一 节 资 产 阶 级 政 治 经 济 学 与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产 生 和 发 展【基 本 内 容】I.经 济 学 与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产 生“经 济”一 词 在 不 同 的 场 合 有 不 同 的 涵 义:指 节 约、精 打 细 算:指 经 济 部 门 或 其 总 体,如 工 业 经 济、农 业 经 济 或 国 民 经 济:指 经 济 关 系 或 经 济 制 度,如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关 系 或 制 度、社 会 主 义 经 济 关 系 或 制 度;指 经 济 活 动、经 济 行 为,如 生 产、分 配、交 换 和 消 费 等。经 济 学 最 初 是 研 究 家 庭 管 理 问 题 的,后 来 发 展 到 研 究 全 社 会 的 经 济 问 题,便 出 现 了 政 治 经 济 学。政 治 经 济 学 着 重 研 究 的 是 社 会 的 经 济 行 为。政 治 经 济 学 这 一 学 科 名 称 被 人 误 解 的 两 个 方 面 是:认 为 政 治 经 济 学 是 既 讲 政 治 也 讲 经 济 的 学 科,是 政 治 加 经 济。这 种 理 解 是 不 准 确 的。政 治 经 济 学 一 词 中 的“政 治”,是 指 它 的 研 究 超 出 了 家 庭 管 理 的 范 围,拓 展 为 研 究 整 个 国 家 和 社 会 的 经 济 管 理。政 治 经 济 学 作 为 一 门 独 立 的 学 科,也 表 示 突 破 了 原 来 经 济 学 局 限 于 作 为 某 一 学 说 的 组 成 部 分 的 格 局。认 为“政 治 经 济 学”是 马 克 思 主 义 经 济 学 的 专 用 语。这 误 解 有 两 种 相 反的 态 度:一 种 是 反 对 把“政 治 经 济 学”称 作“经 济 学”,认 为 改 变 称 谓 是 一 种 非 马 克 思 主 义 和 非 政 治 的 倾 向;另 一 种 是 主 张 将“政 治 经 济 学”改 为 经 济 学”,认 为 改 用“经 济 学”概 念 可 以 摆 脱 马 克 思 主 义。“政 治 经 济 学”一 词 并 不 是 马 克 思 的 首 创,1 7世 纪 就 有 了 政 治 经 济 学 概 念。1 7 6 7年,英 国 经 济 学 家 詹 姆 斯 斯 图 亚 特 首 次 把“政 治 经 济 学”作 为 书 名。到 1 9世 纪,无 论 是 资 产 阶 级 古 典 经 济 学 家,还 是 庸 俗 经 济 学 家,大 都 把 自 己 的 经 济 学 著 作 称 作 政 治 经 济 学。无 论 是 在 马 克 思 的 著 作 中,还 是 在 西 方 经 济 学 著 作 中,“政 治 经 济 学,和“经 济 学,是 通 用 的。在 现 实 中,不 存 在“政 治 经 济 学”和“经 济 学”的 区 别,只 存 在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与 西 方 经 济 学 的 区 别。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和 西 方 经 济 学 都 属 于 理 论 经 济 学 学 科。2.资 产 阶 级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发 展 资 产 阶 级 政 治 经 济 学 产 生 于 1 6世 纪。重 商 主 义 是 第 一 个 学 派,它 从 全 国 范 围 考 察 社 会 经 济 现 象,用 商 人 的 观 点 研 究 经 济 生 活 中 的 问 题。1 7世 纪 中 叶,出 现 了 代 表 产 业 资 本 家 利 益 的 资 产 阶 级 古 典 政 治 经 济 学。在 英 国,古 典 政 治 经 济 学 由 威 廉 配 第(1623 1687年)创 始、亚 当 斯 密(1723-1790年)集 其 大 成,大 卫 李 嘉 图(1772 1823年)最 后 完 成。资 产 阶 级 古 典 政 治 经 济 学 虽 有 一 定 的 科 学 成 分,对 经 济 科 学 的 形 成 和 发 展 作 出 了 一 定 贡 献,但 它 把 资 本 主 义 看 作 自 然 和 永 恒 的 社 会 制 度,不 能 正 确 揭 示 社 会 经 济 关 系 发 展 的 规 律,因 而 在 理 论 上 的 缺 陷 和 错 误 是 不 可 避 免 的。1 9世 纪 3 0 年 代 产 生 了 为 资 本 主 义 制 度 辩 护 的 庸 俗 经 济 学,并 逐 渐 占 据 统 治 地 位。但 是,随 着 资 本 主 义 矛 盾 的 日 益 激 化,无 产 阶 级 也 开 始 作 为 支 独 立 的 政 治 力 量 登 上 了 历 史 舞 台,蓬 勃 发 展 的 反 对 资 本 主 义 的 工 人 阶 级 斗 争 的 实 践,强 烈 地 呼 唤 着 无 产 阶 级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诞 生。3.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创 立 1 9世 纪 中 叶,马 克 思 和 思 格 斯 创 立 了 无 产 阶 级 政 治 经 济 学,即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是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发 展 已 逐 渐 成 熟,无 产 阶 级 作 为 新 生 产 力 的 代 表 登 上 政 治 舞 台,并 进 行 强 大 的 工 人 运 动 的 理 论 表 现。古 典 政 治 经 济 学 和 空 想 社 会 主 义 为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和 科 学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的 创 立 提 供 了 理 论 来 源。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阐 明 了 人 类 社 会 各 个 发 展 阶 段 上 支 配 物 质 资 料 生 产、交 换 以 及 与 之 相 适 应 的 产 品 分 配 的 规 律。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创 立,第 一 次 从 一 切 社 会 关 系 中 划 分 出 生 产 关 系,指 明 它 是 一 切 社 会 关 系 中 最 根 本 最 本 质 的 关 系,第 一 次 明 确 指 出 政 治 经 济 学 所 要 研 究 的 不 是 物,而 是 物 掩 盖 F的 人 与 人 之 间 的 关 系。马 克 思 和 恩 格 斯 批 判 地 继 承 了 古 典 政 治 经 济 学 中 的 科 学 因 素,搜 集 和 研 究 了 资 本 主 义 发 展 历 史 的 大 量 材 料,详 细 地 分 析 了 资 本 主 义 的 经 济 结 构,揭 示 了 它 的 运 动 规 律。马 克 思 创 建 了 科 学 的 劳 动 价 值 论 和 剩 余 价 值 学 说,深 刻 地 揭 露 了 资 产 阶 级 剥 削 无 产 阶 级 的 秘 密,揭 露 了 无 产 阶 级 和 资 产 阶 级 对 立 的 根 源。4.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是 不 断 发 展 的 经 济 科 学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反 映 了 时 代 的 特 点 和 现 实 经 济 运 行 的 客 观 要 求。马 克 思 在 研 究 和 阐 述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运 行 规 律 时,使 用 了 大 量 的 英 国 官 方 文 献 和 统 计 资 料,也 阅 读 了 大 量 有 关 的 经 济 学 著 作。他 不 仅 进 行 对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的 规 范 分 析,也 进 行 实 证 分 析。马 克 思 从 当 时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最 发 达 的 英 国,揭 示 出 了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的 实 质 和 多 层 面 经 济 关 系 的 特 点,以 及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产 生、发 展 的 规 律,这 对 于 一 切 资 本 主 义 国 家 都 是 适 用 的。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不 是 封 闭 的、静 止 的、凝 固 的 学 说,也 不 是 某 种 教 条,它 提 供 给 我 们 的 首 先 是 研 究 经 济 现 象 和 经 济 制 度 的 科 学 方 法。它 在 特 定 历 史 条 件 卜 所 提 出 的 某 些 具 体 论 断,在 另 外 的 历 史 条 件 卜 就 不 能 简 单 照 搬。马 克 思 主 义 经 济 理 论 是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条 件 的 变 化 和 经 济 实 践 的 发 展 而 发 展 的,不 能 用 教 条 主 义 和 本 本 主 义 的 态 度 对 待 马 克 思 主 义 经 济 学。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是 实 践 的 科 学,发 展 的 科 学。5.政 治 经 济 学 的 阶 级 性 与 科 学 性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研 究 对 象 决 定 了 它 具 有 鲜 明 的 阶 级 性。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研 究 对 象 是 社 会 生 产 关 系 及 其 运 动 的 规 律 性,而 人 们 的 生 产 关 系 归 根 到 底 是 一 种 物 质 利 益 关 系。在 阶 级 社 会,物 质 利 益 关 系 在 很 大 程 度 匕 表 现 为 阶 级 利 益 关 系。由 于 人 们 所 处 的 阶 级 地 位 不 同,阶 级 利 益 不 同,他 们 对 经 济 现 象 的 发 展 所 作 的 分 析 也 不 相 同。不 同 的 阶 级 有 为 本 阶 级 利 益 服 务 的、性 质 不 同 的 政 治 经 济 学,有 资 产 阶 级 政 治 经 济 学,小 资 产 阶 级 政 治 经 济 学,无 产 阶 级 政 治 经 济 学。资 产 阶 级 政 治 经 济 学 是 为 资 产 阶 级 利 益 服 务 的,是 为 资 本 主 义 制 度 辩 护 的 经 济 理 论。资 产 阶 级 政 治 经 济 学 经 历 了 古 典 政 治 经 济 学 和 庸 俗 政 治 经 济 学 两 个 阶 段。当 代 资 产 阶 级 经 济 学 主 要 是 为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的 发 展 和 资 产 阶 级 的 利 益 服 务 的。但 是,它 在 发 展 和 管 理 社 会 化 大 生 产,在 发 展 市 场 经 济 和 实 行 政 府 调 控,在 经 济 增 长 与 经 济 发 展,在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与 优 化,在 实 行 与 发 展 股 份 制 经 济,在 提 高 劳 动 生 产 率 和 经 济 效 益 等 方 面 的 思 想 与 理 论,对 于 我 们 发 展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和 进 行 改 革 有 着 借 鉴 意 义。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既 是 一 门 揭 示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规 律 的 科 学,又 是 一 门 代 表 无 产 阶 级 利 益 和 具 有 无 产 阶 级 阶 级 性 的 科 学,它 实 现 了 科 学 性 和 阶 级 性 的 统-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代 表 着 无 产 阶 级 的 利 益,而 无 产 阶 级 的 利 益 同 广 大 劳 动 人 民 的 根 本 利 益 是 一 致 的。无 产 阶 级 作 为 先 进 生 产 力 和 生 产 关 系 的 代 表,其 经 济 地 位 和 阶 级 利 益 的 要 求 同 社 会 发 展 的 方 向 完 全 一 致。因 此,无 产 阶 级 在 认 识 和 揭 示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规 律 方 面,既 不 同 于 以 往 的 剥 削 阶 级 要 受 到 狭 隘 的 阶 级 私 利 的 局 限,又 没 有 阶 级 的 偏 见 妨 碍 他 们 如 实 地 揭 示 客 观 真 理。正 因 为 如 此,无 产 阶 级 能 够 坚 持 以 科 学 的 态 度 去 探 索、认 识 和 反 映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的 客 观 经 济 规 律。无 产 阶 级 越 是 如 实 地 把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现 状 揭 示 出 来,并 深 刻 地 认 识 和 正 确 地 予 以 利 用,就 越 是 有 利 于 实 现 无 产 阶 级 的 历 史 使 命,越 是 符 合 无 产 阶 级 和 广 大 劳 动 人 民 的 根 本 利 益。所 以,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阶 级 性 和 科 学 性 能 够 而 且 也 应 当 统 一 起 来。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科 学 性 体 现 在,它 所 揭 示 的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规 律 是 客 观 实 际 的 真 实 反 映,是 经 过 实 践 检 验 的 客 观 真 理。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作 为 科 学,它 不 仅 不 断 经 受 着 实 践 的 检 验,而 且 也 随 着 实 践 的 发 展 而 不 断 丰 富 和 完 善。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在 当 代 需 要 有 大 的 发 展,它 需 要 科 学 地 回 答 当 代 资 本 主 义 与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实 践 中 提 出 的 新 问 题,需 要 有 新 的 经 济 思 想 与 理 论,特 别 是 面 对 建 设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社 会 主 义 实 践,需 要 创 建 有 中 国 特 色 的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重 点 难 点 分 析】1.政 治 经 济 学 的 产 生 和 发 展 在 对 这 个 问 题 的 理 解 中,首 先 要 理 解 的 是 政 治 经 济 学 作 为 一 门 独 立 的 社 会 科 学,是 随 着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方 式 的 产 生 和 发 展 而 逐 步 形 成 的。在 奴 隶 社 会、封 建 社 会,经 济 学 没 有 形 成 一 门 独 立 的 学 科,只 有 当 生 产 力 有 了 高 度 的 发 展,资 本 主 义 生 产 方 式 的 统 治 地 位 确 立 之 后,才 使 政 治 经 济 学 成 为 独 立 的 学 科。其 次,要 理 解 的 是 政 治 经 济 学 发 展 的 历 史,即 它 与 经 济 学 的 关 系。最 初 经 济 学 研 究 的 是 家 庭 管 理 问 题,后 来 拓 展 为 研 究 整 个 国 家 和 社 会 的 管 理 问 题 时,被 称 作 政 治 经 济 学,这 并 不 是 说 它 们 有 本 质 的 不 同,要 避 免 理 解 上 存 在 的 两 种 误 解。经 济 学 和 政 治 经 济 学 是 同 义 语。2.政 治 经 济 学 的 阶 级 性 与 科 学 性 首 先 要 从 政 治 经 济 学 研 究 对 象 的 特 点 上 说 明 它 的 阶 级 性,说 明 在 阶 级 社 会 中,人 们 所 处 的 阶 级 地 位 不 同,阶 级 利 益 不 同,对 经 济 现 象 的 分 析 也 必 然 不 同,从 而 就 有 了 不 同 性 质 的 政 治 经 济 学。其 次,从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内 容 体 系 上 说 明 它 的 科 学 性,即 它 所 揭 示 的 社 会 发 展 规 律 是 客 观 实 际 的 反 映,是 经 过 实 践 检 验 的 客 观 真 理。最 后,从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既 是 一 门 揭 示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规 律 的 科 学,又 是 一 门 代 表 无 产 阶 级 利 益 和 具 有 无 产 阶 级 阶 级 性 的 科 学 方 面,说 明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实 现 了 科 学 性 和 阶 级 性 的 统 一。【概 念 辨 析】经 济 学 和 政 治 经 济 学 经 济 学 政 治 经 济 学 从 历 史 发 展 角 度 看 在 奴 隶 社 会、封 建 社 会 就 已 产 生,但 未 形 成 独 立 的 学 科 随 着 资 本 主 义 生 产 方 式 的 产 生 而 产 生,并 形 成 了 一 门 独 立 的 学 科 从 研 究 的 范 围 看 主 要 研 究 家 庭 管 理 问 题 进 一 步 拓 展 为 研 究 整 个 国 家 和 社 会 的 管 理 问 题 从 学 科 名 称 的 使 用 上 看 二 者 是 同 义 语,可 以 通 用【辅 助 阅 读】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是 发 展 的 科 学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是 发 展 的 科 学 不 仅 体 现 在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方 面,而 还 体 现 在 它 是 一 门 开 放 性 的 具 有 创 新 性 的 理 论 学 科 上。所 谓 开 放 性,就 是 指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是 在 批 判 地 继 承 古 典 政 治 经 济 学 和 空 想 社 会 主 义 理 论 的 科 学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形 成 的。正 是 这 一 理 论 的 发 展 基 础 说 明 了 它 是 一 个 开 放 的 客 观 真 理 的 系 统。所 谓 创 新 性,就 是 说 它 既 不 囿 于 前 人 已 进 行 的 理 论 分 析 和 得 出 的 理 论 结 论,也 不 教 条 式 地 预 见 未 来,而 是 根 据 时 代 发 展 和 实 践 变 化 的 要 求,解 决 了 前 人 未 曾 解 决 的 问 题,并 创 立 了 新 的 经 济 范 畴,揭 示 了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规 律,使 政 治 经 济 学 发 生 了 划 时 代 的 变 革。第 二 节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研 究 对 象【基 本 内 容】1.物 质 资 料 的 生 产 是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研 究 的 出 发 点 政 治 经 济 学 对 社 会 经 济 研 究 的 出 发 点 是 物 质 资 料 的 生 产。物 质 资 料 生 产 是 人 类 社 会 生 产 和 发 展 的 基 础,在 这 个 基 础 上,才 会 有 政 治、文 化、科 技、教 育、艺 术 等 等 活 动 的 存 在 和 发 展。物 质 资 料 生 产 的 劳 动 过 程,必 须 具 备-:个 简 单 要 素:劳 动、劳 动 资 料 和 劳 动 对 象。劳 动 是 指 有 劳 动 能 力 和 劳 动 经 验 的 人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有 目 的 的 活 动。劳 动 对 象 是 指 人 们 把 自 己 的 劳 动 加 于 其 上 的 一 切 东 西。劳 动 对 象 有 天 然 存 在 的 自 然 物,如 矿 藏、原 始 森 林 等;有 劳 动 的 生 产 物,如 棉 花、砖 瓦 等。劳 动 资 料(或 劳 动 手 段),是 人 们 用 来 影 响 或 改 变 劳 动 对 象 的 一 切 物 质 资 料,其 中 最 主 耍 的 是 生 产 工 具,还 包 括 除 劳 动 对 象 和 生 产 工 具 之 外 的 一 切 其 他 生 产 资 料,如 建 筑 物、道 路 等。在 三 个 简 单 要 素 中,人 的 劳 动 是 生 产 中 能 动 的 主 体 要 素;劳 动 对 象 和 劳 动 资 料 的 总 和 作 为 生 产 资 料,是 生 产 中 的 客 观 要 素,是 物 质 生 产 必 备 的 物 质 条 件。随 着 社 会 生 产 力 的 发 展,在 这 些 简 单 要 素 的 基 础 上 会 逐 渐 加 入 某 些 新 的 要 素,如 科 学 技 术;经 营 管 理、经 济 信 息 等。物 质 资 料 的 生 产 过 程,就 是 以 上 诸 要 素 在 一 定 形 式 下 有 机 结 合 起 来,创 造 满 足 人 类 生 存 和 发 展 需 要 的 物 质 产 品 的 过 程。2.社 会 生 产 关 系 是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研 究 的 对 象 任 何 社 会 的 生 产,都 包 括 生 产 力 和 生 产 关 系 两 个 方 面。生 产 力 是 人 们 生 产 物 质 资 料 的 能 力,它 表 示 人 们 改 造 自 然 和 征 服 自 然 的 水 平,反 映 了 人 和 自 然 界 的 关 系。在 生 产 力 的 构 成 中,包 括 人 的 因 素 和 物 的 因 素,以 及 管 理 等 其 他 因 素。人 的 因 素,是 指 有 一 定 生 产 经 验、劳 动 技 能 和 科 学 知 识 的 劳 动 者,它 在 生 产 中 起 着 最 根 木 的 作 用。物 的 因 素 是 指 生 产 资 料,在 生 产 资 料 中,起 最 重 要 作 用 的 是 生 产 工 具,它 是 社 会 生 产 力 发 展 水 平 和 发 展 状 况 的 最 主 要 标 志,也 是 划 分 经 济 发 展 时 期 的 主 要 标 志。在 当 代 社 会 生 产 中,科 学 技 术 成 为 第 一 生 产 力。科 学 技 术 会 渗 透 到 生 产 资 料 和 劳 动 能 力 之 中,引 起 它 们 的 优 化,促 进 社 会 生 产 力 的 发 展。当 代 发 达 国 家 生 产 力 的 高 度 发 展,主 要 是 由 科 学 技 术 的 发 展 所 推 动 的。生 产 关 系 也 称 经 济 关 系,就 是 人 们 在 物 质 生 产 和 再 生 产 过 程 中 结 成 的 相 互 关 系。它 是 各 种 社 会 关 系 中 最 基 本 的 关 系。政 治 关 系、家 庭 关 系、宗 教 关 系 等 各 种 社 会 关 系,都 受 生 产 关 系 的 支 配 和 制 约。生 产 关 系 有 狭 义 和 广 义 之 分。狭 义 的 生 产 关 系 是 指 直 接 生 产 过 程 中 结 成 的 人 和 人 的 关 系,如 企 业 中 厂 长、经 理、工 程 技 术 人 员、工 人 等 之 间 的 关 系。政 治 经 济 学 不 仅 考 察 直 接 生 产 过 程,而 且 考 察 社 会 再 生 产 过 程,它 包 括 生 产(直 接 生 产 过 程)、分 配、交 换、消 费 四 个 互 相 联 系 的 环 节,从 而 也 就 使 人 们 在 社 会 生 产 总 过 程 中 形 成 了 I:述 诸 方 面 的 关 系。广 义 的 生 产 关 系 就 是 指 包 括 生 产、分 配、交 换、消 费 诸 关 系 在 内 的 生 产 关 系 体 系。政 治 经 济 学 所 研 究 的 生 产 关 系,就 是 人 们 在 社 会 生 产 总 过 程 中 所 建 立 的 诸 方 面 的 经 济 关 系 的 总 和。社 会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生 产、分 配、交 换 和 消 费 之 间,存 在 着 相 互 联 系、相 互 制 约 的 辩 证 关 系。其 中,直 接 生 产 过 程 是 再 生 产 过 程 的 起 点,起 着 决 定 作 用。所 谓 生 产 起 决 定 作 用,包 括 两 方 面 涵 义:生 产 决 定 分 配、交 换、消 费 的 对 象。生 产 的 社 会 形 式 即 生 产 关 系 决 定 分 配 关 系、交 换 关 系 和 消 费 关 系。但 是,分 配、交 换、消 费 也 会 反 作 用 于 生 产。所 谓 反 作 用,是 指 促 进 还 是 阻 碍 生 产 的 发 展。如 果 分 配、交 换 和 消 费 适 应 于 生 产,就 会 促 进 生 产 的 发 展;反 之,就 会 阻 碍 生 产 的 发 展。在 一 定 条 件 卜,,交 换 与 消 费 对 生 产 的 发 展、经济 增 长 也 会 起 不 同 程 度 的 决 定 作 用。一 个 国 家 一 定 时 期 内 经 济 增 长 率 的 高 低,是 由 出 口 贸 易、固 定 资 产 投 资、国 内 消 费 需 求 三 个 因 素 拉 动 的。如 果 生 产 出 的 东 西 卖 不 出 去,大 量 积 压,必 然 会 影 响 生 产 的 发 展 和 经 济 的 增 长。而 产 品 销 售 率 的 高 低,就 与 上 述 三 个 因 素 的 拉 动 作 用 有 关。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以 及 生 产 资 料 与 劳 动 者 的 结 合 方 式 是 生 产 关 系 的 基 础,它 从 根 本 上 决 定 着 生 产、分 配、交 换 和 消 费 的 社 会 性 质,是 生 产 关 系 性 质 的 首 要 标 志。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总 是 要 通 过 生 产、分 配、交 换 和 消 费 诸 方 面 关 系 才 得 以 实 现 的,而 且 后 者 对 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也 有 反 作 用。这 表 现 在 当 它 们 适 应 所 有 制 的 性 质 与 要 求 时,会 对 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起 巩 固、发 展 作 用;反 之,就 会 对 生 产 资 料 所 有 制 起 削 弱、瓦 解 作 用。马 克 思 对 生 产 关 系 的 研 究,并 不 局 限 于 对 生 产 关 系 的 本 质 及 其 规 律 的 表 述,还 重 视 对 经 济 体 系 和 经 济 运 行 机 制 的 研 究。3.经 济 规 律 的 客 观 性 和 人 的 主 观 能 动 作 用 经 济 规 律 就 是 经 济 现 象 和 经 济 过 程 内 在 的、本 质 的、必 然 的 联 系,它 体 现 着 经 济 过 程 的 必 然 趋 势。政 治 经 济 学 的 研 究 任 务,就 在 于 揭 示 经 济 过 程 中 存 在 的 客 观 经 济 规 律。经 济 规 律 和 自 然 规 律 一 样,具 有 客 观 性,是 不 依 人 的 意 志 为 转 移 的。这 是 因 为:第 一,任 何 经 济 规 律 都 是 在 一 定 的 客 观 经 济 条 件 基 础 上 产 生 和 发 生 作 用 的,并 随 着 客 观 经 济 条 件 的 变 化 而 变 化。有 什 么 样 的 经 济 条 件,就 会 产 生 与 它 相 适 应 的 经 济 规 律。所 谓 客 观 经 济 条 件,主 要 是 指 一 定 的 社 会 生 产 力 与 社 会 生 产 关 系 的 状 况。第 1 人 们 既 不 能 消 灭、废 除 和 改 造 经 济 规 律,也 不 能 创 造 或 制 定 经 济 规 律。经 济 规 律 只 能 随 着 客 观 经 济 条 件 的 变 化 而 变 化。人 们 可 以 创 造 某 一 种 新 的 经 济 条 件,可 以 改 变 甚 至 消 灭 一 种 原 有 的 经 济 条 件。原 有 的 经 济 条 件 消 灭 了,以 此 为 基 础 的 原 有 的 经 济 规 律 便 随 之 退 出 历 史 舞 台。新 的 经 济 条 件 产 生 了,在 新 的 经 济 条 件 基 础 上 就 出 现 了 新 的 经 济 规 律。但 是,人 们 创 造、改 变 或 消 灭 经 济 条 件 的 行 动 本 身,是 不 能 随 心 所 欲 的,必 须 根 据 生 产 关 系 一 定 要 适 合 生 产 力 状 况 规 律 的 要 求 来 进 行。承 认 经 济 规 律 的 客 观 性,并 不 意 味 人 们 在 经 济 规 律 面 前 是 无 能 为 力 的,只 能 听 凭 经 济 规 律 的 摆 布。相 反,人 们 可 以 通 过 充 分 发 挥 自 己 的 主 观 能 动 性,来 认 识 和 利 用 客 观 经 济 规 律。人 们 认 识 经 济 规 律 的 目 的,在 于 利 用 规 律 能 动 地 改 造 世 界。所 谓 利 用 经 济 规 律,是 指 人 们 在 认 识 客 观 规 律 的 基 础 I:,根 据 客 观 规 律 的 运 动 趋 势 和 要 求,制 定 经 济 工 作 的 方 针 和 政 策,安 排 自 己 的 经 济 活 动,从 而 在 实 践 中 达 到 更 好 地 实 现 经 济 利 益 的 目 的。人 们 对 客 观 规 律 认 识 得 越 全 面、越 深 刻,行 动 就 越 自 由,就 越 能 发 挥 人 的 主 观 能 动 性。同 自 然 规 律 相 比,经 济 规 律 又 有 自 己 的 特 点:自 然 规 律 是 完 全 离 开 人 们 的 活 动 而 独 立 存 在 和 发 生 作 用 的,而 经 济 规 律 主 要 是 人 们 的 经 济 活 动 和 经 济 关 系 运 动 的 规 律,离 开 了 人 们 的 经 济 活 动,也 就 不 存 在 经 济 规 律。自 然 规 律 大 多 是 长 久 不 变 的,而 绝 大 多 数 经 济 规 律 只 在 一 定 的 社 会 历 史 阶 段 发 生 作 用。在 阶 级 社 会 里,认 识 和 利 用 经 济 规 律 都 有 阶 级 背 景。不 同 阶 级 对 发 现 和 利 用 经 济 规 律 的 态 度 是 不 相 同 的。经 济 规 律 深 藏 在 经 济 现 象 和 经 济 过 程 的 内 部,它 的 作 用 总 要 通 过 定 的 经 济 机 制 才 能 贯 彻 和 实 现。因 此,要 深 入 研 究 生 产 关 系 及 其 运 动 规 律,还 必 须 重 视 对 经 济 运 行 机 制 的 考 察 和 研 究。4.研 究 生 产 关 系 必 须 重 视 生 产 力 的 状 况 马 克 思 主 义 政 治 经 济 学 研 究 生 产 关 系 是 紧 密 结 合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状 况 进 行 研 究 的。在 社 会 生 产 中,生 产 力 是 生 产 的 物 质 内 容,生 产 关 系 则 是 生 产 的 社 会 形 式。两 者 的 有 机 结 合 和 统 一,构 成 社 会 的 生 产 方 式。生 产 力 和 生 产 关 系 的 相 互 关 系 是:生 产 力 决 定 生 产 关 系,而 生 产 关 系 又 反 作 用 于 生 产 力。生 产 力 决 定 生 产 关 系 表 现 在:有 什 么 样 的 生 产 力,就 有 什 么 样 的 生 产 关 系。人 类 社 会 各 种 类 型 的、性 质 各 不 相 同 的 生 产 关 系 的 更 替 和 发 展,都 是 生 产 力 发 展 的 结 果,都 是 由 一 定 的 生 产 力 发 展 状 况 所 决 定 的。生 产 力 的 发 展 变 化,决 定 着 生 产 关 系 的 发 展 变 化。首 先,生 产 力 决 定 生 产 关 系 的 部 分 质 变。在 一 定 生 产 关 系 的 根 本 性 质 不 变 的 前 提 下,随 着 生 产 力 的 发 展,生 产 关 系 会 在 某 些 方 面 或 某 些 环 节 上,或 者 是 在 实 现 形 式 上,出 现 不 适 应 生 产 力 发 展 要 求 的 情 况。这 就 要 求 进 行 生 产 关 系 的 必 要 调 整 和 经 济 体 制 的 改 革,以 适 应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变 化。其 次,生 产 力 决 定 着 生 产 关 系 所 能 变 化 的 程 度。生 产 关 系 必 须 而 且 只 能 适 应 生 产 力 的 现 有 状 态 而 发 展 变 化。如 果 超 越 了 现 有 的 生 产 力 状 况,人 为 地、过 早 地 变 革 生 产 关 系,反 而 不 利 于 生 产 力 的 发 展。在 生 产 力 和 生 产 关 系 的 对 立 统 一 关 系 中,最 根 本 的 方 面 是 生 产 力 决 定 生 产 关 系,但 生 产 关 系 对 生 产 力 有 反作 用,表 现 在:当 生 产 关 系 的 变 革 同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要 求 相 适 应 时,就 能 推 动 生 产 力 的 发 展;反 之,如 果 生 产 关 系 滞 后 或 超 前 于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状 况,就 会 阻 碍 生 产 力 的 发 展。生 产 关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