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扬州市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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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市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docx
2023年扬州市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 部署,全面完成2023年扬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各 项改革任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 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导向,聚焦为农业农村市场 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对标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一流 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 推进打造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竞争有序、服务高效的农业农 村营商环境,助力农业稳产保供、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固安二、主要任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1、做好涉农审批事项下放承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 村“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主动做好 省政府下放涉农政务服务事项的衔接落实,做好事项对应取消、 下放、承接及调整管理方式等工作,动态调整并发布农业农村 权力事项清单,新承接事项及时入驻农业农村窗口办理。2、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严格执行省农业农村厅 政务服务“一网通力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省厅行 政权力透明运行系统,做到“一入口、好办事、管全程”,线上 好办、易办,线下异地办、就近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行 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通过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 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规范涉农行政审批工作。3、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以为农业企业、农民群众办好 “一件事”为目标,整合事项、再造流程、共享信息,逐步形成 并推广“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告知、一次反馈” 的办理模式。从规范相关标准以及加强电子证照、电子签名应 用等方面入手,推动“开动物诊所一件事”改革线上全流程办理。4、着力推进“跨域通办”业务便捷化。加快推进涉农审批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长三角通办”“扬城通办”,强化信息共 享、业务协同。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提高拖拉机、收割机驾 驶证和行驶证高频事项“省内通办”服务质量,进一步简化业务 办理流程、精简材料,加强工作宣传引导,提高行政审批人员 业务能力。(二)持续推进招投标领域项目管理1、推进信息化在招标领域的应用。推进全流程“不见面交 易”项目,实现招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文件在线上传、在线评标 评审和不见面开标。农业工程招投标项目按相关要求应进必进 电子化交易系统,招投标交易数据按规范要求在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应传尽传、全量归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将 抽查对象、比例、频次及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2、依法开展招投标、投标保证金退还。建立面向市场主体 的统一交易规则,不得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无依据或 强制服务收费等情况。允许现金、支票、保函多种形式缴纳投 标保证金,推广投标电子保函应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 强农业工程投标保证金清退管理的通知,按照规定时间退还 投标保证金。3、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交易系统建立在线异议功能, 按程序处理在线异议、投诉、转办等相关工作。主管部门在线 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网上公开。建立 农业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和市场主体意见建议 征集机制。(三)大力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水平1、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 法监管方式创新,将轻罚免罚制度实施范围扩大到农药、种子、 饲料、水产苗种、农产品质量、兽药、农机等农业行业管理各 个方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宽柔性行政执法监管范 围,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 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2、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出台扬州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双随机抽查计 划表。按照整合力量、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大全市农业农村 系统市县联动执法力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将农作物种子、农药生产执法检查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加大与市场监督、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次数。3、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对生鲜乳 准运证明核发、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证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继续实行告知 承诺制,做到信用核查符合条件的“承诺即办”。开展农资经营 领域信用评价探索,按照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 立失信主体纠错机制,积极推动涉农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四)全力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落实1、建立涉农惠企政策直达机制。推动涉及农业农村市场主 体的各类惠企政策在“苏企通”“易申报”平台应归尽归。对于无需 申报的涉农惠企政策,逐项明确政策名称、政策内容、政策依 据、适用对象等内容,形成“免申即享”清单。对确需申报的涉 农惠企政策,开展政策解读、政策图解、事项配置,及时编制 发布办事指南,方便农业企业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办理。2、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凡涉及农业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制度性文件、其他政策 性文件、农业农村招投标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 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审查的一律不得出台。建 立健全农业产业政策公平竞争后评估制度,及时修订、废止、 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3、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在制定涉企政策过程中,通过实地 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 合作社等涉农市场主体政策需求。发挥好市重点企业政务服务专员的桥梁纽带作用,聚焦解决涉农企业难点堵点问题助推企 业发展,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 局重要议事日程,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责任人,要主动作为、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依照本实施 意见提出的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分解任务,细化责任, 精心组织实施。(二)坚持问题导向。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梳理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问题疏解机制,转换 工作思维,以群众和企业需求为改革方向,以疏解群众和企业 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和堵点问题为具体改革内容,采取积极 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外宣传 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 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媒体宣传等形式,跟踪报 道我市农业农村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