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3篇.docx
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3篇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1篇为了规范工会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用心性,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工会职责(一)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认真履行维护、教育、参与、建 设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技能培训和文体活动,不断增强 工会组织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代表职工的利益, 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发挥工 会联系党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二、工会会员(一)凡本机关在职在编(含事业编)公务员、工勤人员(雇员)、 合同工(含合同临时工),均可申请加入工会组织。(二)职工加入工会须本人自愿,并填写入会申请书,经工会 小组讨论透过,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其会籍从批准之 日算起。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须提出退会申请,由所在工会小 组讨论,经工会委员会批准。从退会之日起,停止缴纳会费,收 回会员证,在原会员登记表上予以注销。(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推荐,要求撤换或者罢 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推荐,要 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 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 种奖励。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 问题的讨论。(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 识。2、用心参加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务。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 律。4、正确处理国家、群众、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 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 搞好互助互济。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 会费。三、工会委员会(一)工会委员会的产生新一届机关工会委员会由上一届工会委员会酝酿产生6名候 选人后,由全体工会成员对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经本局党组研 究审定,报中共江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准产生,设工会主 席1名,副主席1名,经审委员1名(兼组织委员),女工委员1 名,宣传委员1名(兼文体委员)。工会委员会可配后备干部3名,由工会委员讨论推荐,报局 党组讨论决定产生。工会委员后备干部列席工会委员会会议,但 不具备表决权。工会设工会小组,小组长由各工会小组推荐产生。(二)工会委员会基本工作准则和要求1、重大问题由委员群众讨论决定,坚持群众领导和分工负责 相结合;2、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开展工作;3、坚持正常思想教育同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4、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三)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任职资格1、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务必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 中主席务必是副处级以下干部;2、熟悉工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婚姻法劳动 保_以及工会工作知识;3、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热爱工会工作;4、代表和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勇于为干部职工群众说 话办事。四、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职责(一)工会主席职责负责本机关工会全面工作。(二)工会副主席职责协助工会主席做好工会各项管理工作。(三)经审委员(兼组织委员)职责1、负责对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查、监督工作;2、负责对干部、职工的劳动争议及调解,处理群众来信,依 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3、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生活、工作状况,帮忙解决生活困难,做好定期走防、慰问和困难补助工作;4、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 工作;5、负责办理新会员入会手续,办理会员组织关系及档案管理。(四)女工委员(兼财务委员)职责1、严格执行财务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审 查工会经费的使用状况。2、主动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会财务工作状况,定期向会员大 会公布;3、帮忙会员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4、注意了解和征求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贯 彻执行有关妇女保护的政策,同歧视、妇女的错误行为作斗争。(五)宣传委员(兼文体委员)职责1、组织安排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干 部、职工提出合理化推荐,定期归集向党组汇报;2、负责向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育;3、起草工会有关制度,负责有关会议的召集组织工作;4、利用报纸、电台、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报道本局的各项 活动;5、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业务学习,提 部职工素质。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2篇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制度、 纪律。二、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由主管会计 审核签字,工会主席审批。三、年底及时编好下年度工会经费预算,做好本年度决算。四、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 督制度。工会主席作为法人代表是工会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工会会计是直接责任人。五、站工会财务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站工会经费审查委 员会的审查监督。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对工会经费的 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向站工会委员会提交书面审查报 告六、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经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民主监督,并予以公示。会员有权 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质疑。七、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八、开支要有计划,否则不予报销。借款外出采购,需经主 席批准,及时报帐。九、站行政向站工会拨缴的全员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的工 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实体创收的收入和 会员上缴会赛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会员福利性开支。十、按季度做好资金平衡表。十一、工会经费、财产和站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 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十二、根据特别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制度3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育工会是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相对独立的群众组织, 工会财务工作直接在工会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工会及本单位 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工会经费核算和管理工作。第二条工会财务机构暂由单位财务处设专人兼管。第三条工会财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 员工作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 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条例为工作准则。第四条工会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发挥会计的 反映和监督职能,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和全校教职工 的合法利益。第五条工会财务人员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专 业知识,正确处理会计账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提高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全校教工当好家、理好 财。第二章工会资金的筹集第六条经费收入:严格制度,依法办事,全面落实拨交经费 的政策,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工会上缴经费。第七条会费收入:根据工会法规定,凡工会会员均按本人每 月基本工资收入的0.5%及时、准确、足额交纳会费。第八条其他收入:接纳行政的有关补助、职工福利经费和其 他部门的损赠等。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第九条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教育工会在银行设立账户, 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 批,重大事项要经工会委员会审批。第十条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 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第十一条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第十二条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 围和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 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 担保抵押。第四章工会经费报销第十三条必须有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印名称、日期、数量、 单价、金额、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齐全,不得涂改、填 补,大小写金额一致。第十四条发票背面要有经办人签名,工会主席审批并签名。 重大活动应由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并形成书面报告。第十五条按照财务规定在限额内使用现金,超出限额应使用 转账支票。支票或现金使用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报销。第五章工会会计档案管理第十六条工会财务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 成册,并送交档案室保管。第十七条调阅工会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 阅工会会计档案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需经工会 领导报单位领导批准,按规定查阅。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 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