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考点强化练习《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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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考点强化练习《民法》(2023年版).docx
综合素质考点强化练习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 iWj频试题:1、判断题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参考答案:正确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正确2、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 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 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 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A :抵押、质押均有效B :抵押、质押均无效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 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 使用权”根据以上规定,房屋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排除A、Do第208 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 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因汽车没有实际交付占有,所以质权也无效。C错 误,B正确。3、单选题在我国,自然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_A : 25 年B : 30 年C : 50 年D :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答案】BCD。解析:(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 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作 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3)相对性是 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 D项。23、多选题 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 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 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 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D :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参考答案:BD本题解释:【答案】BDo解析: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 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 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 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 有部分。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 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 公司的违约责任。24、单选题 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A :法人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B :法人只承担一定数额上的责任C :法人只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D :法人只以其一定的财产承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制是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直接责任,其创立人和成员仅以自己投资的财产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 度。25、单选题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A :在同等条布下由乙优先购买B :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C :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D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根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 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故本题选Ao26、单选题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 婚登记。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 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A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B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C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D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B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 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 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以结婚登记时未达 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提出认定婚姻无效时已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因此法 院应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o27、多选题甲公司因购买乙工厂生产的瓷砖,欠乙工厂货款10万元已到期未还。某日,甲公司派两辆卡车到乙工厂拉货,但因卡车需要维修,甲公司就将车交由兼营修理汽车业务的乙工厂修理。三日后, 因甲乙对到期货款未达成协议,乙工厂将两辆卡车扣留,要求甲公司在两个月内支付所欠货款,否则将变 卖卡车以所得资金抵偿货款。乙工厂行为的性质认定不正确的是?A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抵销权的行为B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C :乙工厂的行为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D :乙工厂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使留置权的行为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o解析:我国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 偿。”第231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 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由此可见,物权法对留置的规定不再限于合同债 权,所有债权人在符合条件时均可行使留置权。此外,对企业之间的留置放宽 了限制,留置标的不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中卡车虽然与货款不 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本案中留置卡车的行为是企业间留置权行使的行为。 故D项正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 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因双务合同也就是同 一合同互负债权债务,所以本题中不符合这一要件,不是履行同时履行抗辩 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 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 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 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 同。”依据合同法原理,上述两个法条所规定的是不安抗辩权制度。不安抗辩 权行使的主要特征是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先中止履行,然后选择或解除合同或 恢复履行。所以本题显然不符合此项规定。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意定抵销,本题中不能依据 合同法第99条的规定进行法定抵销。并且,当事人之间没有抵销合意,也 不存在合意抵销的问题。28、多选题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OA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 B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D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BCDo 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 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 誉权,因此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 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 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 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 A项错误,D项正确。29、多选题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 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oA :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C :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D :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ABD解析: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 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 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 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 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 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o30、多选题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_A :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B :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C :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D :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由此可知 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 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 制。”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D项说法正确。本 题正确答案应选BCDo31、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a: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B :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C :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D :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 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 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32、单选题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 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 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 何人?A :红旗中学 B :工艺美术院 C :李某 D :三方共有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 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 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一一红旗中学。而在某 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 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 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 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33、单选题 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 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C :乙、内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 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 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 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 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 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34、单选题在我国, 目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 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 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可见 目前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 选C。A项为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我们通常所简称的民法,全称为中国人 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而非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35、多选题 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 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 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而为债权具有平等性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C本题解释:【答案】BCo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 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 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36、单选题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A :应由某修路队承担B:应由王某承担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37、单选题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根据商标 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 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 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 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 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题目没 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38、单选题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A :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B :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C :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D :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 据。(2)一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3)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A项属 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选。B项甲 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选。C项乙只是接受偿还, 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不选。D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 应选。39、单选题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权权权权 有用配分 占使支处 A B c D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物权的核心在于处分权。只有处分权仅归所有人享有,而占 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除所有人可以享有外,其他人也可以基于其他法律行为 而享有。D符合题意。40、单选题甲向乙买马一匹。丙的马走失,认定甲买到的马是他的,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返还马。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通知乙参加诉讼,乙在本案中居于何种地位?A :原告B :被告C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诉讼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 权,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由法院通知或自己申请参 加诉讼的人。由于乙对甲、丙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如果甲败诉, 乙需返还给甲的购买款,因此选Co41、单选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 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 :甲、乙、丙、丁有权分申龙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 :一层住户中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 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 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 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42、单选题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oA :请求权 B :绝对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 利。形成权,是指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 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绝对权,与相对权对应,是指 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本题中,张某拒绝履 行显然只能针对王某,因此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王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是 在行使请求权,张某拒绝请求权的行为则属于行使抗辩权,因此本题应选Do43、多选题 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张某 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 是正确的?()A :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B :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C :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D :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考点】遗嘱继承、所有权的取得方式【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 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 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 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 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 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 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 的,本法不再保护。”故本题选Do4、单选题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 :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B :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C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D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 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 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 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o5、判断题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李某可以依据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其 他法定继承人无权再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 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可知,继承人李某在 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要等办理完过户登记后才取得房屋的 所有权。44、单选题 依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民事责任,正确的选项是_A :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B :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C :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D :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 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45、单选题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A:民政机关B:司法行政机关C :人民法院D :公证机关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o46、多选题以下选项中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A:蓝天幼儿园B :某公司的分支机构C:某国有企业D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张参考答案:CD本题解释:CD解析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可以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公民,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厂或者营业部)、职能部门不能作为保证人, 故排除A、Bo本题正确答案为CDo47、单选题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B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C :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D :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故车费应当由甲承担。而手机的丢失与乙无 关,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此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48、多选题张某的一种产品和一项方法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下列哪些情形行为人不承担赔偿责任?A :甲厂在该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该产品B :乙厂使用不知道是未经张某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该项专利产品,但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C :丙公司购进并使用了张某制造的该种专利的产品D :未经张某同意,李某为进行某种科学实验制造了和该专利产品相似的产品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专利法第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 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 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 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 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 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 担赔偿责任。49、单选题 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 担的表述正确的是: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C :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D :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体直接考查法条,虽然十分具体,但涉及了多个法条。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 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问题上,该条并未区分种类物还是 特定物,因此,一般来说,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但是 在上述“但书”的情况下就会不同。A项错误。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可见,法律同样允许当事人以约定的方式对上述规定做出改变。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 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 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D项显然是对 对这一条错误的理解。买受人拒绝受领的前提并不是标的存在质量瑕疵,而是 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项完全正确,是法条的原文。这一题考查是合同法的内容,虽然仍是直接考查法律条文,但和以往不同的 是,以往的题多是考一条法律法规的内容,这一题则就一个风险负担的问题考 查了了多个法条。但究其根本还是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50、单选题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千元,其中2千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一个月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 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B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C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D :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 受到损失的事实。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 务人应返还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 B、Do51、单选题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A :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B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C :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D :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 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必 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 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 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本题A项中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没有利益相关方受损,不构成不 当得利;B、C两项也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D项甲由于由于收银员的疏 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商场的利益受到损 害,所以甲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o52、单选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依次为一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B :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C :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D :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 的时间以户籍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 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o53、多选题合同法第24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 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在该法律规则中,假定条件是?A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B :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C :出租人因承租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D :出租人收回的租赁物的价款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适用的条件,它所要解决的问题 是行为的时间和场合、行为的确定主体、范围和对象问题。54、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A:法院的判决书B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C :建筑施工图纸D :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 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 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o甲见状即对乙叫道: “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 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55、单选题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牛躲一躲" o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 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A :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应由乙自负责任C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 :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 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避免;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 的情况下也未采取避免措施。因此甲乙二人对于“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 入桥下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选项 C为正确答案。56、多选题 以下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是.A :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 权利B :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C :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除合同的权利D :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销张 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A选项中乙公司只要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无 权代理合同成为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B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追认权,就可以 使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成为有效的合同,D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抵销权, 就可以使张某的债权和王某的债权都消灭,所以ABD三个选项中的权利都是形 成权。C选项中张某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合同才能解除, 张某自己的行为不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所以张某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是 形成权。57、单选题 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A :地役权 B :质权 C :担保物权 D :留置权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 权。”故正确答案选Co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 “所有权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