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考点《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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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考点《民法》(2023年版).docx
综合素质考点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强化练习:1、多选题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 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 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D :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参考答案:BD本题解释:【答案】BDo解析: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 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 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 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 有部分。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 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 公司的违约责任。2、单选题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 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 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 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 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 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 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 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 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耍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 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 为Co21、单选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 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 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A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B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C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5万元D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 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由此可见,二者不可 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本题可作以下分析:(1)若选择定金罚则,则乙应双倍返还定金,即10万元;(2)若选择违约金,则为约定的违约金8万元,同时由于是乙违约,所以必须 返还定金5万元给甲,这样甲共获得13万元,大于定金罚则的10万元,能获 得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也能得到法院支持,故C正确。(3)禁止“并用式”选择,即甲不能要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另加定金罚则 的10万元,总共18万元。故D项错误。本题难点在于(2),选择了违约金责任后,原定金收受方还要将定金原价返 还,“8万+5万”之意不是违约金与定金罚则并用,而是只适用违约责任。本 题答案为Co22、单选题小女孩甲1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 :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 :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 :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 :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 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而本题中不 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 损害有过错。23、单选题 由于某化肥厂长期排污,该地域内两个村庄几年来多人患有罕见的严重疾病,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受害村民有权对该厂提起民事诉讼B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C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实行公平责任原则D :本案由化肥厂承担其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A项正确,受害村民可以提起侵权民事诉讼。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 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B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5条规定,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 任,C错误。在举证责任上,无过错责任要求由侵权方就排污行为和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 系承担证明责任。D正确。24、单选题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A :应由某修路队承担B :应由王某承担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 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25、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中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 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 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 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o26、单选题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oA :诚实信用原则 B :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解析】根据题干中的关键字眼“完全的意志的自由”和“自主”,可看出这 体现的是民事活动自愿原则。答案选Bo本题相关知识点:诚实信用原则,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缔约时,诚实并不 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法规定该原则,使法院在审理具体案 件中,能主动干预民事活动,调整当事人利益摩擦,使民事法律关系符合正义 的要求。民事活动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 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主体地位平等原则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 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7、单选题甲在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 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A :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丽权的一年除斥期间B :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C :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D :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除斥期间是不可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 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六个月,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故答案为Ao28、多选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A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B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C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D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Do29、单选题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一A :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B :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C :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D :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的不合理的高价格购人货物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中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30、单选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依次为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B :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C :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D :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 的时间以户籍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 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o31、多选题 胡某与同村赵女依法登记结婚,结婚前或结婚后双方没有就财产作出任何的约定。2002 年1月,胡某因公致残,单位给了他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等20万元人民币。不久,其配偶赵女提出离 婚。经查,双方居住的房屋是赵女婚前的房屋;婚后赵女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母亲的遗产5万元;婚 后胡某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4万元。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依法应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胡某或 赵女一方的个人财产?A : 20万元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B : 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C :房屋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D : 4万元的收益属于胡某的个人财产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o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 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20万元属于胡 某的个人财产”是正确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一方依法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5万元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 是错误的。有关房屋是赵女婚前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且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 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所 以,房屋应属于赵女的个人财产。最后,有关4万元的收益,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一方以个人 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产” o所以,4万元的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属于胡某个人财产。综 上,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D是错误的。32、多选题 小李8岁、小张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由于山上碎石特 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B :小张的监护人承担C :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D :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o解析:共同危险行为又叫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A正确。侵权 行为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 连带责任。本题中,致伤的石头无法分辨是小李还是小张掷的,但双方都掷了 一些石头,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应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小李与小张都 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C为正确答案。33、单选题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 承担责任。A :该学校 B:受害人自己 C :该学校和受害人 D :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民法通则第125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 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当中,应该由学校承担侵权责任。A为正确选 项。34、判断题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35、单选题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 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 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 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 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 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 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 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36、多选题林某受某电影制片厂之邀,将自己的一篇小说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改编完成后,导演李某又请林某为其主题歌谱曲。1999年9月,电影拍完后,未获审查通过,此时林某已出国无法联系。无 奈,a电影制片厂只好先后请王某、张某修改原剧本,其中张某仅在王某修改稿基础上略作改动,但拍出 的电影仍未获得审查通过。林某归国后,重新修改了剧本,导演李某遂以该修改稿为基础,参照王某、张 某的修改稿,完成了拍摄工作,并获得审查通过。该片上映前,林某为一电视剧谱曲,林某将为该电影的 谱写的主题曲稍加改动又给了电视剧制作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 :电影剧本为合作作品,应由林某、王某、张某共同享有著作权I B :电影剧本不是合作作品,著作权只能归林某一人C :林某将已经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未征得制片人同意,侵犯了制片人的 著作权D :林某将已发表的电影作品中自己谱写的主题曲许可他人使用,是合法地行使自己的独立著作权,不构 成侵权参考答案:BD本题解释:【答案】BD。解析:王某、张某没有参加创作,不享有著作权;对于改编,没 有独创性的成果,不享有改编的著作权。对于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 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37、单选题 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 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 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B :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C :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D :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 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 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 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 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 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本题 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 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正确,不选。38、多选题以下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是A :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 权利B :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C :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除合同的权利D :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己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销张 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o解析:A选项中乙公司只要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无 权代理合同成为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B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追认权,就可以 使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成为有效的合同,D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抵销权, 就可以使张某的债权和王某的债权都消灭,所以ABD三个选项中的权利都是形 成权。C选项中张某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合同才能解除, 张某自己的行为不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所以张某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是 形成权。39、单选题 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 “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 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 “我公 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两周后,乙公 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A :违约B :不违约C :部分违约D :承诺部分生效,合同成立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 变更。”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 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故本题应选Bo40、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 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 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 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 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 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o第208 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 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 误,B正确。41、多选题张某的一种产品和一项方法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下列哪些情形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A :甲厂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B :乙厂使用不知道是未经张某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该项专利产品,但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C :丙公司购进并使用了张某制造的该种专利的产品D :未经张某同意,李某为进行某种科学实验制造了和该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 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 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 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3、多选题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A :发表权、署名权B :修改权、复制权C :发行权、出租权D :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 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故本题应选ABCDo4、单选题 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 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 事责任应由谁承担?A :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 :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 :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D :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 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 Ao5、单选题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A :诚实信用原则 B :民事活动自愿原则C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D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 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 担赔偿责任。42、单选题下列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A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B :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行为能力范围的民事行为C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D :无权处分行为,指没有处分权而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 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因此选Co43、单选题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A :占有权 B :使用权 C :支配权 D :处分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物权的核心在于处分权。只有处分权仅归所有人享有,而占 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除所有人可以享有外,其他人也可以基于其他法律行为 而享有。D符合题意。44、单选题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oA : 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B : 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C : 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D : 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 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o B中赵某车祸受伤所得 的医疗费用赔偿不在婚姻法规定的范围内。这一题明显考查的是婚姻法的内容,而考查的方式和继承法相同,都是对基本 法律条文的考查,所以,备考复习的时候,应以最基本的知识为复习重点。45、多选题 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 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 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C本题解释:【答案】BCo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 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 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46、单选题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A :代位权B :撤销权C :解除权D :终止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47、单选题甲未经授权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A:绝对无效合同B :相对无效合同C:效力待定合同D :无权代理合同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 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在乙追认之 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C正确。A、B明显错误。主要是D项, 本题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合同,在某种程度上D项也是正确的。但是无权代理合 同不一定无效,本题的主旨是考察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D项应当排除。48、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A :合同必须经过公证B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C :意思表示一致D :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 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 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B、 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49、判断题 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 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50、多选题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A :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B :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C :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D :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由此可知 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 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 制。”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D项说法正确。本 题正确答案应选BCDo51、单选题赵某在公共汽车上因不慎踩到售票员而与之发生口角,售票员在赵某下车之后指着他大喊:“打小偷! ”赵某因此被数名行人扑倒在地致伤。对此应由谁承担责任?A :售票员 B:公交公司C :售票员和动手的行人D :公交公司和动手的行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售票员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公交公司不承担责任。售票 员与动手的行人共同造成了对赵某的损害,但只是一种偶然结合的相互作用, 双方不是出于共同的故意,也非共同的过失,因此不构成共同侵权,不是承担 连带责任,而是各自承担相应责任。52、单选题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 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 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 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 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 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 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53、单选题李某因长期不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引起诉讼时效期间的届满。李某因此丧失了A :胜诉权B :起诉权C :实体权利D :借款的所有权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解析】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只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消灭,人民法 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54、单选题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A :讨承担违约责任B :乙承担违约责任C: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 :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法第65条规 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 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 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55、单选题 甲乙互负债务,甲对乙所负债务为人民币800元,乙对甲所负债务为粮食150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oA :这两项债务不可抵销B :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C :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但须经双方协商D :这两项债务经任何一方主张就可以抵销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合同法第100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 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货币和粮食属于不同种 类的标的物,故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抵消。C正确。注意,同种类的债务或 者标的物不需要经过协商,只需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56、单选题 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C :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 人民法院或考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 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A项正确。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B错误。因欺诈而订立损害国 家利益的合同无效,C错误。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 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全凭被代理人的 追认,不属可撤销的合同,D错误。57、多选题下列条件中,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A :不可抗力B :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C :共同致人损害行为的一个行为人证明损害系他们中的另一个人造成D :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o解析:侵权行为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 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30条规定,因正当防01 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 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 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 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所以ABC三项可以导致免除 民事责任。58、单选题 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 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 ”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 :甲和乙明知有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