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巩固《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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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巩固《民法》(2023年版).docx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巩固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 高频试题:1、单选题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LA由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可知,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o2、多选题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囚。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下列哪些表述是 正确的?()A :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B :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C :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产所有权D :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取得所有权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考点】遗嘱继承、所有权的取得方式【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 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 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可知,李某可以依据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其 他法定继承人无权再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 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可知,继承人李某在 张某死亡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要等办理完过户登记后才取得房屋的 所有权。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 准。”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故正确答案为Ao22、单选题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一请求不能得到支持?A :请求禁止甲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注册B :请求禁止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葡萄酒上使用C :请求禁止丙公司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D :请求已将“雨露”商标在啤酒上使用的丁公司赔偿损失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本题考察的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根据商标 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 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 用。选项A、选项B、选项C的说法正确,不选。由于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该 外资企业不能享有商标权,因此如果有人已经使用其商标,不能要求该使用人 赔偿损失。除非该外资企业能够证明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题目没 有这样的交代,因此选项D当选。23、单选题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 5万元,但未约定 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A :归王某所有B:归李某所有C :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D :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特定人 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的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 当的报酬。”故著作权归李某所有。B正确。色孕生满满 单受出年年、4 2 A B c D依据我国现行民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周岁周岁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民事主 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 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 义务。即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自然人出生,并为自然人终身享有。因 此,本题选择B选项。25、单选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 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B :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 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 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 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26、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 :自行恢复B :不得自行恢复C :经乙同意后恢复D :经甲同意后恢复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 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 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案中,乙因为再嫁,其与甲 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本题答案为Bo27、多选题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 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 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 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 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而讼时效已过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C :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 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 开始计算,因此王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 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O28、单选题 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 “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 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 “我公 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两周后,乙公 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 违约?A :违约B :不违约C :部分违约D :承诺部分生效,合同成立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 变更。”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 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故本题应选Bo29、单选题在我国,自然人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_A : 25 年B : 30 年C : 50 年D :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 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 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 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 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 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 的,本法不再保护。”故本题选Do30、单选题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 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 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B :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C :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D :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 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由 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31、多选题 甲的一只羊走失,被乙拾得赶回家中,饲养半月后被甲发现,但乙拒绝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甲有权请求乙返还走失的羊B :乙若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中实际支出的费用C :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D :甲若拒绝给付乙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乙可以留置该羊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甲的羊走失不导致甲丧失对羊的所 有权,因此甲可以要求乙返还。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乙返还该 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甲拒绝给付,根据物权 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江法占有 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32、单选题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A :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B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D :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5条规 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权。本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 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 断和治疗方法。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 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 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 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33、单选题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A :讨承担违约责任B :乙承担违约责任C: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 :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法第65条规 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 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 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34、多选题甲将前女友乙的照片传到互联网上,并公开她的姓名、电话、单位名称等,且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乙发现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但遭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oA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补充责任B :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C: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D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BCDo 解析甲未经允许将前女友乙的照片、姓名、电话等传到互联网上,侵犯 了乙的隐私权,因此B项正确。甲捏造事实对乙进行恶意诽谤,侵犯了乙的名 誉权,因此C项正确。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3款的规定,网络服务提 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 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拒绝了乙的删除要求,在 已经知道甲的行为涉嫌侵权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 A项错误,D项正确。35、单选题 依我国继承法,关于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正确的选项是_A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B :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C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无所谓谁优先D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相干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36、单选题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变更或撤销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案在未经过甲追认,即向对方表示承认合同的效力之前, 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状态,所以属于效力待定。c正确。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 有效也不是无效,是力处于不确定状态,A、B错误。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不包括效力待定的合同,D错 误。37、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 :自行恢复B :不得自行恢复C :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 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 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38、多选题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A :发表权、署名权B :修改权、复制权C :发行权、出租权D :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第1款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 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翻译权以及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故本题应选ABCDo39、单选题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oA :乙和丙 B :王某的妻子和乙 C:王某的妻子和丙 D :王某的妻子、乙和丙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 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 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 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 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 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 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 为Co40、单选题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下列哪种原因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A :上级机关的决定B :不可抗力C:第三人侵权D:第三人违约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 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可见,我国法律认为,不可抗力的发 生会导致当事人可以不向对方承担民事责任。41、判断题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都应具备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资格, 即权利义务能力,简称权利能力,但不一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42、多选题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工 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 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本案侵权赔偿 责任如何承担?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o解析: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 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 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所以应当选Ao人身损害赔偿解 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 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 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 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应当选Co民通意 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 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 的是补充性责任。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 由学校来承担。D选项错误。43、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A:法院的判决书B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C :建筑施工图纸D :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 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 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o44、单选题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3、单选题下列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A :合同必须经过公证B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C :意思表示一致D :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 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 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B、 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4、单选题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A:民政机关B :司法行政机关C :人民法院D :公证机关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本题正确选项为Co5、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_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C :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参考答案:ACD本题解释:ACD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 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 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 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 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 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 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 3000元,甲之父闪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45、多选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一A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B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C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D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A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Do46、单选题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A :应由某修路队承担B :应由王某承担C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 :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 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任。47、单选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_A :犯罪行为B :无效民事行为C:有效民事行为D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 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 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48、单选题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C :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 人民法院或考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 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A项正确。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B错误。因欺诈而订立损害国 家利益的合同无效,C错误。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 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全凭被代理人的 追认,不属可撤销的合同,D错误。49、多选题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A :甲有追认权 B:丙有催告权 C:丙有撤销权 D :构成表见代理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o解析: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受托人超越代理 权与他人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具有追认权,一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就有效。因 此,A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相对人丙来说,其 既可以行使催告权,要求被代理人甲追认乙与丙签订的合同,又可以在被代理 人甲追认乙的无权代理行为以前行使撤销权,使这个无权代理的效力待定合同 确定的不发生效力。因此,B、C项正确。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表见 代理要求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本题中,相对人丙未问乙的代 理权限,便与之订立合同,表明丙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属于有理由相 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故D项错误。所 以,本题答案为A、B、Co50、单选题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特殊地域管辖的表述中,完全正确的一项是一A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B: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C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只能由共同海损理算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 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 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 条: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 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答案是Bo51、单选题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一A:时效的中断B:时效的延长C:时效的中止D :改变法定时效期间的后果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 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52、单选题 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 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A :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 :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 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 承担违约责任。故应当由乙承担责任。53、单选题某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上物业管理处马主任现场解答业主的提问,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OA :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顶楼业主不得私自封闭屋顶天台B :经物业管理处同意,业主可在自家临街外墙设置广告牌C :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开发商无权出售架空层内的车库D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业主可将自家住宅改为商店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A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3 条规定,屋顶天台属于该楼全体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当由业主共 同决定,所以顶楼业主无权私自封闭屋顶天台。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第3条的规定,建筑物的外墙属于业主共有,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应 当由业主共同决定。C选项错误:架空层是建筑用词,指建筑物中只有结构支撑,没有四周围护的 建筑空间。架空层属于建筑区划的一部分。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2款的规 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 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开发商有权对这部分车位进行处理,无需经 业主委员会同意。D选项错误: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 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 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故正确答案为Ao54、多选题以下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是A :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 权利B :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C :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除合同的权利D :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销张 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O解析:A选项中乙公司只要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无 权代理合同成为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B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追认权,就可以 使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成为有效的合同,D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抵销权, 就可以使张某的债权和王某的债权都消灭,所以ABD三个选项中的权利都是形 成权。C选项中张某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合同才能解除, 张某自己的行为不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所以张某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是 形成权。55、多选题 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 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 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 :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 :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 :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 :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参考答案:BCD本题解释:【答案】BCD0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 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 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 只有三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 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 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 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CDo56、单选题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A :代位权B :撤销权C :解除权D :终止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 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 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57、单选题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 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 正确的?A :甲有桢赢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B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C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D :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 理。同时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故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必要费用。因 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Bo58、多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一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C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144条规定出卖 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 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B项缺少限定条件。根据第141条第1 款规定:“出卖人应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第145条规定:“当事人 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的规定标的物需 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 受人承担。”可知C项错在风险应是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转移。根据第148条 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 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可知D项错误。59、单选题 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三大类。A :地役权B :质权C :担保物权D :留置权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 权。”故正确答案选Co地役权属于用益物权;质权和留置物权属于担保物权。 本题相关知识点:关于所有权,物权法规定: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 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 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 权人的权益”。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 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 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 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担保物权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 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60、单选题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C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 7CD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 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 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 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 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 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o61、单选题在下列哪种情形中,甲构成不当得利? _A :某城市修建地铁,地铁附近居民甲的房屋大幅升值B :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价款为8000元,甲将6000元的带有瑕疵的标的物卖给乙C :甲在赌场参加赌博,乙输给甲5000元,并当场支付给甲D :甲到某超市购物,付款时由于收银员的疏忽,致使一件价值500元的商品未付款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D【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指没有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