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店面合伙经营协议书(7篇).docx
-
资源ID:94058175
资源大小:28.32KB
全文页数:3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3年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店面合伙经营协议书(7篇).docx
2023年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店面合伙经营协议书(7篇) 兹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包装厂工程,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标准经营行为,更好的维护合伙各方利益,经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伙经营协议。 本企业为一般合伙企业,是依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情愿自觉遵守本协议所协定之条款,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其次章 住宅(址): , 身份证号码:; 丙、。 住宅(址): , 身份证号码:;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力量。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甲方以货币出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2、乙方以货币出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本协议签订后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缴足。 3、丙方以货币出资%。 部事务享有同等的审议和监视权利。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本人所执行事务范畴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担当。 3、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受托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根据合伙协议的打算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打算撤销该托付。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法。 5、合伙企业的以下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全都同意: (一)转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转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学问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供应担保; 6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7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1、本协议所商定的合伙期限内, (一)、除非合伙人丢失 (二)、合伙人 (二)、未经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的, 退伙需提前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展赔偿。 1、合伙人消失以下行为,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可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有意或者个人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损害企业或合伙人利益的不正值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商定的事由。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次十五条 其次十条 第九章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其次十六条 其次十七条 其次十八条 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十章 争议解决方法 其次十九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伙协议商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打算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商定的解散事由消失; (三)全体合伙人打算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商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第三十一条 行安排。 第三十二条 清算完毕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销登记。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条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条 九条其次款另行商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需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店面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工程名称及地址: 经营地址: 。 其次条:合作经营范围:。 第三条:合伙经营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甲方出资人民币45万(大写:肆拾伍万元整),乙方出资人民币40万(大写:肆拾万元整)。 2、以上出资应于 年 月 日全部缴纳到位。 3、本协议生效期间,合伙经营工程涉及全部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随便抽走、挪用或恳求分割。如经双方协商全都,或者合伙终止(包括合法解散)后,应当对合伙工程的资产进展评估,扣除合伙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按各方实际投资比例予以安排;合伙工程财产缺乏以清偿合伙债务的,按第五条的相关商定办理。 第五条:盈余安排及债务担当 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1、盈余结算:经营进销存账目应当每月结算一次,在结算中如消失的账面应有现金、货物等资产与实有资产不符的,应当查明缘由、厘清责任。如账目或货物的损失属于人为缘由造成的,应由该责任人负责赔偿。 2、盈余安排:每月结算后,盈余局部按50%的比例进展安排。 3、债务担当: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归还,合作财产缺乏以归还时,甲、乙双方各按50%的比例担当。 第六条:合伙事务执行 1、本合伙属于隐名合伙,仍以方个体经营者的名义对外经营,不另行办理合伙组织工商登记,如个体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及期限存在法律上的冲突,应 当依法变更营业执照的相关工程或对本合伙工程进展调整(须经双方协商全都)。以后如有增加业务的必要,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参加经营治理的一方,有权委派一人在合伙经营场所参加经营治理,其工资由合伙工程(财产)共同担当,如因经营需要聘请名员工,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都合伙工程(财产)担当。 3、内部治理,如聘任经营治理人员、 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制定规章制度等会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须经双方全都同意方可执行。 4、账务治理:合伙工程应建立特地台账及专用银行账户。属于合伙工程的任何支出均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列支入账。 5、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治理的一方,必需把当天营业额全额登记入账,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双方确认后入账。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伙经营工程的现金和货物。 7、经营中,对于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负责全额收回,逾期应由经手人担当应收账款损失。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本店在不特殊扩大经营的状况下,不增加合伙人; 2、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增加合伙人,并与原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商店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二)退伙: 1、在不给合伙商店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状况下,原则上合伙人可自由退伙; 2、一方可提出退伙,但须经双方协商全都前方可生效。合伙人全都同意的,由各方对财务分割及债务担当等事宜达成全都后,应当签订退伙协议方为有效。 3、合伙人擅自退伙不产生退伙的效力,假如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出资的转让: 如一方欲转让自己合伙财产份额,须经全体合伙人全都同意方为有效。在同等条件下,原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打算权和监视权,合作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协商打算,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2、合伙人对合伙利益享有商定的安排权; 3、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同全部; 4、合伙人有按商定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根据本协议商定,不得随便侵害合伙财产权;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九条:制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展业务活动;若由此造成合伙经营工程损失的,则由私自以合伙名义进展业务活动的一方担当;私自以合伙人名义进展业务活动获得的利益划归合伙收益。 2、制止合伙人参加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商定或全体合伙人全都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展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经营工程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合作经营的连续 1、在退伙的状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连续以原合伙工程的名称连续经营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新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状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连续经营;也可以依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连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及清算 (一)合伙因以下情形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不能连续经营; 4、依法撤销、撤消; 5、消失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缘由。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展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当; 3、清偿合伙债务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盈余安排商定进展安排; 4、清算时合伙亏损,合伙财产缺乏以清偿的局部,各合伙人应担当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担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担当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2、合伙人未经另一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合伙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同时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3、合伙人私自以其合伙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4、合伙人严峻违反本协议、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合伙工程解散的,应当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伙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全都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其他商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议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指印之日成立,于20xx年 月 日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签订地点: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店面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三 订立合伙协议合伙人: 姓名: 姓名: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鑫龙酒店,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伙各方本着公正、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酒店的经营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足的利润为指标。 其次条合伙经营工程:餐饮,客房。经营地址:吐鲁番市高昌路号。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20xx年2月15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止,共13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帐户。 1.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95万元, 2.合伙人范波春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45万元。 合伙人徐政德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5万元。 合伙人陈圣秋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25万元。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恳求分割或收回。 4.设立存取款帐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帐户。 第五条盈余安排与人债务担当。 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安排:在未收回出资额期间,范波春按年盈利的60%安排;徐政德按年盈利的20%安排;陈圣秋按年盈利的20%安排。收回出资额后,范波春按年盈利的40%安排;徐政德按年盈利的30%安排;陈圣秋按年盈利的30%安排。 2、债务担当: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担当,任何一方对外归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局部。 3、合伙经营终止:酒店转让所得按出资比例安排。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范波春对酒店进展方向、酒店的大宗财务支出具有打算权,并负责协调酒店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行政外围工作。徐政德、陈圣秋负责酒店日常事务治理。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帮助合伙负责人治理合伙事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安排权; 3、合伙人安排合伙利益应以商定分红比例进展,合伙经营积存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根据合伙协议的商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4.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 第九条制止行为 (一)未经合伙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展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展赔偿。 (二)制止合伙人参加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商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展交易。 (四)合伙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合伙期间,合伙人亲属不得参加酒店经营。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连续。 在合伙经营期间,除合伙人全都同意外,不得终止合伙行为;如一方强行终止合作,则其投入出资局部归其余合伙人全部。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本合同经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店面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恳守信、公平互利、自愿入伙的根底上,经共同协商全都,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宅。 1、合伙人:_,身份证号码:_, 地址: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出资_万元人民币,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一般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担当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担当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担当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担当。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患病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担当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存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一般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安排、亏损分担方式(未商定或商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安排;比例不明,平均安排;不得商定全部利润归局部合伙人及亏损只由局部合伙人担当)。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工程)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担当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全都同意,托付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展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与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状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与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视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状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可商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商定不明或无商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需全体合伙人同意,商定无效); 第15条被托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根据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打算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打算撤销该托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全部; 第17条以下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打算(可商定): (1)转变合伙企业名称; (2)转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学问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供应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当合伙企业的经营治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展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置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商定其他合伙人的购置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商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商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20条以下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商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商定合伙期限,以不阻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打算退伙): (1)合伙协议商定的退伙事由消失(可商定退伙事由,如商定消失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全都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连续参与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峻违反合伙协议商定的义务。 第21条以下情形之一,合伙人固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商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力量人或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丢失偿债力量;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商定合伙人必需具有相关资格而丢失该资格; (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展结算后,以货币(或商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展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担当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值行为时; (4)合伙协议商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以下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商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打算不再连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商定的解散事由消失(详细商定); (3)全体合伙人打算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商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缘由。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展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当;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消失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托付第三人,担当清算人;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展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挨次进展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商定进展安排。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情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全都,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商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月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店面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五 合伙人甲:姓名:_身份证号:_ 合伙人乙:同上(假如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同上(假如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自愿达本钱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其次条 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地址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名称为: ,由甲负责进展工商登记。 经营地址: 。 第三条 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 如经营工程为餐饮,经营范围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全都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依据市场状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全都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 ,占投资总额的 %;丙以现金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各占投资总额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安排和债务担当的根底。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全部,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安排与债务担当 (一)盈余安排:以按出资比例 为依据安排。 (二)债务担当: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按出资比例 依据担当。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成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商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担当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商定的退伙事由消失;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连续参与合伙的事由。 2. 固然退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固然退伙:死亡或 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力量人;个人丢失偿债力量;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有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值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展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局部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全体合伙人打算,托付甲作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展日常治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打算权和监视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打算,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安排权,合伙人安排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商定进展,合伙经营积存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根据合伙协议的商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十条 制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制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展业务活动; (二) 制止合伙人参加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 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状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连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以下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消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缘由。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展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挨次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方法进展安排。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缺乏清偿的局部,依本协议第六条其次款的方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担当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担当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担当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假如逾期2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全都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假如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担当赔偿责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店面合伙经营协议书篇六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经营理念差恂,难以连续合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散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合伙经营的“金磊混凝土搅拌站”,双方同意_年_月_日甲方退伙。 其次条:甲方退伙后,“金磊混凝土搅拌站”由乙方经营,产权、全部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合伙截至_年_月_日为止的全部收入、支出双方已结算完毕,互不相欠。 第四条:合伙经营时与_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整体转由乙方承继,散伙后与甲方无关,全部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处理。 第五条:因合伙时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为避开散伙后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担当风险,乙方自愿对上述合同另行供应乙方名下的两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第六条:散伙后,如因乙方不履行合伙期间的合同导致甲方担当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自愿供应土地使用权以及现有的厂房、设备作为对该风险的担保。 第七条:关于土地,在土地租赁期间,镇、村假如在收税费,必需按所使用面积担当。否则,乙方有权按原价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自行拆走,不做赔偿。 第八条:分家时分给甲方应还帐务未还的,后又到乙方来讨帐的,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担当。 第九条:附分家清单表张。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五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交历山东村村委备案一份,公证一份。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退伙人甲方: 退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 店面合伙经营协议书篇七 合伙人:_ 姓名:_,性别:_,年龄:_,住址:_。 姓名:_,性别:_,年龄:_,住址: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其次条 合伙经营工程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 2.合伙人_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便恳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人的出资为个人全部,至时应予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割与债务担当。 1. 盈余安排,以_为依据,按比例安排。 2. 债务担当, 合伙债务应先由合伙财产归还,合伙财产缺乏清偿时,以合伙人的_为据,按比例担当。 第六条 入伙、退伙及出资的转让 1. 入伙: 须成认本合同 须经本合同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 需要有正值理由才能退伙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退伙须提前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