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跟踪审计合同(最终定稿).docx
2023年跟踪审计合同(最终定稿)第一篇:跟踪审计合同合同编号: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合同托付人:受托人:托付人甲方:AAAAAAAAAAAAA受托人乙方:为提高资金的运用效率,加强审计力度,甲方确认托付 乙方协作甲方AAAAAAAAA跟审、结算审核工作等事宜,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 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在同 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样,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托付事务:1、项目名称:AAAAAAAAAAAAAAAAAAA2、服务类别: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3、服务内容:3. 0.1工程前期阶段(1)审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 书,参与合同谈判过程,并从造价管理的角度供应看法。(2) 觉察并提出招标用图纸不完善的地方,分析施工中可能遇到 书,向业主提出工程造价管理的合理化建议。2.8 自接到有关签证等跟踪审计资料起5日内赐予托付 方明确书面答复看法。2.9 参于清单缺项或月结算审核中有争议的工、料、机 消耗量现场测定工作,就该部分的造价提出书面看法。2.10 10承包方双方发生索赔时,为业主供应询问看法。2.11 每月向托付方出具跟踪审计审核报告。该报告需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进度、审核结果、造价转变 状况、跟踪审计方案执行状况,存在的普遍性或主要问 题及处理建议等。2.12 12在本工程主体结构、幕墙工程、装修工程及其它任 何分包工程施工招标时,按甲方时间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及 限制价的编制,并按甲方时间要求完成对招标中心编制的清 单和限制价的复核。如因乙方未刚好复核出招标清单中的错 误,造成清单误差超过±3%的,超出±3%以外部分工程价款 由乙方担当;第三条乙方办理托付事务的根据3.1 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关于工程造价的法律规范、政策 及施工合同商定的定额;2.13 2本合同;3.3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变更;3.4 工程施工合同造价条款包括招投标文件);3.5 工程施工现状;第四条甲方工作4.1负责刚好向乙方供应工程施工图纸1套, 施工合同副本一份,招投标文件副本一份及其他与造价有关 的文件。2.14 2催促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按批准的跟踪审计方 案要求协作有关跟踪审计工作;催促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按合同商定刚好向乙方提交跟踪审计必要的工程资料。4.3 协调乙方在审计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关 系。4.4 供应跟踪审计人员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 桌椅。第五条双方责任5.1 甲方责任5.1.1 按本合同商定刚好支付审计费用和酬劳;5.1.2 刚好供应跟踪审计所需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 合同等审计所需的工程资料;5.1.3 刚好向跟踪审计人员供应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 公桌椅。5.2乙方责任5.2.1 应根据工程进度及甲方要求,支配相应资质审计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履行跟踪审计义务。5.2.2 保证跟踪审计人员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 造价条款、施工现场实况和查验状况,审核施工单位送审材 料的真实性、精确性等。5.2.3 刚好向项目建设单位托付方)、监理单位等报 告跟踪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2.4 依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商定,于每月5日前完成上 月审核工作并出具月审核报告,并保证月审核报告真实、精 确。5.2.5 保证乙方及其指派的跟踪审核小组人员廉洁自 律,不得向施工单位收取任何酬劳或取得其他利益。5.2.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托付方出具项 目跟踪审计报告和决算初审报告,甲方将另行托付有资质的 中介机构进行复审,如复审结果与初审结果误差超过±3%, 除扣减剩余的跟踪审计费用和履约保证金外,甲方还保存追 诉的权利。第六条跟踪审计时限和酬劳6. 1跟踪审计工作自进驻 之日起至全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全部结算审 定并报各方确认,出具审核报告后为止。5.2.7 价。最终跟踪审计费=所跟踪审计项目的工程 总决算价X中标费率。5.2.8 费用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每二个月支付一次, 每次支付合同价的15%,支付至合同价的90%止,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决算复审后付清。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7.1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乙方完成托付事务 的质量、效率等状况,增减托付事务。7.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合同解除7. 2. 1双方协商一样;7. 2.2非甲乙双方缘由导致本合同的托付事务无法或 没有必要办理;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或没 有必要履行;7. 2. 4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违约责任8. 1甲方违约责任8. 1. 1甲方不刚好向乙方供应办公场所、跟踪审计必需 的工程资料,造成不能按时进行跟踪审计,延时责任由甲方 担当。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且未与乙方达成一样看法 的,按本合同跟踪审计费用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 应按终止合同之日止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全部工作量比例收 取询问服务费,并向甲方出具完成工作量清单和工作成果文 件。8. 2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按本合同商定组建符合甲方要求的跟踪 审计小组,因此影响工程建设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 括工程施工方的索赔)。不能组建符合要求的跟踪审计小组 超过2周,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支付合同价20% 的违约金。乙方现场常驻人员由甲方进行考勤,每人每缺勤 一天,罚款500元,累计缺勤15人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1.1.1 2.2乙方指派的人员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应刚好更换, 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5%的违约金。乙方不 刚好提交跟踪审计方案、报告包括月结算审核报告)看法 的(因甲方、监理单位、承包商缘由所致除外,甲方有权 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乙方每次按 合同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2.4 跟踪审计人员和工程承包商窜通,损害甲方利益 的,一经觉察,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应付跟踪审计 费,同时乙方须支付合同价20%的违约金,并同时担当连带 赔偿责任。8.2.6 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 人担当,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 的50%违约金,发生损失的应赔偿损失。8.2.7 因跟踪审计人员违背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 条款等,出具的跟踪审计结果不真实、不精确,乙方应担当 由此造成的甲方相应损失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每次按合同价 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3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应马上补救更正,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 请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争议解决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停 止履行合同,但以下情形除外:1、托付事务已办理完毕;2、双方同意;3、仲裁机关的生效文书裁决。第十条其它1.1 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乙方合同签订 进场后第9个月返还履约保证金的50%,剩余部分在工程竣 工验收合格后返还无息)。1.2 、甲方全权托付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具 体管理并行使甲方的权利和履行甲方的义务。1.3 本合同一式十三份,甲乙丙双方各三份,选购 中 心四份。10. 4本合同于 签订10. 5本合同于签订之日生效。 跟踪审计小组人员名单: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托付代理人签字:托付代理人签 字:日期:日期:开户银行:帐号: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托付代理人签字):日期:第三篇:安顺跟踪审计合同建设工程踪审计合同项目名称: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询问托付合同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协商一 样,签订本合同.一、甲方接受乙方为以下项目供应建设工 程造价询问服务:1 项目名称:2、服务类别: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含竣工结算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 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以下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 正文件。四、乙方同意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担当本合同专用条件 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询问业务。五、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年 月 日起先实施, 至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时终结。六、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两份, 乙方两份,送两份至安顺市审计局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托付代理人:签字)住 所: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电话:传 真:网 址:电子信箱:年 月日托付代理人:签字) 住所:开户银行:帐 号:邮政编码:电话:传 真:网 址:电子信箱:年 月日其次部分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询问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以下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 下含义。1、“甲方是指接受建设工程造价询问业务服务和聘 用工程造价询问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乙方是指担当建设工程造价询问业务和工程造 价询问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本询问业务有 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其次天零时的时间段。其次条 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 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 方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的书写、说明和说明, 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说明时,以汉 语合同文本为准。乙方的义务第四条 向甲方供应与工程造价询问业务有关的资料, 包括工程造价询问的资质证书及担当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 员名单、询问工作支配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商定的范围 实施询问业务。第五条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供应的服务包 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在双方在专用条件中商定的工程 造价询问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 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 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其次十条和二十二条 的规定,乙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甲方的义务第七条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询问业务有关的第三人 的协调,为乙方工作供应外部条件。第八条甲方应当在商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供应与本项目询 问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甲方应当在商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 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供应有关资料时, 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询问业务的代表,负责与 乙方联系。乙方的权力第十一条 甲方在托付的建设工程造价询问业务范围内, 授予乙方以下权力:1、乙方在询问过程中,如甲方供应的资料不明确时可 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2、乙方在询问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询问业 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乙方在询问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力。甲方的权力的增加投资风险的项目及风险金额。(3)参加施工图会审及 技术交底会议。施工阶段(1)审核月进度计量支付报表,并出具月进度支付审核 看法;(2)参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合理化的论证,并在实 施后对工程量及造价进行审核,一单一算;(3)对暂定价材料、新增材料和甲供材料价格的审核; 对重大变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审核;(5)对 调整和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审核;(6)对项目有关的零星施工、返工、迁改等项目进行造 价审核;(7)参加参建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并发表审计看法; 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他工作。结算阶段(1)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分专业办理工程结算审核;(2) 在法规及合同商定时间内办理完全部工程结算审核;编 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其次条托付期限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业务自年月日起先实施,至乙方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成果文件 且建设单位付清审计服务费用后终结。第三条审计服务费用支付标准(含税价第十二条甲方有以下权力: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状况及相关的内容。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看法和建议。3、当甲方认定询问专业人员不按询问合同履行其职责, 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询问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担当相应的赔偿责 任。乙方的责任第十三条乙方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有效期。如因非 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延或延误而超过商定的日期,双方 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乙方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中商定 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 行赔偿。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或第三人所提出问题不能刚好核对或答复, 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担当责任。第十六条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 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甲方的责任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商定的 义务,如有违背则应当担当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 失。第十八条甲方假如向乙方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 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 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次十条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缘由使乙方工作受到阻 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状 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刚好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 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 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其次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 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 方负责赔偿。其次十二条乙方由于非自身缘由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询 问业务,由此而增加的复原执行建设工程造价询问业务的工 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其次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实行书面形式,新的 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照旧有效。其它其次十四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询问业务的需要,乙方在 合同商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甲方负责。其次十五条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关心,在托付的建设工 程造价询问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担当;在托付的建设工 程造价询问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担当。其次十六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 同商定的权利和义务。其次十七条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询问专业人员 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商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询 问项目有关的任何酬劳。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 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其次十八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 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样,可 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商定 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询问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方法 和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审计方法(黔府令”2023名5号)、贵州省国家建设项目审 计操作规程黔审投,202397号)及贵州省有关工程造价 的规定、定额、标准。其次条 建设工程造价询问业务范围: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其主要内容包含:、项目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限制审计),含竣工结算;、项目 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性审计,项目各参建单位履行职能及绩 效审计。具体如下:1、审核招标限制价及工程量清单。2、审核施工招标文件,并出具审核询问看法,提示相 关部门作出相应对策。3、审核施工合同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合同,并出具 审核询问看法。4、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并出具审核询问看法。5、审核暂估价材料、设备和暂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 同文件,供应相关材料、设备和暂估项目价格的参考信息, 参与材料、设备和项目的招投标。6、对工程及设计变更的理由、估算费用、程序进行审 核,并出具审核询问看法,参与设计变更的论证,参与现场 签证。7、对工程量计量及计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询问看 法。8、审核索赔费用,提出反索赔建议。9、对隐藏工程涉及费用变动的隐藏事项出具审核询问 看法。10、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工程 结算书,并出具审核看法。11、根据全过程审计实施中觉察的问题,刚好提出加强 和改良管理、合理限制工程造价、节省建设投资的询问看 法和建议。12、定期或不定期提交按月、标段、单项工程的跟 踪审 计工作总结报送甲方和安顺市审计局。13、在跟踪审计工作中,每项跟踪审计工作都要形成书 面资料,反映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计算过程、结 论形成的根据,并按标段、单项工程将审计工作资料档案汇 总、排序、编号、装订,工作结束后移交安顺市审计局。14、托付方要求的与本项目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双方商定的甲方应供应的建设工程造价询问材 料及供应时间:1、建设工程造价询问材料:审核材料以移交清单为准2、供应时间:签订本合同一周内第四条 甲方应在 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五条乙方在其责任期内假如失职,同意按以下方法 担当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二干脆经济损失X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六条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 支付乙方的正常服务酬金:本次托付跟踪审计项目的服务费用计算如下:该项目询问服务费(指跟踪审计)按审计后的项目实际 建安投资(执行黔价房,202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 浮30%o另结算审计将按送审的项目建安投资执行黔价房 ”2023/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即送审金额的1.5%。计 取)收取服务费作为结算审核的基本服务费用,同时按审增 审减额的3%作为项目审计的嘉奖费用。若乙方认真依据合同 商定履行相关责任,且在供应询问服务中工作认真负责,工 程造价限制效益明显,经过甲方和安顺市审计局共同认可后, 另支付8%的嘉奖费用。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的预付款,项 目实施10后,按完成状况甲方每向乙方支付一次,还未招标的 项目,待开工后每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根据 所跟踪项目竣工结算价据实调整后在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余下费用。支付金额:按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投资额参照上述商定 的费用标准进行计算后的70%进行支付。执行以上收费标准后,甲方不再担当乙方外派人员的差 旅费(包括车船费、住宿费、外勤补助费等)。第七条 建设工程造价询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甲方与乙方应刚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样,可提交有关 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一)种方式 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1、乙方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贵州省 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方法、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方法 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独立实施项目审计, 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对供应的审计结论担当法律责任。2、乙方保证随时依据审计机关和甲方要求,按时进场 跟踪审计,并满意审计机关和甲方提出的时间要求或时间支 配。3、乙方结合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报审计 机关批准;每月向安顺市审计局书面汇报项目审计月报、工 程进度款审核资料、变更签证资料、现场签证等;在向有关 单位发送审计工作联系函时,必需同时报送安顺市审计局,并根据工作需要向安顺市审计局 报送项目期中造价审核报告。4、乙方拟派项目审计人员必需名以上,向安顺市审计 局供应具体的专业人员名单及工作支配(审计实施方案)。派 驻审计组负责人必需执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参加项目审计的其他人员必需执有省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 格证书或全国造价员资格证书,项目审计人员应能够 完全胜任托付方所托付的询问内容。乙方派驻项目审计的项 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必需刚好更换,不 能组建符合要求的跟踪审计小组的,经过安顺市审计局与甲 方探讨,可以解除本合同。5、跟踪审计中觉察有重大问题确需参建各单位出面说 明的,向安顺市审计局汇报后由审计机关组织相关单位召开 会议探讨解决。6、乙方按规定的格式撰写审计报告和整理审计档 案资料提交安顺市审计局。7、乙方不得将受托的审计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机构 和个人,如发生此类状况,经甲方与安顺市审计局探讨,可 马上终止合同。8、乙方不得向外泄露项目审计状况和参建单位企业的相关信息,对参建单位供应的审计资料包括:数据、工 程经济、科学技术等信息)担当保密责任。9、乙方在审计过程中觉察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 必需刚好向安顺市审计局报告。10、乙方在实施托付审计过程中,应严守职业道德,如 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计结果严峻失实或 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12等状况,一经觉察,经甲方与安顺市审计局探讨,马上 终止合同,取消其接着从事托付审计业务的资格,并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业务托付书的商定移交其他 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n、跟踪审计项目因合同双方之外的缘由停工,乙方可 以暂停服务,不接着计算附加服务酬金,但乙方必需协作必 要的审计工作如中途复工协商等:如发生不协作状况, 甲方与安顺市审计局有权责令其协作,发生不协作状况2次 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已签定的托付协议。造成损失的乙 方予以相应赔偿。12、乙方申请支付服务费时,需向安顺市审计局上报项 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所产生的服务费金额,并经安顺市审计 局审核同意,出具相关看法后,甲方方可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乙方未上报审计局审核,甲方不予支付乙方服务费。13、审计其他事宜,乙方需按安顺市审计局要求予以执 行。14、其它事项,甲方与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第四篇:跟踪审计合同正本.合同编号:* 项目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合同托付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人:*工程造价 询问北京)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 项目 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书目一)协议书2-13(二) 廉 洁 责 任 书14-18协议书本协议由*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托付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项目单位)与*工 程造价询问北京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联 合体以下称“受托人商定并签署。鉴于托付人拟对* 项目进行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接受了受托人对该项工程的报 价,并基于2023年5月11日托付人发给受托人的中标通知 书,达成并签订如下协议:1、基本收费:工程总造价的0.2 %02、结算审减服务费:1 .1审减金额100万内审减服务费5 %由甲方支付:2 . 2审减金额大于100万小于500审减服务费4%由施工 方支付:2. 3审减金额大于500万的审减服务费3%由施工 支付。第四条:付款方式刚好间1、签订协议后,经甲方确认,建设单位按项目本合同 总价的10%预付乙方跟踪审计基本收费。2、进度款按乙方审批的工程款总额*0.2%基本收费费 率)*70%支付。3、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确认的结算审计报告金额*取费 率计算总服务费后扣除已付款项后支付。4、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第五条甲方的权利1、有权监督乙方开展的审计工作,检查乙方受托项目 的实施状况。2、有权要求乙方刚好供应书面的项目进展状况。3、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4、如甲方觉察乙方在审计工作中违背有关的法律、法 规或审计程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订正,如乙方不订正或再 次违背上述商定,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中标资格,甲方享有单 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1 .以下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 合同协议书含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1.2合同条款及附件1. 3中标通知书附件一1.4托付人的招标文件附件二1.5受托人的投标文件附件三1.6审计进度时辰表附件四)1.7参审人员工时费用标准报价表附件 五)若各文件之间存在模糊不清或互相冲突之处,位置排列 在前面的文件优先,时间依次在后的优先。在合同实施过程 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均以书面文字为准。2.审计业务范围根据跟踪审计方案开展工作,关注项目建设全过程内部 限制管理的合规性和执行性,关心限制工程造价风险及其他 托付人所需要的工 作内容。审计主要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2.1 审核项目开工过程中的合规性;2.2 审核建设过程中内部限制体系完好性、有效性、执 行性;2.3 审核各项招投标工作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及内限制度;2.4 审核工程概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编制是否合理;2.5 审核各类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是否合理、合规;2.6 通过风险分析或根据托付方要求,抽样审核工程造 价合理性;2. 7变更、隐藏工程是否真实、合规;2.8 建设过程财务收支审计;2.9 竣工验收审查和评价;2 . 10审核监理等中介机构履职状况;3 . 11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作;4 . 12供应相关服务工作。3.受托人的责任与义务5 .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询问业务操作 指导规程、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的要求进行 业务审计及相关服务,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审计报告的真实 性、合法性、精确性负责。受托人的审计责任不能替代、减 轻或免除托付人和项目单位的责任。6 .1.1协议履行期间,遵遵守法律律、法规和行为准则, 严格依据工程项目审计方案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实施审计, 完成托付人托付的4各项事务,公正、公允、严格、刚好 精确供应审计及相关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如觉察托付人或 项目单位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托人应刚好将上述 状况报告托付人,尽最大努力维护托付人利益。7 .1.2在执业过程中对知悉的托付人和项目单位商业隐 私严加保密,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托付人和项目单位 书面同意,否则受托人不得将知悉的商业隐私和托付人、项 目单位供应的资料对外泄露。受托人在供应服务过程中取得 的由托付人和项目单位供应的正本资料、文件、其他物品均 属于托付人和项目单位的财产,受托人应当在服务完成后, 将前述财物移交给托付人和项目单位。8 .1.3受托人根据商定的审计节点或工作需要每次不 少于5个工作日)进驻现场工作,现场工作期间受托人需支 配不少于2名审计人员常驻现场。审计工作过程中,受托人 将根据状况对项目单位的工程结算、会计处理、内部限制制 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良看法,并根据当次审计状况在30 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一式陆份,报告内容应涵盖 全部协议书规定的工作范围o9 .1.4关心托付人、项目单位做好工程项目索赔、反索 赔有关工作。3. 1.5经托付人及项目单位认可后,方可出具正式审计 报告。依据商定的方式和时间收取审计费用。3.2审 计时限3. 2. 1金额在1000万包括1000万元以内单项工程,审计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休息日);1.1 2. 2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至5000万元之间包括5000万元的项目,审计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休息日);1.2 2. 3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审计时间 不超过16个工作日不含法定休息日。1.3 受托人应在入场后一周内向托付人、项目单位提交 本次审计工作大纲及相应实施方案,托付人有权对工作大纲 及实施方案提出修改看法,受托人应根据托付人合理的修改 看法相应进行调整。1.4 受托人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应在结算审计工作完毕 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托付人、项目单位提交结算审计报告 一式捌份,一份送托付人,其余送项目单位存档。1.5 受托人要依据工程造价询问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财政部基本建设审核暂行方法进行审计。托付人将对受 托人审计工作开展状况进行抽查或检查,觉察单项工程结算 审计误差率超过2%时,其误差率为2%3%的扣审计费的5%; 误差率每增加1%,扣审计费用托付人检查和抽查结果一受托 人审计结果比例上升1%。误差率=检查事项金额X100%审计方案和其他执行事项误差以合同、审计方案商定为 准,不符合商定事项即视为误差。3.6受托人未经托付人同 意不得将受托的业务再托付给第三方,如发生此状况,托付 人即有权终止已签订的托付协议,由受托人退回项目单位已 支付的全部审计费,并担当由此给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包 括托付人另寻其他审计机构发生的费用。1.1 7受托人应对审计期间接触到的一切信息、资料保密, 未经托付人同意,不得转给第三方运用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 第三方。本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无效。3.8 本项目审计总负责人王勇,工程审计组负责人朱永 江,财务审计组负责人于晓光。项目组人员变更调整需书面 通知项目单位、托付人,并经项目单位、托付人同意方可变 更调整。驻现场审计人员为朱永江、曹芳良详见附件五),人 员变更依据前款规定执行。3.9 受托人应协作项目单位、托付人做好项目工程国家 审计有关工作。3. 10未经托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与项目单位另行签订 相关协议。3.11受托人为该工程服务的审计人员进入现场要遵守 项目有关平安的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平安事 故由受托人自己负责。3 . 12中审世纪国际工程造价询问北京)有限公司为联 合体牵头人,主要负责与托付方及项目单位的沟通协调及付 款结算事宜,担当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并对联合体另一方在审计中发生的争议担当连带责任;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全部限公司担当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出具 相关部分报告。4 .13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出具由受托人、项目单位、 施工单位认可的三方定案表。5 . 14审计期间每年初,受托人需向托付人报送审计支 配;每次现场审计前,需将进点时间、审计人员告知托付人。6 .项目单位的责任和义务6.1 主动协作受托人的审计工作,爱惜国有资产的平安、 完好;保证工程结算和会计资料的完好、真实;保证工程结 算和财务收支审核报告充分披露有关信息。6.2 刚好向受托人供应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工程结算资 料、会计资料和其它有关文件资料。6.3 刚好通知受托人实施审计业务及相关服务,并对受 托人审计工作开展状况进行监督、评价,向托付人刚好反馈 有关信息。6.4 为受托人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供应必要的工作条件, 协作受托人做好施工方的联络、审计结果签认工作。6.5 关心受托人顺当出具由受托人、项目单位、施工单 位认可的三方定案表。6.6 依托付人通过首都机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 务部)付款通知,刚好足额支付审计费用。6.7 未经托付人同意,不得与受托人另行签订相关协议。7 .托付人的责任与义务5.1对受托人开展审计业务进 行监督,并审查、确认受托人提交的项目审计报告等资料, 若项目单位提交资料延期,则审计时限相应顺延。7.1 协调、催促项目单位为受托人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 供应必要的工作条件及相关资料,具体事项将由受托人审计 人员开展工作前,供应清单。7.2 在协议履行期间,托付人应选派一至二名对工程建 设整体状况比较了解、工作认真负责、职业道德高尚的同志 协作开展审计工作。7.3 根据合同商定支付条款和工程审减额三方定案表, 每年底前向项目单位发出付款通知书,由项目单位向受托人 支付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8 .合同价款:8.1 本合同价款分为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针对结算审 计)两部分。基本收费部分:人民币45万元整大写:肆拾伍万元 整);效益收费费率:审减额100万元以下按4. 8%计取,审 减额100万元-500万元按4. 6%计取,审减额500万元T000 万元按4. 4%计取,审减额1000万元以上按4. 2%计取,计 费基数为审减额。例:审减额在150万元的,效益收费金额为人民币71000 元。6. 2本协议“第7部分付款方式中合同价款仅指基本 收费部分。6.3效益收费审减额需经项目施工方和项目单位 确认后依据结算和支付。审减额=送审金额一受托人审定金额;送审金额为经 监理单位、项目单位审核并经施工方确认后的金额;审定金 额为经受托人、项目单位、施工方认可的金额)。6 . 4如受托人接受托付人未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 服务费用参照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23年8月发布的 工程造价询问服务收费暂行规定中工程造价人员工时费 用标准具体见附件五),按所派人员现场工时费用的八折 计费,如现场服务工时不超过1人次三天则不再单独计费, 项目现场工时由受托人统计,执行项目现场相关负责部门负 责确认。7 .5本项目审计过程中托付人、项目单位关心解决受托 人驻现场审计期间的审计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项目单 位负担。7 .付款方式7.1 基本收费部分付款进度根据阶段性审计业务完成, 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后,如无异议,根据当次送审工程进度金 额占工程总概算中建安投资的百分比乘以合同总金额所得 价款,扣除嘉奖基金6%后的余额进行支付,在进行汇总工程 结算审核前完成基本收费的全额支付。7.2 项目单位应根据托付人的付款通知书,在受托人 提交合格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8 .违约责任与奖惩条款8.1受托人未能如期完成单项 工程审计任务,每延迟一日,应向托付人支付未完单项工程 审计任务结算金额的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 成的损失。9 .2受托人未执行审计方案支配相关内容条款规定开展 审计工作的,视为执行误差,托付人将依据违约处理,每违 背一项扣减基本收费的1-5%。10 3受托人未按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派出相关现场审 计人员,或未征得托付人的同意随便更换现场审计人员,托 付人将根据情节轻重,实行包括暂停支付审计费用、解除合 同在内的必要措施,由此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受托人全部 担当。11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托付人认为受托人项目组成员 不能按商定尽责、按时完成合同内的服务内容,可书面通知 受托人进行人员撤换。受托人应在收到托付人书面通知5日 内完成人员撤换,否则托付人有权暂停支付审计费用。如受 托人经两次人员调整均不能完成合同内商定的服务内容,托 付人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付审计费用,同时托付人 保存追究受托人乙方相应赔偿责任的权利,且托付人不担当 因解除本合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12 5除8. 4条所述情形外,如因受托人缘由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供应服务不能到达本合同有关服务内容的要求,托 付人有权解除合同,受托人应返还托付人已支付审计费用, 并赔偿托付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8.6 因托付人缘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时,托付人应刚好 书面通知 受托人,项目单位已付的费用不予退还,且托付 人、项目公司应与受托人结清截至合同解除时已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