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方案.docx
九龙坡区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工程项目部安 全 管 理 办 法育,并做好记录。确保施工人员能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 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6. 3脚手架6. 3. 1本工程全部采用双排钢管脚手架。操作层脚手板宜采用竹跳板铺 设。6.3. 1. 1各劳务公司应根据工程实际编制的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 施工。6.3. 1.2脚手架支设参见国家相关规范及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6. 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及临边、洞口防护各劳务公司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与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 行健康检查。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6. 4.1安全帽6. 4. 1.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帽带。6. 4. 1.2安全帽前沿外侧应贴企业标志,安全帽应专人专用,禁止转借 他人使用。6. 4. 1.3施工管理人员与各类操作人员要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以示区 别:A劳务公司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B施工作业人员戴黄色安全帽;C电工、起重指挥人员戴蓝色安全帽;6. 4. 1.4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垫、坐。6.4. 1.5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1-89的规定要求,并应定期检测,不准 使用过期、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6. 4. 2安全带凡在临边、洞口等处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6. 4. 2. 2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4-85规定,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6.4. 2. 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 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6. 4. 2. 4不准将挂绳打结使用;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 挂在连接环上用。6. 4. 2.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套。6.4. 2. 6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 强酸碱或尖锐的坚硬物体,也不准长期曝晒。6. 4. 3安全网6.4. 3. 1安全网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 害的网具。安全网应由网体、边绳、系绳等构件组成。6.5. 3.2密目式安全网材质、规格及尺寸、安装、使用维护与保养及拆 除都必须符合GB16909-1997要求,其它安全网必须符合GB5725-1997 要求。6.6. 3. 3密目网的安装平面应垂直于水平面,严禁作为安全平网使用。 安全网安装时,在每个系结点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靠紧,并用 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布,其距离不得大于750mmo 系结点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 则。6.7. 3.4多张网连接使用时,相邻部分应靠紧或重叠,并保持平面平整 美观。连接绳材料与网相同,强力不得低于网绳强力。6.8. 3. 5安装平网时,除按上述要求外,还要遵照以下规则:A安装平网应外高里低,以15°为宜,网面不宜绑紧。B平网的负载高度一般不超过3m,硬防护最大不得超过10m。C安装立网时,除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外,安装平面应与水平面垂直, 立网底部必须与脚手架全部封严。D要保证安全网受力均匀,必须经常清理网上落物,网内不得有积物。E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F拆除安全网必须在有经验人员的严密监督下进行。拆网应自上而 下,同时要采取防坠落措施。6. 4. 4临边防护6. 4. 4. 1凡施工现场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虽有防护设施,但其高度 低于1200mm时,均属临边作业。6.4.4. 2临边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符合以下规定(但不限 于):A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 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 必须设置双层防护栏杆。B分层施工的楼梯口与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C井架与施工用电梯与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 护栏杆。D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还应设置 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6.4.4. 3对阳台、料台、挑平台、雨篷、与挑檐边等周边应采用防护栏 杆进行围护。防护栏杆及踢脚板的设置及涂色应符合以下规定(但不限于):A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栏离地高底为1.2m, 中栏离地高度为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设置栏杆柱。B在底部横杆下沿设置严密、固定、高度不低于200mm的踢脚板。C防护栏杆各部位均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角度宜控制在4560°之间。6. 4. 4. 4所有临边防护设施的材质及安装方法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 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要求。6. 4.5预留洞口防护6.4.5. 1层面处的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 安全网或装栅门等措施进行围护。6. 4. 5. 2洞口防护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要求。6.5施工用电6. 5.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是一个具有开放性、暂时性、可变性、地 域环境多样性等特点的特殊用电工程。正是由于这些特点,使得其运 行条件相对变差,其安全性也相对降低,由此引发的电气事故,人体 触电伤害与财产损失的几率增大。为此,必须提高施工现场用电的安 全、可靠性,必须结合施工现场实际与临时用电工程的特点,采取安 全技术措施,并且在管理中强化实施既定安全技术措施的力度。6. 5.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边缘之间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如小于 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隔离措施。6. 5. 3脚手架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侧。6. 6现场照明6. 6. 1 一般场所宜采用220V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与金属容器内 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2736V安全电压。6. 6. 2照明导线应架空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电源线不得 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管等金属构件上。6. 6.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单相回路内的照 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6. 6.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碘鸨灯及钠、钝、锢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 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所有使用灯具必须采用矿井 使用灯罩。6. 7配电箱、开关箱6. 7.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 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配电箱、 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与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 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 电。6. 7. 2配电箱内电器元件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 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6. 7. 3配电箱安装高度与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内应按 规范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额定漏电动作的电流进行分级配备。6. 7. 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进线端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 同时断开所有极的隔离电器。漏电保护器应装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 侧,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选择应符合分级漏电保护的原则,在潮湿场所 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 1S。.6. 7. 5配电箱进、出线应从箱底进出,配电箱内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地线端子板 与工作零线端子板。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门应配锁、 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6. 7. 6采用金属外壳的配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 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半个 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夏天应每周检查一次)6. 8接地接零6. 8.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系统,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 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与未端 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 100 o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Q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 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Qo接地电阻每季度复测一次,每月检查一 次。6. 8. 2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 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 宜采用扁铁、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得小于48rmi2, 一组2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2. .5m,入土深度不小于3m,接地电 阻应符合规范要求。6. 8.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电源 则的零线引出。任何零线应单独铺设法,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 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电箱)。橡皮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 地或接零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多股铜芯线;手持式用电设备应 采用不小于2. 5mm2多股铜芯线。6. 8. 5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鼻子等可靠连接,不得采用较 接;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 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6. 8. 6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箱必须有重复接地。高层配电箱重复接地线, 必须从地下引入。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 一部分作保护接地。7、现场处罚措施7. 1、每月总承包单位对各劳务公司施工现场进行文明施工检查与日常 巡查,所查出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不合格项,由质安部开出隐患整改通 知书,各劳务公司必须逐条“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金费”认真 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质安部。质安部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不整 改的项目分部及工区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对该劳务公司给予全公 司通报;对屡教不改的项目分部及工区处以2000-5000元罚款。7.2、 对由于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使总承包公司形象受到影响,质安部 将予以该项目分部及工区500010000元的处罚。7.3、 各劳务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与未按规定配备合格 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给予5000元罚款,每月兑现一次,直至安全生 产保证体系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为止。7.4、 由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总公司指挥部、建 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评以及媒体曝光的项目部,每次对劳务公司罚款 5000元-10000元或处以总承包单位受到处罚的2倍进行处罚。7. 5、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未及时上报的一次罚款8000-10000元。7.6、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及安全生产方面强制性条文的每次罚款 500-2000 元。7.7、 拒不签署罚单每次500元,并约谈法人。7.8、 施工现场的其它习惯性违章行为:7.8.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佩戴胸牌,罚款100元/人次;7.8.2、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200元/人次;7.8.3、 施工作业现场(建筑物以内、办公区以外、办公区及吸烟点以 外)吸烟,罚款50元/人次,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人次; 、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及高跟鞋,罚款50元/人次。7. 8.5、建筑垃圾及废料乱摆乱放未及时清理的,罚款100200元/处; 、损坏安全、消防设施(栏杆、安全网、围护构件、灭火器等) 及安全警示标牌或挪作他用,除赔偿外罚款500元/处;7.8.7、 非电工乱接施工电源,罚款200500元;7.8.8、 施工过程中人为损坏已完产品(如结构楼板凿洞、设备保护设 施等)罚款200500元/次。7.8.9、 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未设置专门的仓库保管,与相应设施, 罚款200500元。7.8.10、 高处作业向下抛掷物件,危险作业无人在场看管监护,危及 他人生命安全,罚款200500元;7.8.11、 8. 11、攀沿脚手架与乘吊篮上下的罚款5001000元。7.8.12、 随地大、小便的规定罚款200500元。7.8.13、 违反操作规程在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或不听安全 检查人员劝告的罚款200500元。7.8.14、 所有罚款均为当日当次,如第二天在同一施工部位、同一单 位或同一工人等再次发生的罚款将为规定(或前一天)的2倍。7.8.15、 现场材料堆放未按总平面布置图存放,乱堆乱放罚款500 1000元/次。7.8.16、 8. 16、脚手架未按规定搭设的每次罚款200500元。7.8. 17、施工通道照明不符合使用要求罚款200500元/次。7.8. 18、所有处罚的罚金在各劳务公司进度款拨付是统一扣除。7.8.19、 劳务项目部管理人员不配合安全检查工作,拒绝接受整改通 知书每次罚款200元。、拒签处罚通知书每次罚款为处罚通知书内金额 双倍处罚。7.8.20、 本管理规定于2011年6月15日正式实施,内容不完善的情 况将随时补充。8 附则与说明8. 1本办法由项目质安部负责编制、修订及解释。1目的施工现场面貌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也是企业对外展示形象的窗 口,在当前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对施工现场实施安 全标化管理,逐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才 能从根本上预防事故的发生。高水平的现场安全管理,对提高施工现 场管理素质,增强企业竞争优势以及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都将发挥积 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各劳务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 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 进行。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 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规范各工区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区的安全责任,保 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工程施工生 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 生产法、建设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 理办法、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集团公 司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相关文件2.1 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2.2 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2.3 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2.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6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2.7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2.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号令)2.10 1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国经贸厅安全1999447号文)2. 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务院第279号令)2. 12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HEE/C. 0. 06. GC. 0072. 13安全标化管理程序HEE/C. 2. 03. gc. 0072. 14安全检查程序HEE/C 2. 03. gc. 0113、组织机构3.1、 各劳务公司负责人、项目经理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 组长;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与施工员为副组长,班组长为组员,负责 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等具体工作;劳务公司负责人每 月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部现场检查、联系工作。3. 2、劳务公司项目经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做好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成立本分部安全生产的组织 机构,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员名单与职责,负责本工程的生 产安全管理工作。3. 3、各分部安全管理组织与机构的建立情况必须及时报项目经理部 备案。4、安全目标4.1、 杜绝死亡事故与重大伤害事故;4.2、 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交通与火灾事故;4.3、 杜绝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4.4、 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与大面积传染病及集体食物中毒事故。4.5、 避免轻伤事故,年因工负伤频率不超过5%。4.6、 严格执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工程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工 地的要求。5、职责5. 1各劳务公司项目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的有效性负责。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别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 理工作负责。5.2各劳务分包公司安全员为主管施工现场安全标准生产工作的责任 人,应时刻地对劳务公司承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并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甲方)施工单位安全检 查人员开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各劳务项目经理必须逐条“定人、定 时间、定措施、定金费”认真整改,整改结果及时上报施工单位质安 部,申请复查。5. 3各劳务公司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实施本规定及相关文 件的有关规定。爱护、正确使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主动正确使用个 人劳动防护用品,遵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自觉维护公司形象。6办法实施程序6. 1安全管理6. 1. 1各劳务公司项目经理是所承包范围内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直接 责任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与权限。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机构、领导网络,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工 作有正确领导、专人负责、严格组织、认真执行。6. 1.2各劳务公司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与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 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并严格按制度开展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开展安全月活动,收集整理安全内业资料,实 施安全管理。6. 1.3劳务公司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 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将“安全 第一”具体体现在领导与组织施工生产的全过程之中,当生产与安全 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实现安全工作与生产“五同时”,事 事、时时、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答复,做到事事、时时、人人、处处 有安全内容与要求。6. 1.4各劳务公司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必须 落实到人,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签字确 认,上报总承包单位质安部留档备查。6. 1.5各劳务公司与总承包单位之间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工程各项 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 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 奖惩办法。6. 1.6各劳务公司项目部必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达标与文明施工指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奖惩办法。必须 把这些管理目标分解到各施工班组与每一位员工。6. 1.7各劳务公司应与施工班组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 双方的责任、奖罚办法等内容。以责任书形式把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 自职责逐级分解,确保每个职工能正确理解并明确目标要求。6. 1.8各劳务公司项目经理为所承包的栋号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由 其建立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建立由领导成员 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劳务公司安全员建立并记录安全日记。6. 1.9各劳务公司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考核规定,每月对各班组进行考核及记录。6. 1.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 查、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安全设施组织验收及事故报告,按建筑 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重庆市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台帐等要求建立 的规章制度。6. 1.11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按照重庆市统一安全技术资 料台帐进行收集、提交安全内业资料,保持卷面洁净。6. 1. 11. 1劳务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税务登记证);6. 1. 11.2劳务公司管理人员资质证书;6. 1. 11.3劳务公司管理人员任职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每月最后一日领取次月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本、塔机日常维修 保养记录、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电工巡视记录;上月各项记录在 领取时一同交回。6. 1. 11.5收集、上报每位新入场员工身份证件及资质证书;在收到总承包单位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整 改、自查,并按时回复整改通知书第三联申请复查;6. 1. 11.7每日由安全员组织、监督各工班组长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并记录;6.2总平面管理 6. 2.1现场平面管理及围护6. 2. 1.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严格按总平面图要求进行。6. 2. 1.2劳务公司平面布置必须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 实施。6. 2. 1.3现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工程进展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必须做到 图实相符。6. 2. 2场地与道路管理6.2.2. 1施工现场劳务公司办公区、生活区墙面、屋顶必须经过处理, 按要求设置各种安全标志,按建工集团统一标准实施。6. 2. 2. 1施工现场布置不得侵占消防车进出的通道。并随时保持畅通。6.2. 2. 3施工场地及道路应保持畅通、平坦、整洁。6. 2. 2. 4施工现场主体施工应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严禁 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与污染周边环境。6. 2. 2. 5场区内需要清除障碍物、各种材料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标牌。6. 2. 3材料堆放6. 2. 3. 1所有进入现场的物资、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 设施等)都应按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进场,并按品种、规格、 型号及使用部位堆存在规划的区域内。并采用标牌标识,标牌应统一 制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状态等,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清 洁卫生。6. 2. 3. 2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易燃易 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应分类、分库存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6. 2. 3. 3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 存放现场应集中堆放,不用的施工机具与设备应及时退场。6. 2. 3. 4已出库器材及运入现场的材料由使用班组负责管理,特殊材料 及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及说明书要求铺垫枕木或用篷布临时覆盖。做 到边施工边清理,暂不使用及报损的废旧物资应及时回收归库。6. 2. 3.5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1.5m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围护栅栏 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其间距不得小于500mm,两头空间应予以封闭, 防止人员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6. 2. 3. 6作业中使用剩余的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与余 料、废料等都应及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打弯再分类集中堆 放。6. 2. 3. 7回收的废旧物资及建筑垃圾应分类、隔离、堆放整齐,并采用 标牌标识,以防误用。6. 2. 4安全标牌6. 2. 4. 1施工现场必须合理布置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牌,标牌设置牢固 可靠,且易于识别,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制作点与危险区域以及主 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6. 2. 4. 2在需要向人们传递安全信息的环境、场所、设备、部位,为提 醒人们引起注意,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安全标志照明、安全信号灯 等设施。6. 2.4. 3应经常检查安全标志牌、安全标志照明、安全信号及各类显示 装置的完好性,对于破损及照明损坏的应及时更换。6. 2. 4. 4各类企业标识、宣传标牌(语)及安全标志等颜色、图形、种 类及其含义均必须严格参照安全色(GB2893-82)、安全标志 (GB2894-82)、安全色环(GB6527. 1-86)、安全色使用导则以及 建工集团安全文明施工手册要求进行制作、布置。6. 2.5生活设施6.2.5. 1各劳务公司将生活卫生纳入现场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兼) 职管理人员与保洁人员,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生活垃圾必须存放在 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 划分。禁止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混用。禁止使用在建房屋兼作办公、 宿舍、仓库等。6. 2. 5. 2施工现场应配备茶水桶,茶水桶应加盖。6. 2.5. 3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与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 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 品必须分开。6. 2. 5. 4食堂需设置发餐窗口 ,职工就餐必须有专门的区域。6. 2. 5. 5生活区设固定的淋浴室与厕所,厕所用彩钢板搭设活动板房, 窗框玻璃张贴窗花纸,室内地面铺设釉面砖,厕所内蹲位用标准尺寸 国栋板连接分隔,设置半自动冲水设备;淋浴室内设置衣帽分隔区, 淋浴区安装莲蓬头与水龙头,室内地面铺设釉面砖;并实行专人管理、 及时清扫,保持整洁,有灭蚊蝇与防止蚊蝇孳生措施。6. 2.5. 6淋浴室及更衣室,应有防窃措施,并保持室内清洁。6. 2. 5. 7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每幢应在合理区域内设置临时小便桶, 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并每天派专人进行清理。6. 2.5. 8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现场禁止用钢管、毛竹 及竹片等搭设简易工棚作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6.2.5. 9宿舍应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并与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 宿舍内宜统一设置床铺,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放置整齐, 禁止摆放作业工具。6.2.5. 10宿舍内(包括门卫、值班室)照明用电应符合用电规范,禁 止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碘鸨灯等 器具。6.2.5. 11宿舍周围环境应清洁、卫生、安全,有排水措施。6. 2. 6防火、治安6. 2. 6. 1各劳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与管理制度,并成立 义务消防领导小组,生活区配备消防措施与足够、合适的灭火器材。6. 2. 6. 2危险区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安全部批准。6. 2. 6.3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油漆间、木工间等消防重点部位必须有 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派专人负责。6. 2. 6. 4加强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文明、职业道德教育,严禁赌博、斗 殴及其它违法行为,配合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建立治安保卫制度, 并责任分解到人,保一方平安。6. 2. 7保健急救.6. 2. 7. 1各劳务公司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 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 运转。6. 2. 7. 2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与紧急救护知识的宣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