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合作区11单元公共停车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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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11单元公共停车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
前海合作区11单元公共停车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立项编号:合同双方: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甲方)(乙方)工程名称:前海合作区11单元公共停车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签署日期:2016年 月 日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一条定义、语言和法律1.1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专用条款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委托人”是指委托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咨询人”是指承担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日”除特别指明外,是指日历天。合同中按日计算时间的,事件当日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日。时限最后一日的 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2 本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 具体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造价计价办法。L 3本合同适用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 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第二条双方的义务1咨询人的义务咨询人按协议书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实施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当委托人有要求时,应向委 托人提供与本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人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 合同咨询工作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当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务,保质、按时完成工程造价咨 询工作。委托人及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要求进行核对时,咨询人应在约定的时 间内给予书面答复或核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 资料。2. 2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工作,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当及时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委托人应当授权能胜任本项目的工作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委托人应按时向咨询人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第三条双方的权利1咨询人的权利咨询人在履行咨询工作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要求委托人补充资料。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工作有关的问题并进行核对。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询人的工作受到延误或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 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2. 2委托人的权利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根 据其自身判断或掌握证据证明或咨询人主管单位认定属实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 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四条双方的责任1委托人的责任按时提供咨询工作所需图纸及相关资料;按双方约定时间支付咨询服务费;在咨询人工作期间密切配合,提供工作方便。3. 2咨询人的责任按照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或审核造价文件;全过程向委托人提供专业的、 客观的造价咨询意见;委托的造价业务有保密要求时,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有关内容及资 料;协助委托人编制招标文件;派人参加委托人召开的招标答疑会;根据需要派人进行施工现场计量工作;按有关要求整理汇总预算、标底、结算资料,配合相关造价主管部门审核标底、竣工结 算及其它相关事宜。就本项目咨询服务内容提供专业、合格的咨询团队(详见附件),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 意,咨询人不得随意变更该咨询团队的成员。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咨询成员的,应事先 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其中作为咨询人代表的造价工程师应常驻深圳,并按 时参加委托方要求参加的各种会议。在未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咨询人不得转让或分包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咨 询工作。即使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也不应被视为免除咨询人根据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全部 责任和义务,咨询人仍应对其分包人或转包人工作向委托人负全责。第五条合同价及其支付1造价咨询服务费应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5.2委托人超过约定时间不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委托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咨询人支付 应付费的同期贷款利息。5. 3委托人如果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的项目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向咨 询人提出。6. 4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第六条咨询人工作内容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完成造价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造价咨询工作:7. 1方案设计阶段(估算阶段)(1)根据方案设计中标的方案设计编制投资估算。(2)对中标方案设计深化提出各专业成本建议。(3)在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根据设计提出的不同技术方案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交各方案 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提出成本优化建议。(4)根据项目的性质及方案设计资料,提供应聘请的专业顾问建议。(5)根据确定的深化方案调整项目的投资估算。(6)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初步合约规划、资金使用计划。(7)编制方案设计阶段的目标成本。(8)根据方案设计图纸单独编制08地块附近的跨街天桥及12地块附近的跨街连廊的投资估算。6.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概算及施工图总预算阶段)(1)根据目标成本,负责监督设计单位实施限额设计。(2)根据目标成本对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设备提出成本优化建议及预警,并与设计单位协调 沟通,跟进优化建议落实情况。(3)编制概算,细化到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提交具体的造价指标分析,协助概算报批;做概算与 目标成本差异比较分析,组织招标人、设计单位召开概算讨论会议。(4)组织招标人、设计单位一起优化概算,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比选,或根据目标成本提出方案 建议,使设计、技术及经济能有效结合。(5)根据设计的调整,及时动态地调整概算。(6)根据项目的整体开发周期要求,结合设计进度,协助招标人编制项目合同架构系统、与招标 人就合同架构系统进行讨论、向设计单位介绍合同架构系统,要求设计成果及技术要求文件能与 合同架构安排相互吻合。(7)根据合同架构确定的概算,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工期进度安排,编制现金流量计划。(8)编制施工图总预算,提交具体的造价指标分析,协助施工图总预算报批,并对预算和概算进 行对比分析,建立项目全过程动态投资控制台账。6.3招标阶段:(1)编制详细的招标方案,根据项目特点,就招标形式、招标程序、各个工程的界面划分、合同 形式、合同条款、投标单位的选择及合同管理模式提供建议,并提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供业 主考虑。(2)与委托人、设计单位讨论确定招标工程的详细范围、内容及界面,针对各专业工程的不同特 点,提供最佳的招标策划方案,包括工程范围、工程界面、招标形式、合同形式、评标办法等内 容,并提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3)协助委托人编制招标文件,按要求的时间,及时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招标控制价、提供招 标控制价公示所需文件,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及材料设备清单,将招标控制价与目标成本做比 较,如超出目标成本,找到问题所在,报告委托人并组织设计单位优化设计;优化后不能满足目 标成本的组织委托人调整目标成本。配合委托人的发标、答疑、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分析、 答辩、定标等工作。(4)组织委托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品牌的选择,对招标材料样板选定提出成本建议, 根据目标成本提出应该优化的材料设备品牌档次。(5)对于委托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组织委托人编制招标文件、材料设备采购清单,通过材料设备 的市场询价编制材料设备预算,确定招标控制价,并对超出目标成本的材料设备提出优化建议。(6)协助委托人发标,参与开标,负责组织商务标清标,复核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并提出造价 分析报告。(7)提供合同商务谈判要点,协助委托人商务谈判。(8)负责中标通知书的编制、合同文件的编制、复印、装订及装订完成后的复核工作,并协助完 成合同签署工作。(9)根据委托人需要,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或合同签署完成后,由咨询人向合同各签署方、监理 等相关单位进行最终合同文件与工程量清单交底,陈述合同构成、各方权责、合同风险、需关注 条款,以及清单构成、需关注项目、暂定量项目、暂定款项目、暂定物料单价项目等内容,使各 方对合同文件有深入了解。6.4施工阶段:(1)定期编制投资控制形象进度表,定期更新资金计划,建立项目全过程动态投资控制台账并负 责录入委托人内部的信息系统。(2)按施工进度,每月到工地现场评估已完成工程量,并提供期中付款建议。(3)与设计团队、设计顾问紧密合作,负责工程变更的管理工作。参与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计 量、计价复核工作,及时按委托人要求编制工程变更估算、审核工程变更预算、现场签证金额及 协助委托人对新增主材设备认价工作。(4)根据委托人安排到工地现场,参与项目外出考察,参与解决工程造价有关事宜,主动、及时 地发现并向委托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造价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建议。(5)协助委托人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和工期索赔申请,对索赔的理由、依据、合理性进行审 核后提供专业审核意见及报告,并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进行谈判。协助委托人及时整理及提出 反索赔申请,包括索赔依据和计算方法等。(6)参与工地例会,当场做合同的澄清,参与顾问会议、有关工程造价及合同执行的工程会议及 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会议。(7)定期召开造价例会,解决造价相关问题。(8)定期编制造价报告,进行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内容包括每一个合同的目标成本、合同价、 至当月的变更汇总价、暂定价款调整额、至当月累计已付款项等内容,并汇总计算本项目预计最 终结算金额。当预计将出现超出目标成本时,及时提出适当的建议。(9)审核所有保险、保函内容以确保符合合同要求。6. 5结算阶段:(1)负责结算管理工作,编制项目结算书,结算书需经咨询人的经办人、复核人和项目经理签字 并加盖咨询人的单位公章,负责准备报送政府造价主管部门的相关结算资料,并协助完成结算审 核工作。(2)以工程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变更指令等为依据,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结算进行全方位、 分阶段的跟踪审核。(3)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采用暂定数量项目或暂定价的,应在设计单位发出第 一版经审查合格的详细施工图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量的重新量度工作及确定最终的变更 金额,包括与承包商进行核对及达成一致意见。(4)对本项目在工程竣工后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整改方案所涉及的工程费用项目,依据合同文件 或市场价格提供评估咨询服务。(5)结算完成后,负责经济技术指标分析。(6)项目所有工程结算完毕后,出具项目投资控制总结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履约情况自我评价、 投资控制情况汇报、造价指标分析、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协助办理项目决算工作。6.6其他任务:(1)咨询顾问的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境外设计单位、各专业设计顾问、工程建设监理、勘探、 国内设计院、图纸审查、园林景观、艺术品设计、室内装饰、外立面灯光、项目VI设计等顾问合 同的招标工作、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管理服务及结算工作,及参与设计审图并提出造价相关的意 见等。(2)市场调研:根据项目的需要,及时进行市场调研工作,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对本地有关造价的法律环境进行调研,包括对地方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各种法令、条例及可能 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调研;b.工程造价行情调研,包括向本地施工单位及供应商的询价、了解同类工程造价水平、材料及劳 务市场的价格;c.其他本项目所需的咨询服务。(3)资料整理:及时进行相关合同资料收集和整理,并负责录入委托人内部系统。具体详见附件4:造价咨询公司服务内容。第七条违约责任委托人、咨询人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按专用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八条知识产权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的以上各阶段所有成果及最终成果(包括书面文件及电子文件)的知 识产权均属于委托人所有,对此,咨询人不存在任何异议或争议。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 意,咨询人不得复制或出版,且不得用作本合同目的之外的用途。如咨询人由于在工程造 价咨询中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版权、设计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 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都应由咨询人承担。此外,咨询人还应承担由此导致委托 人相关的经济赔偿、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及其它开支、费用。第九条履约评价为了促进咨询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投资效益,规范履约行为,委托人对咨询人进行履约 评价。第十条考察、奖励10. 1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事先书 面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10. 2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本咨询工作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 的本咨询工作范围以外,经委托人同意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10. 3咨询人在本咨询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纳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 按专用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10.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本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咨 询工作有关的任何报酬。10. 5咨询人不得参与对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协 商不成,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 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2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提前以日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 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12.3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 有效。12.4 因政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前海管理局的政策文件调整)导致本项目被终止的,本合 同相应终止,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按乙方已完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12.5 委托人和咨询人履行完毕本合同全部义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合同约定的咨询 工作文件,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费后,除本合同保密条款继续生效, 本合同即告终止。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一条定义、语言和法律1.1下列名词和用语,具有如下含义:委托人是指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O咨询人是(4) “时间”均是指北京时间。“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6) “书面通知”除另有规定外,在本合同中所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或发布的任何 通知,或予以批准、确认、认证,或表示同意、否定,或做出决定、任命,或提出要求和 意见等均应是书面(仅限于书面文件)的,都不应被无理由扣压或拖延。收件方应在回执 上签署姓名和签收时间。第二条双方义务1咨询人的义务咨询人指派造价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咨询业务,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代表。造价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职称: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号: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造价工程师的权限:咨询人应在委托人及第三人提出与本工程有关的问题后日内做出书面答复或核对意 见。本合同需要咨询人保密的资料内容预算价、结算价、合同文件、图纸等文件资料保密时限:本合同有效期间以及本合同终止后五年。根据本项目造价咨询的具体要求,咨询人应:派3名造价工程师组成委托人造价咨询专家库,负责材料、设备价格、分部分项综合 单价合理性的审查工作,或接受委托人委托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配合委托人对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履约评价,并出具书面的评价意见;根据委托人安排,配合对设计、监理单位进行绩效评价,由于设计或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承包人工作量增加的,需及时提交书面的绩效意见;需要分标段拆分的项目,咨询人的项目牵头单位必须负责制定项目统一的计价计量规则、 标段界面划分等牵头协调工作。造价咨询文件的质量要求: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齐全,分类清楚,不得漏项,招标控制价等价格合理;工程量计算准确,准确率在红%以上(包含 红);设备工程量准确率在织以上(包含邺);主要材料设备计价准确,无原则性失误;结算造价与政府造价主管部门/审计机构审定价,相差应小于3% (不含3%);造价文件必须文字清晰整齐,必须有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盖注册章、咨询人的法定代表 人签字盖章,并盖咨询人公章;项目实际结算总造价应控制在批复目标成本内。以上质量要求不应当影响双方的特别约定,即造价文件最终通过委托人或政府部门的批准 确认,方为符合质量要求。2.2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和提供资料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2。委托人授权的代表。委托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委托人代表权限:第三条双方的权利1咨询人的权利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咨询人增加了额外工作内容的造价咨询服务费支付:咨询人应在发 生额外工作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经委托人书面认可的,可以相应顺延延误的工作时间 并支付额外增加工作内容的造价咨询服务费。就额外工作部分的造价咨询服务费将由委托 人和咨询人另行协商确定。额外工作内容:在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外,且在执行前经委托人事先书面确认的 工作内容。第四条双方的责任1咨询人的责任(1)咨询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应按专用条款 第七条 执行。若不 属于专用条款 第七条 约定的情形,则咨询人应全额赔偿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补偿委托人因此导致委托人如下各项费用 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及 其他开支、费用。(3)咨询人调高招标控制价、预算必须有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否则由咨询人承担全部责任; (4)咨询人拟派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提前征得委托人同意,否则按专用条款 第七条相关约定执行。(5)咨询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经委托人认可,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必须具有国企投资 工程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工作经验,且必须做到:完全了解该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情况;直 接与委托人联系;按时参加工程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照专用条款基七条相关约定执 行。(6)咨询人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若与本项目承包人的员工有亲属关系的,必须主动提出 回避,若被委托人发现,将记入不良履约行为记录,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由咨询人全额 承担。2. 2委托人的责任:(1)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的责任: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第五条合同价款及其支付1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其 中85%为基本费用,15%为履约评价费用。5. 2除另有约定外,上述造价咨询服务费已经包含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所需的人工费、邮递费、通讯费、文件编印费、来回本项目的交通费、管理费、禾U润、第一部分 协议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条工程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条合同价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条咨询人工作时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条咨询人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条咨询人义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条委托人义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条合同订立、生效、终止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条合同份数与备案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条定义、语言和法律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条双方的义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条双方的权利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条双方的责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条合同价及其支付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条咨询人工作内容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条违约责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条知识产权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条履约评价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条考察、奖励错误!未定义书签。 应委托人要求需要到除深圳市以外地区城市考察之差旅费(咨询人仅需负责咨询人自身人 员的差旅费)等费用及税费。5. 3基本费用支付方式:5.3 . 1合同签订且施工总承包招标完成(或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14个工作日内,可向 委托人以书面形式申请支付合同暂定价中咨询服务费基本费用的30 %;本阶段履约评价费 比例为50%o.2全部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以项目初验为准)后的14个 工作日内,可向委托人以 书面形式申请支付咨询服务费基本费用的30 % (即累计付至60 %)o5. 3. 3本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含咨询服务费结算价)经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造价主管部门) 审定后且完成所有履约评价后的14个 工作日内,可向委托人以书面形式申请支付咨询服 务费结算价的100 % (含履约评价费余款50%)。5. 3.4履约评价费用按主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约定支付。第七条违约责任1委托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图纸、相关资料,咨询人提交造价文件的时间可以相应顺延。7.2在工程量清单中,咨询人每漏一项人民币j_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人 民币民00元。7. 3咨询人应确保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每项工程量计算准确率达到"以上(含近)。如其中 单项造价人民币L万元以上一项或一项以上工程量准确率在瓯%叱%之间,咨询人承担违 约金的金额为:相应项目误差部分造价的旦%;如准确率在瓯%以下,咨询人承担违约金的 金额为:相应项目误差部分造价的10 %。7. 4咨询人结算造价比审计机构/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审定价超过3%,承担违约金的金额为: 超过部分造价的Q%;7. 5咨询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交造价文件,每延误一日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若逾期 超过10日,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咨询人除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返还已收取 的全部费用。7. 6咨询人未按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合同所要求标准和质量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不 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规范及技术标准、换算不合理(套用计价标准及子目存在问题等)、特 征描述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未按约定费率计价等,则咨询人除自费返工提交 外,还须向委托人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违约金。咨询人连续3次返工仍不能达到合同或委托人要求的标准和质量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 同,咨询人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返还收取的全部费用。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委托人有权继续追偿。7. 7若咨询人泄露委托人要求保密内容和资料,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咨询人应向委托人 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委托人实际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继续向 咨询人追偿。若触犯法律的,咨询人应另行承担法律责任。7.8由于咨询人计算漏项、错项等原因造成项目实际结算总造价超批复目标成本,咨询人应 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7. 9如咨询人未经委托人同意,私自更换本合同附件中约定咨询团队成员的,则咨询人应向 委托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更换咨询人代表的造价工程师的,支付人民币5万元/人的违约金;更换其他咨询成 员的,支付人民币2万元/人的违约金。若咨询人代表无故缺席且无代表参加委托人要求咨询人参加的会议的,咨询人按人民币 1万元/次支付违约金。累积缺席之次以上(包含工次),咨询人应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业的违约金,同时,委 托人有权解除合同。7. 10委托人有权在应付给咨询人的费用中直接扣除前述违约金,不足扣除的,委托人有权 继续向咨询人全额追偿。第九条履约评价9. 1为保证本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高效的完成,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对咨询人进行履约 评价,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3。9. 2履约评价费用部分按以下约定支付:(1) .履约评价参照前海控股设计、造价咨询合同履约评价暂行办法。履约评价费用占合 同暂定总价的10%,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分为四种结果,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委托人支付履约评价费用的100%;履约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委托人支付履约评价费用的80%;履约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委托人支付履约评价费用的60%;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委托人不支付履约评价费用。因履约评价结果未达到优秀而扣减的履约评价费用,结算时从合同总价中扣除。(2)委托人对咨询人按照咨询服务费支付阶段(支付余款阶段除外)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 价费用根据履约评价结果与该阶段咨询服务费基本费用一起支付。(3)在履约评价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委托人将对该项目的负责人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给予不 良行为记录,拒绝其今后为委托人服务。咨询人应在每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委托人提出履约评价申请和付款申请,经委托人审查 无误、签署同意并在收到咨询人应提交相应金额的正式专用发票后安排付款。若因委托人 付款审批影响支付进度,咨询人予以认可,并不得就此向委托人索赔。在此之前,咨询人 应提供专用账户报委托人备案,以便合同费用的及时支付。9. 3在造价履约评价中被评为不合格项目的,委托人有权拒绝咨询人参加下一次的咨询项目 投标,并对咨询人该项目的负责人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拒绝其今后为 委托人服务。10. 4咨询人须安排履约评价费用中至少独%的金额作为奖金发放给咨询人项目组成员,同时 咨询人须将奖金发放纪录提交委托人备查。第十条奖励3咨询人在本咨询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委托人采纳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 酌情给予咨询人适当奖励。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同意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中心进行调 解。调解成功的,各方同意将和解协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请求依照仲裁规则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 制作成裁决书。在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双方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部分补充条款1、对咨询单位提供驻项目现场服务的要求:(1)委托人需要驻场服务时,咨询单位必须委派至少1名项目组成员驻项目现场服务,以满足项 目进度要求,直至完成全部工作内容。(2)委托人提供办公场地并进行出勤考核,未经委托人同意,咨询单位驻场人员不得擅自缺岗。2、咨询单位团队的要求(1)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团队不得少于7人,咨询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人员。项目负 责人必须全程参与项目,咨询单位的成果文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发出。(2)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团队经委托人认可后,不可更换,如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须经委托人同意后才能更换,更换后的人选须得到委托人的同意。3、委托人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可能会因工程的实际情况、具体事项等而要求咨询人提 前完成,对此咨询人应全力配合,不得因此向委托人提出额外费用补偿的要求。第五部分附件附件1咨询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造价咨询人员名单姓名专业分工职位执业/岗位证书号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资料交结单委托人:咨询人:工程名称:项目类别:委托人于年 月日将下列资料交给咨询人。序号资料名称份数序号资料名称份数1图纸1份2工程变更资料1份3其他与造价咨 询服务工作的 相关文件1份委托人经办人:咨询人经办人:咨询人于年月一日结束项目审核,将上列资料一并交还给委托人。委托人经办人: 咨询人经办人:附件3造价咨询合同履约评价表序号分项内容总分评价标准得分说明人员配备201人员配置要求10优秀:人员配置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要求稳定; 良好:人员配置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比较稳定; 合格:人员配置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且各专业人员基本稳定; 不合格:人员配置不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各专业人员不够稳定。2项目人员要求10优秀:项目人员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水平;良好:项目人员具有高度责任心、比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比较专业的业务水平; 合格:项目人员具有高度责任心、基本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基本专业的业务水平; 不合格:项目人员不固定或项目人员不具有高度责任心、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的业务 水平。履约质量403概算或施工图 总预算编制质 量1()优秀:概算或施工图总预算的编制全面、系统、准确、认真;良好:概算或施工图总预算的编制比较全面、系统、准确、认真; 合格:概算或施工图总预算的编制基本全面、系统、准确、认真; 不合格:概算或施工图总预算的编制不全面、不系统、不准确、不认真。4标底控制价的 编制或审核质 量10优秀:标底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全面、系统、准确、认真; 良好:标底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比较全面、系统、准确、认真; 合格:标底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基本全面、系统、准确、认真; 不合格:标底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不全面、不系统、不准确、不认真。5施工过程造价控制10优秀:能按合同要求复核计量支付申请、工程变更、现场签证,认真编制投资控制形象进度 表,及时、主动地发现并向发包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并提出相关改善建议; 良好:基本能按合同要求复核计量支付申请、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比较认真地编制投资控 制形象进度表,能够比较及时、主动地发现并向发包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并提出 相关改善建议;合格:基本能按合同要求复核计量支付申请、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基本认真地编制投资控 制形象进度表,不能及时、主动地发现并向发包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并提出相关 改善建议;不合格:不能按合同要求复核计量支付申请、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不认真地编制投资控制 形象进度表,不能及时、主动地发现并向发包人汇报任何可能影响成本的事项并提出相关改 善建议。6结算的编制或 审核质量10优秀:结算造价的编制或审核全面、系统、准确、认真;良好:结算造价的编制或审核比较全面、系统、准确、认真;合格:结算造价的编制或审核基本全面、系统、准确、认真; 不合格:结算造价的编制或审核不全面、不系统、不准确、不认真。履约时间107工作时间1()优秀:能够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良好:能够比较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合格:能够基本及时地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 不合格:不能够及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各阶段的工作。四履约配合308配合情况10优秀:项目负责人能够认真主动地按合同要求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派人参加招标 答疑会、积极配合专业审计局审计工作、结算完成后主动地协助本署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 认真地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良好:项目负责人能够比较认真主动地按合同要求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派人参加 招标答疑会、比较积极配合专业审计局审计工作、结算完成后比较主动地协助本署进行经济 技术指标分析、比较认真地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合格:项目负责人基本能够认真主动地按合同要求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派人参加 招标答疑会、配合专业审计局审计工作、结算完成后基本主动地协助本署进行经济技术指标分析、基本认真地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不合格:项目负责人不能够认真主动地按合同要求到工地现场解决有关造价事宜、派人参加 招标答疑会、不积极配合专业审计局审计工作、结算完成后不够主动地协助本署进行经济技 术指标分析、不能认真地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它工程造价咨询工作。9保密工作10优秀:委托的造价业务有保密要求时能够严格保密;不合格:委托的造价业务有保密要求时不能够严格保密。10诚信情况10优秀:无串通施工、监理等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 不合格:有串通施工、监理等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合计100五评价等级优秀:得分率90%以上(含90%); 良好:得分率在80%-90%之间(含80%) 合格:得分率在60%-80%之间(含60%); 不合格:得分率在60%以下(不含60%)。得分率二(实 际得分数/本 项目应得满 分数)*100%八履约总评价1 .工程目前所处阶段(已签定的合同):2 .评价结果:签字评价小组成员:负责人(置业开发事业部):附件4造价咨询公司服务内容序号工作项目造价咨询应完成的工作内容业主配合事项工作时间成果要求方案设计阶段1.1根据中标的方案设计编制 投资估算根据中标的方案设计编制投资估算提供中标方案收到中标方案后15个 工作日内估算须按单位工程进行分解,提供估算指标类 似项目案例或计算公式,包括提供项目业态组 合所含各类型业态类似案例及方案设计阶段 成本指标,要求各业态案例不少于三个。出具 估算报告1.2中标方案的成本建议对中标方案设计深化提出各专业成本建议,供 方案深化设计参考提供中标方案收到中标方案后5个工 作日内编制成本建议报告,并向业主专项汇报1.3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本分析 报告在方案深化设计阶段,根据设计提出的不同技 术方案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提交各方案 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提出成本优化建议提供方案设计资料,提供 审核意见收到不同技术方案设 计资料5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同方案的成本分析比较,提出方案建 议,并出具建议报告1.4根据项目的性质及方案设 计资料,提供应聘请的专 业顾问建议1.提供业主应聘请的顾问建议2.对设计及顾 问合同中与造价相关的工作界面及与造价顾 问之间的配合事项,提出建议1 .提供方案设计资料2 .提供设计及顾问合同的 初稿1.收到方案设计资料5 个工作日内2.收到业 主提供的合同资料15 个工作日内1 .编制聘请顾问的建议报告,并根据项目特点 对各顾问聘请原因及顾问费用做出详细说明2 .对设计及顾问合同中与造价相关的工作界 面及与造价顾问之间的配合事项,提出建议1.5根据确定的深化方案设计 调整项目的投资估算根据确定的深化方案设计编制项目投资估算, 作为项目的目标成本提供通过审核的方案设计 资料1.收到方案设计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估算须按单位工程进行分解,提供估算指标类 似项目案例或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