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脚手架管理规定.docx
公司标准版本号:A/0.1=1 Htf Ila SINOMEC脚手架管理规定QB/NYAS10034-20161目的为了规范脚手架的管理,防止高处坠落及脚手架跨塌等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者人身安全,特制定本 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项目总承包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和拆除管理。3脚手架的定义及形式3. 1本规定所指脚手架为钢管建筑脚手架和钢管安装脚手架;3.2脚手架按结构形式分为扣件式脚手架、“碗扣”式脚手架和门式脚手架;公司推荐使用“碗扣” 式脚手架。4脚手架的搭设与管理4.1脚手架搭设的一般规定4. 1.1脚手架所用的钢管、扣件和连接件等,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并确认合格;如有下列情况禁止使用:(1)钢管严重腐蚀、弯曲、压胸和裂缝;(2)扣件和连接件有脆裂、变形和滑丝等缺陷。1.1.1 1.2木脚手板应使用厚度不小于50亳米、宽度为200300毫米、长度不大于6米的坚韧木板;不得 使用腐朽、破裂、大横透节的木板作脚手板。4.1.3 钢脚手板不得有严重锈蚀油污和裂纹;捆绑脚手板用的镀锌铁丝宜为8号。4.1.4 搭设脚手架前,应做好准备工作,明确作业点要求,确认工作环境、防护用品和工具安全可靠; 大型和特殊脚手架,应编制脚手架施工方案,并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搭设。4.1.5 从事脚手架搭设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且身体状况符合高处 作业的要求。4.1.6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附近和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通行,作、业区域 应设置围栏,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4.1.7 1.7搭设脚手架,离电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当安全距离不足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4. 1.8在搭设脚手架过程中,如脚手板、杆尚未牢固,不得停止作业。4. 2脚手架的管理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用的脚手架应满足以下要求:(1)脚手架的搭设间距应符合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2)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板上;当放在冻土或坚硬地面上时,应设扫地杆进行加 固;(3)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支撑或支杆;剪刀支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 度应不大于60° ,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且埋入深度不小于300毫米;(4)脚手架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米,水平每隔7米必须同建筑物牢固连接;(5)脚手架的搭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6)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0亳米;脚手板的探头长度不得大于150亳米;(7)脚手架如跨越建、构筑物的出入口或人行道时,应加倍设置立杆及顺杆;(8)脚手架的走道和平台外侧,应绑1米高的栏杆和设置180亳米高的挡脚板。4.2.1 球罐、散装塔等安装工程搭设的大型脚手架或使用期限较长的脚手架,应按照建筑工程脚手架 的要求进行验收。4. 2.3现场焊接、紧固螺栓、管道和设备安装或检修、隔热等使用的临时性脚手架应具备以下条件:(1)脚手架的基点和依附构件(物体)必须牢固可靠,从地面搭设时,地基应平整、坚实或增设 扫地杆弥补地基的不足;(2)脚手架不得从卜.而上逐渐扩大,形成倒塔式结构;(3)脚手架整体应稳定牢固,不得摇撰晃动;(4)从地面或操作基础面至脚手架作业面,必须有上卜梯髡和通道:(5)脚手架的作业面脚手板应满铺,绑扎应牢固,探头板的长度不得大于300亳米;(6)作业面面枳应满足作业要求,作业面四周应设高度不小于1米的围栏;当作业面周围无合适的 安全带挂设位置时,还应专设安全带挂设杆。4. 2.4脚手架上应挂牌限载,每平方米不得大于270千克;如负荷量加大,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 搭设。4.2.5 在脚手架下或近处挖土时,应先加固脚手架。4.2.6 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拆除架杆和脚手板,更不得局部切割和损坏。4. 2.7脚手架放置一定时间或经过大风后,应重新进行检验;调整后的脚手架按新搭设的脚手架进行检 查验收。4. 2.8应从斜道或专用梯子到作业层,不得沿脚手架攀登。风力超过6级应停止在脚手架上作业。4. 2.10大型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雷雨天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撤离脚手架。4. 3脚手架的交接验收4. 3.1脚手架搭设完后,搭设方施工负责人按委托要求和本规定全面检查,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报HSE 工程师。项目组组织对脚手架检查确认,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由搭设方在授权下设置“架设 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4. 3.2搭设或拆除中的脚手架由搭设方设置标志,禁止使用。4. 3.3未经检查验收的脚手架,除架子工外,其他人员严禁攀登,验收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作局部修改时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完成后仍需重新检查交接验收手续。4. 4脚手架的拆除4.4. 1脚手架使用完毕应及时拆除。确因工程需要,大型脚手架和建筑工程脚手架可放置待用,但必须 经常进行检查,保持脚手架的完整性和安全可靠性。4. 4.2临时性脚手架,实行一次性搭设、使用和拆除管理,不许搁置待用。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设专人看管,禁止他人入内。拆除时,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严禁整排拉倒脚手架。4. 4.5拆下的架杆、连接件、跳板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索吊下,禁止向下投掷。4. 4.6拆除的脚手架与电线的安全距离不足时,应切断电源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4. 4.7已卸(解)开的脚手杆、板,应一次全部拆完。脚手架所用的架杆、连接件、跳板等应定期除锈防腐,分类整齐放置,不得散放在施工现场。5附录附录架设委托、验收单本办法由基建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并负责解释。本办法主要起草人:王钦纲审核人:李春森批准人:段玉林本办法于二O一六年三月第一次批准发布并正式实施。附录架设委托、验收单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单位工程名称使用时间拆除时间合格架设 编号搭设要求:架设位置使用目的搭设时间架设简图:检查项目检查结果1架体稳定性符合不符合2作业面跳板铺设符合不符合3作业面防护符合不符合4到作业面的通道符合不符合5与依附物的连接符合不符合修 改 意 见搭设方队长(班长)签字监理签字使用方队长(班长)签字总包HSE经理签字现场安全员签字附:此表一式三份,搭设方、使用方、现场安全员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