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3篇).docx
-
资源ID:94133287
资源大小:18.90KB
全文页数:1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2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3年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3篇).docx
2023年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3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消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验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妙的回忆。信任很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方法(试行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章程。 其次条、各方本着同等互利、风险共担、友好协商的原则,同意共同设立本公司。本公司适应当代资产管理形势须要,在基金发起设立、投资管理、财宝管理、另类资产(含不良资产)处置、金融教化培训等领域开展业务,力争发展成为国内以及全球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资产管理者。 第三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并担当相应的义务。 其次章:公司名称、居处、组织形式和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公司名称:xx公司。 第六条、公司居处:。 第七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当。 第八条、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公司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经营期限:_年。 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等。本公司最终经营范围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一条、股东名称或姓名(排名不分先后)法人股东、_、_、。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人民币。 第十三条、各股东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各股东出资形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第十四条、各方缴付出资后,应由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依据验资报告向已缴付出资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包括以下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总额、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时间和缴纳的数额、出资的累计数额、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及签发时间。出资证明书由公司董事长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六条、股东责任担当和分红比例: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当责任。股东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五章:公司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范围;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股东委派的董事及非由职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确定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 一)修改公司章程;(十 二)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限制人供应担保事宜作出决议;(十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样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干脆作出确定,并由全体股东在确定文件上签名、盖章。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状况千差万别,假如由于某些特别状况不能完全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别,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假如有这些状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给予某些特定股东特殊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根据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干脆确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一般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确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_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委派。每个股东最多可委派一人。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导致公司股东人数超过名的,将由每个股东举荐一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代表董事,职代表董事由职选举或者民主举荐产生。 其次十条、董事任期_年,董事任期届满,经股东接着委派或者股东会选举可连任。股东有权在董事任期内更换其委派的董事。 其次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依照本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其次十二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确定公司的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确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投资决策委会委员、总经理,并依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律总监等高级; (十)针对公司发展须要,制定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章;(十 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订案;(十 二)制定公司职资、福利、奖惩制度;(十 三)制定公司随意公积金的提取方案;(十 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其次十三条、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权利并担当相应的义务。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开公司运营遭遇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给予符合肯定条件的股东,在特别状况下有干脆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假如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依据公司详细状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与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其次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时,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其次十五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应当由参与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公司董事长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具有推翻权。 其次十六条、董事会决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其次十七条、公司董事会设秘书一名,由董事长征求看法后予以任命。 其次十八条、董东会的议事规则另行规定,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其次十九条、公司设监事_人,由职代表担当。监事任期_年。监事的职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 第三十条、监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担当相应的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可以依据公司经营须要,聘任若干名总裁组成总裁委员会。总裁委员会主要帮助公司对总体战略进行指导、帮助公司拓展业务、对公司经营进行督导。总裁委员会主任实行总裁_年一度的轮值制度,详细依次由总裁委员会商定。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作。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律总监; (七)确定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会确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其他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确定。 第三十三条、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各业务领域板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享有相应的权利担当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投资项目、投资方案、退出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三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应当经参会委员中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具有推翻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应当报股东会及董事会备案。 第三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规模由董事会确定。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担当。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委任。 第三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_年;在每个任期内,委员更换须经董事会批准,继任者的任期为前任任期的剩余任期。 第三十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有权确定与公司以外主体及关联主体成立合作子公司或者实行其他合作方式,并有权确定股权比例、利润分成比例等,相关决议报董事会备案。 第三十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作规则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另行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四十条、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可设立询问委员会;询问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聘任,相关待遇经董事长提出后由董事会批准。询问委员会的组成及议事规则另行规定,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 第六章:公司股权的转让 第四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四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四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根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四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居处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十五条、公司存续期内,经股东会同意,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公司股本可由股东认购,也可由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认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全体股东一样同意,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一)公司管理规模扩大,公司所对应出资数额增加的; (二)公司从事其他业务须要的; (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要求的; (四)依据公司发展须要,确需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考虑原始股东的利益。 第四十六条、认购公司新增出资的新股东或公司股权受让方,应当认可公司章程,承诺遵守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或公司新增股东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四十八条、公司财务会计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制度办理。公司会计年度采纳公历制,自每年_月_日起至_月3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内依法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四十九条、公司安排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提取随意公积金应经股东会批准。 第五十条、公司存在累计亏损时,在亏损被弥补之前不得进行利润安排。 第五十一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税后利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可以分红,由股东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安排红利。 第五十二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和聘任制。公司依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与职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规范用行为,为职xx办理各类法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风险限制和激励机制 第五十三条、公司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安排、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风险限制机制。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实行严格的内部限制与流程管理,保证公司资产平安、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严格防范滋生内外部风险。 第五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详细激励制度另行规定。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或盖章。本章程经全体股东探讨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和按上下文无歧义外,本章程中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章程全部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便利,在任何状况下均不得被说明为本章程之组成部分,或构成对其所指示之条款的限制。_公司_年_月_日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方法(试行篇二 甲方: _ 乙方: 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同等互利、互助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慎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所出资金额用于投资资本市场(股票、基金、期货、风投等),由乙方全权管理,在操作上具有完全独立的决策和执行空间。 二、甲方出资金额封闭期为一年,起始时间_截止时间_。 三、甲方出资金额为_元人民币。 四、风险担当:风险由乙方担当,甲方不必担当风险。 五、利益安排:甲方将获得年利润收入_%。 六、协议的终止:甲方所出资金额封闭期为_年,为便于乙方操作和平安启动交易,资金从签约日期起_年内禁止出金,半年后如非甲、乙方本人身体健康方面的缘由,应尽可能的不出金;假如由于某种特别缘由必需终止合同的,则根据事情真实状况而再行商谈,可作考虑。 七、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条款自签订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看法协商解决。 八、为了尽量保证投资平安,出资方和管理方责任人应互换身份证复印件和出示近照。 甲方(签字):_ _年_月_日 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方法(试行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基金产品的宣扬与推介,使本公司的基金产品能够符合在社会上进行推广的条件,我司现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方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方法。 其次章 详细管理方法 其次条 我司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扬推介。 第三条 我司不得在宣扬、推介私募基金产品时候,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第四条 我司实行自行销售私募基金方式的,应当实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实力和风险担当实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实行托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我司应当实行前款规定的评估、确认等措施。投资者风险识别实力和担当实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依据基金业协会根据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要求制定。 第五条 我司自行销售或者托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托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实力和风险担当实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第六条 投资者应当照实填写风险识别实力和担当实力问卷,照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状况,并对其真实性、精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者供应虚假承诺文件的,应当担当相应责任。 第七条 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合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管理方法的内容如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冲突的或本方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管理方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管理方法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实施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