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绩效考评工作自评报告绩效工作自评(八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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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绩效考评工作自评报告绩效工作自评(八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留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肯定的格式。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备的报告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绩效考评工作自评报告 绩效工作自评篇一 我部门编制20xx年度部门预算时,全面设置部门、单位和政策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严格设置产出指标中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效益指标中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服务对象满足度等绩效指标。 局领导高度重视20xx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单位分管领导详细负责,根据通知要求,主动开展自评工作,仔细填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同时,成立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组,对本级项目和所属预算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 20xx年度我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4448.39万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金额合计4448.39万元,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总额占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比例100%。项目绩效自评状况如下:部门预算项目总个数15个,自评项目15个,自评价平均分97.6分。 (一)本部门项目支出经费运用与工作执行进度紧密结合,年初制定的项目工作任务目标100%按时完成; (二)各项目均达到实际的成效,效率指标达优,工作成本节约,没有出现工作质量不高,工作拖欠的现象; (三)项目的社会效益良好,服务对象满足度高,通过项目执行,吸引了广阔群众的参观来访。 (一)项目经费不足,影响到文化旅游活动开展的质量。建议依据实际须要追加经费。 (二)部分项目执行进度慢,跨年度完成。我部门将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刚好完成。 下一步,本部门将项目自评结果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开,并把自评结果应用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落脚点,刚好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自评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支配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评工作自评报告 绩效工作自评篇二 依据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看法(中发20xx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看法(云发20xx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仔细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状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干脆参加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务、重大治安灾难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状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管所、网络平安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平安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疆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疆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状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毅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加社会治安防控实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家立业作出新的贡献。详细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三是持续推动红河州禁毒人民斗争;四是接着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刚好应对、妥当处置各种社会冲突引发的群体性的事务;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实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化整顿”,筑牢政治忠诚,推动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化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动“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状况 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xx3号)的支配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仔细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仔细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实力和服务对象满足度等方面确定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xx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实力和服务对象满足度等方面对20xx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依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方法(红财绩发20xx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6月州本级预算支配的全部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xx年19月州本级预算支配的全部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状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合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状况、实地了解状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3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根据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缘由,总结阅历、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运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支配状况 1.预算批复状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xx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xx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状况。20xx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根据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xx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xx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根据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xx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xx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xx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根据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根据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状况。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xx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根据国发20xx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状况 20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毅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加社会治安防控实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家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足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相符。详细状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状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依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方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状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一)投入状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xx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楚、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探讨、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安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xx年部门预算根据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支配;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xx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支配,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状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限制率91.61%。四是强化选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选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xx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xx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状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根据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安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刚好完整,根据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刚好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刚好公开。四是资产管理运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运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刚好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状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状况分析 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足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家立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足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平安感综合满足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足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相符。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状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xx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斗争、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详细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状况。20xx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斗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xx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根据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限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安排,确保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支配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支配程序是:依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根据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运用安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安排执行。四是资金支配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支配依据是:红财预发20xx9、149号,红财预指20xx5号,红财政法指20xx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xx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xx24、30号,红财社发20xx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xx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根据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方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方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选购管理方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方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方法的规定运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料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依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详细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依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详细见各项目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足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实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实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足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平安感综合满足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足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运用满足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状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根据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选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运用关;规范资金运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运用关,确保经费运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依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方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方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方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选购管理方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方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方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根据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安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刚好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刚好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依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方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状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运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20xx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缘由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动项目进度。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缘由,总结阅历、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运用效益。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究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探讨、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加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依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法(红政办发20xx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仔细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实力和超前谋划意识实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仔细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仔细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学问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仔细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状况。 绩效考评工作自评报告 绩效工作自评篇三 (一)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看法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状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担当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安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安排的实施完成状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担当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担当全区森林资源爱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爱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担当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担当区自然林资源爱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爱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扬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爱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爱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援繁育、栖息地复原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担当国家、省爱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担当推动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夫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看法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看法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动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夫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整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支配看法,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安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扬、教化、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担当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概况。 依据“三定”方案及编办文件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股、防火股。行政编制5名,参公编制5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 20xx年年末在职人员17人(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8人。 (三)固定资产状况。 东区林业局20xx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513.6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0平方米,金额为21.5万元,执法执勤用车1辆,非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金额为214.23万元,其他通用及专用设备金额为277.92万元。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和运用状况。 1、基本支出支配及运用状况 20xx年总收入2630.46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3.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8476万元,其他收入0.549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6.1359万)。 20xx年总支出20xx.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102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13.651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3.4514万元),项目支出1614.596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数15.5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 20xx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3.20xx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387万元,公务接待费0.6415万元。 2、项目支出支配及运用状况 20xx年城市绿化管护经费预算收入339.38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89.1万元,由于财政资金惊慌,剩余资150.28金已财返在20xx年支付。 20xx年全民义务植树经费预算收入13.5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3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火期季节性用工人员经费预算收入12.2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2.16万元。 20xx年森林防灭火宣扬预算收入1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9.75万元。 20xx年护林防火设施设备经费预算收入1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3.16万元。 20xx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预算收入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5万元。 20xx年东区公益林数据库更新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5万元。 20xx年办理林业行政案件鉴定等经费预算收入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49万元。 20xx年林政资源管理经费预算收入19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5.34万元。 20xx年古树名木爱护管理,枯死树木处理经费预算收入3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0.81万元。 20xx年东区年度林地变更调查设计经费预算收入8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由于财政资金惊慌,该资金在20xx年支付。 20xx年街道绩效考核费(绿地管护)预算收入53.6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20xx年四川省第一次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区预算经费128.27万,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25万元。 (一)区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状况。 (1)产出指标完成状况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等日常公用经费;防火资金资金专项用于森林防火宣扬、扑灭火队伍慰问、森林防火督查检查;林业生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林地状况监测更新,更新后形成一套数据库;绿化管护经费主要用于管护炳二、三区面积约103521平方米,含人才公寓前集中绿地内公厕及附属设施管护,马侃森林管护等。 (2)效益指标完成状况 效益指标完成状况分析。通过仔细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根据绩效相关管理规定合理运用资金,提高林业职工生态文明意识、爱护好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维护生态平衡、刚好高效完成林业重点工作,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为林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供应有力保障。 (3)满足度指标完成状况 20xx年度,我单位对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足度达到年初预定绩效目标,调查结果达到满足及以上。 (二)上级专项(目标)资金绩效目标完成状况。 (1)20xx年中心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发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费5.5万元,集体和个人自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28.66万元,集体和个人全部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58.35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金9.74万。到位资金合计102.25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已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将全部资金兑现到个人账户。 (2)20xx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资金。该资金用于干旱河谷生态综合治理不低于1000亩。到位资金400万元,截止20xx年12月31日未支付。 (3)20xx年省级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用于为两支队伍选购8辆森林草原防灭火车辆,其中指挥车1辆,运兵车3辆,工具车3台、水罐车1台。到位资金172.44万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支付170.76万元。 (三)其他须要说明的状况。 无。 (四)自评结论。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限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选购。仔细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坚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限制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缘由。 区林业局20xx年度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存在差异,主要因为财政资金惊慌,存在一些资金未审核,财返在20xx年进行支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状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料、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开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2.加强单位内限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限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限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本单位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将依据区财政局依据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在本周内进行公开。 绩效考评工作自评报告 绩效工作自评篇四 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藏财绩20xx1号)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仔细开展了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状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系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加挂自治区学问产权局牌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