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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时工作劳动合同书(3篇)公司计时工作劳动合同书(精选3篇)公司计时工作劳动合同书篇1甲方:乙方:根据劳动法、民法典、民法典实施条例和国家及省 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依法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2、无固定期限:从 年月一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其中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月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二)试用期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 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 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1、无试用期。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工作,其职务(或工 种)为。(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 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资制度。(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日。(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 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工作制度。(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 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四、劳动报酬(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 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 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 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 工资标准。(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 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种情形 确定: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元/时。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元/件。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 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予以调整。(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 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 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 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七)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 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五、社会保险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 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 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 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 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六、福利待遇(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给予乙方 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内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 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 规定的相关待遇。(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 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五)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 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二)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 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离岗前 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保护乙方的健康及 其相关权益。(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 违章作业;甲方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 拒绝。八、合同的变更(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 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九、教育培训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 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 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解除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在元以上的;(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 无效的;(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 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 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 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 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 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 无效的;(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 效的;(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 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 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甲方依法宣布破产;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 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情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 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应当 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 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合同的终止,按 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续。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五)经济补偿金本合同的解除或者终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所 规定情形的,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 条的规定,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六)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 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 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十一、解除与仲裁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法定仲裁时效 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 以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事项(一)甲方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甲方经民主程序制定的,不违反国 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 应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二)乙方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 遵守职业道德,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 作)任务。(三)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及时将出 现的不可抗力因素告知对方,履行告知义务后,甲、乙双方不承 担违约责任。(四)本合同期限内,因乙方应征入伍或上学深造等原因但仍需保持劳动关系的,经双方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本合 同条款。政部门审批同意。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 少休息一天。2、不定时工作制。3、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 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四、劳动报酬:1、乙方的工资支付周期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为元周期, 支付日期为,支付方式为。乙方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以乙方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计算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具体 标准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甲方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一省、地方有关规定为乙 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 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 代扣代缴。甲方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乙方可向社 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投诉。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五)合同期限内,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 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以依法订立有关协议,约定服务期, 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属负有保密义务的,双 方可以依法订立有关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该协议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关系管 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原则下另行协商,经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者协议,该补充合同或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及乙方签字,并 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应妥善保管。3、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 备查。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 日 年 月日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元月。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 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 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按 规定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乙方在 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乙方因工作遭 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 规定办理。七、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民 法典、民法典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符合民法典、民法典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情形的,甲 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符合相关规定的还应支付医疗补 助费。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 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 方支付赔偿金。八、调解与仲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 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解决。九、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和地方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 行。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年月日公司计时工作劳动合同书篇2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 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 款。一、劳动合同期限1、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一月日起至 年月一日止。2、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 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 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正式劳动合同范本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 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 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 合同。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 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2、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 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3、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 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4、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 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3、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 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 合同。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5、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 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6、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 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五、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 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视为严重违反 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索。 此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 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 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七、劳动争议处理1、在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须保证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劳动 关系。如果由于乙方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引起的纠纷, 视为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与其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全 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乙方还必须赔 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 损失、招聘费、培训费等)。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八、其他规定1、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 否则甲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 已送达。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 制度执行。3、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月 日公司计时工作劳动合同书篇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工商登记注册类型: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住址:联系电话:使用说明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 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 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人授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 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 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六、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 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 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 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一、劳动合同期限(一)合同期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种情形确定:1、固定期限:从 年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