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实施方案.docx
福建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 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及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障油茶生产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2)99号)等文件要求,根据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 1060-202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报批稿)、林地分等定级技 术规范(T/CREVA3101-2021 )和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 (T/CREVA3102-2021)等技术规程和标准,为做好园、林、草地 分等定级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与任务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 图,辅以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数据,依据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 统筹试点和现有工作成果,采取“统一部署、示范先行、国家指 导、地方推进”的工作模式,开展全省园、林、草地分等工作。二、实施步骤与进度安排(一)前期准备(2022年4-5月)1.工作组织与安排省厅组建工作专班,由省厅利用处牵头,统筹部署全省园林 草地分等工作。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承担省级技术指导工作,并负责省级分等成果的审核平衡汇总。设区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所辖县(市)分等工作,相应成立工作专班, 优化工作流程,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县级自然资源行政 主管部门根据设区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相应开展工作。2.收集和分析、林、草地图斑和分布情况省级技术指导单位根据相关规程要求,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 调查成果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分析掌握全省园林草 地图斑面积和分布情况,确定本次园林草地分等的对象与范围。3.林草综合监测成果、土壤调查数据、气象数据等基础资料获取情况以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主体,积极对接林业、气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获取园林草地分等工作相关基础资料。其 中,对接林业部门获取与三调融合的最新林草综合监测成果,对 接气象部门获取各气象站点近30年相关观测数据,对接农业农 村部门获得土壤二普成果,由自然资源相关主管部门提供2020 年国土资源变更调查成果、坡度数据等。(二)编制提交实施方案(2022年5月底前)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福建省园、林、草地分等工作实施 方案,5月底报部利用司。(三)报审技术方案(2022年5-6月)参照示范省技术方案内容,总结技术要点,结合自然资源 分等定级通则及相关技术规范,明确技术路线,细化技术流程, 编制完成适宜我省的园林草地分等技术方案,6月底前报部审核, 预计7月中旬正式下发市(县)。(四)组织培训与宣传(2022年6-10月)根据全国培训情况和相关工作推进需要,分阶段开展工作培 训,预计6-7月安排全省园林草地分等工作技术培训会。(五)外业补充调查(2022年6T0月)根据报部审定后的技术方案,对基础数据资料不能满足分等 工作要求或需要对资料进行准确性校核的,说明外业补充调查内 容,设计具体调查方案。市(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 织技术人员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六)数据核验与测算(2022年6T0月)按照部审核同意的技术方案,市(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 门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数据采集、数据整理、数据核验、分析测算 工作,并按照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汇交指引,形 成各县(市)园、林、草地分等成果数据库。市级自然资源行政 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分等成果进行初步审核汇总。(七)初步成果校验(2022年10-12月)按照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质检核查规则,省 厅对全省园、林、草地分等成果质量进行全面自检,以确保成果 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具体检查内容包括:L检查成果是否齐全、完整;2 .对照部下发的全国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汇交指 引等要求,利用相关GIS软件检查数据成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3 .采用内业检查和外业核实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全国园地 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数据质检核查规则等要求,随机抽取不低于 5%的分等单元进行内业检验,并对抽检单元中不少于1%的分等 单元进行外业核查,确保分等成果属性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八)成果汇交入库,形成工作报告报部(2022年10-12 月)省厅负责对审核验收后的县级分等成果进行汇交入库,并分 别形成福建省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成果汇总报告报部。(九)配合部开展抽检和核查(2022年12月-2023年3月)根据部工作安排,配合部对我省园林草地分等汇交成果开展 抽检和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相应进行整改。三、主要技术路线(一)确定分等区域所在全国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分区按照全国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分区划分,根据TD/T1060附录A划分方式,福建省划分为HI亚热带湿润区。在分等工作开展中, 对省内自然条件差异较大的区域,可考虑细分为二级区,细分为 二级区的,应明确二级区确定的依据和范围。(二)确定分等单元和编制分等工作底图园林草地分等均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采 用图斑法划分分等单元,即分等单元为国土变更调查的园地、林 地、草地图斑(如有必要,可在国土变更调查图斑基础上进行细 化,分等单元面积总和应与国土变更调查图斑面积保持一致), 其中园地分等应按照园地二级地类开展(其他园地中油茶应单独 备注),林地(其中种植油茶的应单独备注),草地分等原则上按 照一级地类开展。分等工作底图应包括园林草地图斑、编号、地 类、面积等信息,工作底图比例尺应与国土变更调查精度保持一 致。(三)确定分等指标体系和指标分值园林草地分等指标体系均包括因素层和因子层。园地、林地 分等指标体系主要考虑自然因素,包括气候因子、土壤因子、地 形因子和水文因子,草地分等指标体系主要考虑自然因素、资源 因素和生态因素,包括气候因子、地形因子、土壤因子、资源因 子和生态因子。园林草地分等指标体系均包括必选指标和备选指 标,原则上必选指标应全部纳入分等指标体系,备选指标可根据 实际情况酌情纳入分等指标体系。园林草地分等指标在全国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一级分区的等 级划分标准及其分值参见(TD/T1060-2021 )等规程要求。园地 中的其他园地分等指标等级划分标准及其分值,应结合主要作物 类型自行确定。(四)确定分等指标权重采用特尔斐法、层次分析法、因素成对比较法等方法确定各 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即权重值。园林草地分等因子权重之和等于 lo园林草地分等指标权重区间应符合园地分等定级规程(报 批稿)、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T/CREVA3101-2021)和草地分 等定级技术规范(T/CREVA3102-2021)等技术规程和标准。(五)计算分等单元分值采用多因素加权求和法计算各分等单元分值。(六)单元分值的抽检、调整与确定对初步确定的分等单元分值,通过总体分析和抽样调查的方 法进行校验,调整确定单元分值。1 .单元分值抽检:对初步确定的分等单元分值,通过总体分 析和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校验。2 .单元分值的调整与确定:园林草地分等单元分值的高低应 与园林草地自然质量相对优劣的对应关系基本一致。对不合格的 分等单元,按照实测情况和分等工作程序重新计算分等单元分值, 将该分值确定为最终结果。详细记录调整过程,并与原有计算资 料一并整理,归入档案。(七)等别初步划分根据分等单元分值,采用等间距法进行园林草地等别初步划 分,采用等别划分方案进行林草地等别初步划分。通过总体分析和抽样调查对初步划分的等别进行校验与调整,最终确定分等结 果。本次林地分等成果应与2021年全省林地分等试点工作成果 进行衔接对比,对本轮分等成果主要更新内容及两轮分等成果对 比情况进行相应分析。四、主要工作成果(一)数据成果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数据库、分等结果面积汇总表、其他 相关成果数据表等。(二)报告成果文字成果主要包括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1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报告:包括园林草地分等工 作目的、任务、工作依据、人员组成、工作进度、资料收集与整 理、技术运用、经费开支、经验教训、问题与对策、分等成果应 用建议等。2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技术报告:包括园林草地分等对象 所在区域的自然概况、分区情况、分等技术方法、分等结果及其 分析、分等成果应用分析等。(三)图件成果包括园林草地等别分布图等,图件成果比例尺应与国土变更 调查底图一致。(四)基础资料汇编成果包括原始数据与资料;中间成果资料,主要包括补充调查、 指标权重确定等过程性资料;相关工作文件、技术文件等。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园林草地资源分等工作是自然资源国 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的重要 支撑。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细化实施方案, 明确工作任务,统筹人员和技术力量,做好工作保障,落实工作 经费。省厅将根据部培训开展情况及我省工作实际需要,组织省 级技术指导单位不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协助解决技术 问题,不定期开展工作督导,推进工作。(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分 等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确 定技术队伍、分阶段开展工作。原则上以县级为主体,鼓励有条 件的地区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开展;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 院负责分等工作技术支撑和数据成果核验,确保分等工作的合规、 科学、合理,并负责分等成果的省级汇总。省厅利用处负责分等 工作的总体调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三)加强质量控制。建立成果核查机制,加强质量控制, 落实质量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可核查。加强数据管理, 严格执行保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对基础资料不能满足工作 质量要求的,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开 展外业调查进行补充与核实,仍有困难的,通过拓展资料获取途 径(开源数据)、专家咨询、数据解析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