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律所委托代理合同律师委托代理(九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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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律所委托代理合同律师委托代理(九篇).docx
2023年最新律所委托代理合同律师委托代理(九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驾驭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律所托付代理合同 律师托付代理篇一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一案,托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仔细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素的状况下,按时参与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接着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恳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隐私、个人隐私,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当照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主动供应有关证据资料。乙方如发觉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状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依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律师代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 六、(1)甲方托付事项: (2)托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约定的代理阶段终结时止。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承办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托付人须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律所托付代理合同 律师托付代理篇二 甲方(托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一案,托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仔细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素的状况下,按时参与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接着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恳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隐私、个人隐私,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当照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主动供应有关证据资料。乙方如发觉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状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依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小写: 元)作为律师代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 六、(1)甲方托付事项: (2)托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约定的代理阶段终结时止。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承办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托付人须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律所托付代理合同 律师托付代理篇三 托付单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与 的 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托付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诚恳信用原则,经协商一样,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托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 、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托付事项包括: 其次条 托付代理权限(详细详见授权托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刚好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状况,供应与托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协作乙方律师的工作。 2 甲方清晰托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推断或决策;甲方依据乙方律师供应的法律看法、建议、方案所做出的确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有意或严峻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担当。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托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师应当依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状况。 4 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当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托付代理人。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当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状况及将来的工作安排。如有任何突发事务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刚好实行应急措施。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托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担当;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担当。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 无正值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与庭审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当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托付代理人的; 4 不胜任托付代理事项的; 5 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 6 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有意或严峻过失等失职行为而造成甲方干脆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担当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担当,但不超过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 甲方无正值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托付的代理事项时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样,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律所托付代理合同 律师托付代理篇四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就甲方与 货物损失赔偿纠纷一案,甲方现托付乙方作为代理人处理该案,乙方指派 律师为案件的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样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托付事项 1、代表甲方与 协商索赔事宜。 2、作为甲方的诉讼代理人,向 提起索赔诉讼。 其次条 托付权限 乙方的托付代理权限包括: 1、代为起诉、应诉; 2、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有关材料,申请证据保全和证据调查; 3、参加一、二审诉讼,并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恳求,进行和解和签订和解协议,参加调解; 4、代为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和(或)裁定提起上诉; 5、 代为对一审和(或)二审法院作出的任何吩咐和(或)裁定和(或)判决申请复议和(或)申请再审; 6、代为接收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 7、代为接受赔款; 8、代为处理与诉讼和执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其供应的资料、文件和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虚假陈述、疏漏陈述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对此均不担当任何责任。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供应足够的便利和帮助。 3、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足额、刚好支付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的律师费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作为甲方聘请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甲方服务,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刚好向甲方汇报案件处理的进展。 3.乙方应恪守职业准则,对于在处理本协议托付事项期间所获悉的甲方商业隐私,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4.乙方接受托付后,应对本协议托付事项全程负责。除非获得甲方许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5.协商和解或诉讼中和解、调解的金额,须经甲方确认,乙方才能与索赔人达成协议。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该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的三天内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处理所发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费用,如诉讼费、检验费、翻译费、公证认证费、证人(检验人)出庭费用等,由甲方担当支付。 3. 上述约定之律师费用,包括乙方律师在 内的差旅费和通讯费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确认,乙方律师为办案须要前往 外出差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于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发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 因履行该托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协商解决不成,提请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律所托付代理合同 律师托付代理篇五 托付单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与 的 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托付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诚恳信用原则,经协商一样,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托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 、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托付事项包括: 其次条 托付代理权限(详细详见授权托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刚好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状况,供应与托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协作乙方律师的工作。 2甲方清晰托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推断或决策;甲方依据乙方律师供应的法律看法、建议、方案所做出的确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有意或严峻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担当。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托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师应当依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状况。 4 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当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托付代理人。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当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状况及将来的工作安排。如有任何突发事务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刚好实行应急措施。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托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担当;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担当。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 无正值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与庭审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当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托付代理人的; 4 不胜任托付代理事项的; 5 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 6 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有意或严峻过失等失职行为而造成甲方干脆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担当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担当,但不超过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 甲方无正值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的工作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托付的代理事项时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样,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律所托付代理合同 律师托付代理篇六 托付人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 刑事辩护托付合同 ( )粤 律刑字第 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十楼1002室 邮编:510623 电话:020-220_666 传真:020-220_688 电邮: 甲方因 涉嫌 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的辩护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样,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托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托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当 的辩护人,进行下述程序的辩护工作(依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托付事项,“x”为非托付事项): 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询问; 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询问; 第一审诉讼的辩护; 其次审诉讼的辩护; 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 再审诉讼的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其次条 授权与指派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依据约定在“ ”内打“”或“x”;“” 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会见与询问;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出庭辩护; 申请回避; 代为进行和解;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代为控告、申诉;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2、乙方接受甲方托付,委派 律师作为 的辩护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作完成协助工作,但乙方更换辩护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照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供应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调查取证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供应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2、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律师接受托付后,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依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其供应法律询问或其他法律帮助; 假如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 人民检察院反映看法; 依据犯罪嫌疑人供应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 (2)乙方律师接受托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看法及对案情的叙述;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被告人供应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 (3)乙方律师接受托付后,在法院其次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及对案情的叙述;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或根据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支配,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看法。 (4)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值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5)依法尽职尽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看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6) 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商业隐私或个人隐私担当保密义务; (7)乙方接受甲方托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托付并为其辩护。 (8)乙方律师应刚好向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告托付法律事务的办理状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除外)。 (9)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2、甲方根据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依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 日内据实报销;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3、乙方律师办理托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担当: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4、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纳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纳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干脆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纳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采纳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乙方户名: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乙方开户行:广州市工行黄埔大道支行 乙方账户: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干脆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 5、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订正时止,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担当。 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拖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假如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视违约状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托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的;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律师已经起先工作而司法机关撤消案件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缘由,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 2、甲方无正值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托付代理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 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 3、本合同生效后,被告人撤回上诉、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缘由导致案件终结的。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托付后,如发觉托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供应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隐瞒事实,或者甲方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假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居处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为准)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供应的全部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刚好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担当。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的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特殊约定: 甲方: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理人: 承办律师: 日期: 日期: 律所托付代理合同 律师托付代理篇七 甲方(托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一案,托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仔细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素的状况下,按时参与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接着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恳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隐私、个人隐私,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当照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主动供应有关证据资料。乙方如发觉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状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依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小写:元)作为律师代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 六、(1)甲方托付事项: (2)托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约定的代理阶段终结时止。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承办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托付人须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律所托付代理合同 律师托付代理篇八 _因_纠纷一案,托付_律师事务所_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纠纷案的第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需仔细负责爱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需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供应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托付后,发觉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权限:(代理权限,在陈述事实、参与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恳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范围内,由托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六、依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方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乙方:_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_ 地址:_地址:_ 电话:_ 签订时间:_ 签订地点:_ 律所托付代理合同 律师托付代理篇九 甲方: 托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020) 传真:(020) e_mail: 乙方:广东 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020) 传真:(020) e_mail: 犯罪嫌疑,现案件已/或将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甲方情愿聘请乙方律师为 担当审查起诉 一审二审辩护人。 为此,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为 供应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刑事辩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托付 乙方接受甲方托付,指派 律师担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的辩护人。 甲方同意乙方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协作完成协助工作。 其次条 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甲方 因被 公安机关检察院指控有 1、真实、客观、全面对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供应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辩护费或调查取证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供应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接受托付后,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依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犯罪嫌疑人供应法律询问或者其他法律帮助; 假如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人民检察院反映看法; 依据犯罪嫌疑人供应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 2、乙方律师接受托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看法及对案情的叙述;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犯罪嫌疑人供应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 3、乙方律师接受托付后,在法院其次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会见上诉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及对案情的叙述;按时出庭,依法为上诉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亦可能根据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支配,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看法。 4、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值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5、依法尽职、尽责为甲方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甲方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看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商业隐私或甲方的个人隐私担当保密义务; 7、乙方接受甲方托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托付并为其辩护。 8、乙方律师应刚好向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告托付法律事务的办理状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除外)。 9、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第三条 律师费及工作费用 依据本案的详细状况和困难程度,见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托付辩护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担当: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广州市外(包括远郊区县)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及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第四条 支付时间、地点 律师费及工作费用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订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 如甲方对三个辩护阶段均托付乙方律师,则也可在每一辩护阶段启动三天内(审查起诉以案件移送检察院为启动、一审以收到公诉书为启动、二审以提出上诉为启动)分别付费。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以上收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并取得发票为收讫。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订正时止。 第五条 责任 假如乙方违约而不履行本协议,律师费、工作费用全额退还甲方;假如甲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律师费、工作费用不退还。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托付后,如发觉托付事项违法,托付人利用律师供应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隐瞒事实,或者托付人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为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师费、工作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裁定发回重审退回补充侦查撤回起诉)。 如系全程的托付,本合同一份有效,但托付书应当每个阶段分别签署。 第八条 其他特殊约定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假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人民法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壹份存卷,壹份交甲方,壹份由乙方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