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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基础知识》试题预测《刑法》(2023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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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基础知识》试题预测《刑法》(2023年版).docx

    综合基础知识试题预测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 高频试题:1、单选题以下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是OA :甲是故意,乙是过失B :甲、乙都是过失C :甲无意中帮助乙完成了犯罪D :甲、乙共同故意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2、单选题 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 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oA :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B :属于意外事件C :应负过失致死的责任D :因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张某出于杀害李某的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 认识错误而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应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选项 A正确。张某的行为并非不能预见原因所致,选项B不正确。C选项的主观条件 与题目不符,不正确。由题目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现实危险, 因此,选项D不正确。3、单选题焦某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焦某某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应当oA :不起诉B :移送起诉C:撤销案件D :交付审判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可以采用排除法来解答本题。首先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因为不符合 抢劫罪的行为方式。其次,甲的行为也不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的前提是合 法持有他人财务。22、单选题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入森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 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邻居在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下 列哪一种?A :故意杀人 B :意外事件 C :过失致人死亡 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孙某明知与自己失散后小孩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下,放任危 险结果的发生。由题目中孙某既不寻找也不告知小孩家人可知,小孩遭遇危险 与否均不违背孙某的意愿。孙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选项A正确。选 项B、D明显错误。选项C与孙某的主观要件不符,孙某对于危害结果抱放任而 不是反对的态度。选项C不正确。23、单选题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A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B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C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D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 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故意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 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 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 成状态。故选A项。24、单选题纪某因为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7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恳求,帮助朋友贩卖了 30克毒品。纪某的行为A :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B :属于毒品犯罪的惯犯,应当从重处罚C :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D :定贩卖毒品罪,加重处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毒品再犯制度。刑法第356条规 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 之罪的,从重处罚。”这是刑法关于毒品再犯制度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本 题中,纪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判过刑之后,又犯贩卖毒品罪,构成毒品再犯,应 当从重处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25、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且数额较大的,应以定罪处罚。A :受贿罪 B :贪污罪 C :职务侵占罪 D:徇私枉法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刑法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 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 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 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 财物的,以贪污论。26、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A : 14周岁B : 16周岁C : 18周岁D : 20周岁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27、多选题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A :犯罪客体不伺B :犯罪目的不同C :犯罪手段不同D :犯罪结果不同参考答案:ACD本题解释:【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 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 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 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 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 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 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 题的正确答案是ACDO28、单选题 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 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 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 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 :抢劫罪和绑架罪并罚B :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和绑架罪并罚c :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D :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 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 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所以,甲和乙为劫取财物而将 丙杀死,当场取得现金2000元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行为人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被害人被绑架为名,向其 亲属索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在客观 方面表现为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考虑,劫持或者控 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的要求。行为人是否实际绑架了他人,是勒索财物行为 构成绑架罪还是敲诈勒索罪的关键所在。所以甲和乙将丙杀害后,又临时起意 给丙妻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勒索现金10万元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应当对二人的上述行为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C选项为正 确答案。29、单选题下列关于刑法的主刑和附加刑说法错误的一项是A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罚方式,不能独立适用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适用死刑C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D :附加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它是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方式适用于重罪犯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34条规 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 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A错误,应选。30、单选题 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 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 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 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 :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 :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正当防卫问题。本案中“乙辱骂张某并将其踢 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乙对 张某实施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张某的长子甲见 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甲为维护 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和防 卫目的的要求。虽然将乙打昏在地,但从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 看,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 力时,却侵害乙的生命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一一不法侵害正在进 行。张某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 意杀人罪。31、多选题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来源为_A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B :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C :道义上的义务D :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行为 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不 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则根本不可能构成刑 法的不作为。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并非 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都可以作为刑法中的不作为的根据。只有其他法 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刑法所承认,才是不作为的法律义务的根据。(2) 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 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 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 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为人产生采取积极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本 题的正确答案是ABDo32、单选题 盗窃罪属于A :故意和过失犯罪B :过失犯罪C :故意犯罪D :故意或过失犯罪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答案】Co33、单选题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OA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B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C :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 :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选Do34、单选题犯罪的本质特征是_A :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B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C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D :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我国 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 受刑罚惩罚性。本题选项ABC就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选项D不是犯罪的基 本特征。在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它是犯罪的最基本 属性;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它与应受刑罚惩罚性一起构 成社会危害性的度量。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未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的程 度,则不构成犯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35、单选题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和被检察机关审查是否提起诉讼的人,称其为_A:涉案嫌疑人B:作案嫌疑人C:宽泛嫌疑人D:犯罪嫌疑人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D解析略36、单选题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 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B :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C :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D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参考答案:C木题解释:【答案】C。解析: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 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已经将价值2万元的货物窃得,并扔出墙外,此 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王某构成盗窃罪的既 遂,所以可以排除A项和D项。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臧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 自己的货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37、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A :简单的共同犯靠B:复杂的共同犯罪C :必要的共同犯罪D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根据共同犯罪 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 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 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 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 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o38、单选题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A :武大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真金伤B :刘二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砖头将其打昏,事后鉴定为重伤C :张三15岁,盗窃珠宝店财物价值20余万元D :李四精神病发作砍死其父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 责任,A项当选。B项属于正当防卫。C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 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罪负刑事责任,故张三不应负刑事责任。D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 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39、单选题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是一A :管制B :拘役C:刑事拘留D:有期徒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 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 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40、单选题丈夫甲为了杀死妻子乙,在妻子饭碗里投放毒药,明知孩子丙可能因为分食而中毒,由于杀妻心切而不顾孩子的死活。甲对乙的心理态度和对丙的心理态度分别是OA :均为直接故意B.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C :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D.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我国刑法规定的大部分犯罪都可以由 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 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 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 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 度。从题意可知,甲对乙是直接故意,对丙是间接故意。41、单选题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A :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B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C :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D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 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42、单选题 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包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 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 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 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 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 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 :过失致人死亡罪B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C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D :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甲过失致乙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又发现稻草动了一 下,以为乙没死,即产生杀人的故意,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构成 故意杀人罪的对象不能犯的未遂。43、单选题下列属于犯罪中止的是A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犯罪未发生B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C :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结果未发生D :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了工具,但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 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在侦查阶段是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是不起诉。享有受贿案件侦查权的 是检察机关,所以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的是撤销案 件。4、单选题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A :贪污罪B:挪用公款罪C:滥用职权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 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数额较大,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 以选Bo5、单选题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所B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罚C :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D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44、单选题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证据的表述,错误的是oA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B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C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D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 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 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 有罪和处以刑罚。”故C项错误,应选。45、单选题 甲、乙同在某农贸市场卖猪肉,一日甲因抢了乙的顾客而被乙殴打,后被人拉开。甲极为 窝火,回到自己的摊位,拿起切肉刀向乙胸部刺去,致乙死亡。甲的行为属于oA :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 :假想防卫 D :事后防卫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正当防卫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过当是指 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 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事后防卫是指不法侵 害结束之后,即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情形下 所进行的防卫。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o46、单选题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A :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B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C :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D :直接驱逐出境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了属地管辖原则:“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所以,外 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之外,均适用我国刑法。A选 项正确。47、单选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A :国家秘密B:个人隐私C :商业秘密D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参考答案:C48、单选题 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 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 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 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 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 者只侵犯了财产;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 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 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 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 体。本题中李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 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 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 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 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 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49、单选题 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一A :犯罪结果没有发生B :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C :犯罪目的没有达到D :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所 谓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其实就是犯罪既遂的标准。我国刑法理论 通说认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构成要件说,即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 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凡符合特定犯罪构成全部要件的,即为既遂,否则为犯 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等犯罪未完成形态,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Do50、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中止的要件的是一A :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B :必须自动放弃犯罪C :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D :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 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项:(1)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2)必须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放弃犯罪;(4)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o在罪数形态中,属于处断的一罪的是51、多选题A :继续犯B :连续犯C :牵连犯D :吸收犯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 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连续犯,是指 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 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 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吸收犯,是指数个不同的行为中,一行为吸收另一个 行为,只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B、C、D项当选。A项继续犯,是指犯 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持续不间断状态的犯罪,属于实质的一罪。故本题答 案应选BCDo52、单选题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A :过于自信的过失B :疏忽大意的过失C :间接故意D:直接故意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也较简单。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故意,对 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 的死亡,根本不存在是不是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间接故意。53、单选题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_A :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 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该女子。甲和刘某都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B :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 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 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C :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 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 持有毒品罪D :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 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不作为是指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 务。成立不作为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客观要件:(1)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的义 务。义务的来源通常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 务?,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造成的。(2)行为人 能够履行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据此a项中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某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对阻止犯罪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或职务上的义 务,不成立犯罪。同理d项中路人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b中甲携6岁的侄子 乙外出,由于这一先行行为,甲对乙便负有救助的义务。甲构成不作为。故 ABD三项表述均有误。54、单选题下列有关监视居住的表述,错误的是oA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B :监视居住一律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C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D :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 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可知,只有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才能 折抵刑期。故本题应选Do55、单选题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一A :自首B :坦白C :立功D :悔改表现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的,以自首论。56、单选题 下列不适用减刑的是A :死缓B :无期徒刑C:有期徒刑D :管制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 分子。故A为正确答案。57、单选题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土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 A:过失杀人罪 B :过失致人重伤罪 C :交通肇事罪 D :意外事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 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 件。58、单选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一A :表面联系B :一般联系C :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D :普遍联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59、单选题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 A:保险诈骗罪 B:虚假理赔罪 C :贪污罪 D :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条规 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 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 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 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1 .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 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 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 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 .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 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 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 能是公共财物。4 .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 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 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 .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 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6> 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 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进 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 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由于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只是 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合部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 职务侵占罪所用。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根据法律、法令、 政策、单位章程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 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60、单选题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 :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 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 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 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61、单选题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可能A :都是主犯B :都是从犯C:都是胁从犯D :有的是主犯,有的是从犯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 所起的作用处罚。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有两人以上,因此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 可能是从犯。62、单选题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A :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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